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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算是序:
南宫经纶死于一次意外。
或许也不是意外,毕竟像是没被车撞死但是被那辆车飞到脸前而惊吓过度心脏骤停而死,这也不得不让人感叹一句——这就是命啊。
他是个标准的业务员,为了自己的销售业绩他已经无所不用其极了。陪客户喝酒,他喝到胃病频发。为了哄客户开心,他苦练高尔夫球扭伤了腰。
他甚至去寺庙求了个福禄寿三仙的护身符戴着。
好像哪里不对……
言而总之,南宫经纶想辞职了。
他的大好年华不能葬送在这么个不是人干的工作上,别的二十多岁小伙都去创业——然后骗投资人的钱去了。
就他突发奇想做这么个要命的工作,身体虚如浮萍的他不猝死谁死。
即使南宫经纶还不想死,毕竟他还有很多游戏没买,很多外设装备没试。很多本子没看,很多本子没看,很多本子没看。
主要是还有很多本子没看,因为尼采说重要的事说三遍,本子最重要。
但是他还是死了,死的有些无憾。毕竟死后的人身意外险和自己的妹妹足够赡养老人了。
作者之所以想设定这些,就是因为让他断了回来的心安心在火影世界混。
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状态多适合用来浪迹天涯,是吧?
但是在火影世界也没有本子看啊。
这个不要紧,有《亲X天堂》。
他也会是自来也大作的忠实读者的。
南宫经纶死的别致,死的离奇,死的足以警醒世人锻炼身体是有多重要,死的让作者有这么一大堆甚至是更多的废话可以讲。
当然最重要的,翻开这本书的你也能看见一个不错的故事。
以下是正文:
——
南宫经纶在这个地方失忆了,据给他住处的好人讲,他从天上就掉了下来。好人见他濒死垂危好心救了他,还给他以一个南宫经纶完全不理解的方式在森林深处建造了一个木屋。
虽然他失忆了,但是这不代表他就像个无知的婴儿一样只能靠别人过活。
在他依稀留存的记忆里居然还对如何在荒野求生有着充分的理解和准备,而且还依稀记得有某个曾说过“鸡肉味,嘎嘣脆。”的离奇话的伟大人物。
那个好人在惊奇的看着南宫经纶生吃着一种自己不曾见过的昆虫配野果而且还津津有味时,好人的眼神就更加惊讶一分。
“喂。你……还是记不起来自己叫什么名字么?”
好人问道。
南宫经纶落寞的摇摇头,然后就从一个抹上兽油的木质大碗里抓起一把又大又白的幼虫放进嘴里。
“抱歉,我还是不知道。”
“哎呀,”好人苦恼的搓了搓下巴道,“不能就这样每次就叫你喂吧。哦对了,这么久了我还没跟你自我介绍呢。在下大筒木羽衣,多多关照。”
“哦,你好。”南宫经纶花了几秒钟记住了这个名字,然后就又紧着那一堆东西吃起来了,他发觉自己的身体素质根本不足以在这个森林存活,野果昆虫迟早会吃完,总不能在那边那个好人给自己衣物居所的情况下还让人家给自己找一份工作吧。
为了有更好的身体以捕猎,他需要多补充蛋白质。
捕猎来的肉可以吃,皮毛可以卖,就是换不到钱也可以以物易物嘛。
南宫经纶已经略略觉得大筒木羽衣这个名字有点耳熟,可是在自己记忆模糊的情况下也不敢张嘴就说出来,不然惹了什么祸事就麻烦了。
“既然我已经说了我的名字了,但是你却不能告诉我你的名字。这样就显得不大合适……这样吧。在你记忆恢复之前,我就给你取一个名字好了。”大筒木羽衣一拍拳想到这么个饣好主意。
南宫经纶本来想拒绝,可是转念一想。这样显得不大礼貌,就一个名字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大筒木羽衣沉吟半刻,立马决定了一个不错的名字:“赤司疾,这个名字怎么样?”
“呃……这名字有什么出处么?”南宫经纶迟疑的问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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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算是序:
南宫经纶死于一次意外。
或许也不是意外,毕竟像是没被车撞死但是被那辆车飞到脸前而惊吓过度心脏骤停而死,这也不得不让人感叹一句——这就是命啊。
他是个标准的业务员,为了自己的销售业绩他已经无所不用其极了。陪客户喝酒,他喝到胃病频发。为了哄客户开心,他苦练高尔夫球扭伤了腰。
他甚至去寺庙求了个福禄寿三仙的护身符戴着。
好像哪里不对……
言而总之,南宫经纶想辞职了。
他的大好年华不能葬送在这么个不是人干的工作上,别的二十多岁小伙都去创业——然后骗投资人的钱去了。
就他突发奇想做这么个要命的工作,身体虚如浮萍的他不猝死谁死。
即使南宫经纶还不想死,毕竟他还有很多游戏没买,很多外设装备没试。很多本子没看,很多本子没看,很多本子没看。
主要是还有很多本子没看,因为尼采说重要的事说三遍,本子最重要。
但是他还是死了,死的有些无憾。毕竟死后的人身意外险和自己的妹妹足够赡养老人了。
作者之所以想设定这些,就是因为让他断了回来的心安心在火影世界混。
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状态多适合用来浪迹天涯,是吧?
但是在火影世界也没有本子看啊。
这个不要紧,有《亲X天堂》。
他也会是自来也大作的忠实读者的。
南宫经纶死的别致,死的离奇,死的足以警醒世人锻炼身体是有多重要,死的让作者有这么一大堆甚至是更多的废话可以讲。
当然最重要的,翻开这本书的你也能看见一个不错的故事。
以下是正文:
——
南宫经纶在这个地方失忆了,据给他住处的好人讲,他从天上就掉了下来。好人见他濒死垂危好心救了他,还给他以一个南宫经纶完全不理解的方式在森林深处建造了一个木屋。
虽然他失忆了,但是这不代表他就像个无知的婴儿一样只能靠别人过活。
在他依稀留存的记忆里居然还对如何在荒野求生有着充分的理解和准备,而且还依稀记得有某个曾说过“鸡肉味,嘎嘣脆。”的离奇话的伟大人物。
那个好人在惊奇的看着南宫经纶生吃着一种自己不曾见过的昆虫配野果而且还津津有味时,好人的眼神就更加惊讶一分。
“喂。你……还是记不起来自己叫什么名字么?”
好人问道。
南宫经纶落寞的摇摇头,然后就从一个抹上兽油的木质大碗里抓起一把又大又白的幼虫放进嘴里。
“抱歉,我还是不知道。”
“哎呀,”好人苦恼的搓了搓下巴道,“不能就这样每次就叫你喂吧。哦对了,这么久了我还没跟你自我介绍呢。在下大筒木羽衣,多多关照。”
“哦,你好。”南宫经纶花了几秒钟记住了这个名字,然后就又紧着那一堆东西吃起来了,他发觉自己的身体素质根本不足以在这个森林存活,野果昆虫迟早会吃完,总不能在那边那个好人给自己衣物居所的情况下还让人家给自己找一份工作吧。
为了有更好的身体以捕猎,他需要多补充蛋白质。
捕猎来的肉可以吃,皮毛可以卖,就是换不到钱也可以以物易物嘛。
南宫经纶已经略略觉得大筒木羽衣这个名字有点耳熟,可是在自己记忆模糊的情况下也不敢张嘴就说出来,不然惹了什么祸事就麻烦了。
“既然我已经说了我的名字了,但是你却不能告诉我你的名字。这样就显得不大合适……这样吧。在你记忆恢复之前,我就给你取一个名字好了。”大筒木羽衣一拍拳想到这么个饣好主意。
南宫经纶本来想拒绝,可是转念一想。这样显得不大礼貌,就一个名字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大筒木羽衣沉吟半刻,立马决定了一个不错的名字:“赤司疾,这个名字怎么样?”
“呃……这名字有什么出处么?”南宫经纶迟疑的问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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