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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妍的担心不无道理,一说到东方神起,自然会让金道俊联想到金俊秀。
以前只是听过而已,不是很熟悉,可是出了泰妍和他的绯闻之后,金道俊特地找了很多的资料,来了解一下,这个人到底什么样的。
金俊秀这三个字,就像烫金的名片一样,深深的刻在金道俊的脑海里,想擦都擦不掉。
虽然现在事情已经过了,但在他的思维方式里,忘记一件事情是很难的,除非真的是因为时间的原因记不起来,要不然就算五年、十年,自己都会忘记的。
就像现在,很多人都忘记了小时候的事情,可是对金道俊而言,他对自己小时候的事情记忆尤为深刻,根本忘不了。
转回话题,虽然她在广告里只是客串了一下,并不是主要的角色,但还是有些担心的。
而且这个广告早在5月8日,就已经正式播放了。
第一个和泰妍产生绯闻的男人,用屁股都可以猜到,金道俊对他的印象能好到那里去。
现在的他,虽然不至于生气,但是要给一个好脸色,几乎不太可能。
当金道俊听完之后,原本紧闭的嘴巴,也慢慢张了开来,一副若有所思的模样。
事实上,当泰妍出了绯闻的第一时间,金道俊就已经让人调查一下,东方神起所有成员的背景资料。
一个很有趣的事情发生了。08年的东方神起依然强势,横扫了日本、韩国两个国家,但在本土。依然面临着bigbang的狙击,人气也渐渐冲了上来。
没有80万仙后这么夸张,但依然不可小觑。
再加上东方神起一直被s.m公司按在日本,想回都回不去,被命令强制在日本捞金,因此成员之间也颇有怨言。
如果换做一般的公司,那还没问题。关键是s.m公司太黑心了,奴隶合约不说。光出道的新人合同就签订了13年。
通过金洙永,金道俊已经大概知道了这些资料,怎么说都是以前s.m公司的经纪人,这些事情还是了解的很清楚的。
从2004年出道开始。东方神起的成员,每年只能根据公司的安排,返回于中日韩,三个国家。
一年之中,除了一个星期的固定假期外,其余时间每天只能休息3到4个小时,剩下的时间,不是在赶行程就是在练习,要么就是参加节目。
因此五个成员的身体状况都不是很好。健康出了问题,也发生过进医院的事情,非常疲劳。
与其说是艺人。还不如被称作公司挣钱的工具。
金洙永告诉金道俊,在s.m公司里面,东方神起的合约是最为苛刻的,相比而言,少女时代好了许多。
5个成员都是13年的专属合约,一般超过10年以上。都称为终身合约,根据合约的内容。还不包括2年的兵役时间,所以准确的来讲,应该是15年。
事实上这已经包括了一个偶像艺人演艺生涯的全部时间了,一直持续到结束为止。
而且为了防止出现神话这样的事情,早在出道的时候,就设下了一个大大的陷阱,如果提出解约的话,将面临相当于总投资的三倍,日常收益的两倍巨额违约金。
也就是任何一个人想要离开东方神起,就不得不付出几千亿的违约金,才可以安然的离开,就像当初神话一样,eric一个人就掏出了绝大部分的资金,来为神话赎身。
如果东方神起的成员,谁的家庭条件也像这样的话,也可以选择这么做。
只有这样,才不会引起s.m公司的敌视,毕竟是掏了钱走的,并没有和公司撕破脸,虽然没有续约成功,但毕竟为s.m公司挣下了不小的利润。
至于另外一种方法的话,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宣告自己和s.m公司签署的合约,为无效合约,因为这里面的条款,几乎不是人可以接受的。
简单举一个例子,歌手签约的时候,一般都有签约金,也就是所说的签字费,只要在合约上,签下自己的名字,就有一笔钱可以拿,这是他们应该得的,就像李孝利一样,当然各个国家,待遇也不一样,但这是传统,就连足球界都是一样的。
还有s.m公司明文规定,只有东方神起的专辑销量达到50万张以上,在下次发行专辑的话,每个人才可以拿到1千万韩元,如果销量低于50万... -->>
泰妍的担心不无道理,一说到东方神起,自然会让金道俊联想到金俊秀。
以前只是听过而已,不是很熟悉,可是出了泰妍和他的绯闻之后,金道俊特地找了很多的资料,来了解一下,这个人到底什么样的。
金俊秀这三个字,就像烫金的名片一样,深深的刻在金道俊的脑海里,想擦都擦不掉。
虽然现在事情已经过了,但在他的思维方式里,忘记一件事情是很难的,除非真的是因为时间的原因记不起来,要不然就算五年、十年,自己都会忘记的。
就像现在,很多人都忘记了小时候的事情,可是对金道俊而言,他对自己小时候的事情记忆尤为深刻,根本忘不了。
转回话题,虽然她在广告里只是客串了一下,并不是主要的角色,但还是有些担心的。
而且这个广告早在5月8日,就已经正式播放了。
第一个和泰妍产生绯闻的男人,用屁股都可以猜到,金道俊对他的印象能好到那里去。
现在的他,虽然不至于生气,但是要给一个好脸色,几乎不太可能。
当金道俊听完之后,原本紧闭的嘴巴,也慢慢张了开来,一副若有所思的模样。
事实上,当泰妍出了绯闻的第一时间,金道俊就已经让人调查一下,东方神起所有成员的背景资料。
一个很有趣的事情发生了。08年的东方神起依然强势,横扫了日本、韩国两个国家,但在本土。依然面临着bigbang的狙击,人气也渐渐冲了上来。
没有80万仙后这么夸张,但依然不可小觑。
再加上东方神起一直被s.m公司按在日本,想回都回不去,被命令强制在日本捞金,因此成员之间也颇有怨言。
如果换做一般的公司,那还没问题。关键是s.m公司太黑心了,奴隶合约不说。光出道的新人合同就签订了13年。
通过金洙永,金道俊已经大概知道了这些资料,怎么说都是以前s.m公司的经纪人,这些事情还是了解的很清楚的。
从2004年出道开始。东方神起的成员,每年只能根据公司的安排,返回于中日韩,三个国家。
一年之中,除了一个星期的固定假期外,其余时间每天只能休息3到4个小时,剩下的时间,不是在赶行程就是在练习,要么就是参加节目。
因此五个成员的身体状况都不是很好。健康出了问题,也发生过进医院的事情,非常疲劳。
与其说是艺人。还不如被称作公司挣钱的工具。
金洙永告诉金道俊,在s.m公司里面,东方神起的合约是最为苛刻的,相比而言,少女时代好了许多。
5个成员都是13年的专属合约,一般超过10年以上。都称为终身合约,根据合约的内容。还不包括2年的兵役时间,所以准确的来讲,应该是15年。
事实上这已经包括了一个偶像艺人演艺生涯的全部时间了,一直持续到结束为止。
而且为了防止出现神话这样的事情,早在出道的时候,就设下了一个大大的陷阱,如果提出解约的话,将面临相当于总投资的三倍,日常收益的两倍巨额违约金。
也就是任何一个人想要离开东方神起,就不得不付出几千亿的违约金,才可以安然的离开,就像当初神话一样,eric一个人就掏出了绝大部分的资金,来为神话赎身。
如果东方神起的成员,谁的家庭条件也像这样的话,也可以选择这么做。
只有这样,才不会引起s.m公司的敌视,毕竟是掏了钱走的,并没有和公司撕破脸,虽然没有续约成功,但毕竟为s.m公司挣下了不小的利润。
至于另外一种方法的话,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宣告自己和s.m公司签署的合约,为无效合约,因为这里面的条款,几乎不是人可以接受的。
简单举一个例子,歌手签约的时候,一般都有签约金,也就是所说的签字费,只要在合约上,签下自己的名字,就有一笔钱可以拿,这是他们应该得的,就像李孝利一样,当然各个国家,待遇也不一样,但这是传统,就连足球界都是一样的。
还有s.m公司明文规定,只有东方神起的专辑销量达到50万张以上,在下次发行专辑的话,每个人才可以拿到1千万韩元,如果销量低于5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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