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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小姐,这是小余老师,一年前来支教的,他就住在您隔壁,您要是有什么需要帮忙的,也可以找他。”徐叔见未央看着余枫,忙为她介绍道紧。
借着手电筒的微弱灯光,未央只可以隐约看清是一个瘦高的身影,穿着牛仔裤和蓝色T恤,是个干干净净的大男生。尽管天色很黑,但是在他接过徐叔手里的箱子时,未央依旧可以看见那双修长的手,那是一双异常漂亮的手。
“谢谢,那就麻烦你了。”虽然余枫讲话有些直接,但是未央出于礼貌,还是向他道了声谢。
赶了这么久的路,她实在没心力再去折腾,只想找个地方好好休息。
徐叔和余枫将未央送到了住的地方,这是两间砖瓦砌成的平房,左右各一间,就在学校旁边。余枫住在左边的那间,剩下右边的这间本来是学校的储藏室,现在未央来了,徐叔就让人收拾出来给了未央住。
里面只有一张床,一张桌子和一个大衣柜,跟未央原先住的地方比起来,简直不能再简陋了。不过值得庆幸的是,最近几年村里通了电,虽然没有路灯,但是晚上屋子里总是亮的。
怕未央热,徐叔还将自己家唯一一台电扇拿了出来给未央。当然,未央初来乍到,并不知道电扇的来历。
已经很晚了,徐叔带未央到地方后,稍微介绍了下情况,就让未央早点休息,自己这才回家去。
收拾妥当后,已经快是凌晨三点了。未央吃了药之后关了灯,躺在陌生的木板床上。这里的一切看起来都是那么艰苦,但是床褥间散发的肥皂味却让她感到莫名的安心。
以前的生活再富裕,可那都是虚的,这里虽然什么都没有,可是未央却觉得很踏实。
或许是真的累了,又或许是安眠药发挥了效用,睡意逐渐袭来,没过多久未央就睡着了雠。
村里的公鸡五点多就开始叫了,未央睡得浅,公鸡没叫了几声她就醒了过来。
屋子里没有卫生间,要想洗漱就要拿着脸盆去屋子外面的水池打井水。换衣服的时候,未央想起昨天余枫嘲讽她的话,特地将自己那些贵重的裙子都收了起来,换上了普通的格子衬衫和牛仔裤,顺带穿上了唯一带的一双板鞋。
一出门,她才发现有人比她起得还早,水池前面,余枫已经洗漱完毕了。
“早啊!”或许是因为昨天余枫的话,未央一见到他,居然有种手足无措的感觉,尴尬地打了声招呼。
“确实挺早的,我还以为你得睡到日上三竿,看来你不太习惯这里。”洗完了脸,余枫打湿了手随意的抓抓自己凌乱的头发,想是把未央当成娇生惯养的大小姐,说话依然不怎么客气。
之前天太黑,未央没看清余枫的样子,现在天大亮了,她刚好可以将他仔细打量了一遍。
跟她昨晚想象的差不多,干净的白体恤和浅蓝的牛仔裤,一双洗的很干净的白球鞋,瘦削的脸部线条,年纪不大的样子。他的皮肤很白皙,相貌只能算是清秀不能称得上英俊,但是他的手骨节分明,又很修长,真的是一双很漂亮的手,在男孩子里算是很难得了。
沾了水的头发在阳光下黑得发亮,配上他白皙的皮肤,很像现在青春怀旧电影里的男主角,青春有活力,却又显得桀骜不驯。
这样的男孩子会来当支教老师,显然是未央从没预料到的。
不过一而再被余枫呛声,未央也不甘地反击道:“那你呢,你起得这么早,也是因为不习惯吗?”
没想到未央会反问他这么一句,叶枫收拾好自己的东西,朝着她爽朗的一笑,大方地承认道:“刚来这的前三个月,我确实不太习惯,所以每天都起得很早。至于现在,就是因为太习惯,所以才每天起得很早。”
两人的隔阂似乎被余枫这一笑轻易地给化解了,看得出来他只是性格使然,对自己没有恶意,未央不免放松下来。
她走到水池边,将脸盆放在水池上,一边打水一边道:“我倒不是因为不习惯,我只是一向睡得比较少。”
“我来帮你吧。”见未央笨手笨脚的打水,余枫接过抽水杆帮她打水。
洗漱完毕之后,余枫带着未央去吃早餐。村上没有早餐店,想吃早饭的话只能自己做。
平房外的角落里,有一个简易的棚子,里面有个灶头,需要自己生火做饭。
以前未央只在电视里见过这个,完全不会用,只好站在一边看着余枫动作熟练得生火,熬了一锅白粥。配上徐叔自己腌制的萝卜咸菜,就算一顿早饭了。
吃完了早饭,徐叔亲自过来带着未央在村上转了转。不大的村子,人也不多,... -->>
“夏小姐,这是小余老师,一年前来支教的,他就住在您隔壁,您要是有什么需要帮忙的,也可以找他。”徐叔见未央看着余枫,忙为她介绍道紧。
借着手电筒的微弱灯光,未央只可以隐约看清是一个瘦高的身影,穿着牛仔裤和蓝色T恤,是个干干净净的大男生。尽管天色很黑,但是在他接过徐叔手里的箱子时,未央依旧可以看见那双修长的手,那是一双异常漂亮的手。
“谢谢,那就麻烦你了。”虽然余枫讲话有些直接,但是未央出于礼貌,还是向他道了声谢。
赶了这么久的路,她实在没心力再去折腾,只想找个地方好好休息。
徐叔和余枫将未央送到了住的地方,这是两间砖瓦砌成的平房,左右各一间,就在学校旁边。余枫住在左边的那间,剩下右边的这间本来是学校的储藏室,现在未央来了,徐叔就让人收拾出来给了未央住。
里面只有一张床,一张桌子和一个大衣柜,跟未央原先住的地方比起来,简直不能再简陋了。不过值得庆幸的是,最近几年村里通了电,虽然没有路灯,但是晚上屋子里总是亮的。
怕未央热,徐叔还将自己家唯一一台电扇拿了出来给未央。当然,未央初来乍到,并不知道电扇的来历。
已经很晚了,徐叔带未央到地方后,稍微介绍了下情况,就让未央早点休息,自己这才回家去。
收拾妥当后,已经快是凌晨三点了。未央吃了药之后关了灯,躺在陌生的木板床上。这里的一切看起来都是那么艰苦,但是床褥间散发的肥皂味却让她感到莫名的安心。
以前的生活再富裕,可那都是虚的,这里虽然什么都没有,可是未央却觉得很踏实。
或许是真的累了,又或许是安眠药发挥了效用,睡意逐渐袭来,没过多久未央就睡着了雠。
村里的公鸡五点多就开始叫了,未央睡得浅,公鸡没叫了几声她就醒了过来。
屋子里没有卫生间,要想洗漱就要拿着脸盆去屋子外面的水池打井水。换衣服的时候,未央想起昨天余枫嘲讽她的话,特地将自己那些贵重的裙子都收了起来,换上了普通的格子衬衫和牛仔裤,顺带穿上了唯一带的一双板鞋。
一出门,她才发现有人比她起得还早,水池前面,余枫已经洗漱完毕了。
“早啊!”或许是因为昨天余枫的话,未央一见到他,居然有种手足无措的感觉,尴尬地打了声招呼。
“确实挺早的,我还以为你得睡到日上三竿,看来你不太习惯这里。”洗完了脸,余枫打湿了手随意的抓抓自己凌乱的头发,想是把未央当成娇生惯养的大小姐,说话依然不怎么客气。
之前天太黑,未央没看清余枫的样子,现在天大亮了,她刚好可以将他仔细打量了一遍。
跟她昨晚想象的差不多,干净的白体恤和浅蓝的牛仔裤,一双洗的很干净的白球鞋,瘦削的脸部线条,年纪不大的样子。他的皮肤很白皙,相貌只能算是清秀不能称得上英俊,但是他的手骨节分明,又很修长,真的是一双很漂亮的手,在男孩子里算是很难得了。
沾了水的头发在阳光下黑得发亮,配上他白皙的皮肤,很像现在青春怀旧电影里的男主角,青春有活力,却又显得桀骜不驯。
这样的男孩子会来当支教老师,显然是未央从没预料到的。
不过一而再被余枫呛声,未央也不甘地反击道:“那你呢,你起得这么早,也是因为不习惯吗?”
没想到未央会反问他这么一句,叶枫收拾好自己的东西,朝着她爽朗的一笑,大方地承认道:“刚来这的前三个月,我确实不太习惯,所以每天都起得很早。至于现在,就是因为太习惯,所以才每天起得很早。”
两人的隔阂似乎被余枫这一笑轻易地给化解了,看得出来他只是性格使然,对自己没有恶意,未央不免放松下来。
她走到水池边,将脸盆放在水池上,一边打水一边道:“我倒不是因为不习惯,我只是一向睡得比较少。”
“我来帮你吧。”见未央笨手笨脚的打水,余枫接过抽水杆帮她打水。
洗漱完毕之后,余枫带着未央去吃早餐。村上没有早餐店,想吃早饭的话只能自己做。
平房外的角落里,有一个简易的棚子,里面有个灶头,需要自己生火做饭。
以前未央只在电视里见过这个,完全不会用,只好站在一边看着余枫动作熟练得生火,熬了一锅白粥。配上徐叔自己腌制的萝卜咸菜,就算一顿早饭了。
吃完了早饭,徐叔亲自过来带着未央在村上转了转。不大的村子,人也不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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