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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车后关好车门,冷昱宁倾身从车后座拿了一条崭新的毛巾,递给凌蒙:“擦一下水。”
凌蒙刚想说不用,但看了看自己衣服上的水已经滴在车上,默默接过了毛巾。
车开了一段路,凌蒙突然开口:“将我放在前面路口吧,我现在不想回家,只想一个人静静。”
冷昱宁没有说话,只静静的看着路况。
凌蒙以为冷昱宁没听见,用手拍了拍窗户发出声音,看到冷昱宁转过头了,凌蒙这才重复:“将我放在前面路口吧,我暂时不想回去。”
“你一个女孩子这么晚不安全,想去哪,我陪你去。”冷昱宁没有直接答应凌蒙,而是看着前面路况,淡淡的说。
“不用了,我只想一个人静一静。”凌蒙拒绝。
冷昱宁沉吟了一会,然后说:“那你就当我不存在好了。”
凌蒙:……
不想再跟他说这些,凌蒙闭上眼靠在椅背上,脑子里缓缓浮现她和沈阳相遇相识的点点滴滴。
沈阳,不是辽宁省的那个沈阳,他是一个人,是独一无二的沈阳。
四年前,凌蒙十八岁,凌元盛突然将她从美国召回,说他已在国内站稳脚跟,可以给她撑起一片天空了。
凌元盛确实给凌蒙撑起了一片天空,只要她愿意,即使她想在兆市横着走,也没有敢说半个不字。
短短半年内,丽莎财团凭借雄厚的资本迅速垄断兆市房地产业,成为兆市房地产业的龙头老大。不仅如此,凌元盛还将商业触角伸到服装,金融,珠宝,餐饮等行业,并迅速发展壮大,和兆市本市企业打成一片。
凌蒙回国的第一件事,就是和凌元盛说她要去上大学。
凌元盛不放心,但终究是拗不过凌蒙,最后答应她在本市上大学。
去学校的第一天,凌蒙坚持不要任何人接送,因为她说:“我已经长大了,可以处理好这些简单的事。”
那天天气晴朗,兆大的校园里开满了桂花,整个校园中飘荡着桂花的香气。
沈阳穿着一件纯白的T恤,一条运动长裤,脚下一双不知名的白色板鞋,在清晨的阳光下戴着耳机跑步。
而凌蒙,拿着新买的手机,看着上面的信息一个头两个大,在周围已经转了很久。
凌蒙的中文说的很好,但是她却不认识中文。
这就好比很多女孩子看多了韩剧,会说韩语,却不认识是一个意思。
最后,凌蒙拿着手机走过去拦住沈阳,大大方方的问他:“同学,请问行政楼在哪?”
沈阳结过凌蒙的手机看了一眼,然后说:“我带你过去。”
事实上,当时他们就站在行政楼的后面,但没想到的是,沈阳自己也是新生,因此他带着她在G大绕了好大一个圈。
若不是他们一直没出兆大校门,凌蒙甚至怀疑沈阳是个人贩子,打算等她精疲力竭之后将她一把打晕然后卖到某个边远山区去。
最后的最后,沈阳和她站在最开始问路的地方,指着旁边一栋白色建筑说:“同学,这就是行政楼。”
凌蒙当时的内心简直是崩溃的。
后来,她和沈阳渐渐熟稔,她有一回问他,当初是不是故意的。
沈阳当时甚羞愧的说:“一开始是故意的,因为你居然站在行政楼后面却向我问路。但是后来我自己也转迷糊了,所以半天找不到路。”
她和沈阳因为那次问路的事相识,巧的是他和她同系同班,班干选举时,他成了他们班班长,而她则成了团干,于是乎,两人的交集便频繁了起来。
她和沈阳就那么成了朋友。
不记得具体时间,似乎是大一的第一个学期中旬,学校论坛上一篇帖子疯传,她和沈阳作为那篇帖子的主角,一时间几乎被全校的人所认识。
那篇帖子的标题,凌蒙永远都记得——
郎才女貌,一对璧人。
那篇帖子放了一张她和沈阳工作时的合照,虽然只拍到她和沈阳的侧脸,但是不得不说,有时候不经意的抓拍比特意摆出的poss更加具有说服力。
然后便是铺天盖地的评论,甚至有人将校花校草的名头加在两人头上,于是“一对璧人”的称呼似乎更加坐实。
凌蒙对于外界的眼光很早便有了抵抗力,所以对于她和沈阳的“绯闻”完全不受影响,走在路上不管别人怎么看她,她该如何还是如何。
在凌蒙看来,流言蜚语什么的,不管好坏,都具有两面性。
流言蜚语在为她扩大声名的时候,也在渐渐将她的生活放在聚光灯下,放大她的任何一种行为。
没多久沈阳找到了她,言语间带着试探,似乎想知... -->>
上车后关好车门,冷昱宁倾身从车后座拿了一条崭新的毛巾,递给凌蒙:“擦一下水。”
凌蒙刚想说不用,但看了看自己衣服上的水已经滴在车上,默默接过了毛巾。
车开了一段路,凌蒙突然开口:“将我放在前面路口吧,我现在不想回家,只想一个人静静。”
冷昱宁没有说话,只静静的看着路况。
凌蒙以为冷昱宁没听见,用手拍了拍窗户发出声音,看到冷昱宁转过头了,凌蒙这才重复:“将我放在前面路口吧,我暂时不想回去。”
“你一个女孩子这么晚不安全,想去哪,我陪你去。”冷昱宁没有直接答应凌蒙,而是看着前面路况,淡淡的说。
“不用了,我只想一个人静一静。”凌蒙拒绝。
冷昱宁沉吟了一会,然后说:“那你就当我不存在好了。”
凌蒙:……
不想再跟他说这些,凌蒙闭上眼靠在椅背上,脑子里缓缓浮现她和沈阳相遇相识的点点滴滴。
沈阳,不是辽宁省的那个沈阳,他是一个人,是独一无二的沈阳。
四年前,凌蒙十八岁,凌元盛突然将她从美国召回,说他已在国内站稳脚跟,可以给她撑起一片天空了。
凌元盛确实给凌蒙撑起了一片天空,只要她愿意,即使她想在兆市横着走,也没有敢说半个不字。
短短半年内,丽莎财团凭借雄厚的资本迅速垄断兆市房地产业,成为兆市房地产业的龙头老大。不仅如此,凌元盛还将商业触角伸到服装,金融,珠宝,餐饮等行业,并迅速发展壮大,和兆市本市企业打成一片。
凌蒙回国的第一件事,就是和凌元盛说她要去上大学。
凌元盛不放心,但终究是拗不过凌蒙,最后答应她在本市上大学。
去学校的第一天,凌蒙坚持不要任何人接送,因为她说:“我已经长大了,可以处理好这些简单的事。”
那天天气晴朗,兆大的校园里开满了桂花,整个校园中飘荡着桂花的香气。
沈阳穿着一件纯白的T恤,一条运动长裤,脚下一双不知名的白色板鞋,在清晨的阳光下戴着耳机跑步。
而凌蒙,拿着新买的手机,看着上面的信息一个头两个大,在周围已经转了很久。
凌蒙的中文说的很好,但是她却不认识中文。
这就好比很多女孩子看多了韩剧,会说韩语,却不认识是一个意思。
最后,凌蒙拿着手机走过去拦住沈阳,大大方方的问他:“同学,请问行政楼在哪?”
沈阳结过凌蒙的手机看了一眼,然后说:“我带你过去。”
事实上,当时他们就站在行政楼的后面,但没想到的是,沈阳自己也是新生,因此他带着她在G大绕了好大一个圈。
若不是他们一直没出兆大校门,凌蒙甚至怀疑沈阳是个人贩子,打算等她精疲力竭之后将她一把打晕然后卖到某个边远山区去。
最后的最后,沈阳和她站在最开始问路的地方,指着旁边一栋白色建筑说:“同学,这就是行政楼。”
凌蒙当时的内心简直是崩溃的。
后来,她和沈阳渐渐熟稔,她有一回问他,当初是不是故意的。
沈阳当时甚羞愧的说:“一开始是故意的,因为你居然站在行政楼后面却向我问路。但是后来我自己也转迷糊了,所以半天找不到路。”
她和沈阳因为那次问路的事相识,巧的是他和她同系同班,班干选举时,他成了他们班班长,而她则成了团干,于是乎,两人的交集便频繁了起来。
她和沈阳就那么成了朋友。
不记得具体时间,似乎是大一的第一个学期中旬,学校论坛上一篇帖子疯传,她和沈阳作为那篇帖子的主角,一时间几乎被全校的人所认识。
那篇帖子的标题,凌蒙永远都记得——
郎才女貌,一对璧人。
那篇帖子放了一张她和沈阳工作时的合照,虽然只拍到她和沈阳的侧脸,但是不得不说,有时候不经意的抓拍比特意摆出的poss更加具有说服力。
然后便是铺天盖地的评论,甚至有人将校花校草的名头加在两人头上,于是“一对璧人”的称呼似乎更加坐实。
凌蒙对于外界的眼光很早便有了抵抗力,所以对于她和沈阳的“绯闻”完全不受影响,走在路上不管别人怎么看她,她该如何还是如何。
在凌蒙看来,流言蜚语什么的,不管好坏,都具有两面性。
流言蜚语在为她扩大声名的时候,也在渐渐将她的生活放在聚光灯下,放大她的任何一种行为。
没多久沈阳找到了她,言语间带着试探,似乎想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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