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咖啡厅里放着的是爵士钢琴乐,安静中有几分俏皮。窗外秋意浓浓,天高云淡,种在道路两边的法国梧桐还未落叶,远远看起来高大而沉默。
因为天气冷,且室内还没有暖气,便颇有些寒意,面前的热可可热气袅袅,甚至让对面的女生显得有些面目模糊。
实际上,初初有些想不起当时在爱丁堡初见周梓夜时她的模样,但却莫名的,还能回忆起了高中时期的她。
那时候周梓夜是班里颇受欢迎的女生,周围闺蜜很多,喜欢她的男生也不少。
高一的时候,初初就坐在她后桌,若是上课发呆,自然而然地便盯着对方的后脑勺,好在周梓夜绑马尾的发带经常换,也为初初的发呆增添了些许趣味。
某次上课,坐在教室后面的高个男生给周梓夜传纸条,倒数第二站是初初,她拿到的时候,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那个平日里因为打篮球而受女生追捧且对追捧他的女生向来不屑一顾的男生,暗自思考到底是怎么样的情感,能让这个男生在众人好奇的目光下传递纸条,又因着这样的行为红了脸。
这样的脸红,让所有人都对纸条上的内容心照不宣。
初初戳了戳周梓夜的肩,把纸条递给她。
后者不解地皱眉,却仍是接了过去,打开看了几秒,勾起了一丝笑容,而后就将纸条揉成一团,放到了抽屉里。
男生的同桌似乎也看到了周梓夜的笑容,揶揄地用手肘顶了一下自己旁边的人,脸上的神情仿佛在说:“你小子有福了。”
于是课间便有不少人在猜测周梓夜同男生要在什么地方约会,是不是该跟踪一下为班级的八卦事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初初默默做题,不发一言,偶尔有人问起她,她便摇摇头,像古代街边摆摊的算命先生,高深莫测地道:“成不了。”
果真没成。
据说周梓夜在放学后十分严肃地拒绝了该男生,并奉劝他要么好好学习,要么好好打篮球,这样才能考上大学,再不济也能考个体育生,把时间浪费在自己身上很不合适。
男生又伤心又感动地答应了。
从此之后,班里流传着两件事。
第一是,沈卿脑子好,能未卜先知。第二,便是周梓夜是朵高岭之花。
有人问初初:“你能看出来周梓夜什么时候结婚吗?”
初初笑着摇头。
她能看出那二人成不了,不过是因为距离近,将当时周梓夜笑容里的不屑和讽刺看了个周全。
而至于周梓夜是不是高岭之花,她从来都不关心。
毕竟就算是,她也比不上顾泽。
如果周梓夜是京郊秋山上的花,那顾泽绝对是珠穆朗玛上头的,别说摘,看一看都不容易。
或许是因为周梓夜当初的哂笑留给了初初太深的印象,她有点难以想象,有一天这朵秋山山巅的花,竟然会坐在她的面前,跟她说自己喜欢了珠穆朗玛山顶的野花顾泽很多年。
初初看着面前的热可可皱了皱眉,不动声色的将它推到一边,问周梓夜:“你喜欢他很多年这件事,是不是该跟他说?”
周梓夜轻笑着摇了摇头:“顾泽是个很聪明也很细心的人,这件事他早就知道,我又有什么必要专程告诉他?”
于是初初又问:“那你有什么必要专程告诉我?”
周梓夜似乎觉得好笑,将身子往后倾去,靠在了座位后面的软垫上,姿态放松:“我前段时间跟高中一个同学联系上了,她说顾泽与你一直是陌路模样,可能是你使了什么手段,才成了他女朋友。可是你瞧,即便你成为了他女友,顾泽早知道我喜欢他很久,却跟我做了这么多年的朋友,且他身边的朋友都觉得我们迟早会在一起,可见他从没把你当作很重要的人。这件事已如此明白,你却仍旧糊涂,我也不是专程告诉你,只是想跟你说一句,有时候不要把自己看的太重。”
初初脸上的笑意已不剩丝毫,只留下几分不耐:“我将自己看得重些又与你有什么干系?”
周梓夜道:“于我也没什么干系,不过最后你会多受伤些罢了,我不过是好心。”
初初目露同情:“我早听说学编剧的人脑洞都大,但我没想到你比郑琳琳的脑洞还大,你自说自话这么久了,可能也比较累,有没有什么想喝的?——我想点杯茶很久了,可你一直在说,没给我时间。”
周梓夜一愣。
初初却已经叫来服务生,点了一杯红茶,犹豫了几秒,又改口,只让她拿一杯温水过来,而后不好意思地解释:“过几天有个活动,最近在节食。”
服务生是个年纪很轻的小姑娘,其实早已认出她,此时笑着说:“已经很瘦了,我在杂志上见过这件裙子,你穿真好看。”
周梓夜把实现落在初初身上,见她穿着一件黑白红三色印花的长裙,上身是衬衫设计,中间又将她的腰部收得纤细,衬着白皙的肤色,气质极好。
沈初初确实很美,且无论从什么角度看过去,都美得赏心悦目。一想到她与顾泽相恋六年,周梓夜觉得心里有些涩。
初初端着热水喝了一口,润润嗓,才开口道:“我其实不爱喝热可可,上次在爱丁堡点它只是因为太冷。你看,只是喝过一次,你就以为我很爱它,说明很多事情,臆测要不得,在你信心满满地认为自己一定正确的时候,很可能就会有人来打脸,所以判断这个事,要慎... -->>
咖啡厅里放着的是爵士钢琴乐,安静中有几分俏皮。窗外秋意浓浓,天高云淡,种在道路两边的法国梧桐还未落叶,远远看起来高大而沉默。
因为天气冷,且室内还没有暖气,便颇有些寒意,面前的热可可热气袅袅,甚至让对面的女生显得有些面目模糊。
实际上,初初有些想不起当时在爱丁堡初见周梓夜时她的模样,但却莫名的,还能回忆起了高中时期的她。
那时候周梓夜是班里颇受欢迎的女生,周围闺蜜很多,喜欢她的男生也不少。
高一的时候,初初就坐在她后桌,若是上课发呆,自然而然地便盯着对方的后脑勺,好在周梓夜绑马尾的发带经常换,也为初初的发呆增添了些许趣味。
某次上课,坐在教室后面的高个男生给周梓夜传纸条,倒数第二站是初初,她拿到的时候,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那个平日里因为打篮球而受女生追捧且对追捧他的女生向来不屑一顾的男生,暗自思考到底是怎么样的情感,能让这个男生在众人好奇的目光下传递纸条,又因着这样的行为红了脸。
这样的脸红,让所有人都对纸条上的内容心照不宣。
初初戳了戳周梓夜的肩,把纸条递给她。
后者不解地皱眉,却仍是接了过去,打开看了几秒,勾起了一丝笑容,而后就将纸条揉成一团,放到了抽屉里。
男生的同桌似乎也看到了周梓夜的笑容,揶揄地用手肘顶了一下自己旁边的人,脸上的神情仿佛在说:“你小子有福了。”
于是课间便有不少人在猜测周梓夜同男生要在什么地方约会,是不是该跟踪一下为班级的八卦事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初初默默做题,不发一言,偶尔有人问起她,她便摇摇头,像古代街边摆摊的算命先生,高深莫测地道:“成不了。”
果真没成。
据说周梓夜在放学后十分严肃地拒绝了该男生,并奉劝他要么好好学习,要么好好打篮球,这样才能考上大学,再不济也能考个体育生,把时间浪费在自己身上很不合适。
男生又伤心又感动地答应了。
从此之后,班里流传着两件事。
第一是,沈卿脑子好,能未卜先知。第二,便是周梓夜是朵高岭之花。
有人问初初:“你能看出来周梓夜什么时候结婚吗?”
初初笑着摇头。
她能看出那二人成不了,不过是因为距离近,将当时周梓夜笑容里的不屑和讽刺看了个周全。
而至于周梓夜是不是高岭之花,她从来都不关心。
毕竟就算是,她也比不上顾泽。
如果周梓夜是京郊秋山上的花,那顾泽绝对是珠穆朗玛上头的,别说摘,看一看都不容易。
或许是因为周梓夜当初的哂笑留给了初初太深的印象,她有点难以想象,有一天这朵秋山山巅的花,竟然会坐在她的面前,跟她说自己喜欢了珠穆朗玛山顶的野花顾泽很多年。
初初看着面前的热可可皱了皱眉,不动声色的将它推到一边,问周梓夜:“你喜欢他很多年这件事,是不是该跟他说?”
周梓夜轻笑着摇了摇头:“顾泽是个很聪明也很细心的人,这件事他早就知道,我又有什么必要专程告诉他?”
于是初初又问:“那你有什么必要专程告诉我?”
周梓夜似乎觉得好笑,将身子往后倾去,靠在了座位后面的软垫上,姿态放松:“我前段时间跟高中一个同学联系上了,她说顾泽与你一直是陌路模样,可能是你使了什么手段,才成了他女朋友。可是你瞧,即便你成为了他女友,顾泽早知道我喜欢他很久,却跟我做了这么多年的朋友,且他身边的朋友都觉得我们迟早会在一起,可见他从没把你当作很重要的人。这件事已如此明白,你却仍旧糊涂,我也不是专程告诉你,只是想跟你说一句,有时候不要把自己看的太重。”
初初脸上的笑意已不剩丝毫,只留下几分不耐:“我将自己看得重些又与你有什么干系?”
周梓夜道:“于我也没什么干系,不过最后你会多受伤些罢了,我不过是好心。”
初初目露同情:“我早听说学编剧的人脑洞都大,但我没想到你比郑琳琳的脑洞还大,你自说自话这么久了,可能也比较累,有没有什么想喝的?——我想点杯茶很久了,可你一直在说,没给我时间。”
周梓夜一愣。
初初却已经叫来服务生,点了一杯红茶,犹豫了几秒,又改口,只让她拿一杯温水过来,而后不好意思地解释:“过几天有个活动,最近在节食。”
服务生是个年纪很轻的小姑娘,其实早已认出她,此时笑着说:“已经很瘦了,我在杂志上见过这件裙子,你穿真好看。”
周梓夜把实现落在初初身上,见她穿着一件黑白红三色印花的长裙,上身是衬衫设计,中间又将她的腰部收得纤细,衬着白皙的肤色,气质极好。
沈初初确实很美,且无论从什么角度看过去,都美得赏心悦目。一想到她与顾泽相恋六年,周梓夜觉得心里有些涩。
初初端着热水喝了一口,润润嗓,才开口道:“我其实不爱喝热可可,上次在爱丁堡点它只是因为太冷。你看,只是喝过一次,你就以为我很爱它,说明很多事情,臆测要不得,在你信心满满地认为自己一定正确的时候,很可能就会有人来打脸,所以判断这个事,要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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