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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打猎,最多就是一些半大小子套套兔子,这打猎,还是野猪,实在是让人吃惊,而且,他们村里很多年没有出现过野猪了。
薛大成把烟袋锅子往鞋子上一磕,说道,“在哪里?”
山下有一个小松树苗,我在那里系了一根红线,顺着线就能找到了。薛大成一听这话,赶紧对儿子说道,
“老大,去找抬杠,看看村里谁有空,一起去看看,带上家伙,要是没死,那野猪也是凶狠着嘞!”
薛海很开心的答应着,方梅则是回家烧水,此时朴凤兰也来了,看到宝珠就问道,
“弟妹,你打着野鸡啦?这两个孩子,还送我那里去了,你看这……”
宝珠说道,“嫂子帮忙收拾一下,我晚上做饭招待,爸和大哥带着人去抬野猪了,还有几个野兔和野鸡,嫂子也一起帮着收拾吧!我闻不得那味道,就麻烦大嫂了。”
果然还是那个矫情人,朴凤兰说道,“行,我收拾好了去你家。你们两个孩子,跟着你二婶也知道帮忙。”
此时宝珠对身边跟着的小方和小圆道,“跟我回家,二婶给你们吃葡萄和蓝莓。”
“哦……”这下子不只是小方和小圆,就是其他孩子也开心起来,看来小方和小圆也是大方的。放下筐子,找来下铁盆,发了一大串儿葡萄,又抓了四把蓝莓,让他们端出去吃。等两个小的离开了,这才开始整理药材和蘑菇。
过了不到一个小时,薛大成就带着儿子和帮忙的邻居回来了,看到野猪和兔子、野鸡,几乎村里能来的人都来看热闹了,就连生产队长都来了。薛大成很高兴,这么大一头猪,比家里养的猪还有大,可是这猪是怎么处理才好呢?若是自家养的,那肯定去卖了,这不年不节的,谁都舍不得杀猪。可是,这野猪是打来的猎物,又有村里人帮着抬回来的,这就有点不好分了。
费了这么大的功夫,宝珠当然也不希望这猎物就这么飞了,她现在有了人参,当然不介意将猪肉粉了,可是如果真的分了,恐怕也没有什么回报。宝珠拿着一个铁盆,递给婆婆方梅,然后说道,
“明天让爸和大哥帮我把野猪送到镇上的收购站换钱和粮票,我家的粮食可没什么了。今天来帮忙的,晚上都在我家吃吧!这野兔和野鸡今天都炖了,也让大家尝尝野味儿。”
一番话,果然让大家非常满意。方梅当然也是舍不得把猪肉分了的。这野鸡一共有五只,野兔三只,够置办好几桌菜的了。没有帮忙的,也别想贪,当然,也有失望的,可惜,没有占理,也就没有资格说什么。
薛大成也是这个意思,只是看来了这么多人,大家都是奔着什么来的,他当然也知道,但是,这猪能换不少钱呢!老家有多少粮食他最清楚了,真想着怎么给粮食的,见老二媳妇自己张罗了,心里也开心。
没多久,朴凤兰就带着收拾好的两只野鸡回来了,宝珠留下一只用瓦罐炖上,放一点补身的药材,大枣、枸杞都放了一些。其余的,宝珠也不惦记了,兔肉她是不能吃的,虽然没有什么科学根据,可是谁都不想弄这么不吉利的事情。而宝珠把招待客人的事情都交给了方面和朴凤兰,自己也不过去吃饭了,说是累了,也就清静的回去躺着了。
其实这点劳动量对于宝珠来说并不算什么,反倒是拿了梭子织布,天黑了,但难得今天晚上有电,家里的灯泡换上了一百瓦的,这样也亮堂,有了蚊虫,但也进不了屋子,这织布虽然是机械试的工作,却很是容易让人上瘾,更能让人静心。这布也快织完了,布料很好看,薄厚适中,不管是男女,做衬衫都是很合适的。
明天去卖野猪,这布料的事情估计也能谈好。剪下了一块,等着明天让薛大成他们一起带到供销社去。若是不成的话,也就算了,反正家里也是用的上的。而自己给丈夫做的衬衫、衬裤、内衣都做好了。正好让人给他邮寄过去。
说来也是奇怪,这原主自诩为才女,一笔字很是工整,上过高中,也有几分才情的,还会写诗,可惜都被宝珠给烧了,这些诗词在宝珠看来,很是粗鄙,再说,写了这些东西,让人看了,岂不是把自己的所思所想猜了个透吗?一个人若是如此透明,那根愚蠢有什么区别。若是遇到有才情的人,怕是还要嘲笑一番,而且原主还写日记,倒是让宝珠知道了一些小事,被记忆忽视的一下细节。
不过看到日记,宝珠头一个字就是蠢,就算是藏的在隐秘,还能瞒住身边人,瞒住一个早就怀疑有异心的丈夫的眼睛吗?看了一遍,知道了原主的做事风格,干脆就把日记烧了,自己找了一些空间的白纸,用簪花小楷写一些小记,比如今天看到的美景,比如晚上吃的野鸡汤。生活么!若是背负太多,也够累的。
本来宝珠就已经是一个背负两辈子记忆的人了,她觉得,这个世界上最好的药就是孟婆汤,这时间最好的出路,就是死的好!想想,这两种愿望都有些悲观。其实仔细想想,也是有了弃世之意,这才是一个修道之人改有的心境。
隔壁歌舞生病,这边一片寂静,偏偏宝珠却绝对很是舒坦,这一辈子能不能有所突破,正式筑基,可就看自己怎么生活,怎么感悟了。等孩子生了,又多了一层牵绊,怕也是要用心的,而一个爱着自己,却又怀疑自己,怨恨自己的丈夫,也不好对付。面前的婆家人需要维护,却不能让他们的贪心做大。娘家那里虽然断绝关系,但是对于宝珠来说,那可是绝对不行的,生身父母,骨肉亲情,若是都弃了,没个说法,没个了断,那自己想要突破修为的瓶颈,更是艰难啊!
人打猎,最多就是一些半大小子套套兔子,这打猎,还是野猪,实在是让人吃惊,而且,他们村里很多年没有出现过野猪了。
薛大成把烟袋锅子往鞋子上一磕,说道,“在哪里?”
山下有一个小松树苗,我在那里系了一根红线,顺着线就能找到了。薛大成一听这话,赶紧对儿子说道,
“老大,去找抬杠,看看村里谁有空,一起去看看,带上家伙,要是没死,那野猪也是凶狠着嘞!”
薛海很开心的答应着,方梅则是回家烧水,此时朴凤兰也来了,看到宝珠就问道,
“弟妹,你打着野鸡啦?这两个孩子,还送我那里去了,你看这……”
宝珠说道,“嫂子帮忙收拾一下,我晚上做饭招待,爸和大哥带着人去抬野猪了,还有几个野兔和野鸡,嫂子也一起帮着收拾吧!我闻不得那味道,就麻烦大嫂了。”
果然还是那个矫情人,朴凤兰说道,“行,我收拾好了去你家。你们两个孩子,跟着你二婶也知道帮忙。”
此时宝珠对身边跟着的小方和小圆道,“跟我回家,二婶给你们吃葡萄和蓝莓。”
“哦……”这下子不只是小方和小圆,就是其他孩子也开心起来,看来小方和小圆也是大方的。放下筐子,找来下铁盆,发了一大串儿葡萄,又抓了四把蓝莓,让他们端出去吃。等两个小的离开了,这才开始整理药材和蘑菇。
过了不到一个小时,薛大成就带着儿子和帮忙的邻居回来了,看到野猪和兔子、野鸡,几乎村里能来的人都来看热闹了,就连生产队长都来了。薛大成很高兴,这么大一头猪,比家里养的猪还有大,可是这猪是怎么处理才好呢?若是自家养的,那肯定去卖了,这不年不节的,谁都舍不得杀猪。可是,这野猪是打来的猎物,又有村里人帮着抬回来的,这就有点不好分了。
费了这么大的功夫,宝珠当然也不希望这猎物就这么飞了,她现在有了人参,当然不介意将猪肉粉了,可是如果真的分了,恐怕也没有什么回报。宝珠拿着一个铁盆,递给婆婆方梅,然后说道,
“明天让爸和大哥帮我把野猪送到镇上的收购站换钱和粮票,我家的粮食可没什么了。今天来帮忙的,晚上都在我家吃吧!这野兔和野鸡今天都炖了,也让大家尝尝野味儿。”
一番话,果然让大家非常满意。方梅当然也是舍不得把猪肉分了的。这野鸡一共有五只,野兔三只,够置办好几桌菜的了。没有帮忙的,也别想贪,当然,也有失望的,可惜,没有占理,也就没有资格说什么。
薛大成也是这个意思,只是看来了这么多人,大家都是奔着什么来的,他当然也知道,但是,这猪能换不少钱呢!老家有多少粮食他最清楚了,真想着怎么给粮食的,见老二媳妇自己张罗了,心里也开心。
没多久,朴凤兰就带着收拾好的两只野鸡回来了,宝珠留下一只用瓦罐炖上,放一点补身的药材,大枣、枸杞都放了一些。其余的,宝珠也不惦记了,兔肉她是不能吃的,虽然没有什么科学根据,可是谁都不想弄这么不吉利的事情。而宝珠把招待客人的事情都交给了方面和朴凤兰,自己也不过去吃饭了,说是累了,也就清静的回去躺着了。
其实这点劳动量对于宝珠来说并不算什么,反倒是拿了梭子织布,天黑了,但难得今天晚上有电,家里的灯泡换上了一百瓦的,这样也亮堂,有了蚊虫,但也进不了屋子,这织布虽然是机械试的工作,却很是容易让人上瘾,更能让人静心。这布也快织完了,布料很好看,薄厚适中,不管是男女,做衬衫都是很合适的。
明天去卖野猪,这布料的事情估计也能谈好。剪下了一块,等着明天让薛大成他们一起带到供销社去。若是不成的话,也就算了,反正家里也是用的上的。而自己给丈夫做的衬衫、衬裤、内衣都做好了。正好让人给他邮寄过去。
说来也是奇怪,这原主自诩为才女,一笔字很是工整,上过高中,也有几分才情的,还会写诗,可惜都被宝珠给烧了,这些诗词在宝珠看来,很是粗鄙,再说,写了这些东西,让人看了,岂不是把自己的所思所想猜了个透吗?一个人若是如此透明,那根愚蠢有什么区别。若是遇到有才情的人,怕是还要嘲笑一番,而且原主还写日记,倒是让宝珠知道了一些小事,被记忆忽视的一下细节。
不过看到日记,宝珠头一个字就是蠢,就算是藏的在隐秘,还能瞒住身边人,瞒住一个早就怀疑有异心的丈夫的眼睛吗?看了一遍,知道了原主的做事风格,干脆就把日记烧了,自己找了一些空间的白纸,用簪花小楷写一些小记,比如今天看到的美景,比如晚上吃的野鸡汤。生活么!若是背负太多,也够累的。
本来宝珠就已经是一个背负两辈子记忆的人了,她觉得,这个世界上最好的药就是孟婆汤,这时间最好的出路,就是死的好!想想,这两种愿望都有些悲观。其实仔细想想,也是有了弃世之意,这才是一个修道之人改有的心境。
隔壁歌舞生病,这边一片寂静,偏偏宝珠却绝对很是舒坦,这一辈子能不能有所突破,正式筑基,可就看自己怎么生活,怎么感悟了。等孩子生了,又多了一层牵绊,怕也是要用心的,而一个爱着自己,却又怀疑自己,怨恨自己的丈夫,也不好对付。面前的婆家人需要维护,却不能让他们的贪心做大。娘家那里虽然断绝关系,但是对于宝珠来说,那可是绝对不行的,生身父母,骨肉亲情,若是都弃了,没个说法,没个了断,那自己想要突破修为的瓶颈,更是艰难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