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深山孤院,病病几度春秋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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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屿山,地处大秦帝国边缘,靠近苍黄大陆无量海,每当季风来临时,微带着咸腥的气息就笼罩着山脉。
受着温润气候的关系,大屿山树木茂盛,四季常青,猿嘶虎啸,人迹罕至。
山脉外围,一个山坳深处,坐落着一个破旧的小院。
…………
清晨,窄窄的山路上,一个少年挑水归来。
少年衣着陈旧,身材瘦弱,相貌平平,眼神朴实,实打实的一个乡下山民。
突然眉心簇起,脸色瞬间变得苍白,身体微一停滞,随着一口浊气吐出,接着前行,水桶中水面一片微漪。
…………
走进院门,便听到剧烈的咳嗽声,伴随着浓浓地药味,稍后,一个温润的声音传来。
“小易,回来啦。”
少年答应了一声,接着将水倒入厨房的水缸中,随后,端起小炉上的药罐,蒙上细布,将浓浓地药汁倒入一个粗瓷大碗中,端着走进了正屋。
一个身穿道袍,面色青白的道人坐着,手拿一卷道经,清矍的面容,面色温和,看着端着药碗进来的少年,嘴角弯出一抹苦笑。
“不喝不行?”
少年并不说话,只是将药碗递出去,看着道人,眼神不动,面色不动,看着都有点呆气。
最终,道人屈服了,伸手接过药碗,苦笑道:
“哎,你这脾气,真够执拗的,倒是像红妆……”
说到最后两个字,道人声音近乎喃喃,微不可闻。
道人皱着眉头,将药汁缓缓喝下,将药碗放在少年伸出的手中,取过身边桌上竹筒做的杯子,慢慢轻啜着清水,缓解口中浓烈的苦味,目光跟随着转身离去的少年背影,眼中若有所思。
…………
当年的僧人与孩童,在逃出生天后,居于此处,已然九个春秋。
僧人向后,重成道人,孩童向前,长成少年。
周易显然保持了从小养成的勤劳,收拾屋子,洒扫庭院,动作快速而娴熟,这也是这处本来已经被山中藤蔓侵蚀地快要颓倒的小院,如今虽然破旧却整洁的原因。
忙完这些事后,周易取水洗手,要说周易全身上下还有一点优点的话,那就是他的双手了。
修长白皙,既不是干枯的瘦长,也不是痴鲁的肥短,恰到好处的微露骨节,修剪整洁的指甲,月白的肤色,与他整个人形成了显明的对比,仿佛是造物主心生不忍,对这个平庸的作品做出了一点补偿。
周易做事很认真,就连洗手也是这样,他缓慢而又仔细地揉搓双手,一寸寸地移动,直到清冷的山泉水变温,双手肌肤微红,才取过一条粗布毛巾,认真地擦拭干净,整个过程,犹如仪式。
…………
周易走进自己的小屋,小屋内一床一桌一椅,除此之外全是满满的书卷,堆得小屋几无缝隙。
周易站到桌前,环视着四周的书卷,又标志性的发了会呆,接着,坐了下来,研墨提笔,开始写经。
这时,一条土狗悄无声息地从门外走了进来,它突眼歪嘴,浑身土黄色的毛发,稀稀疏疏,几处伤疤,尾巴缺了一半,任谁看了,都得感叹一声——好一条丑狗。
土狗走到桌旁,身子蹭了蹭周易的脚,周易低头,一向平静甚至呆呆的脸上浮现出一抹笑容,轻声叫到:
“土狗。”
没错,这只土狗的名字,就叫“土狗”,毫无特点,但非常符合事实。
土狗摇了摇那半截尾巴,接着趴在周易的脚边,脑袋搭在伸出的前肢上,微眯着眼睛,一动不动。
周易面色平平,上身挺直,悬腕动笔,写起了经书。
此刻,笔尖在纸上的滑动声,桌下土狗微不可闻的喘息声,窗外风动林梢的哗哗声,间或从堂屋传来的道人的咳嗽声……
这一切,显得整个小院愈加的安静。
这份安静,至此,已经九载光阴。
…………
当年,靠着审食其的地图,一个僧人,一个孩童横跨了整个大秦帝国,从帝国腹心走到了帝国边缘,一路上,僧人头发变长,僧衣破烂,到达山中小院时,僧人重新成了道人,而周易,又长了一岁。
再次安顿下来后,二人开始了隐居生活,某一天,周易从山林中回来,小院中又多了一条土狗。
那时,小土狗已经很丑,但最起码还是全须全尾。
但随着狗龄增长,随着活动范围扩大,随着它经常血肉模糊地跑回来,土狗身上疤痕增加,皮毛缺失,直至狗尾断掉,终于丑成了如今这副模样
不过,当有一天,土狗以伤痕累累的身躯拖着一条对比悬殊、浑身雪白的巨狼回来之后,它就成为了这片山林的霸主,它也就再没有受过伤。
靠着土狗,道人与周易从没断过肉食,而且还可以将猎物带到山下二十里的小镇上售卖,以此换来粮食等生活必需品。
这九年光阴,土狗居功至伟。
…………
“咳咳……”
剧烈的咳嗽声传来,打断了周易的书写,他停下笔,面色如常,微微侧头,接着,继续书写。
自... -->>
大屿山,地处大秦帝国边缘,靠近苍黄大陆无量海,每当季风来临时,微带着咸腥的气息就笼罩着山脉。
受着温润气候的关系,大屿山树木茂盛,四季常青,猿嘶虎啸,人迹罕至。
山脉外围,一个山坳深处,坐落着一个破旧的小院。
…………
清晨,窄窄的山路上,一个少年挑水归来。
少年衣着陈旧,身材瘦弱,相貌平平,眼神朴实,实打实的一个乡下山民。
突然眉心簇起,脸色瞬间变得苍白,身体微一停滞,随着一口浊气吐出,接着前行,水桶中水面一片微漪。
…………
走进院门,便听到剧烈的咳嗽声,伴随着浓浓地药味,稍后,一个温润的声音传来。
“小易,回来啦。”
少年答应了一声,接着将水倒入厨房的水缸中,随后,端起小炉上的药罐,蒙上细布,将浓浓地药汁倒入一个粗瓷大碗中,端着走进了正屋。
一个身穿道袍,面色青白的道人坐着,手拿一卷道经,清矍的面容,面色温和,看着端着药碗进来的少年,嘴角弯出一抹苦笑。
“不喝不行?”
少年并不说话,只是将药碗递出去,看着道人,眼神不动,面色不动,看着都有点呆气。
最终,道人屈服了,伸手接过药碗,苦笑道:
“哎,你这脾气,真够执拗的,倒是像红妆……”
说到最后两个字,道人声音近乎喃喃,微不可闻。
道人皱着眉头,将药汁缓缓喝下,将药碗放在少年伸出的手中,取过身边桌上竹筒做的杯子,慢慢轻啜着清水,缓解口中浓烈的苦味,目光跟随着转身离去的少年背影,眼中若有所思。
…………
当年的僧人与孩童,在逃出生天后,居于此处,已然九个春秋。
僧人向后,重成道人,孩童向前,长成少年。
周易显然保持了从小养成的勤劳,收拾屋子,洒扫庭院,动作快速而娴熟,这也是这处本来已经被山中藤蔓侵蚀地快要颓倒的小院,如今虽然破旧却整洁的原因。
忙完这些事后,周易取水洗手,要说周易全身上下还有一点优点的话,那就是他的双手了。
修长白皙,既不是干枯的瘦长,也不是痴鲁的肥短,恰到好处的微露骨节,修剪整洁的指甲,月白的肤色,与他整个人形成了显明的对比,仿佛是造物主心生不忍,对这个平庸的作品做出了一点补偿。
周易做事很认真,就连洗手也是这样,他缓慢而又仔细地揉搓双手,一寸寸地移动,直到清冷的山泉水变温,双手肌肤微红,才取过一条粗布毛巾,认真地擦拭干净,整个过程,犹如仪式。
…………
周易走进自己的小屋,小屋内一床一桌一椅,除此之外全是满满的书卷,堆得小屋几无缝隙。
周易站到桌前,环视着四周的书卷,又标志性的发了会呆,接着,坐了下来,研墨提笔,开始写经。
这时,一条土狗悄无声息地从门外走了进来,它突眼歪嘴,浑身土黄色的毛发,稀稀疏疏,几处伤疤,尾巴缺了一半,任谁看了,都得感叹一声——好一条丑狗。
土狗走到桌旁,身子蹭了蹭周易的脚,周易低头,一向平静甚至呆呆的脸上浮现出一抹笑容,轻声叫到:
“土狗。”
没错,这只土狗的名字,就叫“土狗”,毫无特点,但非常符合事实。
土狗摇了摇那半截尾巴,接着趴在周易的脚边,脑袋搭在伸出的前肢上,微眯着眼睛,一动不动。
周易面色平平,上身挺直,悬腕动笔,写起了经书。
此刻,笔尖在纸上的滑动声,桌下土狗微不可闻的喘息声,窗外风动林梢的哗哗声,间或从堂屋传来的道人的咳嗽声……
这一切,显得整个小院愈加的安静。
这份安静,至此,已经九载光阴。
…………
当年,靠着审食其的地图,一个僧人,一个孩童横跨了整个大秦帝国,从帝国腹心走到了帝国边缘,一路上,僧人头发变长,僧衣破烂,到达山中小院时,僧人重新成了道人,而周易,又长了一岁。
再次安顿下来后,二人开始了隐居生活,某一天,周易从山林中回来,小院中又多了一条土狗。
那时,小土狗已经很丑,但最起码还是全须全尾。
但随着狗龄增长,随着活动范围扩大,随着它经常血肉模糊地跑回来,土狗身上疤痕增加,皮毛缺失,直至狗尾断掉,终于丑成了如今这副模样
不过,当有一天,土狗以伤痕累累的身躯拖着一条对比悬殊、浑身雪白的巨狼回来之后,它就成为了这片山林的霸主,它也就再没有受过伤。
靠着土狗,道人与周易从没断过肉食,而且还可以将猎物带到山下二十里的小镇上售卖,以此换来粮食等生活必需品。
这九年光阴,土狗居功至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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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咳咳……”
剧烈的咳嗽声传来,打断了周易的书写,他停下笔,面色如常,微微侧头,接着,继续书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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