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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 杀的人太多,就会忘记自己其实也是将死之人。
洗完澡,魏爽一头扎进冰冷的席梦思里面,盖上被子。
很香的味道,是香水味,很好闻,比莲夜平时打的香水还要好闻。
他感觉床上被子里面的空间有些大,被子没有盖到自己的全身。
黑暗中那个人不知道藏在某一处看着自己。
可是现在,魏爽感觉,那个人,现在就藏在自己的身后!
这个想法刚刚在脑海中燃起,魏爽如受惊的野兔猛然掀开盖在身上的被子。
没有臭味,那不知名的香水味就是从这具腐烂的躯体散发出来的,穿着乌黑发亮的黑西装,很干净,就像是刚刚参加一个酒会回来的一样。
如果不看的话还有可能不会让人勾起想要呕吐的感觉,能看到的脸部跟手都已经乌黑腐烂,那些小虫从鼻孔里面钻进去似乎又从眼珠里面钻了出来,扭动着那细小的身体。
魏爽瞬间无力的瘫坐在地上,目光呆滞了。
床上的这个男人那双已经变色的眼睛钻动着虫子,正望着他。
魏爽终于记起来了,这个男人是自己一周前杀掉的那个男人,据说是一个很优秀的小说家,书名叫做《阴阳童子》,魏爽自己都看过,很不幸的是,这个男人也是莲夜的追求者,在一个狂风暴雨的傍晚时分,魏爽拿着莲夜的手机将这个男人约了出来,然后这个男人被仍在了一个有野狼出没的荒野郊区,然后魏爽也是光着身子回来的。
魏爽很确定,自己插了这个男人十多刀,绝对不可能再活下来。
这个该死的是怎么来到这个地方的!!
巨大的疑惑在他的脑海中疯狂的爆炸着,该死的,怎么来的……
他猛的跑到那扇很好的防盗门前按了按,很扎实,很安全,完全没有被人撬开的痕迹,然后是检查窗户,也没有任何的被人撬开的痕迹,窗户的栏杆是二十四厘的钢筋焊接起来的,没有人能够在光天化日之下将防盗窗弄开的。
望着房间里面多出来的这个该死的,魏爽有些呆愣。
脑海之中实在是想不到任何的解释来给自己这个该死的出现是符合常理的。
他突然想到一个字∶鬼
鬼是什么?他不知道,只是听说过,是的,很多人都只是听说过这个事情。
小说里,电视里,鬼这个词肆无忌惮的横行。
没想到,今天闯入到了魏爽的生活之中,那是在杀人也是作为魏爽的生活的一部分来说。
一般很少有人是魏爽的对手,他所杀的那些人在他眼中都只不过是一只柔弱的小鸡而已,眼前这个男人,已经被自己杀死过一次的。
他爬到床上,低下头,相当用心的看了看这个男人,这个男人的身体早就被蛆虫侵蚀得变了一个人一样,像是得了某种绝症,整个人都是那么的暗红,恶心,肉身已然不完整被侵蚀得。
他死了,死了很久了,目光却跟他对视着,但却像是活人的眼睛一样。
魏爽不相信有鬼,不相信,那只不过是用来欺骗无知的电视机前观众而已。
摸了摸这个男人的西装口袋,空空的,什么都没有,那股浓烈的香水味很随意的冲进魏爽的鼻子里,令他很不舒服,但却不能打开窗户,他不想被人闻到。
已经没有麻布袋了大衣柜里面,魏爽干脆就混着床单跟棉被将这个男人就像是肯德基的那种牛肉汉堡包一样给夹杂在一起,用麻绳绑将床被捆得严严实实的,里面能够让一个人完全窒息,也让那个男人再次死一次。
似乎这样更加死得透彻,魏爽还特意插了一把菜刀在那个男人的头顶。
门外的走廊很安静,没有人,似乎还在睡觉,锦绣小区外面也很安静,没有小孩子出来玩,没有老人在打太极,似乎整个小区都在为掩盖魏爽而做出贡献。
他很麻利的将那个该死的男人扔进后备箱里面,紧紧的锁着,驾驶着黑色丰田车如一个巨大的黑色虫子爬出了锦绣小区。
这次他要扔很远,很远,再一次扔到资江河里面,只不过这次他换了一个位置,也很偏僻,迅速停车,迅速从后备箱里面掏出这个该死的来,扔在地上狠狠踢一脚在床单汉堡上,混在小石子一同滚下资江河畔,然后魏爽迅速的驾驶着黑色虫子离开了这个地方。
速度很快,没有人看到,魏爽的运气一直都很好,这次他终于可以安安静静的躺在床上睡一觉,只是这次他没有回锦绣小区,而是在外面找了一个小宾馆,只想安安静静的躺在没有那个该死的男人的床上。
太阳渐渐的落下城市的一角,取而代之的是黑夜的来临,那些只有在夜里才会兴起的活动已经开始在黑暗中蠢蠢欲动了。
这家酒吧叫做中海城,是桃江最大的一家酒吧,虽然名义上是酒吧的名字,可是实质却包括了ktv,酒店,桑拿等好几种令男人最为冲动的活动在其中,是桃江最为豪华奢侈的地方,价格倒是却很便宜,很多人都喜欢来这里一旦太阳钻到看不清的黑暗中。
当然,这里还有一个地方,那就是赌场,比较秘密,跟澳门赌场相比的话,应该还是有一些距离,不过在这样的经济原本就不怎么发达的小县城当中,却是一块很重要的资金流动宝地。
“牛六…”
“牛八…”
“牛九…”
“庄家牛牛,通杀!”
在这里赌博的基本上都是一些想要以小钱换大钱的人,这是这么多人站在这里不知疲惫的原因,其实只不过是换一个方式的拿想要抢别人口袋里面的钱,只不过是用写着大小的纸来抢的。
这是平等的交易看上去,实际却像一个无底洞,只要跳下去,就钻不出来。
他长得比较丑,别人第一眼看他就会不由自主的看到他所留着的如同清朝人才会有的那种辫子,不过却不是秃头,头发有些凌乱,微胖,喜欢抽烟喝酒,更重要的是他的手中几乎时时刻刻都有一副不知道是不是完整的扑克牌。
他是程零,多年在所谓的江湖上赫赫有名的赌王。
!!
bsp; 杀的人太多,就会忘记自己其实也是将死之人。
洗完澡,魏爽一头扎进冰冷的席梦思里面,盖上被子。
很香的味道,是香水味,很好闻,比莲夜平时打的香水还要好闻。
他感觉床上被子里面的空间有些大,被子没有盖到自己的全身。
黑暗中那个人不知道藏在某一处看着自己。
可是现在,魏爽感觉,那个人,现在就藏在自己的身后!
这个想法刚刚在脑海中燃起,魏爽如受惊的野兔猛然掀开盖在身上的被子。
没有臭味,那不知名的香水味就是从这具腐烂的躯体散发出来的,穿着乌黑发亮的黑西装,很干净,就像是刚刚参加一个酒会回来的一样。
如果不看的话还有可能不会让人勾起想要呕吐的感觉,能看到的脸部跟手都已经乌黑腐烂,那些小虫从鼻孔里面钻进去似乎又从眼珠里面钻了出来,扭动着那细小的身体。
魏爽瞬间无力的瘫坐在地上,目光呆滞了。
床上的这个男人那双已经变色的眼睛钻动着虫子,正望着他。
魏爽终于记起来了,这个男人是自己一周前杀掉的那个男人,据说是一个很优秀的小说家,书名叫做《阴阳童子》,魏爽自己都看过,很不幸的是,这个男人也是莲夜的追求者,在一个狂风暴雨的傍晚时分,魏爽拿着莲夜的手机将这个男人约了出来,然后这个男人被仍在了一个有野狼出没的荒野郊区,然后魏爽也是光着身子回来的。
魏爽很确定,自己插了这个男人十多刀,绝对不可能再活下来。
这个该死的是怎么来到这个地方的!!
巨大的疑惑在他的脑海中疯狂的爆炸着,该死的,怎么来的……
他猛的跑到那扇很好的防盗门前按了按,很扎实,很安全,完全没有被人撬开的痕迹,然后是检查窗户,也没有任何的被人撬开的痕迹,窗户的栏杆是二十四厘的钢筋焊接起来的,没有人能够在光天化日之下将防盗窗弄开的。
望着房间里面多出来的这个该死的,魏爽有些呆愣。
脑海之中实在是想不到任何的解释来给自己这个该死的出现是符合常理的。
他突然想到一个字∶鬼
鬼是什么?他不知道,只是听说过,是的,很多人都只是听说过这个事情。
小说里,电视里,鬼这个词肆无忌惮的横行。
没想到,今天闯入到了魏爽的生活之中,那是在杀人也是作为魏爽的生活的一部分来说。
一般很少有人是魏爽的对手,他所杀的那些人在他眼中都只不过是一只柔弱的小鸡而已,眼前这个男人,已经被自己杀死过一次的。
他爬到床上,低下头,相当用心的看了看这个男人,这个男人的身体早就被蛆虫侵蚀得变了一个人一样,像是得了某种绝症,整个人都是那么的暗红,恶心,肉身已然不完整被侵蚀得。
他死了,死了很久了,目光却跟他对视着,但却像是活人的眼睛一样。
魏爽不相信有鬼,不相信,那只不过是用来欺骗无知的电视机前观众而已。
摸了摸这个男人的西装口袋,空空的,什么都没有,那股浓烈的香水味很随意的冲进魏爽的鼻子里,令他很不舒服,但却不能打开窗户,他不想被人闻到。
已经没有麻布袋了大衣柜里面,魏爽干脆就混着床单跟棉被将这个男人就像是肯德基的那种牛肉汉堡包一样给夹杂在一起,用麻绳绑将床被捆得严严实实的,里面能够让一个人完全窒息,也让那个男人再次死一次。
似乎这样更加死得透彻,魏爽还特意插了一把菜刀在那个男人的头顶。
门外的走廊很安静,没有人,似乎还在睡觉,锦绣小区外面也很安静,没有小孩子出来玩,没有老人在打太极,似乎整个小区都在为掩盖魏爽而做出贡献。
他很麻利的将那个该死的男人扔进后备箱里面,紧紧的锁着,驾驶着黑色丰田车如一个巨大的黑色虫子爬出了锦绣小区。
这次他要扔很远,很远,再一次扔到资江河里面,只不过这次他换了一个位置,也很偏僻,迅速停车,迅速从后备箱里面掏出这个该死的来,扔在地上狠狠踢一脚在床单汉堡上,混在小石子一同滚下资江河畔,然后魏爽迅速的驾驶着黑色虫子离开了这个地方。
速度很快,没有人看到,魏爽的运气一直都很好,这次他终于可以安安静静的躺在床上睡一觉,只是这次他没有回锦绣小区,而是在外面找了一个小宾馆,只想安安静静的躺在没有那个该死的男人的床上。
太阳渐渐的落下城市的一角,取而代之的是黑夜的来临,那些只有在夜里才会兴起的活动已经开始在黑暗中蠢蠢欲动了。
这家酒吧叫做中海城,是桃江最大的一家酒吧,虽然名义上是酒吧的名字,可是实质却包括了ktv,酒店,桑拿等好几种令男人最为冲动的活动在其中,是桃江最为豪华奢侈的地方,价格倒是却很便宜,很多人都喜欢来这里一旦太阳钻到看不清的黑暗中。
当然,这里还有一个地方,那就是赌场,比较秘密,跟澳门赌场相比的话,应该还是有一些距离,不过在这样的经济原本就不怎么发达的小县城当中,却是一块很重要的资金流动宝地。
“牛六…”
“牛八…”
“牛九…”
“庄家牛牛,通杀!”
在这里赌博的基本上都是一些想要以小钱换大钱的人,这是这么多人站在这里不知疲惫的原因,其实只不过是换一个方式的拿想要抢别人口袋里面的钱,只不过是用写着大小的纸来抢的。
这是平等的交易看上去,实际却像一个无底洞,只要跳下去,就钻不出来。
他长得比较丑,别人第一眼看他就会不由自主的看到他所留着的如同清朝人才会有的那种辫子,不过却不是秃头,头发有些凌乱,微胖,喜欢抽烟喝酒,更重要的是他的手中几乎时时刻刻都有一副不知道是不是完整的扑克牌。
他是程零,多年在所谓的江湖上赫赫有名的赌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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