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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丕于洛中遇害的消息,很快就传遍了长安城内外——当然是裴嶷、荀崧等人所特意散布的。诸将纷纷请命,要求挥师上洛,去为同袍复仇——虽说身份悬隔,加上裴丕也无战功,其实他们从前没怎么把那人当自家兄弟看待。
甚至于就连学校里的学生都鼓噪起来,说天子无道,诸公无能,谋害大将,自毁长城,想要联名上书,请大司马急归洛阳去整顿朝纲,却被范宣辅佐董景道,硬生生给按了下去。
诸将吏固请,裴该为此一连两日躲在后寝,不肯露面,只命将公文送入书斋裁断。然后到了第三天,洛阳方面又有急信传至——这回是裴诜单独派人送来的。
书至裴嶷处,裴文冀打开来一瞧,其内容主要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补充前日信中所述事变经过的某些细节,包括是王贡一力撺掇裴丕去接掌五校的,也是王贡建议撞门突入的,以及裴诜远远地听见有人叫过一声:“右卫此来,是要杀绝我五校啊……”
第二部分,备悉说明右卫在事变后的举措,以及朝廷对事变调查的结果,尚书省是如何拖延塞责,并且遣使东向,想要召祖逖回来,镇压右卫军。第三部分,则是才刚得到的消息,羯军已退,中军正待展开全面反击——这一喜讯,自然他会比洛中大老们更早获悉。
裴嶷略一思忖,便取纸笔来,删去裴诜书信中的第一部分,而把后两部分,模仿其笔迹,重新抄写了一遍。随即请胡飞将信送入后寝书斋,并致语说:“荀道玄等颟顸,唯逼明达自尽,并戮数名小卒塞责而已,大司马不归洛,此事终不分明。况乎羯贼已退,此际入洛,可无害战事,亦不伤祖士稚之心也——请速裁断。”
裴该看到此信后,略一沉吟,便问妻子:“倘若祖士稚应诏,将中军归洛,则我此去,难免与之冲突,奈何?”
荀灌娘道:“祖公若归洛阳,先须审断盛功兄之案,若其断得明,夫君前往,可感其德而退,又何伤啊?若其断不明,是曲在祖公,又何颜阻夫君归洛呢?”
裴该不禁叹息道:“祖士稚守荥阳数月,百般谋划,终败羯贼,正好趁胜追击,犁庭扫闾,今若返洛,必失灭羯的大好机会啊!”
荀灌娘劝慰道:“此乃道玄叔父之过也,前不能息事变于未萌,后行文召祖公归洛,又非夫君失策,何必嗟叹?且事已至此,难道夫君不归洛,则祖公也必不归么?夫君,当断不断,必受其患,正如文冀叔父所言,当速裁决,不可拖延啊!”
其实裴该这两天也一直在想这件事儿,反复权衡利弊。他曾经怀疑过,裴丕遇害一事,其实是王贡的策谋,就是逼得自己必须得率师归洛不可——因为裴丕不是普通将领啊,乃是裴氏一门,自家兄弟被人杀了,倘若不闻不问,单等朝廷审断,那自己的脸还往哪儿搁哪?
就法理上来说,即便是自家亲爹被人给杀了,自己都没有撞上都城,去向朝廷或者天子讨说法的道理。然而裴该身份终究特异,乃是大司马、大都督,执朝臣之牛耳,则欲遵制做忠臣,则必害权臣之名。当不当天子另说,他权臣可是做得很惬意的,且不打算将来某一天把权柄给交出去的。况乎岂有权臣失权,而能久活之理哪?
再者说来,儒家是赞同血亲复仇的,《礼记·曲礼》即云:“父之仇弗与共戴天,兄弟之仇不反兵,交游之仇不同国。”则以自己的身份,归洛去向朝廷和天子讨要说法,也是会受到士林广泛的原谅,甚至于拥护的。
故而以此恶性事件为契机,最有可能促迫自己挥师上洛,这种诡计,那个“毒士”完全干得出来啊!只是若真为王贡所谋划,以裴该对其人的了解,估计很难抓住他的把柄,在没有丝毫证据的前提下,似亦不能入其之罪……
然而裴丕遇害究竟是偶发事件,还是有人策划的,其目的为何,其实都不重要,对于目前的裴该而言,如何应对才是最需要考量的。他其实并不反对篡位,终究以这一社会阶段而言,皇权的存在还不可或缺,并且既然被形势推到了权臣的位置上,则只可能前进,而再无后退之望了。
正如荀灌娘所说,裴该对于改朝换代后,凉州、平州,乃至汉中如何,其实并不怎么担心——那些势力都太小弱啦,翻不起天来。唯一可虑的是建康政权,但或许唯有彻底撕破脸皮,进行武力镇压,才有望在压制中原世家后,再扫清江南大族,稳定民生,并且推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吧。
裴该迟迟迈不出那最后一步,最主要就是担心荥阳战局。只要自己率兵归洛,必然会跟荀邃等起冲突,到时候为了自家颜面,为了保全声望,为了凝聚人心,势必得对朝廷来一场或大或小的清洗不可。则洛中不稳,前线将士之心必乱,万一被石勒逮住机会,破关而入,事情就麻烦了,自己也可能遭受罔顾大局之讥。
直至今天接到了裴诜来信,裴该才终于下定决心,于是在跟妻子商谈几句,彻底解开心结之后,便即穿上小功丧服,先乘车往裴粹府上来。
丧礼五服,“小功”列第四等,《仪礼》曰:“小功,布衰掌,牡麻致,即葛五月者。从祖祖父,从祖父母报;人祖昆弟;从父姊妹篇,孙适人者;为人后者为其姊妹适人者。”若于男子,则因同曾祖兄弟之丧,当服小功。不过裴该与裴丕俱出后汉尚书令裴茂,其实算是同高祖兄弟,论理当服第五等的“缌麻”才是。
只是周礼解法甚多,礼制亦因时而变,而且理论和实际之间,历代都难免有所参差,只要不是太过份,很少有人会死抠。况乎五服之制正经写入国法,也是以西晋为始的,目的只是为了区隔亲疏远近,作为判断是否构成犯罪及衡量罪行轻重的标准——在宗法社会中,亲眷互害,自然更受舆论的鞭笞,刑罚也会相应加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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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丕于洛中遇害的消息,很快就传遍了长安城内外——当然是裴嶷、荀崧等人所特意散布的。诸将纷纷请命,要求挥师上洛,去为同袍复仇——虽说身份悬隔,加上裴丕也无战功,其实他们从前没怎么把那人当自家兄弟看待。
甚至于就连学校里的学生都鼓噪起来,说天子无道,诸公无能,谋害大将,自毁长城,想要联名上书,请大司马急归洛阳去整顿朝纲,却被范宣辅佐董景道,硬生生给按了下去。
诸将吏固请,裴该为此一连两日躲在后寝,不肯露面,只命将公文送入书斋裁断。然后到了第三天,洛阳方面又有急信传至——这回是裴诜单独派人送来的。
书至裴嶷处,裴文冀打开来一瞧,其内容主要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补充前日信中所述事变经过的某些细节,包括是王贡一力撺掇裴丕去接掌五校的,也是王贡建议撞门突入的,以及裴诜远远地听见有人叫过一声:“右卫此来,是要杀绝我五校啊……”
第二部分,备悉说明右卫在事变后的举措,以及朝廷对事变调查的结果,尚书省是如何拖延塞责,并且遣使东向,想要召祖逖回来,镇压右卫军。第三部分,则是才刚得到的消息,羯军已退,中军正待展开全面反击——这一喜讯,自然他会比洛中大老们更早获悉。
裴嶷略一思忖,便取纸笔来,删去裴诜书信中的第一部分,而把后两部分,模仿其笔迹,重新抄写了一遍。随即请胡飞将信送入后寝书斋,并致语说:“荀道玄等颟顸,唯逼明达自尽,并戮数名小卒塞责而已,大司马不归洛,此事终不分明。况乎羯贼已退,此际入洛,可无害战事,亦不伤祖士稚之心也——请速裁断。”
裴该看到此信后,略一沉吟,便问妻子:“倘若祖士稚应诏,将中军归洛,则我此去,难免与之冲突,奈何?”
荀灌娘道:“祖公若归洛阳,先须审断盛功兄之案,若其断得明,夫君前往,可感其德而退,又何伤啊?若其断不明,是曲在祖公,又何颜阻夫君归洛呢?”
裴该不禁叹息道:“祖士稚守荥阳数月,百般谋划,终败羯贼,正好趁胜追击,犁庭扫闾,今若返洛,必失灭羯的大好机会啊!”
荀灌娘劝慰道:“此乃道玄叔父之过也,前不能息事变于未萌,后行文召祖公归洛,又非夫君失策,何必嗟叹?且事已至此,难道夫君不归洛,则祖公也必不归么?夫君,当断不断,必受其患,正如文冀叔父所言,当速裁决,不可拖延啊!”
其实裴该这两天也一直在想这件事儿,反复权衡利弊。他曾经怀疑过,裴丕遇害一事,其实是王贡的策谋,就是逼得自己必须得率师归洛不可——因为裴丕不是普通将领啊,乃是裴氏一门,自家兄弟被人杀了,倘若不闻不问,单等朝廷审断,那自己的脸还往哪儿搁哪?
就法理上来说,即便是自家亲爹被人给杀了,自己都没有撞上都城,去向朝廷或者天子讨说法的道理。然而裴该身份终究特异,乃是大司马、大都督,执朝臣之牛耳,则欲遵制做忠臣,则必害权臣之名。当不当天子另说,他权臣可是做得很惬意的,且不打算将来某一天把权柄给交出去的。况乎岂有权臣失权,而能久活之理哪?
再者说来,儒家是赞同血亲复仇的,《礼记·曲礼》即云:“父之仇弗与共戴天,兄弟之仇不反兵,交游之仇不同国。”则以自己的身份,归洛去向朝廷和天子讨要说法,也是会受到士林广泛的原谅,甚至于拥护的。
故而以此恶性事件为契机,最有可能促迫自己挥师上洛,这种诡计,那个“毒士”完全干得出来啊!只是若真为王贡所谋划,以裴该对其人的了解,估计很难抓住他的把柄,在没有丝毫证据的前提下,似亦不能入其之罪……
然而裴丕遇害究竟是偶发事件,还是有人策划的,其目的为何,其实都不重要,对于目前的裴该而言,如何应对才是最需要考量的。他其实并不反对篡位,终究以这一社会阶段而言,皇权的存在还不可或缺,并且既然被形势推到了权臣的位置上,则只可能前进,而再无后退之望了。
正如荀灌娘所说,裴该对于改朝换代后,凉州、平州,乃至汉中如何,其实并不怎么担心——那些势力都太小弱啦,翻不起天来。唯一可虑的是建康政权,但或许唯有彻底撕破脸皮,进行武力镇压,才有望在压制中原世家后,再扫清江南大族,稳定民生,并且推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吧。
裴该迟迟迈不出那最后一步,最主要就是担心荥阳战局。只要自己率兵归洛,必然会跟荀邃等起冲突,到时候为了自家颜面,为了保全声望,为了凝聚人心,势必得对朝廷来一场或大或小的清洗不可。则洛中不稳,前线将士之心必乱,万一被石勒逮住机会,破关而入,事情就麻烦了,自己也可能遭受罔顾大局之讥。
直至今天接到了裴诜来信,裴该才终于下定决心,于是在跟妻子商谈几句,彻底解开心结之后,便即穿上小功丧服,先乘车往裴粹府上来。
丧礼五服,“小功”列第四等,《仪礼》曰:“小功,布衰掌,牡麻致,即葛五月者。从祖祖父,从祖父母报;人祖昆弟;从父姊妹篇,孙适人者;为人后者为其姊妹适人者。”若于男子,则因同曾祖兄弟之丧,当服小功。不过裴该与裴丕俱出后汉尚书令裴茂,其实算是同高祖兄弟,论理当服第五等的“缌麻”才是。
只是周礼解法甚多,礼制亦因时而变,而且理论和实际之间,历代都难免有所参差,只要不是太过份,很少有人会死抠。况乎五服之制正经写入国法,也是以西晋为始的,目的只是为了区隔亲疏远近,作为判断是否构成犯罪及衡量罪行轻重的标准——在宗法社会中,亲眷互害,自然更受舆论的鞭笞,刑罚也会相应加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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