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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被烧焦了
云琅躺在草丛里,想了整整一天一夜,还是没有想通他为什么会没有死。
如果伟大就是被旱雷烧焦,他宁愿不要这样的伟大。
的确,他现在就是一副死人模样,焦黑的手,焦黑的胳膊,焦黑的全身,只是不知道为什么,眼睛没事。
如果要他找出一个合适的形容词来,他觉得烤猪这个词很符合他现在的模样,还是一只没有烤透的猪。
这不符合常理……他觉得自己更像是一个被包裹在蚕茧里的蚕,而不像是一个被烤熟的人。
这种感觉很奇妙,身体依旧很痛,却不是那种让人发疯的灼伤痛,更像是新的生命在经历最初的生长痛。
蝴蝶就是这么从茧子里出生的?
被旱雷击中是这种感觉?
在这一天一夜中,总共有四只狼,一只豹子,一头狗熊,一群野猪来看望过他,其中一头野猪还调皮的将他的身体拱了一下,得以让他由趴着变成仰面朝天。
云琅觉得自己就是一个悲剧,明明已经烤的很香了,那些一看就是野兽的邻居们也不愿意吃他一口,好早点结束他悲惨的命运。
天色湛蓝,柔柔的飘着几朵白云,其中有一朵还特意帮云琅遮住了太阳。
松树上的猴子愉快的跳跃着,一头肥大的猴王在云朗的眼前临幸了他其中的一个妃子,志得意满之后,就从一颗李子树上摘下青青的李子,不断地往云琅身上丢,算是一种事后的游戏吧。
身子动不了,云琅那颗聪明的脑袋很快就根据太阳以及植物的状况给自己定了位。
穗花杉,青钱柳,就长在山脚处,这两个植物很容易辨认,尤其是穗花杉长而光滑长着两条白色气孔的叶子就非常的容易辨认,至于青钱柳,对云琅来说实在是太熟悉了,婆婆患有糖尿病,他没少给婆婆找青钱柳树叶子泡茶喝。
至于纬度用太阳的晨昏线来确定,对云琅来说不存在什么难度,即便是心算,也能轻易地得出结论。
都说人生识字糊涂始,这话一点都不假。
穗花杉与青钱柳都告诉云琅他身在秦岭余脉,而计算出来的大致经纬度告诉他,他此刻就在骊山附近。
这一点他非常的确定,唯一让他糊涂的是——穗花杉,青钱柳什么时候多到随意长在这座小山上了?
而且,身为旅游狂人兼凶猛的肉食动物的关中人,太白山无人区都当做踏青地了,怎么可能会放过这片景色宜人的小山?哪里会有什么狼,豹子,狗熊遍地走的场面?
即便是关中人憨厚,不懂得探索,那些为了经济繁荣早就疯狂的恨不能把祖坟都刨出来当景点的政府官员如何会放过这片世外桃源?
一颗野三七就生长在云琅的脑袋边上,顶上的一簇小红花开的正艳。
这东西有多珍贵,云琅心知肚明,大名鼎鼎的血参啊,即便是在野三七的产地云南都见不到几颗真正的野三七,这里却长着好大一片。
当学问与现实相抵触的时候,具有时限性的学问就变得很可笑。
这是一个很大的发现——云琅暗自揣摩。
做学问的心思起来了,云琅暂时就不想死了,毕竟,霍金都轻松愉快的活着,自己虽然焦了点,只要有大发现,活着也不错,只要有点食物,活过来的问题不是很大。
烧焦也有烧焦的好处,那就是温度高,再加上浑身漆黑比较吸热,一条三尺长的菜花蛇试探了几次之后,见云琅一动不动,就把身体懒洋洋的盘在他的脸上,开始晒太阳。
很久以后,云琅见到蛇就害怕,尤其是被蛇盘在脖子上的感觉能让他疯狂。
好在冰凉的蛇血为他补充了很多能量,蛇皮下面的蛇肉跟蛇皮给他补充了一些蛋白质,让他得以熬过又一个难熬的夜晚。
希望总在第二天早上,这是婆婆说的话,每当云琅失望灰心的时候婆婆就这样安慰他。
婆婆的话总是对的,至少被旱雷击中的那一刻他确实在发光,焦炭的余味帮助了他很多,在昨天晚上,连蚊子都没有光顾他。... -->>
第二章被烧焦了
云琅躺在草丛里,想了整整一天一夜,还是没有想通他为什么会没有死。
如果伟大就是被旱雷烧焦,他宁愿不要这样的伟大。
的确,他现在就是一副死人模样,焦黑的手,焦黑的胳膊,焦黑的全身,只是不知道为什么,眼睛没事。
如果要他找出一个合适的形容词来,他觉得烤猪这个词很符合他现在的模样,还是一只没有烤透的猪。
这不符合常理……他觉得自己更像是一个被包裹在蚕茧里的蚕,而不像是一个被烤熟的人。
这种感觉很奇妙,身体依旧很痛,却不是那种让人发疯的灼伤痛,更像是新的生命在经历最初的生长痛。
蝴蝶就是这么从茧子里出生的?
被旱雷击中是这种感觉?
在这一天一夜中,总共有四只狼,一只豹子,一头狗熊,一群野猪来看望过他,其中一头野猪还调皮的将他的身体拱了一下,得以让他由趴着变成仰面朝天。
云琅觉得自己就是一个悲剧,明明已经烤的很香了,那些一看就是野兽的邻居们也不愿意吃他一口,好早点结束他悲惨的命运。
天色湛蓝,柔柔的飘着几朵白云,其中有一朵还特意帮云琅遮住了太阳。
松树上的猴子愉快的跳跃着,一头肥大的猴王在云朗的眼前临幸了他其中的一个妃子,志得意满之后,就从一颗李子树上摘下青青的李子,不断地往云琅身上丢,算是一种事后的游戏吧。
身子动不了,云琅那颗聪明的脑袋很快就根据太阳以及植物的状况给自己定了位。
穗花杉,青钱柳,就长在山脚处,这两个植物很容易辨认,尤其是穗花杉长而光滑长着两条白色气孔的叶子就非常的容易辨认,至于青钱柳,对云琅来说实在是太熟悉了,婆婆患有糖尿病,他没少给婆婆找青钱柳树叶子泡茶喝。
至于纬度用太阳的晨昏线来确定,对云琅来说不存在什么难度,即便是心算,也能轻易地得出结论。
都说人生识字糊涂始,这话一点都不假。
穗花杉与青钱柳都告诉云琅他身在秦岭余脉,而计算出来的大致经纬度告诉他,他此刻就在骊山附近。
这一点他非常的确定,唯一让他糊涂的是——穗花杉,青钱柳什么时候多到随意长在这座小山上了?
而且,身为旅游狂人兼凶猛的肉食动物的关中人,太白山无人区都当做踏青地了,怎么可能会放过这片景色宜人的小山?哪里会有什么狼,豹子,狗熊遍地走的场面?
即便是关中人憨厚,不懂得探索,那些为了经济繁荣早就疯狂的恨不能把祖坟都刨出来当景点的政府官员如何会放过这片世外桃源?
一颗野三七就生长在云琅的脑袋边上,顶上的一簇小红花开的正艳。
这东西有多珍贵,云琅心知肚明,大名鼎鼎的血参啊,即便是在野三七的产地云南都见不到几颗真正的野三七,这里却长着好大一片。
当学问与现实相抵触的时候,具有时限性的学问就变得很可笑。
这是一个很大的发现——云琅暗自揣摩。
做学问的心思起来了,云琅暂时就不想死了,毕竟,霍金都轻松愉快的活着,自己虽然焦了点,只要有大发现,活着也不错,只要有点食物,活过来的问题不是很大。
烧焦也有烧焦的好处,那就是温度高,再加上浑身漆黑比较吸热,一条三尺长的菜花蛇试探了几次之后,见云琅一动不动,就把身体懒洋洋的盘在他的脸上,开始晒太阳。
很久以后,云琅见到蛇就害怕,尤其是被蛇盘在脖子上的感觉能让他疯狂。
好在冰凉的蛇血为他补充了很多能量,蛇皮下面的蛇肉跟蛇皮给他补充了一些蛋白质,让他得以熬过又一个难熬的夜晚。
希望总在第二天早上,这是婆婆说的话,每当云琅失望灰心的时候婆婆就这样安慰他。
婆婆的话总是对的,至少被旱雷击中的那一刻他确实在发光,焦炭的余味帮助了他很多,在昨天晚上,连蚊子都没有光顾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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