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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中想着可惜二字,可是打马游街的状元林安,却是嘴角越翘越高,两个小酒窝更是看醉了不知多少人。
所谓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谁不喜欢看长得好看的人呢?
林安长得好看,人又有才华,还是当朝第一个三元,年纪又这样轻,说不定还没娶妻!
不少家里人正在榜上抓婿的人家,见了这少年三元,自是喜不自胜。
嫡女不好嫁,庶女总能嫁的嘛。而且,以林安的年纪和才华,就是真的嫁一个嫡女去赌一把,亦未尝不可。
实在嫁不成,且看林家有没有其他的人选,总能和这位新出炉的年轻俊秀的三元结成亲的!
于是在林安不知道的时候,他已经被不少人当成抓婿的人选,在心里过了不知多少道秤了。
他现下心中想的,只是那个扔了羊脂玉给他的那个男人。
方才他只顾着小心翼翼偷看玉佩上的字,等到这会,游街快结束时,他才突然又生起气来——那个男人也太不精心了,这羊脂白玉一看就是好东西,要是方才不小心被扔到地上,那岂不是东西废掉,男人的心意也废掉了么?
早上分开时,男人就该把玉佩给他的!
最好上面也不要刻甚么字。
毕竟猎户的字真的不算好看。
林安心中念叨着这件事,等到打马游街结束,林安和众人道别,回到家中,就见那个刻了不好看的男人正在微微笑着,等着他。
林安立刻就将埋怨男人这件事情,抛之脑后。
“回来了?”
“嗯。”
“那……回屋吧。”
男人牵着穿了一身状元服的林安的手,走上一步,就要回头看他的大状元一眼,再走一步,再看一眼。
林安被看得心都软了。
于是也就忘了,青天白日的,两个忽又□□的男人一旦进了一个有床有榻的房间……除了那种事情,还能发生甚么事情?
“唔,走了一路太累,这状元服沉甸甸的,三哥等我先换下衣服。”
“不要换。”
“嗯?”
“就这样,状元服穿着,里面的衣服……三哥给你脱。”
“嗯,嗯?”
“乖,咱们穿着,弄一次?”
然后不等林安反应,猎户就开始干了早上他看到穿了状元服的林安的第一眼时,心中特别特别想干的事情。
林安也终于知道,他的三哥不止喜欢他不穿衣服的模样,他只穿着空心的状元服的模样……也能让他的三哥兽性大发。
天可怜见!他当初回了家门,就不该把手给猎户牵着,就不该看着猎户对他笑,就只顾着跟猎户往屋子里走,走就走了,他就不该这么傻,看着猎户关门,还当猎户是好心……
哪里有这么好心的男人呢?
林安穿着状元袍,被压在门板上,咬着猎户的手,听着门外院子里仆人偶尔走来走去的声音时,只觉自己着实太傻,太傻了!
怎么就能觉得因为这个男人的目光,格外让人心软,所以这个男人就是个好人,是个值得信任的人呢?
这根本没有任何的因果关系!
林安越想越气,使劲咬了男人的手一下,然后那个男人就害他险些呻.吟出声……
如此白.日.宣.淫之事不需赘言,待得日落西山,房内才终于安静下来。
林安只趴着不肯动,等猎户把隔壁浴室的木桶里的水兑好了,他才去泡了两柱香的热汤,换了衣服,正欲出门,就看到那只羊脂白玉玉佩,伸手就要拿——
“不要戴。”猎户抿了抿唇,把那块玉佩拿到自己手里,道,“字不好看。”
这块羊脂白玉,是猎户在战场上发了一笔财后,回到京城,找了十几家店,才买到的。
原本他只打算在这块玉佩上刻个小狐狸的模样,送给他的小狐狸戴。只是今晨发生的事情,让猎户突然冲动了起来,贸然刻了那三个字在上面——虽然在他的小狐狸打马游街时,他准准的把玉佩扔了过去,让他的小狐狸看到了他的心意,可是,他因是在军中才习字,那时年岁又大,且还在前线打仗,因此虽学了字,却也只是粗通,在书写方面,尤其不擅长。
那三个字,也刻得着实难看。
“字太丑。”猎户见林安眼睛不眨的盯着自己,又道,“三哥去找人问问,能不能把这几个字磨平。能的话,等磨平了,再给你。”
林安这才发现那个一直在面前,高高大大,仿佛能将所有的事情都扛在身上的男人,也是会紧张害怕的。
他眼睛眨了眨,立刻就把那只玉佩抢了过来。
“谁说丑?我看就很好看。”林安完全忘记了自己之前的腹诽,面不改色心不跳地道,“三哥的字一点都不难看,很刚硬,如郁郁苍松,风雨不倒。刻在这块玉上的三个字,尤其好看。不用磨平。”
然后就把玉佩小心翼翼收到了腰间挂着的荷包里,嘀咕道:“等我去跟姝儿寻一根红线,穿进去,戴在脖子上。”
这块玉佩并不大,只小小一块,只好... -->>
心中想着可惜二字,可是打马游街的状元林安,却是嘴角越翘越高,两个小酒窝更是看醉了不知多少人。
所谓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谁不喜欢看长得好看的人呢?
林安长得好看,人又有才华,还是当朝第一个三元,年纪又这样轻,说不定还没娶妻!
不少家里人正在榜上抓婿的人家,见了这少年三元,自是喜不自胜。
嫡女不好嫁,庶女总能嫁的嘛。而且,以林安的年纪和才华,就是真的嫁一个嫡女去赌一把,亦未尝不可。
实在嫁不成,且看林家有没有其他的人选,总能和这位新出炉的年轻俊秀的三元结成亲的!
于是在林安不知道的时候,他已经被不少人当成抓婿的人选,在心里过了不知多少道秤了。
他现下心中想的,只是那个扔了羊脂玉给他的那个男人。
方才他只顾着小心翼翼偷看玉佩上的字,等到这会,游街快结束时,他才突然又生起气来——那个男人也太不精心了,这羊脂白玉一看就是好东西,要是方才不小心被扔到地上,那岂不是东西废掉,男人的心意也废掉了么?
早上分开时,男人就该把玉佩给他的!
最好上面也不要刻甚么字。
毕竟猎户的字真的不算好看。
林安心中念叨着这件事,等到打马游街结束,林安和众人道别,回到家中,就见那个刻了不好看的男人正在微微笑着,等着他。
林安立刻就将埋怨男人这件事情,抛之脑后。
“回来了?”
“嗯。”
“那……回屋吧。”
男人牵着穿了一身状元服的林安的手,走上一步,就要回头看他的大状元一眼,再走一步,再看一眼。
林安被看得心都软了。
于是也就忘了,青天白日的,两个忽又□□的男人一旦进了一个有床有榻的房间……除了那种事情,还能发生甚么事情?
“唔,走了一路太累,这状元服沉甸甸的,三哥等我先换下衣服。”
“不要换。”
“嗯?”
“就这样,状元服穿着,里面的衣服……三哥给你脱。”
“嗯,嗯?”
“乖,咱们穿着,弄一次?”
然后不等林安反应,猎户就开始干了早上他看到穿了状元服的林安的第一眼时,心中特别特别想干的事情。
林安也终于知道,他的三哥不止喜欢他不穿衣服的模样,他只穿着空心的状元服的模样……也能让他的三哥兽性大发。
天可怜见!他当初回了家门,就不该把手给猎户牵着,就不该看着猎户对他笑,就只顾着跟猎户往屋子里走,走就走了,他就不该这么傻,看着猎户关门,还当猎户是好心……
哪里有这么好心的男人呢?
林安穿着状元袍,被压在门板上,咬着猎户的手,听着门外院子里仆人偶尔走来走去的声音时,只觉自己着实太傻,太傻了!
怎么就能觉得因为这个男人的目光,格外让人心软,所以这个男人就是个好人,是个值得信任的人呢?
这根本没有任何的因果关系!
林安越想越气,使劲咬了男人的手一下,然后那个男人就害他险些呻.吟出声……
如此白.日.宣.淫之事不需赘言,待得日落西山,房内才终于安静下来。
林安只趴着不肯动,等猎户把隔壁浴室的木桶里的水兑好了,他才去泡了两柱香的热汤,换了衣服,正欲出门,就看到那只羊脂白玉玉佩,伸手就要拿——
“不要戴。”猎户抿了抿唇,把那块玉佩拿到自己手里,道,“字不好看。”
这块羊脂白玉,是猎户在战场上发了一笔财后,回到京城,找了十几家店,才买到的。
原本他只打算在这块玉佩上刻个小狐狸的模样,送给他的小狐狸戴。只是今晨发生的事情,让猎户突然冲动了起来,贸然刻了那三个字在上面——虽然在他的小狐狸打马游街时,他准准的把玉佩扔了过去,让他的小狐狸看到了他的心意,可是,他因是在军中才习字,那时年岁又大,且还在前线打仗,因此虽学了字,却也只是粗通,在书写方面,尤其不擅长。
那三个字,也刻得着实难看。
“字太丑。”猎户见林安眼睛不眨的盯着自己,又道,“三哥去找人问问,能不能把这几个字磨平。能的话,等磨平了,再给你。”
林安这才发现那个一直在面前,高高大大,仿佛能将所有的事情都扛在身上的男人,也是会紧张害怕的。
他眼睛眨了眨,立刻就把那只玉佩抢了过来。
“谁说丑?我看就很好看。”林安完全忘记了自己之前的腹诽,面不改色心不跳地道,“三哥的字一点都不难看,很刚硬,如郁郁苍松,风雨不倒。刻在这块玉上的三个字,尤其好看。不用磨平。”
然后就把玉佩小心翼翼收到了腰间挂着的荷包里,嘀咕道:“等我去跟姝儿寻一根红线,穿进去,戴在脖子上。”
这块玉佩并不大,只小小一块,只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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