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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日子,别说房间冰凉,连带着心都是冰的。
熬到半夜的时候,她突然想起顾以珩的办公室里还有他养的兰花。
兰花原本在这个季节应该是开得淡雅若素,但是这么久没人打理,估计都枯死了吧?
越想,越无法入睡。
在天空泛着青色的时候,她急忙去了珩丰集团总部。
大楼沉寂,此时还没有人上班。
凌乐乐站在街边上等,寒风呼啸,撩起她已经披肩的长发。
冷,却更急。
一直到徐浩匆匆忙忙跑来。
他也是听前台的小姑娘说的,毕竟凌乐乐来过一次,她们认识。
徐浩将凌乐乐带到了顾以珩的办公室,他不忍心打扰,给她一杯芒果汁之后便默默退出去了。
推开门,一切照旧。
还记得当初,她对顾以珩想入非非,嚷着要在办公室过夜。
可现在,终究是物是人非。
凌乐乐去了休息室,宽敞的房间里兰花次第盛开。
明亮的黄色,张扬的红色,还有珍稀的绿色,素雅的白色……
她看着面前的生机勃勃,突然就笑了。
难得的,舒心的笑。
看看,不是她一个人在等着顾以珩回来。
至少,徐浩也在等。
还有她的家人,她的朋友们都在等。
一切安好,就是好。
凌乐乐从休息室出来,抬眸便看到书架上那个染了灰尘的盒子。
上次她踩着椅子想要拿下来时,宋小离来了。
今天,她好奇,想要看看。
盒子拿在手里很轻的感觉。
吹了吹上面的灰尘,小心翼翼打开来,原来里面装着的是一支粉紫色的魔法棒。
魔法棒下面压着一张纸条,纸条已经微微发黄,上面写有几个笔迹遒劲的钢笔字:凌乐乐,记得许愿!
落款,顾以珩。
凌乐乐指尖颤抖,将魔法棒握在掌心细细端详,那是她小时候最想要的巴拉巴拉小魔仙里的一款。
电视刚出来,市面上没有同样的商品出。售。
她便缠着让凌一坤买,凌一坤忙着他的公司,一拖再拖。
等他去美国出差带回来时,她却因为绑架顾以珩出事了。
这款魔法棒难道是他送她十岁的生日礼物?
那他又是什么时候买的呢?
看样子,好像又不像是买的,手柄上还刻有几行英文,翻译过来是:十年之后,再送你!
像约定,更像承诺。
十年之后,就是今年啊,凌乐乐刚好二十岁。
记得某一次她很认真问过顾以珩,十岁那年真没有给她准备礼物吗?
他的回答是,送她一个女儿。
凌乐乐眼睛酸涩,顾以珩,你答应了要送的,可别食言了。
****
凌乐乐在当天下午去看望了顾闫伟。
老爷子因为擅自动用部队,现在还处于停职调查之中。
在军区大院,闲来无事便遛鸟,养鱼。
见到不期而至的凌乐乐,老爷子自然是开心的。
指着自己鱼缸里那些颜色鲜艳的红孔雀告诉她:“小丫头,前两天这鱼还生崽儿呢。”
凌乐乐笑:“爷爷,我要看。”
顾闫伟便带她去了保温箱里,小小的鱼苗在里面游得欢畅。
“为什么小鱼是黑色?而它们的父母都是红色啊?”凌乐乐疑惑不解。
“这个嘛?这个?”顾闫伟想了想:“因为要蜕变。”
保温箱上方,有两只灰白色的文鸟叽叽喳喳叫,还有一只黑黢黢的八哥不停地说着:你好,你好,谢谢,谢谢……
看起来,一副很热闹的样子。
两人对顾以珩的事闭口不提,只是说到顾少辰。
凌乐乐说,过两天,云若熙会带他到帝都来给老爷子拜年。
还说,小家伙会要红包了,让顾闫伟得准备准备满满的红包,要不然小家伙会闹。
顾闫伟拍拍自己的衣兜,表示早就备好了。
当晚,凌乐乐留下来陪顾闫伟用晚餐。
老爷子喝酒,小口小口浅酌,不似杜鸿文,整杯端。
凌乐乐乖巧地替他夹菜。
顾闫伟笑得眉心舒展:“小丫头,别说爷爷之前瞧不起你,那时候吧,爷爷就觉得你是暴发户的女儿,粗俗,哈哈哈……”
凌乐乐也附和着笑:“爷爷,乐乐还觉得您老太过于严厉了,见您一次,浑身都得抖好几天。”
“是吗?那爷爷现在怎么样?”
“现在啊,嗯,和蔼可亲,关键还帅,哈哈哈”
“……”
房间里终于传来久违的笑声。
橘色的灯光下,终于不再是老爷子一抹孤寂的身影。
半夜的时候,凌乐乐睡不着,小心翼翼下楼准备倒水喝。
却发现顾闫伟坐在客厅抽烟,在他的面前,水晶的烟灰缸早已经塞满了烟头。
他掐灭一支,俯身,再拿一支。
在那一刻,他魁梧的身躯竟然显得是如此的苍老。
凌乐乐转身又悄悄回了屋。
第二天清晨,顾家的保姆忙着做早餐,凌乐乐继续若无其事陪着顾闫伟喝粥聊天。
她是上午离开的。
临走前,凌乐乐将一对玉佩交到老爷子手里:“爷爷,等我和以珩婚礼的那天,您再送给我们。”
顾闫伟将玉佩送给凌乐乐的时候,顾以珩便将她的,连同自己的玉佩一起放在了盛世华庭的保险箱里。
凌乐乐翻出来交给顾闫伟,只是觉得它意义重大。
如果有一天,她不在了。
希望能留给顾少辰,而不是将玉佩弄丢了。
顾闫伟戎马一生,扛枪的手从来都没有颤抖过。
此时却因为一对小小的玉佩,抖得厉害:“好,好……”
他声音哽咽。
凌乐乐鞠躬:“那爷爷,乐乐就走了,改天再来看您。”
“好,好……”顾闫伟嘴里翻来覆去就那么一个字。
****
色达。
路途遥远,凌乐乐自己开车过去,带着小二黑,还有那支粉紫色的魔法棒。
原本还想要带上溜溜,但马场的工作人员说溜溜最近生病了。
估计是因为天气太过于寒冷,如果此时再让它去高原,估计,会更加加重病情。
凌乐乐只能放弃。
一路颠簸,她开着揽胜到康定的时候已经觉得脑袋胀痛得厉害。
原定的三天路程,她走走停停用了五天。
等到抵达时,老K已经在那里等她了。
凌乐乐长叹一声,她的家人到底是不放心她。
老K在这边给她找了两个地方。
一个是红色小木屋,里面就一张床,一张椅子和一张桌子,条件简陋得让人心酸。
一个是宾馆,虽比不上凌乐乐平常住的,到底还是所有家具应有尽有。
凌乐乐谢过老K,选了那栋小木屋。
她不是像上次那样来旅行的。
到色达,她只是来等顾以珩。
此后的每一天,便会有人看到一个身形纤柔的女子穿着藏红色的袍子一跪一叩绕着坛城祈祷,风雨无阻,日夜兼程。
色达的日子艰辛。
身为豪门千金,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凌乐乐却一天一天咬牙熬过去了。
高反不再像从前那般严重,自己到供水处一桶一桶的提水,然后洗衣做饭。
整个小木屋便开始烟熏火燎,木香肆意。
她还养小二黑,给它洗澡,梳毛,照顾得妥妥帖帖。
凌乐乐忙活时,小二黑便蹲在她身边一瞬不瞬盯着来来往往的僧人。
一双锐利的眸子全是警惕。
凌乐乐睡觉,它便一步不离睡在她的床铺边上,竖着耳朵时刻监听着屋外的动静。
色达的日子也格外充实。
除了诵经,上课,凌乐乐更多的时候便是呆在小木屋抄写大悲咒,金刚经。
手脚冻僵了,放到唇边呵气,忍忍就好了。
她终于抛弃了一切喧嚣与繁华,蜕变成最宁静的状态。
在这个看似天堂的地方里,她从最初等待时的那种焦虑到之后的安详。
在她的身上再也看不到浮躁的影子。
像众多的觉姆一样变得淡定,从容。
脸上的那道伤疤依旧在,她毫无在意。
皮相而已,百年之后,谁都是一架白骨。
如果顾以珩嫌弃,她会考虑整容。
当然,这种情况有最重要的前提,那就是顾以珩!
****
离色达千万里之遥的一座临海的偏僻的小渔村里,村长家发生了一件大事。
老村长的儿子儿媳出海捕鱼却捡回来一个男人。
村民们朴实,消息传出去之后,大家纷纷拿来各种海鲜,鸡蛋送到村长家以示看望。
男人浑身是伤,双眸紧闭,看样子已经是频临死亡。
村里医疗条件相对落后,大家商量,要是送到县城的医院,路途遥远,估计送到也是活不成了。
老村长自己便是村里的医生。
平常村民头疼脑热什么的,都是他治好的,偶尔还给村里的妇女接生。
动过最大的手术便是阑尾炎。
现在,情况危急,他也只能死马当作活马医。
众人在村长的指挥下腾出一间房间,然后找来石灰到处泼洒,以便暂时当做消毒后的手术室。
迅速忙完,老村长便带上了他那副老花眼镜,撸了袖子,拿碘伏粗略的往男人受伤的地方抹几下便开始了手术。
众人在外留守,几分担忧,几分好奇。
男人身上四处枪伤。
左右手臂和大腿都不致命,最为严重的是心脏部位。
子弹仅仅离心脏偏离了几毫米而已,稍微不慎便能一枪要了他的命。
因为没有麻醉剂,怕男人在手术时突然醒来手脚乱动,他浑身被绳子捆绑着。
四颗子弹全部取出,老村长用了五个小时。
然后缝合伤口,上药什么的,便是一天。
这段时间里男人气息微弱,安静得像是无法感知他的存在,别说突然醒来,手指头都没有轻微地颤抖过。
当晚,男人开始高烧不退,状况一直持续到一周之后。
老村长和他的儿子轮番守着他,不时也会有村民过来搭把手。
给男人擦拭酒精退烧,然后不厌其烦给他换药,输液。
老村长说,他在和死神赛跑,跑赢了,就回来了。
输了,就离开了。
但是很明显看得出来,男人求生***无比的强烈。
偶尔他会吐出两个含糊不清的字:乐乐?或者是娜娜?
谁也没想到本该死去的人硬生生挺过了最危险的时刻。
第八天,他终于从昏迷中醒来,男人唇瓣干裂,眸色恍惚。
看到陌生的环境,陌生的人,他想了想,问到:“你们是谁?我是谁?”
老村长满脸诧异,然后猛拍膝盖:“哎呦,难道是高烧把脑子烧坏了?”
听老村长如此说,村民也是纷纷赞同。
“肯定啦,他也是命大,烧了那么久没死就是奇迹。”
“可不是,隔壁村的小壮才烧一天一夜便被阎王拖走了。”
“不过,这脑子烧坏掉了,以后的日子他又该怎么办呢?留在村里?”
因为男人来路不明,身上又是枪伤,村民也有自己的顾虑,万一他是坏人呢?
虽然表面上看起来帅得一塌糊涂,俗话不是说了嘛,知人知面不知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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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日子,别说房间冰凉,连带着心都是冰的。
熬到半夜的时候,她突然想起顾以珩的办公室里还有他养的兰花。
兰花原本在这个季节应该是开得淡雅若素,但是这么久没人打理,估计都枯死了吧?
越想,越无法入睡。
在天空泛着青色的时候,她急忙去了珩丰集团总部。
大楼沉寂,此时还没有人上班。
凌乐乐站在街边上等,寒风呼啸,撩起她已经披肩的长发。
冷,却更急。
一直到徐浩匆匆忙忙跑来。
他也是听前台的小姑娘说的,毕竟凌乐乐来过一次,她们认识。
徐浩将凌乐乐带到了顾以珩的办公室,他不忍心打扰,给她一杯芒果汁之后便默默退出去了。
推开门,一切照旧。
还记得当初,她对顾以珩想入非非,嚷着要在办公室过夜。
可现在,终究是物是人非。
凌乐乐去了休息室,宽敞的房间里兰花次第盛开。
明亮的黄色,张扬的红色,还有珍稀的绿色,素雅的白色……
她看着面前的生机勃勃,突然就笑了。
难得的,舒心的笑。
看看,不是她一个人在等着顾以珩回来。
至少,徐浩也在等。
还有她的家人,她的朋友们都在等。
一切安好,就是好。
凌乐乐从休息室出来,抬眸便看到书架上那个染了灰尘的盒子。
上次她踩着椅子想要拿下来时,宋小离来了。
今天,她好奇,想要看看。
盒子拿在手里很轻的感觉。
吹了吹上面的灰尘,小心翼翼打开来,原来里面装着的是一支粉紫色的魔法棒。
魔法棒下面压着一张纸条,纸条已经微微发黄,上面写有几个笔迹遒劲的钢笔字:凌乐乐,记得许愿!
落款,顾以珩。
凌乐乐指尖颤抖,将魔法棒握在掌心细细端详,那是她小时候最想要的巴拉巴拉小魔仙里的一款。
电视刚出来,市面上没有同样的商品出。售。
她便缠着让凌一坤买,凌一坤忙着他的公司,一拖再拖。
等他去美国出差带回来时,她却因为绑架顾以珩出事了。
这款魔法棒难道是他送她十岁的生日礼物?
那他又是什么时候买的呢?
看样子,好像又不像是买的,手柄上还刻有几行英文,翻译过来是:十年之后,再送你!
像约定,更像承诺。
十年之后,就是今年啊,凌乐乐刚好二十岁。
记得某一次她很认真问过顾以珩,十岁那年真没有给她准备礼物吗?
他的回答是,送她一个女儿。
凌乐乐眼睛酸涩,顾以珩,你答应了要送的,可别食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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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乐乐在当天下午去看望了顾闫伟。
老爷子因为擅自动用部队,现在还处于停职调查之中。
在军区大院,闲来无事便遛鸟,养鱼。
见到不期而至的凌乐乐,老爷子自然是开心的。
指着自己鱼缸里那些颜色鲜艳的红孔雀告诉她:“小丫头,前两天这鱼还生崽儿呢。”
凌乐乐笑:“爷爷,我要看。”
顾闫伟便带她去了保温箱里,小小的鱼苗在里面游得欢畅。
“为什么小鱼是黑色?而它们的父母都是红色啊?”凌乐乐疑惑不解。
“这个嘛?这个?”顾闫伟想了想:“因为要蜕变。”
保温箱上方,有两只灰白色的文鸟叽叽喳喳叫,还有一只黑黢黢的八哥不停地说着:你好,你好,谢谢,谢谢……
看起来,一副很热闹的样子。
两人对顾以珩的事闭口不提,只是说到顾少辰。
凌乐乐说,过两天,云若熙会带他到帝都来给老爷子拜年。
还说,小家伙会要红包了,让顾闫伟得准备准备满满的红包,要不然小家伙会闹。
顾闫伟拍拍自己的衣兜,表示早就备好了。
当晚,凌乐乐留下来陪顾闫伟用晚餐。
老爷子喝酒,小口小口浅酌,不似杜鸿文,整杯端。
凌乐乐乖巧地替他夹菜。
顾闫伟笑得眉心舒展:“小丫头,别说爷爷之前瞧不起你,那时候吧,爷爷就觉得你是暴发户的女儿,粗俗,哈哈哈……”
凌乐乐也附和着笑:“爷爷,乐乐还觉得您老太过于严厉了,见您一次,浑身都得抖好几天。”
“是吗?那爷爷现在怎么样?”
“现在啊,嗯,和蔼可亲,关键还帅,哈哈哈”
“……”
房间里终于传来久违的笑声。
橘色的灯光下,终于不再是老爷子一抹孤寂的身影。
半夜的时候,凌乐乐睡不着,小心翼翼下楼准备倒水喝。
却发现顾闫伟坐在客厅抽烟,在他的面前,水晶的烟灰缸早已经塞满了烟头。
他掐灭一支,俯身,再拿一支。
在那一刻,他魁梧的身躯竟然显得是如此的苍老。
凌乐乐转身又悄悄回了屋。
第二天清晨,顾家的保姆忙着做早餐,凌乐乐继续若无其事陪着顾闫伟喝粥聊天。
她是上午离开的。
临走前,凌乐乐将一对玉佩交到老爷子手里:“爷爷,等我和以珩婚礼的那天,您再送给我们。”
顾闫伟将玉佩送给凌乐乐的时候,顾以珩便将她的,连同自己的玉佩一起放在了盛世华庭的保险箱里。
凌乐乐翻出来交给顾闫伟,只是觉得它意义重大。
如果有一天,她不在了。
希望能留给顾少辰,而不是将玉佩弄丢了。
顾闫伟戎马一生,扛枪的手从来都没有颤抖过。
此时却因为一对小小的玉佩,抖得厉害:“好,好……”
他声音哽咽。
凌乐乐鞠躬:“那爷爷,乐乐就走了,改天再来看您。”
“好,好……”顾闫伟嘴里翻来覆去就那么一个字。
****
色达。
路途遥远,凌乐乐自己开车过去,带着小二黑,还有那支粉紫色的魔法棒。
原本还想要带上溜溜,但马场的工作人员说溜溜最近生病了。
估计是因为天气太过于寒冷,如果此时再让它去高原,估计,会更加加重病情。
凌乐乐只能放弃。
一路颠簸,她开着揽胜到康定的时候已经觉得脑袋胀痛得厉害。
原定的三天路程,她走走停停用了五天。
等到抵达时,老K已经在那里等她了。
凌乐乐长叹一声,她的家人到底是不放心她。
老K在这边给她找了两个地方。
一个是红色小木屋,里面就一张床,一张椅子和一张桌子,条件简陋得让人心酸。
一个是宾馆,虽比不上凌乐乐平常住的,到底还是所有家具应有尽有。
凌乐乐谢过老K,选了那栋小木屋。
她不是像上次那样来旅行的。
到色达,她只是来等顾以珩。
此后的每一天,便会有人看到一个身形纤柔的女子穿着藏红色的袍子一跪一叩绕着坛城祈祷,风雨无阻,日夜兼程。
色达的日子艰辛。
身为豪门千金,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凌乐乐却一天一天咬牙熬过去了。
高反不再像从前那般严重,自己到供水处一桶一桶的提水,然后洗衣做饭。
整个小木屋便开始烟熏火燎,木香肆意。
她还养小二黑,给它洗澡,梳毛,照顾得妥妥帖帖。
凌乐乐忙活时,小二黑便蹲在她身边一瞬不瞬盯着来来往往的僧人。
一双锐利的眸子全是警惕。
凌乐乐睡觉,它便一步不离睡在她的床铺边上,竖着耳朵时刻监听着屋外的动静。
色达的日子也格外充实。
除了诵经,上课,凌乐乐更多的时候便是呆在小木屋抄写大悲咒,金刚经。
手脚冻僵了,放到唇边呵气,忍忍就好了。
她终于抛弃了一切喧嚣与繁华,蜕变成最宁静的状态。
在这个看似天堂的地方里,她从最初等待时的那种焦虑到之后的安详。
在她的身上再也看不到浮躁的影子。
像众多的觉姆一样变得淡定,从容。
脸上的那道伤疤依旧在,她毫无在意。
皮相而已,百年之后,谁都是一架白骨。
如果顾以珩嫌弃,她会考虑整容。
当然,这种情况有最重要的前提,那就是顾以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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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色达千万里之遥的一座临海的偏僻的小渔村里,村长家发生了一件大事。
老村长的儿子儿媳出海捕鱼却捡回来一个男人。
村民们朴实,消息传出去之后,大家纷纷拿来各种海鲜,鸡蛋送到村长家以示看望。
男人浑身是伤,双眸紧闭,看样子已经是频临死亡。
村里医疗条件相对落后,大家商量,要是送到县城的医院,路途遥远,估计送到也是活不成了。
老村长自己便是村里的医生。
平常村民头疼脑热什么的,都是他治好的,偶尔还给村里的妇女接生。
动过最大的手术便是阑尾炎。
现在,情况危急,他也只能死马当作活马医。
众人在村长的指挥下腾出一间房间,然后找来石灰到处泼洒,以便暂时当做消毒后的手术室。
迅速忙完,老村长便带上了他那副老花眼镜,撸了袖子,拿碘伏粗略的往男人受伤的地方抹几下便开始了手术。
众人在外留守,几分担忧,几分好奇。
男人身上四处枪伤。
左右手臂和大腿都不致命,最为严重的是心脏部位。
子弹仅仅离心脏偏离了几毫米而已,稍微不慎便能一枪要了他的命。
因为没有麻醉剂,怕男人在手术时突然醒来手脚乱动,他浑身被绳子捆绑着。
四颗子弹全部取出,老村长用了五个小时。
然后缝合伤口,上药什么的,便是一天。
这段时间里男人气息微弱,安静得像是无法感知他的存在,别说突然醒来,手指头都没有轻微地颤抖过。
当晚,男人开始高烧不退,状况一直持续到一周之后。
老村长和他的儿子轮番守着他,不时也会有村民过来搭把手。
给男人擦拭酒精退烧,然后不厌其烦给他换药,输液。
老村长说,他在和死神赛跑,跑赢了,就回来了。
输了,就离开了。
但是很明显看得出来,男人求生***无比的强烈。
偶尔他会吐出两个含糊不清的字:乐乐?或者是娜娜?
谁也没想到本该死去的人硬生生挺过了最危险的时刻。
第八天,他终于从昏迷中醒来,男人唇瓣干裂,眸色恍惚。
看到陌生的环境,陌生的人,他想了想,问到:“你们是谁?我是谁?”
老村长满脸诧异,然后猛拍膝盖:“哎呦,难道是高烧把脑子烧坏了?”
听老村长如此说,村民也是纷纷赞同。
“肯定啦,他也是命大,烧了那么久没死就是奇迹。”
“可不是,隔壁村的小壮才烧一天一夜便被阎王拖走了。”
“不过,这脑子烧坏掉了,以后的日子他又该怎么办呢?留在村里?”
因为男人来路不明,身上又是枪伤,村民也有自己的顾虑,万一他是坏人呢?
虽然表面上看起来帅得一塌糊涂,俗话不是说了嘛,知人知面不知心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