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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孔之见:古今同心之大明专家三先生
南都徭役繁重,所以困吾百姓多矣。近年当事者加意铲除,始稍有苏息之望。向有议裁寄庄户之兼并,禁质铺之罔利,与搜富户之非法者,其说固亦有见,第余闻姚太守叙卿之言曰:“均赋者不宜苛摘寄庄户,寄庄户乃无田者之父母也。令寄庄户冒役太重,势必不肯多置田,彼小民之无立锥者安所倚命乎?寄庄户以田一亩予佃户种,必以牛与车予之,又以房居之。计一岁所入,亩之中上者可收谷二石,以其半输之田主,而佃户已得一亩之入矣。是寄庄户不惟无害于民,且有利于民,即田连阡陌,其仰给者不啻众也,何以尤其兼并也?”方司徒采山之言曰:“质铺未可议逐也。小民旦夕有缓急,上既不能赉之,其邻里乡党能助一臂力者几何人哉!当僒迫之中,随其家之所有抱而趣质焉,可以立办,可以亡求人,则质铺者,穷民之管库也,可无议逐矣!”王太守元简之言曰:“往日海中丞在吴中,贫民有告富家者,必严处之,一时刁讦四起,富户之破亡者甚众。此大非是,邑有富民,小户依以衣食者必夥,时值水旱,劝借赈贷须此辈以济缓急,虽一村有一富者,近村田房不免多为所有,然必是贫者方卖,卖于他人与卖于富家一也。且富家自非豪恶闵不畏法者,岂必尽谋占而计取之?假令摧剥富民,富者必贫,阖百千万室而皆赤贫,岂能长保?”三先生之言皆深思远虑,与浮见者不同,因表而出之,以谂于当事者。
----------我是信达雅的分割线-----------------
南都及其周边地区的徭役非常繁重,多年来,百姓们一直因此而困苦不堪。近年来,政府(想要改变这个现象),于是减赋减税,才稍稍有了一些恢复的迹象。(但是,这又造成了地方财力的不足)。一直以来啊,总有人在议论说,有这样三种办法,可以从根本上改变这一现状。
一是严格查处那些寄投大地主的兼并现象。(现在朝廷对有功名的人免税,只是免他们自己田土的税,可他们却借此接收他人投献,偷逃税款。查处打击这些行为,可以增加财税收入。)
二是严格查处那些高利贷从业者。
三是严格查处那些用不正当手段积蓄和获得财产的富人。
这三种说法呢,看上去似乎是有道理的,但是啊,我曾经听到姚叙卿姚太守说过:不能苛待大地主啊,他们都是盛世脊梁,是那些没有产业的人的父母哟!(要知道,与其国富民穷,宁可国穷民富,与其把税收上来,还不如藏富于地主们。)试想,如果收地主税收得太重,他们就会不肯多置田了,(他们没有多余的田拿出来租种)那那些没有产业的人,又怎么活命呢?地主把一亩地给佃户种,那是要先给他们畜力与工器具的,还要给他们房子种,一年下来,中等以上的地一亩能打二石粮食,把一半给地主,佃户就得到了一亩地的收入。所以啊,地主对百姓没有损害,反而有大利于百姓,如果地主规模大到了田连阡陌的地步,那就意味着仰仗他们活命的百姓也有不知道多少,为什么非要怨恨追究他们兼并地产呢?!
我又听到方采山方司徒说过:那些勇于搞金融改革试点,摸着别人金银过河的同志,不能轻易取缔处理啊!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朝廷并不能每家都及时救助到,邻居亲戚什么的,也没有几个人能帮得上忙。在家庭陷入危机的时候,你只要联系到那些有活力的社会机构和金融改革的先行者们,事情可以立刻就办,也不用去求人。这那里是放高利贷的?这分明就是红十字、新月(以上排名不分先后,以笔画多少排序)慈善总会啊!朝廷表彰鼓励支持都还来不及,怎么竟然还有人想要查处呢?!
我又听到王元简王太守说过,当年那个以举人之身破例当到省级干部的海某人在南都周边工作的时候,只要有卢瑟来告成功人士,就会严厉处理。结果啊,导致了刁民们群起而咬之,不知有多少成功人士们因此而破家亡命。这样作,真是太不对了!!!一个地区的成功人士,那不知道有多少人是要依托在他们身上来吃饭的,而如果有什么水旱黄汤啦,更是只能依靠他们来捐钱出力救急。如果一个村里出了一个成功人士,他当然会多买房子和田地,但是啊,会卖房卖田的,肯定是穷人,他们卖给谁不是卖呢?成功人士又不是帮派人士,他们难道会一定要用办法去强占而不是掏钱买吗?想想吧,如果我们把成功人士打压下去了,那村里就全是卢瑟了,千家万户都是卢瑟,这是何等世界?我们不能这么局限,要有先让一部分人成功起来的眼光与觉悟!
这三位先生如此深思熟虑,真不愧是国家的栋梁,大明的良心!他们与只会在网上面乱喷的那些无脑愤们的差距真是太大了!所以我一定要把这些观点记录宣传出来,以此来保证朝廷在做出决策时能够听到一些不同的声音啊!
--------我是坚决拥护党中央的分割线!!!!--------------
我应该说历史总是不断重复的,还是应该说太阳底下没有新鲜事,又或者应该说这个世界终归是螺旋前进的呢?
一孔之见:古今同心之大明专家三先生
南都徭役繁重,所以困吾百姓多矣。近年当事者加意铲除,始稍有苏息之望。向有议裁寄庄户之兼并,禁质铺之罔利,与搜富户之非法者,其说固亦有见,第余闻姚太守叙卿之言曰:“均赋者不宜苛摘寄庄户,寄庄户乃无田者之父母也。令寄庄户冒役太重,势必不肯多置田,彼小民之无立锥者安所倚命乎?寄庄户以田一亩予佃户种,必以牛与车予之,又以房居之。计一岁所入,亩之中上者可收谷二石,以其半输之田主,而佃户已得一亩之入矣。是寄庄户不惟无害于民,且有利于民,即田连阡陌,其仰给者不啻众也,何以尤其兼并也?”方司徒采山之言曰:“质铺未可议逐也。小民旦夕有缓急,上既不能赉之,其邻里乡党能助一臂力者几何人哉!当僒迫之中,随其家之所有抱而趣质焉,可以立办,可以亡求人,则质铺者,穷民之管库也,可无议逐矣!”王太守元简之言曰:“往日海中丞在吴中,贫民有告富家者,必严处之,一时刁讦四起,富户之破亡者甚众。此大非是,邑有富民,小户依以衣食者必夥,时值水旱,劝借赈贷须此辈以济缓急,虽一村有一富者,近村田房不免多为所有,然必是贫者方卖,卖于他人与卖于富家一也。且富家自非豪恶闵不畏法者,岂必尽谋占而计取之?假令摧剥富民,富者必贫,阖百千万室而皆赤贫,岂能长保?”三先生之言皆深思远虑,与浮见者不同,因表而出之,以谂于当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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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及其周边地区的徭役非常繁重,多年来,百姓们一直因此而困苦不堪。近年来,政府(想要改变这个现象),于是减赋减税,才稍稍有了一些恢复的迹象。(但是,这又造成了地方财力的不足)。一直以来啊,总有人在议论说,有这样三种办法,可以从根本上改变这一现状。
一是严格查处那些寄投大地主的兼并现象。(现在朝廷对有功名的人免税,只是免他们自己田土的税,可他们却借此接收他人投献,偷逃税款。查处打击这些行为,可以增加财税收入。)
二是严格查处那些高利贷从业者。
三是严格查处那些用不正当手段积蓄和获得财产的富人。
这三种说法呢,看上去似乎是有道理的,但是啊,我曾经听到姚叙卿姚太守说过:不能苛待大地主啊,他们都是盛世脊梁,是那些没有产业的人的父母哟!(要知道,与其国富民穷,宁可国穷民富,与其把税收上来,还不如藏富于地主们。)试想,如果收地主税收得太重,他们就会不肯多置田了,(他们没有多余的田拿出来租种)那那些没有产业的人,又怎么活命呢?地主把一亩地给佃户种,那是要先给他们畜力与工器具的,还要给他们房子种,一年下来,中等以上的地一亩能打二石粮食,把一半给地主,佃户就得到了一亩地的收入。所以啊,地主对百姓没有损害,反而有大利于百姓,如果地主规模大到了田连阡陌的地步,那就意味着仰仗他们活命的百姓也有不知道多少,为什么非要怨恨追究他们兼并地产呢?!
我又听到方采山方司徒说过:那些勇于搞金融改革试点,摸着别人金银过河的同志,不能轻易取缔处理啊!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朝廷并不能每家都及时救助到,邻居亲戚什么的,也没有几个人能帮得上忙。在家庭陷入危机的时候,你只要联系到那些有活力的社会机构和金融改革的先行者们,事情可以立刻就办,也不用去求人。这那里是放高利贷的?这分明就是红十字、新月(以上排名不分先后,以笔画多少排序)慈善总会啊!朝廷表彰鼓励支持都还来不及,怎么竟然还有人想要查处呢?!
我又听到王元简王太守说过,当年那个以举人之身破例当到省级干部的海某人在南都周边工作的时候,只要有卢瑟来告成功人士,就会严厉处理。结果啊,导致了刁民们群起而咬之,不知有多少成功人士们因此而破家亡命。这样作,真是太不对了!!!一个地区的成功人士,那不知道有多少人是要依托在他们身上来吃饭的,而如果有什么水旱黄汤啦,更是只能依靠他们来捐钱出力救急。如果一个村里出了一个成功人士,他当然会多买房子和田地,但是啊,会卖房卖田的,肯定是穷人,他们卖给谁不是卖呢?成功人士又不是帮派人士,他们难道会一定要用办法去强占而不是掏钱买吗?想想吧,如果我们把成功人士打压下去了,那村里就全是卢瑟了,千家万户都是卢瑟,这是何等世界?我们不能这么局限,要有先让一部分人成功起来的眼光与觉悟!
这三位先生如此深思熟虑,真不愧是国家的栋梁,大明的良心!他们与只会在网上面乱喷的那些无脑愤们的差距真是太大了!所以我一定要把这些观点记录宣传出来,以此来保证朝廷在做出决策时能够听到一些不同的声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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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应该说历史总是不断重复的,还是应该说太阳底下没有新鲜事,又或者应该说这个世界终归是螺旋前进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