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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天罗恒秋离开公司,感觉还有时间,就顺道去打包了几份菜,拿到邓廷歌家里一起吃。
邓廷歌的做菜手艺虽然仍在练习,但进步实在太小。罗恒秋从不给他面子,好就是好,不好就是不好,并不管这样是否会打击邓廷歌自信心。邓廷歌被他说得蔫了又没有反驳余地,只好嘀嘀咕咕地说师兄你变了,你以前不是这样的。
回到小区门口,前面的车主和物业保安正在说话,罗恒秋等了一会儿。他抬头四处张望,在物业的保安室旁边看到了一个奇怪的人。
这一片虽然不是什么富庶的地方,但往来的路人不多,平时都非常安静。更重要的是,小区里人车分道,这里是车辆的入口,附近没有任何商铺,一般来说是很少有人逗留在这里的。
也许他是来找保安的。罗恒秋看了那人几眼,并没有特别在意。
那人很瘦,眼睛很圆,头发油腻腻地打着卷。罗恒秋想了想,自己平时在邓廷歌这个小区里来去,并没见过这样的人。他正要启动车辆往前,突然看到那人往前走了几步,对着车里的自己笑了一下。
罗恒秋顿时一愣。那人笑了之后立刻转身就走,不作任何停留。
“可以通过了。”保安招呼他。罗恒秋进了小区,想起那个人,觉得有种挺怪异的感觉。但他没有放在心上,也没有跟邓廷歌提起过。估计只是一个怪人,素不相识的,何况那个笑容消失得飞快,他也不确定是不是真的冲自己而来。
睡前的时候他把自己卷在被子里,又意外地想起那个瘦子。那样的瘦是不太正常的,像是生着病。他穿着挺厚的衣服,四肢都封得密实,只有领口露出的脸和脖子能看出他极度不健康的气色。
“想什么?”邓廷歌笑着在被里咯吱他,“想我吗?”
罗恒秋想了又想,还是没说这件事。
元旦过后不久,白玉兰奖的颁奖典礼就要举行了。
邓廷歌一整天都处于一种难以跟别人说明的紧张和恐慌之中。钟幸的助理跟着钟幸好几年了,大大小小的颁奖仪式也见过不少,此刻觉得这个帅得出奇的男人简直就是个乡巴佬:“你紧张啥呀?你就一个打酱油的,没人会关注你。”
邓廷歌:“你和我经纪人说的话一模一样。”
助理:“因为这就是事实。”
可即便认清了自己酱油的身份也不能让邓廷歌冷静下来。罗恒秋飞到别处出差了,现在还在机上,他联系不到他,只能转头去找钟幸聊天排解紧张的情绪。
他听罗恒秋说钟幸最近日子过得有点滋润,因为认识了一个还不错的人。两人正在磨合之中,那层糯米纸一样薄的界限谁都没说破。钟幸和方仲意那一段他是非常主动的,可能所有主动的勇气都被消耗光了,这次说什么也不肯说破;而他认识的那个“朋友”又是闷骚——内秀型的,钟幸不说他也不说,两人就你来我往地认识了一个多月,每周见面,一起出去爬山逛博物馆,钟幸倒也觉得很有趣味。
既然他自己得趣了,别人还能说什么呢?邓廷歌拉着他就问自己今天穿得帅不帅究竟有多帅,把钟幸烦得半死。
“帅帅帅,帅破天际了。”钟幸说,“走,离开我办公室。”
邓廷歌在他办公室的沙发上舒舒服服地坐下来:“你在看什么旅游攻略?我给你参谋参谋啊。”
“你去过多少地方?”钟幸嗤之以鼻,“别烦我,这是很重要的旅行,我得好好准备准备。”
邓廷歌心想我不想问的,你自己倒提起来了。
“你那朋友什么职业啊?”他问。
钟幸也不讳言:“医生,神经外科医生。”
邓廷歌:“哦,很挣钱。”
钟幸:“对的,很有钱。”
两人相对而视,都在嘿嘿地笑。
邓廷歌说你赚到了。钟幸看上去心情挺好,他见邓廷歌的紧张情绪稍微缓解了,从抽屉里抓出一把资料扔给他:“你看看这些资料,知己知彼。”
邓廷歌拿到手里一翻,全是和丘阳有关的。
“我看这个有什么用?”他问。
“你不是想成为第二个丘阳么?”钟幸埋头研究旅行攻略,头都没抬,“他今晚要颁你那个奖的。你有机会和他面对面。”
邓廷歌精神一振,突然觉得在这小办公室里和钟幸呆着也是无聊,抱着一堆资料就走了出去。关门的时候他十分认真地说:“注意带套,安全为上。”
钟幸:“……”
颁奖礼十分热闹。头一次走红毯的邓廷歌发现自己是整个剧组里最紧张的人。他拉着胡慕跟他讨教怎样才能像他一样平静,胡慕眼神有些茫然,像是凝不准焦距:“我不知道别人,反正我就不戴隐形。我有些近视,不戴眼镜就看不太清,看不清就不会紧张了。”
他笑笑,整整衣服。今天他穿得十分精神,酒红色的礼服衬着他白净的脸庞,更显得整个人有种青嫩红润的活力。邓廷歌知道自己问错人了,可眼看就要开始走红毯,只能硬着头皮上。
主持人对邓廷歌很感兴趣。他是新人,《古道热肠》可以说是他的第一部公开播放的影视作品,乍一出现就受到关注,自然要问些能活跃气氛的问题。
一直到下台邓廷歌才猛地回过神,又拽着胡慕:“她问了什么?我说了什么?”
“放心,很得体。”胡慕说,“我走了那么多次红毯,有采访机会的次数不多,但我觉得你表现得很好。虽然一看就知道挺紧张,但紧张才真实。你没有那么圆滑,观众才更加喜欢,因为你是新人。”
邓廷歌看着他。
胡慕:“?”
邓廷歌:“你,你从哪里听来的这些?很有道理。”
胡慕一头雾水:“这是我的经验。不信吗?”
“信。”邓廷歌和他并肩往前走,找到自己的位置落座。每个座位后方都贴着一张白纸条,写着这个位置所有者的名字。整个会场像矗满了绛紫色墓碑的坟场。邓廷歌漫无边际地想着,又想到胡慕,心道自己可不能把他看做傻瓜,这个人在圈里混的时间比自己长得多。胡慕就坐在他身边,正扭头和别人聊天。邓廷歌觉得这人十分有趣,一时觉得他很稚嫩,一时又觉得他心里其实挺通透。
想到再过几年自己说不定也是这样,他觉得有些唏嘘。
颁奖礼十分顺利,《古道热肠》丢了最佳导演奖,但拿到了最佳编剧和最佳摄影两个奖。导演脸上的笑容不太自然,但两个奖项他都上台去亮相了。《古道热肠》也算实至名归,众人的掌声客客气气。
邓廷歌接二连三地看到自己平时只能在电视和影院里看到的前辈和明星,他几乎忘记了自己来这里的真正任务,直到胡慕用手肘捅了捅他。他把目光从第一排的某个后脑勺上移开,抬头就看到舞台上大屏幕窜出来的几个大字:最佳男主角提名。
浑厚男声开始介绍提名者,屏幕上播放提名电视剧的片段,下方还有几个小屏幕,专门给提名者亮相。邓廷歌连忙摆好自己的表情,等待自己的影像出现。
很快,挂着两条冰鼻涕的大脸显示在屏幕上。
邓廷歌:“……”
胡慕:“噗哈哈哈哈哈……”
邓廷歌快要抓狂了。有那么多帅的镜头!傻强进城之后各种人模人样!和自己媳妇儿结婚的那一段是全剧最帅的镜头没有之一——然而为什么要用这一段?!
整个剧组都在笑,连带着前后左右的人也开始笑。邓廷歌也在笑,一边笑一边在心里哀哀感叹人心不古。
提名者都播完了,浑厚男声隆重介绍出为最佳男主角颁发奖杯的嘉宾。
胡慕:“哎,好帅。”
傻强媳妇儿:“对啊,好帅。”
丘阳站在舞台上,像一株令人移不开眼的树。
邓廷歌看得有点呆。要成为那样的人确实有难度。他呆了半晌,隐隐听到有巨大的声音在耳边嗡嗡嗡地喊他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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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天罗恒秋离开公司,感觉还有时间,就顺道去打包了几份菜,拿到邓廷歌家里一起吃。
邓廷歌的做菜手艺虽然仍在练习,但进步实在太小。罗恒秋从不给他面子,好就是好,不好就是不好,并不管这样是否会打击邓廷歌自信心。邓廷歌被他说得蔫了又没有反驳余地,只好嘀嘀咕咕地说师兄你变了,你以前不是这样的。
回到小区门口,前面的车主和物业保安正在说话,罗恒秋等了一会儿。他抬头四处张望,在物业的保安室旁边看到了一个奇怪的人。
这一片虽然不是什么富庶的地方,但往来的路人不多,平时都非常安静。更重要的是,小区里人车分道,这里是车辆的入口,附近没有任何商铺,一般来说是很少有人逗留在这里的。
也许他是来找保安的。罗恒秋看了那人几眼,并没有特别在意。
那人很瘦,眼睛很圆,头发油腻腻地打着卷。罗恒秋想了想,自己平时在邓廷歌这个小区里来去,并没见过这样的人。他正要启动车辆往前,突然看到那人往前走了几步,对着车里的自己笑了一下。
罗恒秋顿时一愣。那人笑了之后立刻转身就走,不作任何停留。
“可以通过了。”保安招呼他。罗恒秋进了小区,想起那个人,觉得有种挺怪异的感觉。但他没有放在心上,也没有跟邓廷歌提起过。估计只是一个怪人,素不相识的,何况那个笑容消失得飞快,他也不确定是不是真的冲自己而来。
睡前的时候他把自己卷在被子里,又意外地想起那个瘦子。那样的瘦是不太正常的,像是生着病。他穿着挺厚的衣服,四肢都封得密实,只有领口露出的脸和脖子能看出他极度不健康的气色。
“想什么?”邓廷歌笑着在被里咯吱他,“想我吗?”
罗恒秋想了又想,还是没说这件事。
元旦过后不久,白玉兰奖的颁奖典礼就要举行了。
邓廷歌一整天都处于一种难以跟别人说明的紧张和恐慌之中。钟幸的助理跟着钟幸好几年了,大大小小的颁奖仪式也见过不少,此刻觉得这个帅得出奇的男人简直就是个乡巴佬:“你紧张啥呀?你就一个打酱油的,没人会关注你。”
邓廷歌:“你和我经纪人说的话一模一样。”
助理:“因为这就是事实。”
可即便认清了自己酱油的身份也不能让邓廷歌冷静下来。罗恒秋飞到别处出差了,现在还在机上,他联系不到他,只能转头去找钟幸聊天排解紧张的情绪。
他听罗恒秋说钟幸最近日子过得有点滋润,因为认识了一个还不错的人。两人正在磨合之中,那层糯米纸一样薄的界限谁都没说破。钟幸和方仲意那一段他是非常主动的,可能所有主动的勇气都被消耗光了,这次说什么也不肯说破;而他认识的那个“朋友”又是闷骚——内秀型的,钟幸不说他也不说,两人就你来我往地认识了一个多月,每周见面,一起出去爬山逛博物馆,钟幸倒也觉得很有趣味。
既然他自己得趣了,别人还能说什么呢?邓廷歌拉着他就问自己今天穿得帅不帅究竟有多帅,把钟幸烦得半死。
“帅帅帅,帅破天际了。”钟幸说,“走,离开我办公室。”
邓廷歌在他办公室的沙发上舒舒服服地坐下来:“你在看什么旅游攻略?我给你参谋参谋啊。”
“你去过多少地方?”钟幸嗤之以鼻,“别烦我,这是很重要的旅行,我得好好准备准备。”
邓廷歌心想我不想问的,你自己倒提起来了。
“你那朋友什么职业啊?”他问。
钟幸也不讳言:“医生,神经外科医生。”
邓廷歌:“哦,很挣钱。”
钟幸:“对的,很有钱。”
两人相对而视,都在嘿嘿地笑。
邓廷歌说你赚到了。钟幸看上去心情挺好,他见邓廷歌的紧张情绪稍微缓解了,从抽屉里抓出一把资料扔给他:“你看看这些资料,知己知彼。”
邓廷歌拿到手里一翻,全是和丘阳有关的。
“我看这个有什么用?”他问。
“你不是想成为第二个丘阳么?”钟幸埋头研究旅行攻略,头都没抬,“他今晚要颁你那个奖的。你有机会和他面对面。”
邓廷歌精神一振,突然觉得在这小办公室里和钟幸呆着也是无聊,抱着一堆资料就走了出去。关门的时候他十分认真地说:“注意带套,安全为上。”
钟幸:“……”
颁奖礼十分热闹。头一次走红毯的邓廷歌发现自己是整个剧组里最紧张的人。他拉着胡慕跟他讨教怎样才能像他一样平静,胡慕眼神有些茫然,像是凝不准焦距:“我不知道别人,反正我就不戴隐形。我有些近视,不戴眼镜就看不太清,看不清就不会紧张了。”
他笑笑,整整衣服。今天他穿得十分精神,酒红色的礼服衬着他白净的脸庞,更显得整个人有种青嫩红润的活力。邓廷歌知道自己问错人了,可眼看就要开始走红毯,只能硬着头皮上。
主持人对邓廷歌很感兴趣。他是新人,《古道热肠》可以说是他的第一部公开播放的影视作品,乍一出现就受到关注,自然要问些能活跃气氛的问题。
一直到下台邓廷歌才猛地回过神,又拽着胡慕:“她问了什么?我说了什么?”
“放心,很得体。”胡慕说,“我走了那么多次红毯,有采访机会的次数不多,但我觉得你表现得很好。虽然一看就知道挺紧张,但紧张才真实。你没有那么圆滑,观众才更加喜欢,因为你是新人。”
邓廷歌看着他。
胡慕:“?”
邓廷歌:“你,你从哪里听来的这些?很有道理。”
胡慕一头雾水:“这是我的经验。不信吗?”
“信。”邓廷歌和他并肩往前走,找到自己的位置落座。每个座位后方都贴着一张白纸条,写着这个位置所有者的名字。整个会场像矗满了绛紫色墓碑的坟场。邓廷歌漫无边际地想着,又想到胡慕,心道自己可不能把他看做傻瓜,这个人在圈里混的时间比自己长得多。胡慕就坐在他身边,正扭头和别人聊天。邓廷歌觉得这人十分有趣,一时觉得他很稚嫩,一时又觉得他心里其实挺通透。
想到再过几年自己说不定也是这样,他觉得有些唏嘘。
颁奖礼十分顺利,《古道热肠》丢了最佳导演奖,但拿到了最佳编剧和最佳摄影两个奖。导演脸上的笑容不太自然,但两个奖项他都上台去亮相了。《古道热肠》也算实至名归,众人的掌声客客气气。
邓廷歌接二连三地看到自己平时只能在电视和影院里看到的前辈和明星,他几乎忘记了自己来这里的真正任务,直到胡慕用手肘捅了捅他。他把目光从第一排的某个后脑勺上移开,抬头就看到舞台上大屏幕窜出来的几个大字:最佳男主角提名。
浑厚男声开始介绍提名者,屏幕上播放提名电视剧的片段,下方还有几个小屏幕,专门给提名者亮相。邓廷歌连忙摆好自己的表情,等待自己的影像出现。
很快,挂着两条冰鼻涕的大脸显示在屏幕上。
邓廷歌:“……”
胡慕:“噗哈哈哈哈哈……”
邓廷歌快要抓狂了。有那么多帅的镜头!傻强进城之后各种人模人样!和自己媳妇儿结婚的那一段是全剧最帅的镜头没有之一——然而为什么要用这一段?!
整个剧组都在笑,连带着前后左右的人也开始笑。邓廷歌也在笑,一边笑一边在心里哀哀感叹人心不古。
提名者都播完了,浑厚男声隆重介绍出为最佳男主角颁发奖杯的嘉宾。
胡慕:“哎,好帅。”
傻强媳妇儿:“对啊,好帅。”
丘阳站在舞台上,像一株令人移不开眼的树。
邓廷歌看得有点呆。要成为那样的人确实有难度。他呆了半晌,隐隐听到有巨大的声音在耳边嗡嗡嗡地喊他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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