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么好的姑娘都抛下了。”
“你胡吣什么?”添香瞪她道,“以后可别说这种话了,不知道的还当小姐被人抛弃了呢。
咱们在闻府的时候虽说过得也不错,可远比不上这儿。吃的好,穿的好,被人当作先生捧着敬着,每月拿工钱,分红利,发东西,就是东霞姐姐和西月姐姐都不如咱们两个赚得多。
小姐另外许了咱们一大笔嫁妆,日后要想在秋叶村安家,还给咱们一人分一座房子呢。全天下找找去,哪儿还有像小姐这么宽厚的主子?
能跟着小姐是咱们的福气,万一管不住嘴,坏了小姐的名声,不是恩将仇报吗?”
小蝶不乐意地撅起嘴巴,“添香姐姐,你把我当什么人了?我会不知好歹,出去败坏小姐的名声吗?这不是咱们自家人关起门来说的话儿吗?
咱们一起进的闻府,处了得有十年了,我是什么脾气你还不知道吗?我关心一下小姐的亲事,倒吃你了一顿训斥。我真是伤心了,哼,以后不理你了。”
添香赶忙来哄她,“我那话不是对你一个人说的,也是在提醒我自己呢。好妹妹,别生气,大不了下月发了工钱,我买一对儿珠花给你赔罪。”
小蝶也不是真生气,顺着台阶就下来了,“我才不要买来的珠花呢,又俗又土的。你要是想赔罪啊,就亲手给我做一对儿吧,就是你上次给小姐做的样子。”
添香在她脑门上点了一下,笑骂道:“在闻府学的规矩都拿去喂狗了吗?主子不爱计较,你就愈发蹬鼻子上脸了,还想跟小姐戴一样的珠花。这要是放在别家,看不打死你才怪。”
小蝶满不在乎,“小姐才没那么多讲究呢,上次不是跟咱们穿过一样的衣服吗?我不管,我就要小姐那样的珠花。”
“好好好,给你做还不行吗?”添香举手投降。
两个小丫头只顾说笑,没有发现叶知秋来了又走。
她是找热水泡茶的,不经意间听到她们谈起凤康,便没了喝茶的心情。转身来到后花园,在渐浓的夜色之中漫无目的地走着。
时至今日,距离她和他的三年之约已经过去一年半了。
仔细想想,跟他相识六年多,在一起的日子加起来不超过三个月。四年离别,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却足够令人忘记一段感情,重新开始。
然而她没有忘记,也无法忘记。
也许因为她每天夜里都在脑海之中一遍一遍地回想,他的容颜,他的味道,拥抱亲吻的感觉,和他在一起的点点滴滴,依然清晰如昨。
满三年之约那天,她一直等到午夜,他没能出现。她以为自己会心慌,会害怕,可她没有。她坚信他是被某些不可抗拒的原因耽搁了,他一定会克服困难回来的。
五日之后,她收到了来自京城的一封信,是沈长浩写来的。上面只有一句话:依照王爷的意思,叶姑娘可以另择佳婿了。
她知道沈长浩是认真的,依然把这封信当成玩笑,付之一炬。
就像添香说的,她拿得起放得下,并不是一个多么痴情的人,但是她需要一个明确的答案。要么是他站在面前,要么看见他的尸首,否则她不会轻率地做决定。
都说感情是没有理智的,她却能这样冷静,有时候连她都很佩服自己!
然而此时此刻,不知道哪一根心弦被什么触动了,思念犹如决堤的洪水,收拢不住。席卷着担忧、孤独、恐惧,让她的神经变得无比纤细脆弱。
想见他,立刻马上现在就想见到他!
“洛大哥。”她忽地顿住脚步,“能帮我个忙吗?”
洛晓雁从暗处现身出来,关切地看着她苍白的脸色,“叶姑娘,你没事吧?”
“洛大哥,我想去京城。”叶知秋失态地抓住他的胳膊,“你能不能带我去京城找他?”
在许多人的印象之中,她是一个集睿智、明朗、坚强、乐观与和善于一身的奇女子,很少有人知道她一个人时的样子。要问这世上谁最了解她,那么这个人非洛晓雁莫属。
隐藏在暗处,很容易被人忽略,就能看到听到许多别人看不到听不到的东西。比如她闲坐时落寞的表情,怔然中喃喃的低语,噩梦惊醒后流下的眼泪……
看尽了她思念的样子和脆弱的一面,如何忍心拒绝她的请求?
“好,我带你去。”他不假思索地点了头。
“不行。”另一人从夜色之中闪身出来,“你不能带叶姑娘去京城!”
——RS
么好的姑娘都抛下了。”
“你胡吣什么?”添香瞪她道,“以后可别说这种话了,不知道的还当小姐被人抛弃了呢。
咱们在闻府的时候虽说过得也不错,可远比不上这儿。吃的好,穿的好,被人当作先生捧着敬着,每月拿工钱,分红利,发东西,就是东霞姐姐和西月姐姐都不如咱们两个赚得多。
小姐另外许了咱们一大笔嫁妆,日后要想在秋叶村安家,还给咱们一人分一座房子呢。全天下找找去,哪儿还有像小姐这么宽厚的主子?
能跟着小姐是咱们的福气,万一管不住嘴,坏了小姐的名声,不是恩将仇报吗?”
小蝶不乐意地撅起嘴巴,“添香姐姐,你把我当什么人了?我会不知好歹,出去败坏小姐的名声吗?这不是咱们自家人关起门来说的话儿吗?
咱们一起进的闻府,处了得有十年了,我是什么脾气你还不知道吗?我关心一下小姐的亲事,倒吃你了一顿训斥。我真是伤心了,哼,以后不理你了。”
添香赶忙来哄她,“我那话不是对你一个人说的,也是在提醒我自己呢。好妹妹,别生气,大不了下月发了工钱,我买一对儿珠花给你赔罪。”
小蝶也不是真生气,顺着台阶就下来了,“我才不要买来的珠花呢,又俗又土的。你要是想赔罪啊,就亲手给我做一对儿吧,就是你上次给小姐做的样子。”
添香在她脑门上点了一下,笑骂道:“在闻府学的规矩都拿去喂狗了吗?主子不爱计较,你就愈发蹬鼻子上脸了,还想跟小姐戴一样的珠花。这要是放在别家,看不打死你才怪。”
小蝶满不在乎,“小姐才没那么多讲究呢,上次不是跟咱们穿过一样的衣服吗?我不管,我就要小姐那样的珠花。”
“好好好,给你做还不行吗?”添香举手投降。
两个小丫头只顾说笑,没有发现叶知秋来了又走。
她是找热水泡茶的,不经意间听到她们谈起凤康,便没了喝茶的心情。转身来到后花园,在渐浓的夜色之中漫无目的地走着。
时至今日,距离她和他的三年之约已经过去一年半了。
仔细想想,跟他相识六年多,在一起的日子加起来不超过三个月。四年离别,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却足够令人忘记一段感情,重新开始。
然而她没有忘记,也无法忘记。
也许因为她每天夜里都在脑海之中一遍一遍地回想,他的容颜,他的味道,拥抱亲吻的感觉,和他在一起的点点滴滴,依然清晰如昨。
满三年之约那天,她一直等到午夜,他没能出现。她以为自己会心慌,会害怕,可她没有。她坚信他是被某些不可抗拒的原因耽搁了,他一定会克服困难回来的。
五日之后,她收到了来自京城的一封信,是沈长浩写来的。上面只有一句话:依照王爷的意思,叶姑娘可以另择佳婿了。
她知道沈长浩是认真的,依然把这封信当成玩笑,付之一炬。
就像添香说的,她拿得起放得下,并不是一个多么痴情的人,但是她需要一个明确的答案。要么是他站在面前,要么看见他的尸首,否则她不会轻率地做决定。
都说感情是没有理智的,她却能这样冷静,有时候连她都很佩服自己!
然而此时此刻,不知道哪一根心弦被什么触动了,思念犹如决堤的洪水,收拢不住。席卷着担忧、孤独、恐惧,让她的神经变得无比纤细脆弱。
想见他,立刻马上现在就想见到他!
“洛大哥。”她忽地顿住脚步,“能帮我个忙吗?”
洛晓雁从暗处现身出来,关切地看着她苍白的脸色,“叶姑娘,你没事吧?”
“洛大哥,我想去京城。”叶知秋失态地抓住他的胳膊,“你能不能带我去京城找他?”
在许多人的印象之中,她是一个集睿智、明朗、坚强、乐观与和善于一身的奇女子,很少有人知道她一个人时的样子。要问这世上谁最了解她,那么这个人非洛晓雁莫属。
隐藏在暗处,很容易被人忽略,就能看到听到许多别人看不到听不到的东西。比如她闲坐时落寞的表情,怔然中喃喃的低语,噩梦惊醒后流下的眼泪……
看尽了她思念的样子和脆弱的一面,如何忍心拒绝她的请求?
“好,我带你去。”他不假思索地点了头。
“不行。”另一人从夜色之中闪身出来,“你不能带叶姑娘去京城!”
——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