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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晋`江`文`学`城`独`家`发`表
车祸第十天。
唐奕承脱离术后危险期,被转入vip病房。根据医学检测,他的昏迷指数有所减轻,但依旧没有苏醒。
这种时候,一点点好消息都能令人为之振奋。
陆语原定的行程被打乱,她没有回b市,一直留在纽约。白天,她去医院陪唐奕承“说话”,晚上由司机送回唐人街附近的地下室。
她跟拿了钥匙,每晚都住在那里,一个人。
纽约的气候渐暖,寻常的一天中午,沈素芳照例用食盒装了午饭,出门去医院。
唐奕承靠注射营养液维持,可陆语在医院一待就是一天,她总是要吃饭的。沈素芳担心她不好好吃东西,于是每天两次去医院探视时,她顺便按顿给陆语带饭。
别墅门一开,沈素芳愣了一下。
门外站着位年轻女孩,正要抬手按门铃。
“宁晞?”沈素芳略感惊讶。
唐奕承以前在纽约的管家就是秦叔,宁晞来家里找过秦叔几次,沈素芳见过她,但算不上熟悉。
宁晞礼貌地笑了笑,笑得苍白:“阿姨,听说奕承哥住院了,我能跟您一块去看看他么?”
唐奕承车祸昏迷的消息对外封锁的极严密,只有家里人和佣人知道,宁晞也是从秦叔那儿听说的。她得悉后急忙跑去了医院,却被蒋仲勋安排的保镖拦截下来,坚决不许她进去。没办法,她只能来找沈素芳了。
沈素芳权当买秦叔的面子,点头应许。
司机驱车送两人去医院的路上,沈素芳随便和宁晞聊了两句。
“你怎么回纽约了?”沈素芳记得秦叔早前说过,外甥女去b市发展了。
宁晞扯了扯嘴角,溢出一丝苦笑:“有些事我自己没做好,惹奕承哥不高兴了,我在b市待不下去就回来了。”
沈素芳“哦”了声,并未深究,毕竟是不太相干的人。
**
素白的病房门,沈素芳来到门口,却没有立马推门进去,而是在门边驻足稍许。
宁晞不明所以,也跟着她停下脚步。
有说话声从病房里传出来,温柔的,细腻的,如同细柳河畔那琴弦轻轻撩拨,浅浅的吟唱,低低的痴缠。
事实上,沈素芳每天来医院,都会听到陆语跟唐奕承“说话”。
说的人,红着眼圈,嘴巴一开一合,像是复读机那般孜孜不倦地讲着他们以前的故事,喉咙干哑了就喝口水,继续说;眼泪流下来了,就抹两把,擦干泪,或者把头埋进他的被单,一动不动地发会儿呆。
听的人,静静地躺在那儿,眉宇间还是往常的模样,清隽动人又英挺深邃,但那双狭长的眼睛始终闭着,长睫微垂,也不知道听进去了没有。
沈素芳看到这样的情景,总是忍不住背过身、在走廊里暗自垂泪,比起昏迷不醒的儿子,陆语也挺让她难受的。
到底是有多爱一个人,才会让这女孩不离不弃?
而这女人,遇到这样的爱人,是劫数,还是幸福?
收回神思,沈素芳正欲抬手转动门把,一回头,却发现宁晞不见了。
人去哪儿了?
她没多想,将眼中泪水掩藏无踪,走进病房:“小语,过来吃午饭吧。”
病房是套间,陆语跟她去里间的休息室吃饭,就听沈素芳说道:“你准备在纽约待到什么时候?如果奕承他……”
如果他再也醒不过来了呢?
这是医生都说不准的事儿。
沈素芳查过不少资料,很多昏迷的病人在床上一躺就是数年,甚至更久。
俗话说“久病床前无孝子”,更何况陆语只是唐奕承的女朋友,连名分都没有,她又能坚持多久呢?诚然,多个人照顾儿子,让沈素芳安心不少,但这何尝不是一种自私的心态?毕竟陆语还那么年轻,唐家总不能耗着她。未雨绸缪,她这个做长辈的,也该为别人打算一下。
“唐会醒过来的。”陆语不接受任何负能量,急声打断她,言之凿凿的嗓音稍显突兀。
从碗碟间抬眼,她遂朝沈素芳笑了笑,放缓语气补充道:“阿姨,刚才他的手指头动了呢。我去问过医生了,医生说这是好现象,很多昏迷的病人都能被亲人唤醒的。”
一个月,一年,一辈子。
她一定能唤醒他。
常言道,恋人之间是有感应的。
陆语以前不信,但现在却深信不疑。
这些天她跟唐奕承说过好多话,多到连她自己都记不清到底说过什么,多到连她自己都惊讶那些点点滴滴的记忆竟然历久弥新。有时候那些话翻来覆去的重复,她也不在乎,因为她坚信他肯定能听得到,只是没办法回应她罢了。
直到刚才,陆语轻握着他修长的手指,慢悠悠地跟他说:“唐,你知道么,窗台上的仙人掌今天清晨居然开花了。离开你之后,我养过那么多盆都没开过花,今儿个还是第一次看到,小小的,粉色的那种花儿,特别可爱。你看铁树都能开花,你是不是也该醒了……”
就是那个刹那,她感觉到掌心里的手指动了一下。那么轻微,那么不经意,可陆语敏感的神经却仿佛被什么撩拨了似的,一下子就兴奋起来。
也是那个刹那,支楞着耳朵、站在门外的宁晞猛然怔住,然后默不作声地转身跑掉。
她条件反射地想起以前自己送给唐奕承的那盆仙人掌盆栽,她放在他纽约办公室的窗台上,告诉他仙人掌的花语是——坚强,将爱情进行到底。
可后来,她在他办公室里,再也没有见过那盆仙人掌。
听陆语那样浅声说着,宁晞心里蓦地狠狠一绞。
原来在那对相爱的人面前,她一直是一个可笑而尴尬的存在。
宁晞在认识唐奕承的时候,并不知道陆语的存在,更不曾预料到,他心里埋藏着那样一个深爱的女人——他们曾经相爱,中途离别,走到最后的竟还是他们两个人,与后来的人无关,与路过的人无关,与等待的人亦无关。
宁晞,爱过一个人,就算从未得到回应,也不枉情动一次。
你可以不后悔,可以不甘心,但现在,你该死心了。
她深吸一口气,怅然一笑,是啊,就这样吧。
病房里。
沈素芳和陆语面对面吃饭。
她凝眉看着陆语,就看见她眼底清澈如泉,又带着一丝坚定。她想跟陆语说些什么,可到底喉头酸涩,发不出一个音节。
这女孩,比她想象中坚强太多。
沉默半晌,沈素芳给陆语夹了块黄油煎鱼,这才说:“你多吃点,别奕承还没醒,你先累垮了。等他好起来了,你们赶紧把婚结了……”
事到如今,陆语早已是她认定的儿媳妇。
“……嗯。”陆语点点头,脸颊微红。
那块外焦里嫩的鱼肉,她却是没吃两口,只觉那股鱼腥味似乎特别浓烈,刺激得她有点反胃。
**
晚上九点,司机照例将车停在社区街口。
陆语下车,在路边的咖啡店买了杯热巧克力,双手绷着纸杯往公寓楼走。
从咖啡店到公寓,大概几百米。
安静的林荫路两边植满橡树,路灯的灯光不甚明亮,又被高大的树冠遮住些许光亮,整条幽径随之显得愈加黯淡,阴恻恻的。
陆语读大学那会儿天天都从这里经过,也不觉得夜路害怕,因为那时她不是一个人走,她身边总有一抹颀长、英挺的身影陪伴左右。
“你以后不用每天都来街口接我啦,我自己回去就行了。”她摇着马尾辫,跟走在身边的少年说。
“这一带治安不好,还闹鬼,你不怕么?”唐奕承双手抄在外套衣兜里,挑眉睨着她。
陆语拧起眉毛,有些惊讶:“这里闹过鬼?”
唐奕承“嗯”一声,压低嗓音讲给她听:“以前这座楼里住着一对年轻情侣,男孩每天晚上接女孩回家,也是走这条路。后来有一天男孩突然没有出现,女孩倒没觉得不对劲,以为他有什么事耽搁了。当天夜里,女孩接到了男孩的电话,他说跟朋友在酒吧喝酒不回来睡了。女孩有点不高兴,但也没说什么。直到隔天早上,警察敲开女孩的家门,说她男朋友昨天下午跟人打架被人打死了。女孩猛然想起半夜那通电话,当即吓得尖叫起来……”
陆语听得头皮发麻,不自觉地挽住唐奕承的手臂,“然后呢?”
他还是那么拽拽地往前走着,继续说:“可是第二天晚上,女孩又是一个人走这条夜路时,居然看到了她男朋友在等她。男孩说,他根本没死,是警察骗人。女孩抱着他哭了一通,就跟他一起往公寓楼走,哪知走了一半,女孩突然一低头,发现她男朋友……没有影子。”
刚好走到最黑处,陆语吓得把脑袋直往唐奕承怀里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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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晋`江`文`学`城`独`家`发`表
车祸第十天。
唐奕承脱离术后危险期,被转入vip病房。根据医学检测,他的昏迷指数有所减轻,但依旧没有苏醒。
这种时候,一点点好消息都能令人为之振奋。
陆语原定的行程被打乱,她没有回b市,一直留在纽约。白天,她去医院陪唐奕承“说话”,晚上由司机送回唐人街附近的地下室。
她跟拿了钥匙,每晚都住在那里,一个人。
纽约的气候渐暖,寻常的一天中午,沈素芳照例用食盒装了午饭,出门去医院。
唐奕承靠注射营养液维持,可陆语在医院一待就是一天,她总是要吃饭的。沈素芳担心她不好好吃东西,于是每天两次去医院探视时,她顺便按顿给陆语带饭。
别墅门一开,沈素芳愣了一下。
门外站着位年轻女孩,正要抬手按门铃。
“宁晞?”沈素芳略感惊讶。
唐奕承以前在纽约的管家就是秦叔,宁晞来家里找过秦叔几次,沈素芳见过她,但算不上熟悉。
宁晞礼貌地笑了笑,笑得苍白:“阿姨,听说奕承哥住院了,我能跟您一块去看看他么?”
唐奕承车祸昏迷的消息对外封锁的极严密,只有家里人和佣人知道,宁晞也是从秦叔那儿听说的。她得悉后急忙跑去了医院,却被蒋仲勋安排的保镖拦截下来,坚决不许她进去。没办法,她只能来找沈素芳了。
沈素芳权当买秦叔的面子,点头应许。
司机驱车送两人去医院的路上,沈素芳随便和宁晞聊了两句。
“你怎么回纽约了?”沈素芳记得秦叔早前说过,外甥女去b市发展了。
宁晞扯了扯嘴角,溢出一丝苦笑:“有些事我自己没做好,惹奕承哥不高兴了,我在b市待不下去就回来了。”
沈素芳“哦”了声,并未深究,毕竟是不太相干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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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白的病房门,沈素芳来到门口,却没有立马推门进去,而是在门边驻足稍许。
宁晞不明所以,也跟着她停下脚步。
有说话声从病房里传出来,温柔的,细腻的,如同细柳河畔那琴弦轻轻撩拨,浅浅的吟唱,低低的痴缠。
事实上,沈素芳每天来医院,都会听到陆语跟唐奕承“说话”。
说的人,红着眼圈,嘴巴一开一合,像是复读机那般孜孜不倦地讲着他们以前的故事,喉咙干哑了就喝口水,继续说;眼泪流下来了,就抹两把,擦干泪,或者把头埋进他的被单,一动不动地发会儿呆。
听的人,静静地躺在那儿,眉宇间还是往常的模样,清隽动人又英挺深邃,但那双狭长的眼睛始终闭着,长睫微垂,也不知道听进去了没有。
沈素芳看到这样的情景,总是忍不住背过身、在走廊里暗自垂泪,比起昏迷不醒的儿子,陆语也挺让她难受的。
到底是有多爱一个人,才会让这女孩不离不弃?
而这女人,遇到这样的爱人,是劫数,还是幸福?
收回神思,沈素芳正欲抬手转动门把,一回头,却发现宁晞不见了。
人去哪儿了?
她没多想,将眼中泪水掩藏无踪,走进病房:“小语,过来吃午饭吧。”
病房是套间,陆语跟她去里间的休息室吃饭,就听沈素芳说道:“你准备在纽约待到什么时候?如果奕承他……”
如果他再也醒不过来了呢?
这是医生都说不准的事儿。
沈素芳查过不少资料,很多昏迷的病人在床上一躺就是数年,甚至更久。
俗话说“久病床前无孝子”,更何况陆语只是唐奕承的女朋友,连名分都没有,她又能坚持多久呢?诚然,多个人照顾儿子,让沈素芳安心不少,但这何尝不是一种自私的心态?毕竟陆语还那么年轻,唐家总不能耗着她。未雨绸缪,她这个做长辈的,也该为别人打算一下。
“唐会醒过来的。”陆语不接受任何负能量,急声打断她,言之凿凿的嗓音稍显突兀。
从碗碟间抬眼,她遂朝沈素芳笑了笑,放缓语气补充道:“阿姨,刚才他的手指头动了呢。我去问过医生了,医生说这是好现象,很多昏迷的病人都能被亲人唤醒的。”
一个月,一年,一辈子。
她一定能唤醒他。
常言道,恋人之间是有感应的。
陆语以前不信,但现在却深信不疑。
这些天她跟唐奕承说过好多话,多到连她自己都记不清到底说过什么,多到连她自己都惊讶那些点点滴滴的记忆竟然历久弥新。有时候那些话翻来覆去的重复,她也不在乎,因为她坚信他肯定能听得到,只是没办法回应她罢了。
直到刚才,陆语轻握着他修长的手指,慢悠悠地跟他说:“唐,你知道么,窗台上的仙人掌今天清晨居然开花了。离开你之后,我养过那么多盆都没开过花,今儿个还是第一次看到,小小的,粉色的那种花儿,特别可爱。你看铁树都能开花,你是不是也该醒了……”
就是那个刹那,她感觉到掌心里的手指动了一下。那么轻微,那么不经意,可陆语敏感的神经却仿佛被什么撩拨了似的,一下子就兴奋起来。
也是那个刹那,支楞着耳朵、站在门外的宁晞猛然怔住,然后默不作声地转身跑掉。
她条件反射地想起以前自己送给唐奕承的那盆仙人掌盆栽,她放在他纽约办公室的窗台上,告诉他仙人掌的花语是——坚强,将爱情进行到底。
可后来,她在他办公室里,再也没有见过那盆仙人掌。
听陆语那样浅声说着,宁晞心里蓦地狠狠一绞。
原来在那对相爱的人面前,她一直是一个可笑而尴尬的存在。
宁晞在认识唐奕承的时候,并不知道陆语的存在,更不曾预料到,他心里埋藏着那样一个深爱的女人——他们曾经相爱,中途离别,走到最后的竟还是他们两个人,与后来的人无关,与路过的人无关,与等待的人亦无关。
宁晞,爱过一个人,就算从未得到回应,也不枉情动一次。
你可以不后悔,可以不甘心,但现在,你该死心了。
她深吸一口气,怅然一笑,是啊,就这样吧。
病房里。
沈素芳和陆语面对面吃饭。
她凝眉看着陆语,就看见她眼底清澈如泉,又带着一丝坚定。她想跟陆语说些什么,可到底喉头酸涩,发不出一个音节。
这女孩,比她想象中坚强太多。
沉默半晌,沈素芳给陆语夹了块黄油煎鱼,这才说:“你多吃点,别奕承还没醒,你先累垮了。等他好起来了,你们赶紧把婚结了……”
事到如今,陆语早已是她认定的儿媳妇。
“……嗯。”陆语点点头,脸颊微红。
那块外焦里嫩的鱼肉,她却是没吃两口,只觉那股鱼腥味似乎特别浓烈,刺激得她有点反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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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九点,司机照例将车停在社区街口。
陆语下车,在路边的咖啡店买了杯热巧克力,双手绷着纸杯往公寓楼走。
从咖啡店到公寓,大概几百米。
安静的林荫路两边植满橡树,路灯的灯光不甚明亮,又被高大的树冠遮住些许光亮,整条幽径随之显得愈加黯淡,阴恻恻的。
陆语读大学那会儿天天都从这里经过,也不觉得夜路害怕,因为那时她不是一个人走,她身边总有一抹颀长、英挺的身影陪伴左右。
“你以后不用每天都来街口接我啦,我自己回去就行了。”她摇着马尾辫,跟走在身边的少年说。
“这一带治安不好,还闹鬼,你不怕么?”唐奕承双手抄在外套衣兜里,挑眉睨着她。
陆语拧起眉毛,有些惊讶:“这里闹过鬼?”
唐奕承“嗯”一声,压低嗓音讲给她听:“以前这座楼里住着一对年轻情侣,男孩每天晚上接女孩回家,也是走这条路。后来有一天男孩突然没有出现,女孩倒没觉得不对劲,以为他有什么事耽搁了。当天夜里,女孩接到了男孩的电话,他说跟朋友在酒吧喝酒不回来睡了。女孩有点不高兴,但也没说什么。直到隔天早上,警察敲开女孩的家门,说她男朋友昨天下午跟人打架被人打死了。女孩猛然想起半夜那通电话,当即吓得尖叫起来……”
陆语听得头皮发麻,不自觉地挽住唐奕承的手臂,“然后呢?”
他还是那么拽拽地往前走着,继续说:“可是第二天晚上,女孩又是一个人走这条夜路时,居然看到了她男朋友在等她。男孩说,他根本没死,是警察骗人。女孩抱着他哭了一通,就跟他一起往公寓楼走,哪知走了一半,女孩突然一低头,发现她男朋友……没有影子。”
刚好走到最黑处,陆语吓得把脑袋直往唐奕承怀里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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