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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奕愣愣地看着她,没想到她会这么霸道,星眸一眨不眨地盯着她,眼里除了惊讶,还有窃喜。
樊思荏看着懵圈的表情,脸上浮现出一丝小得意,微昂着下巴,带着一点小嚣张地说道,“笨蛋,我只喜欢你,听明白了吗?”
……
简奕蹙眉瞪了她一眼,扶在腰间的大手紧了紧,让她离自己近了一点,在她耳边小声问道:
“说谁笨蛋呢?”
“谁答应说谁。”樊思荏嘟着嘴,大有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的味道。
这话,他以前可是对她说过的。
“你现在是不怕我了吗?”简奕抬头看着她,声音低沉又严肃,给人一种威慑感。
樊思荏低头看着他,轻轻咬了咬唇,说,“怕,但是我知道你现在不会跟我生气的。”
“怎么就这么肯定呢?”
“因为……”樊思荏迟疑着,心里知道简奕现在会尽可能迁就自己,不会让自己增加心理负担。
不过,她并不想这么直白地说出来,于是皱了皱鼻子,说,“我干嘛告诉你,反正我就是知道!”
说完,她站起来,想要离开沙发。
简奕拉着她的手,并不放开。
樊思荏嘟着嘴看着他,拧眉不解道,“干嘛?你还不去医院上班啊?”
“如果有需要的话,我可以继续请假。”简奕还是很不放心她一个人。
樊思荏笑了笑,拉着他的手,说,“不用,我没事了,等会儿你送我去市里,我想逛一下宠物店。”
“你要买宠物?”简奕蹙眉,还是第一次听她说到这件事。
“嗯,可以吗?”樊思荏不想多解释,本身她也特别喜欢小动物,所以养一条金毛陪伴自己,也是不错的。
“你喜欢的话,我无所谓。”简奕并不在意这些,只是他有轻微洁癖,不希望小狗小猫把家里尿得一团糟。
但是,一只小宠物,是可以缓解主人的心理压力的。
所以,对于现在的樊思荏来说,养只小宠物,是不错的选择。
“那行,我等会儿去选条小狗。”樊思荏很开心,把他从沙发上拉起来,说,“好了,别坐着了,快点洗漱一下,换身干净的衣服,准备去上班了。”
简奕没有拒绝,起身看了眼墙上的挂钟,跟着樊思荏一起往楼上走去。
两人洗漱之后,换了干净的衣服。
樊思荏是一如既往的休闲风,而简奕自然又是板正的西装革履了。
不过,今天的他还是有点小差别的,就是那套件西装外套是浅色休闲款的,搭配了一条棕黄色的休闲长裤,看起来比平时亲民了许多。
“哇,你今天怎么了?突然穿得这么随意。”樊思荏很惊讶他今天的穿着,也很喜欢他褪去刻板外衣后的清爽感。
“随意吗?”简奕低头打量着自己,挑眉道,“我觉得挺好的。”
“嗯,是挺好的。”樊思荏点头表示认同,紧接着来到他面前,伸手摘掉了他鼻梁上的眼镜,说,“如果不戴这个,就更好了。”
“喂,这可不行,还给我。”简奕皱眉,显然不习惯没有眼镜的状态。
主要是他一直觉得自己的眼神太犀利,不戴副眼镜遮挡一下的话,可能很多人都不敢抬头看他。
“我不要!”樊思荏的态度有点霸道,将他的眼镜放到自己的包里,说,“你明明就不是近视,戴着眼镜干什么呀?装X吗?”
简奕朝她跨了一步,拉着她的手,拽到面前,拧着眉想去抢回她放在包里的眼镜。
樊思荏立刻按住自己的包包拉链,嘟着嘴瞪着他,威胁道:“如果你抢的话,我会伤心的。”
……
简奕拧着眉看着她,表情非常无语。
他现在算什么,有理的反倒怕起没理的了?
樊思荏看他沉着脸,立刻瘪了一下嘴,就要哭出来。
简奕心里一惊,连忙安抚道:“好好好,我不戴了,但是你不许哭。”
樊思荏听着这么说,五官立刻平和下来,乖巧地点了点头,拉着他的手说,“那走吧,送我去市区。”
简奕无奈地叹了口气,点了点头,答应道,“好,走吧。”
他拉着她的手,离开家。
两人坐在车里,简奕是怎么看路都不顺眼,总觉得脸上少了很重要的东西。
良久,他实在是忍不下去了,蹙眉问道,“思荏,你难道不觉得我不戴眼镜,没人敢靠近我吗?尤其是一些病房的孩子,看到我,估计都要被吓哭了。”
“怎么会呢?”樊思荏转头看着他,说,“说告诉你这话的?”
她拧着眉,一脸不解地看着他,脸上忽然扬起花痴一样的笑容,一双水眸弯弯如月,看起来特别甜美,“在我看来,你的眼睛超好看,虽然带着寒意,却好像星辰一样澈亮。”
简奕看着她闪耀的目光,心里尽管不确定,却还是很开心,挑眉问道:“真的?”
“骗你是小狗!”樊思荏朝他挤了个媚眼。
简奕一点都没信任感地撇了撇嘴,冷叱道:
“切,你骗我还少嘛。”
“哎呀,我说的是真的!”樊思荏急了,嘟着嘴伸出三根手指,说,“你不信,我可以对天发誓,如果我说了假话,那么我以后生儿子没……”
她的话,没有说完,简奕立刻一个急刹车,导致她没有顺利说完这句话,连忙捂住她的嘴说,“我信你!我信!所以,别发誓了!”
他听着她那个誓言,真是吓出一身冷汗。
这个“儿子没屁眼”怎么行呢?
他可不能害自己未来的儿子。
樊思荏因为这个急刹车,撞到头了额头,疼得倒抽了口气,立刻拍了他的手,说,“干嘛突然急刹车,疼死我了!”
简奕缩回手,一本正经地看着她,说,“没什么,就觉得没必要发誓,我相信你就是了。”
“神经!”樊思荏额头还有点疼,扯了一下身上的安全带,就看到简奕重新发动了车子。
没过多久,他就把她送到了宠物市场。
樊思荏开门下车,简奕却还是不太放心,下车跟了上去:“要不,我还是请半天假,陪你选完宠物,送你回家之后,再……”
“不用这么麻烦。”樊思荏摇了摇头,说,“信我,没事的,这里的小动物都很可爱,不会让我有不好的感觉的。”
简奕往周围看了一下,确定没有什么问题,才开口道,“那好,我去医院了,你有事的话,打我电话。”
“嗯,”樊思荏点了点头,朝他摆了摆手,说,“拜拜。”
简奕转身,想要坐回车里,可是开了车门,还是不放心,又一次折回来,对着她说,“简思,你……”
“哎呀,快点去医院啦!我又不是三岁的小孩子,不会有事的。”说着,她把他推到了车里。
简奕无奈地叹了口气,关上车门,系上安全带,说,“那我走了。”
“走吧!”樊思荏有点不耐烦地催促着,两个人就好像是互换了“啰嗦”的身份一样。
简奕不再多说什么,开车离开宠物市场。
樊思荏看他的车子走远之后,轻松地朝着周围看了一下,决定慢慢逛这里的宠物店。
她要给简洁买一条金毛寻回犬,那正好也是她喜欢的,所以一定要好好挑一下。
根据犬类智商排名,金毛应该是排在第四的,前面分别是边境牧羊犬,贵宾犬,黑背,然后就是金毛犬了。
正常,排名前十的狗狗智商等同一个6—8岁小孩的智商。
而且金毛是被称为最无攻击性的三大犬类之一。
一般,金毛,拉布拉多都是用来做导盲犬的,而且他们看护刚出生小baby也是一把好手。
樊思荏就近走进一间宠物店,这里面除了常见的猫、狗之外,还有一些冷血动物,比如变色龙,蛇。
“小姐,选宠物吗?喜欢什么?”店主看她进来,便上前招呼。
樊思荏抿唇看着他,笑了笑,说,“我先随便看看,可以吗?”
“当然可以。”店主点了点头,说,“我们这里什么样的宠物都有,包括现在流行的小香猪,小猴子,我们也有。”
“哦,好,我看看再决定。”樊思荏不打算在第一间店里就做出决定,只想着选条最好的金毛带回家。
她走到一些可爱的小奶狗的笼子前,一些小狗长得圆滚滚的,一和旁边的小狗撞到,就不觉翻个跟头,看起来笨笨的,但是特别呆萌。
很快的,樊思荏就看到一只胖胖的,走两步就会一个踉跄,滚一圈的小贵宾。
店主特地给它剃成了憨憨的泰迪熊的样子,看起来特别逗趣。
“小姐,喜欢贵宾吗?”店主是个善于察言观色的人,一看樊思荏的脸上露出喜欢的表情,立刻就上前搭讪。
“喜欢。”樊思荏点了点头,说,“我应该没有不喜欢的小动物,只是这次是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哦,原来是帮朋友选宠物。”店主明白地点了点头。
“嗯。”樊思荏点了点头,说,“所以,我先逛一下,如果有需要的话,我再找你。”
“行。”店主听樊思荏说得爽快,立刻搭话道,“不过,里面有些店铺,不是我恶意中伤,而是有些店铺,出售的都是星期宠物。”
樊思荏是听过这个名词“星期宠物”,就是给一些病宠物,注射肾上腺素,让它们可以保持一周的健康度,但是一周之后就会死亡。
“哦,我知道了,我会注意的,谢谢你的提醒。”樊思荏点了点头,转身走出店铺。
她还是想多看几家,毕竟这大金毛是给简洁买的。
紧接着,她又逛了五六家店铺,规模和环境都没有门口那家气派,敞亮。
果然,位置最好的店铺,花钱最实在。
于是,樊思荏回到了最初的那间店铺。
店主一看到她回来,连忙笑脸相迎,“怎么样?都看过了吧?还是我这里最齐全吧。”
“嗯。”樊思荏笑着点了点头,来到关小狗的笼子前,五只小金毛就趴在里面,懒懒地晒着身后落地玻璃窗外折射进来的冬日阳光。
“小金毛是什么价格。”
“哦,这是刚出生了一个月的小奶狗,血统纯,母的3500一只,公的3000一只。”店主作了介绍。
樊思荏打开笼子,摸了摸小奶狗的脑袋。
它们一看到有人伸手进来,本能地有点害怕,小后退地躲闪了一下,又微微试探着把鼻子凑近樊思荏的手,嗅了嗅她的气味。
其中有一只眉心有一簇小黄毛的大胆地靠近樊思荏的手,蹭了一下看着她。
樊思荏立刻把它抱出来,看了一下,是只小公狗。
“就选它吧。”
“哦,好,这是只小公狗。”店主点了点头,问道,“那么狗粮,牵引绳需要吗?”
“嗯,要的,都配齐吧。”樊思荏抱着那只小奶狗,感觉它就好像是刚出生的小婴儿,软软的,没有任何攻击性。
“那么请跟我来吧。”店主把她带到收银台前,开了发票给她,接着又问道,“对了,小狗笼子需要吗?”
“这个不要,喝水和吃狗粮的碗都要。”
“好的。”店主起身,帮她配置齐全。
樊思荏将它抱在怀里,轻抚它的脑袋,看着它乖巧的样子,问道,“对了,它打过针了吗?”
“还没有,这才刚一个月,不能打针,必须满3个月了,才可以打针。”店主从玻璃橱柜里拿出一个狗项圈,上面挂着银质金属的小骨头片,说,“这可以做狗牌,你想好给它取什么名字了吗?”
“现在就取名字吗?”樊思荏低头看着怀里这个温顺的小东西,一时倒是没想好让它叫什么好。
“如果你没有向好的话,可以等想好了,再过来做狗牌。”
“那好麻烦呀。”樊思荏可不想再跑一趟了,想了想,摸着小狗的脑袋,说,“就叫它小one吧。”
“one?”
“对!”樊思荏点了点头,心想“one”翻译成中文,就是“一”,而一和“奕”谐音,所以,也可以叫小一。
于是,她开口补了一句,说,“然后,麻烦你在小one的下面备注一下中文‘小一’。”
话到这里,她的眼里划过一丝狡黠,脸上露出了一抹得意的坏笑。
店主点头照做,前面刻完之后,又在反面刻上了主人的联系方式,问答,“如果小狗走失了,有人送回来,要给奖赏吗?”
“哦,这个的话,就写联系之后,给予报酬。”
“好。”店主把狗牌刻好了,交到樊思荏手上,说,“好了,等他大一点,给它戴上就行。”
“嗯,谢谢。”樊思荏收好了狗牌,拎着一袋子东西,打算离开的时候,看到了玻璃柜上的小仓鼠。
它被关在圆形小笼子里面,一跑起来,小笼子就转得飞快。
尤其是小短腿,然后肥硕的身体,看起来呆萌极了。
樊思荏看着那只小仓鼠,迟疑了片刻,想到简奕是害怕老鼠的。
那么,小仓鼠他会怕吗?
这个恶作剧的想法,让她脸上的笑容更加灿烂起来,转身对着店主说,“那么这只小仓鼠多少钱?”
“需要鼠粮吗?”
“嗯!”樊思荏点头。
“那么全部打包价,50块钱。”老板看樊思荏不是那些讨价还价的主,也没有开很高的价格,只是稍微赚一点。
“行,帮我装起来吧。”樊思荏爽快要了那只小仓鼠,心里想的是简奕惊恐憋屈的表情。
“好的。”店主帮她长进盒子里,看她手上抱着小狗,又拎着一大袋子的东西,便好心地接过手,说,“樊小姐有开车吗?我帮你送到车上去吧。”
“呃,我没有开车。”樊思荏摇了摇头,说,“不过,也想麻烦你帮我送到路边,我好打车。”
“行啊,我帮你送出去。”店主答应了之后,就对着里屋的妻子说,“老婆,我给人把东西送一下,很快回来,你出来看一下店。”
里屋的人,听着这叫唤声,推门走出来。
她的身边跟着一个小男孩,应该是店主的儿子。
小孩一冲出来,就朝着樊思荏嚷嚷道,“坏女巫,看我今天替天行道,消灭你!Biubiub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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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奕愣愣地看着她,没想到她会这么霸道,星眸一眨不眨地盯着她,眼里除了惊讶,还有窃喜。
樊思荏看着懵圈的表情,脸上浮现出一丝小得意,微昂着下巴,带着一点小嚣张地说道,“笨蛋,我只喜欢你,听明白了吗?”
……
简奕蹙眉瞪了她一眼,扶在腰间的大手紧了紧,让她离自己近了一点,在她耳边小声问道:
“说谁笨蛋呢?”
“谁答应说谁。”樊思荏嘟着嘴,大有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的味道。
这话,他以前可是对她说过的。
“你现在是不怕我了吗?”简奕抬头看着她,声音低沉又严肃,给人一种威慑感。
樊思荏低头看着他,轻轻咬了咬唇,说,“怕,但是我知道你现在不会跟我生气的。”
“怎么就这么肯定呢?”
“因为……”樊思荏迟疑着,心里知道简奕现在会尽可能迁就自己,不会让自己增加心理负担。
不过,她并不想这么直白地说出来,于是皱了皱鼻子,说,“我干嘛告诉你,反正我就是知道!”
说完,她站起来,想要离开沙发。
简奕拉着她的手,并不放开。
樊思荏嘟着嘴看着他,拧眉不解道,“干嘛?你还不去医院上班啊?”
“如果有需要的话,我可以继续请假。”简奕还是很不放心她一个人。
樊思荏笑了笑,拉着他的手,说,“不用,我没事了,等会儿你送我去市里,我想逛一下宠物店。”
“你要买宠物?”简奕蹙眉,还是第一次听她说到这件事。
“嗯,可以吗?”樊思荏不想多解释,本身她也特别喜欢小动物,所以养一条金毛陪伴自己,也是不错的。
“你喜欢的话,我无所谓。”简奕并不在意这些,只是他有轻微洁癖,不希望小狗小猫把家里尿得一团糟。
但是,一只小宠物,是可以缓解主人的心理压力的。
所以,对于现在的樊思荏来说,养只小宠物,是不错的选择。
“那行,我等会儿去选条小狗。”樊思荏很开心,把他从沙发上拉起来,说,“好了,别坐着了,快点洗漱一下,换身干净的衣服,准备去上班了。”
简奕没有拒绝,起身看了眼墙上的挂钟,跟着樊思荏一起往楼上走去。
两人洗漱之后,换了干净的衣服。
樊思荏是一如既往的休闲风,而简奕自然又是板正的西装革履了。
不过,今天的他还是有点小差别的,就是那套件西装外套是浅色休闲款的,搭配了一条棕黄色的休闲长裤,看起来比平时亲民了许多。
“哇,你今天怎么了?突然穿得这么随意。”樊思荏很惊讶他今天的穿着,也很喜欢他褪去刻板外衣后的清爽感。
“随意吗?”简奕低头打量着自己,挑眉道,“我觉得挺好的。”
“嗯,是挺好的。”樊思荏点头表示认同,紧接着来到他面前,伸手摘掉了他鼻梁上的眼镜,说,“如果不戴这个,就更好了。”
“喂,这可不行,还给我。”简奕皱眉,显然不习惯没有眼镜的状态。
主要是他一直觉得自己的眼神太犀利,不戴副眼镜遮挡一下的话,可能很多人都不敢抬头看他。
“我不要!”樊思荏的态度有点霸道,将他的眼镜放到自己的包里,说,“你明明就不是近视,戴着眼镜干什么呀?装X吗?”
简奕朝她跨了一步,拉着她的手,拽到面前,拧着眉想去抢回她放在包里的眼镜。
樊思荏立刻按住自己的包包拉链,嘟着嘴瞪着他,威胁道:“如果你抢的话,我会伤心的。”
……
简奕拧着眉看着她,表情非常无语。
他现在算什么,有理的反倒怕起没理的了?
樊思荏看他沉着脸,立刻瘪了一下嘴,就要哭出来。
简奕心里一惊,连忙安抚道:“好好好,我不戴了,但是你不许哭。”
樊思荏听着这么说,五官立刻平和下来,乖巧地点了点头,拉着他的手说,“那走吧,送我去市区。”
简奕无奈地叹了口气,点了点头,答应道,“好,走吧。”
他拉着她的手,离开家。
两人坐在车里,简奕是怎么看路都不顺眼,总觉得脸上少了很重要的东西。
良久,他实在是忍不下去了,蹙眉问道,“思荏,你难道不觉得我不戴眼镜,没人敢靠近我吗?尤其是一些病房的孩子,看到我,估计都要被吓哭了。”
“怎么会呢?”樊思荏转头看着他,说,“说告诉你这话的?”
她拧着眉,一脸不解地看着他,脸上忽然扬起花痴一样的笑容,一双水眸弯弯如月,看起来特别甜美,“在我看来,你的眼睛超好看,虽然带着寒意,却好像星辰一样澈亮。”
简奕看着她闪耀的目光,心里尽管不确定,却还是很开心,挑眉问道:“真的?”
“骗你是小狗!”樊思荏朝他挤了个媚眼。
简奕一点都没信任感地撇了撇嘴,冷叱道:
“切,你骗我还少嘛。”
“哎呀,我说的是真的!”樊思荏急了,嘟着嘴伸出三根手指,说,“你不信,我可以对天发誓,如果我说了假话,那么我以后生儿子没……”
她的话,没有说完,简奕立刻一个急刹车,导致她没有顺利说完这句话,连忙捂住她的嘴说,“我信你!我信!所以,别发誓了!”
他听着她那个誓言,真是吓出一身冷汗。
这个“儿子没屁眼”怎么行呢?
他可不能害自己未来的儿子。
樊思荏因为这个急刹车,撞到头了额头,疼得倒抽了口气,立刻拍了他的手,说,“干嘛突然急刹车,疼死我了!”
简奕缩回手,一本正经地看着她,说,“没什么,就觉得没必要发誓,我相信你就是了。”
“神经!”樊思荏额头还有点疼,扯了一下身上的安全带,就看到简奕重新发动了车子。
没过多久,他就把她送到了宠物市场。
樊思荏开门下车,简奕却还是不太放心,下车跟了上去:“要不,我还是请半天假,陪你选完宠物,送你回家之后,再……”
“不用这么麻烦。”樊思荏摇了摇头,说,“信我,没事的,这里的小动物都很可爱,不会让我有不好的感觉的。”
简奕往周围看了一下,确定没有什么问题,才开口道,“那好,我去医院了,你有事的话,打我电话。”
“嗯,”樊思荏点了点头,朝他摆了摆手,说,“拜拜。”
简奕转身,想要坐回车里,可是开了车门,还是不放心,又一次折回来,对着她说,“简思,你……”
“哎呀,快点去医院啦!我又不是三岁的小孩子,不会有事的。”说着,她把他推到了车里。
简奕无奈地叹了口气,关上车门,系上安全带,说,“那我走了。”
“走吧!”樊思荏有点不耐烦地催促着,两个人就好像是互换了“啰嗦”的身份一样。
简奕不再多说什么,开车离开宠物市场。
樊思荏看他的车子走远之后,轻松地朝着周围看了一下,决定慢慢逛这里的宠物店。
她要给简洁买一条金毛寻回犬,那正好也是她喜欢的,所以一定要好好挑一下。
根据犬类智商排名,金毛应该是排在第四的,前面分别是边境牧羊犬,贵宾犬,黑背,然后就是金毛犬了。
正常,排名前十的狗狗智商等同一个6—8岁小孩的智商。
而且金毛是被称为最无攻击性的三大犬类之一。
一般,金毛,拉布拉多都是用来做导盲犬的,而且他们看护刚出生小baby也是一把好手。
樊思荏就近走进一间宠物店,这里面除了常见的猫、狗之外,还有一些冷血动物,比如变色龙,蛇。
“小姐,选宠物吗?喜欢什么?”店主看她进来,便上前招呼。
樊思荏抿唇看着他,笑了笑,说,“我先随便看看,可以吗?”
“当然可以。”店主点了点头,说,“我们这里什么样的宠物都有,包括现在流行的小香猪,小猴子,我们也有。”
“哦,好,我看看再决定。”樊思荏不打算在第一间店里就做出决定,只想着选条最好的金毛带回家。
她走到一些可爱的小奶狗的笼子前,一些小狗长得圆滚滚的,一和旁边的小狗撞到,就不觉翻个跟头,看起来笨笨的,但是特别呆萌。
很快的,樊思荏就看到一只胖胖的,走两步就会一个踉跄,滚一圈的小贵宾。
店主特地给它剃成了憨憨的泰迪熊的样子,看起来特别逗趣。
“小姐,喜欢贵宾吗?”店主是个善于察言观色的人,一看樊思荏的脸上露出喜欢的表情,立刻就上前搭讪。
“喜欢。”樊思荏点了点头,说,“我应该没有不喜欢的小动物,只是这次是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哦,原来是帮朋友选宠物。”店主明白地点了点头。
“嗯。”樊思荏点了点头,说,“所以,我先逛一下,如果有需要的话,我再找你。”
“行。”店主听樊思荏说得爽快,立刻搭话道,“不过,里面有些店铺,不是我恶意中伤,而是有些店铺,出售的都是星期宠物。”
樊思荏是听过这个名词“星期宠物”,就是给一些病宠物,注射肾上腺素,让它们可以保持一周的健康度,但是一周之后就会死亡。
“哦,我知道了,我会注意的,谢谢你的提醒。”樊思荏点了点头,转身走出店铺。
她还是想多看几家,毕竟这大金毛是给简洁买的。
紧接着,她又逛了五六家店铺,规模和环境都没有门口那家气派,敞亮。
果然,位置最好的店铺,花钱最实在。
于是,樊思荏回到了最初的那间店铺。
店主一看到她回来,连忙笑脸相迎,“怎么样?都看过了吧?还是我这里最齐全吧。”
“嗯。”樊思荏笑着点了点头,来到关小狗的笼子前,五只小金毛就趴在里面,懒懒地晒着身后落地玻璃窗外折射进来的冬日阳光。
“小金毛是什么价格。”
“哦,这是刚出生了一个月的小奶狗,血统纯,母的3500一只,公的3000一只。”店主作了介绍。
樊思荏打开笼子,摸了摸小奶狗的脑袋。
它们一看到有人伸手进来,本能地有点害怕,小后退地躲闪了一下,又微微试探着把鼻子凑近樊思荏的手,嗅了嗅她的气味。
其中有一只眉心有一簇小黄毛的大胆地靠近樊思荏的手,蹭了一下看着她。
樊思荏立刻把它抱出来,看了一下,是只小公狗。
“就选它吧。”
“哦,好,这是只小公狗。”店主点了点头,问道,“那么狗粮,牵引绳需要吗?”
“嗯,要的,都配齐吧。”樊思荏抱着那只小奶狗,感觉它就好像是刚出生的小婴儿,软软的,没有任何攻击性。
“那么请跟我来吧。”店主把她带到收银台前,开了发票给她,接着又问道,“对了,小狗笼子需要吗?”
“这个不要,喝水和吃狗粮的碗都要。”
“好的。”店主起身,帮她配置齐全。
樊思荏将它抱在怀里,轻抚它的脑袋,看着它乖巧的样子,问道,“对了,它打过针了吗?”
“还没有,这才刚一个月,不能打针,必须满3个月了,才可以打针。”店主从玻璃橱柜里拿出一个狗项圈,上面挂着银质金属的小骨头片,说,“这可以做狗牌,你想好给它取什么名字了吗?”
“现在就取名字吗?”樊思荏低头看着怀里这个温顺的小东西,一时倒是没想好让它叫什么好。
“如果你没有向好的话,可以等想好了,再过来做狗牌。”
“那好麻烦呀。”樊思荏可不想再跑一趟了,想了想,摸着小狗的脑袋,说,“就叫它小one吧。”
“one?”
“对!”樊思荏点了点头,心想“one”翻译成中文,就是“一”,而一和“奕”谐音,所以,也可以叫小一。
于是,她开口补了一句,说,“然后,麻烦你在小one的下面备注一下中文‘小一’。”
话到这里,她的眼里划过一丝狡黠,脸上露出了一抹得意的坏笑。
店主点头照做,前面刻完之后,又在反面刻上了主人的联系方式,问答,“如果小狗走失了,有人送回来,要给奖赏吗?”
“哦,这个的话,就写联系之后,给予报酬。”
“好。”店主把狗牌刻好了,交到樊思荏手上,说,“好了,等他大一点,给它戴上就行。”
“嗯,谢谢。”樊思荏收好了狗牌,拎着一袋子东西,打算离开的时候,看到了玻璃柜上的小仓鼠。
它被关在圆形小笼子里面,一跑起来,小笼子就转得飞快。
尤其是小短腿,然后肥硕的身体,看起来呆萌极了。
樊思荏看着那只小仓鼠,迟疑了片刻,想到简奕是害怕老鼠的。
那么,小仓鼠他会怕吗?
这个恶作剧的想法,让她脸上的笑容更加灿烂起来,转身对着店主说,“那么这只小仓鼠多少钱?”
“需要鼠粮吗?”
“嗯!”樊思荏点头。
“那么全部打包价,50块钱。”老板看樊思荏不是那些讨价还价的主,也没有开很高的价格,只是稍微赚一点。
“行,帮我装起来吧。”樊思荏爽快要了那只小仓鼠,心里想的是简奕惊恐憋屈的表情。
“好的。”店主帮她长进盒子里,看她手上抱着小狗,又拎着一大袋子的东西,便好心地接过手,说,“樊小姐有开车吗?我帮你送到车上去吧。”
“呃,我没有开车。”樊思荏摇了摇头,说,“不过,也想麻烦你帮我送到路边,我好打车。”
“行啊,我帮你送出去。”店主答应了之后,就对着里屋的妻子说,“老婆,我给人把东西送一下,很快回来,你出来看一下店。”
里屋的人,听着这叫唤声,推门走出来。
她的身边跟着一个小男孩,应该是店主的儿子。
小孩一冲出来,就朝着樊思荏嚷嚷道,“坏女巫,看我今天替天行道,消灭你!Biubiub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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