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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前,邓壬和沈彦祈认识的开端,既不是一场玛丽苏的浪漫邂逅,也不是一场青梅竹马的尿床之交,而是,源于一场绑架。
邓壬十八岁那年,被一伙亡命之徒绑架,绑匪要求邓伯涛在指定的时间里,亲自带着一千万现金到指点地点去赎邓壬,否则,就会撕票。
因为担心报警会惊动绑匪,对邓壬不利,所以当时,邓伯涛就决定按照绑匪的要求,亲自带着一千万现金去赎邓壬的命,只是,邓家人忽略了一个致命点……绑架邓壬的可是一伙亡命之徒,为了达到目的可以不择手段,达到目的之后,同样也可以背信弃义。
那伙绑匪最初的打算就是,拿到赎金之后,就将邓壬和邓伯涛一起杀掉灭口。
……但是邓伯涛和邓壬命不该绝。
因为恰好在匪首将枪口指向邓伯涛和邓壬,准备扣下扳机的时候,如天神一般出现在邓壬眼前的沈彦祈,让邓壬的命运产生了一个天翻地覆似的巨大转折。
毫无预兆的,匪首中枪倒地。
其余绑匪大惊,纷纷往后倒退开一步,定睛一看,这才发现匪首身下,早已被殷红的鲜血染湿。
“草他娘的,有人偷袭我们!”
“我操,老大死了,我们怎么办?”
“杀出去,跟他们拼了,给老大报仇!”
没了主心骨,一伙亡命之徒瞬间群龙无首,就在他们七嘴八舌的讨论着接下来该怎么办的时候,南城警方已经悄无声息的进了仓库里。
一个匪徒不经意间眼角斜了斜,顿时大惊失色,“艹,不好了,有警……”话还没有说完,便戛然而止。
众人不明所以的转过头去,只听见“噗呲”一声,再一转眼,就见方才说话的那名绑匪脸上的表情像是被某种巫术定格住了似的,只余眼睛仍然在慢慢睁大,然后,动作僵硬的低下头去,这时,有人惊呼一声,“他中枪了!”
话音刚落,猝不及防的,瞬间血浆四溅,鲜血顺着他胸口那个血孔汩汩而出,似是被什么东西给呛了气管,胸口中枪的那名绑匪的喉咙里发出一阵极其诡异的“咯咯”声,手脚抽搐了几秒钟之后,轰然向后仰倒。
灰尘飞扬,鼻息发痒。
邓壬不防备,被腥咸的血浆溅了一脸,当即,惊叫一声,“卧槽,什么鬼……?”
“嗬!”一道极浅极轻的笑声从废弃仓库外传来,噙着淡淡的戏谑和促狭,声线慵懒低沉,性感迷离,好听的叫人想要就此沉沦下去。
下一秒,一个身形欣长、双腿笔直、目测身高至少有一米八七的男人从仓库外走了进来。
逆着光,看不清楚那男人的长相和表情,但是邓壬却从他的穿着打扮和走路姿势里,感觉到了浓郁的贵族气质。
气质这东西,是与生俱来的,是刻在骨子里的,可遇而不可求,更无法刻意的伪装,恰如一些人能把名牌穿出地摊货的感觉,也有一些人能把地摊货穿出国际时装的感觉。
前者是承蒙祖荫,意图以先天的优势弥补后天的缺陷,后者则是先天不足后天来补,可是眼前这个男人,简直就是占尽了所有的天时地利人和。
男人身穿一袭ck黑色衬衣经典款,质地柔软,品质上乘,没有太多繁复的花纹装饰,只在袖口尾端,别了两枚做工精致的法式钻石袖扣,连袖扣这种细枝末节的小玩意儿都这么讲究,主人身份自不待言,品味自然卓尔不凡,家世必然优渥无比。
而男人走路的姿势,则带着一种难以用言语表达出来的优雅帅气,沉稳内敛,从容不迫,宛若一个与生俱来的王者,目空一切,自信果断。
“据说……”尾音拉长,缓缓走到中枪绑匪倒地的一步远之外的地方停住,男人低头,扯了扯衬衣袖口,动作优雅贵气的赏心悦目,“每个人一生之中,能够说多少句话都是固定好的,多说一句就会少一句,所以,要是太多嘴,提前将这辈子能说的话都说完了,那就无异于是自寻死路了!”
“action!”下一秒,音色陡变。
男人话音刚落,南城警方迅速动作,就近将剩下的几个绑匪全部制服。
邓海滨扯了扯唇角,几步走到沈彦祈跟前,很是真诚的冲沈彦祈深深鞠了一躬,弯腰道谢道:“沈二少,今天的事情真是多亏了你,如果不是你察觉到了这伙绑匪的意图又及时向警方报案,那我父亲和侄女恐怕就凶多吉少了!”
闻言,被南城警方制服在地的绑匪忍不住倒吸一口凉气,瞪大的眼睛里满是不敢置信,“沈,沈彦祈?赫赫有名的沈彦祈沈二少怎么会插手绑架这种小案子?沈彦祈不是只接手变态案件吗?”
“变态案件?收了赎金却不放人,还想要杀人灭口,难道这不变态吗?另外,‘沈彦祈’这个名字,也是你可以叫的么?”眸色凉薄,晦涩难猜,沈彦祈云淡风轻的斜勾起半边唇角,瞧都没瞧那绑匪一眼,便径直朝被绑在废弃仓库尽头的生锈铁柱上的邓壬走去。
五年前,邓壬和沈彦祈认识的开端,既不是一场玛丽苏的浪漫邂逅,也不是一场青梅竹马的尿床之交,而是,源于一场绑架。
邓壬十八岁那年,被一伙亡命之徒绑架,绑匪要求邓伯涛在指定的时间里,亲自带着一千万现金到指点地点去赎邓壬,否则,就会撕票。
因为担心报警会惊动绑匪,对邓壬不利,所以当时,邓伯涛就决定按照绑匪的要求,亲自带着一千万现金去赎邓壬的命,只是,邓家人忽略了一个致命点……绑架邓壬的可是一伙亡命之徒,为了达到目的可以不择手段,达到目的之后,同样也可以背信弃义。
那伙绑匪最初的打算就是,拿到赎金之后,就将邓壬和邓伯涛一起杀掉灭口。
……但是邓伯涛和邓壬命不该绝。
因为恰好在匪首将枪口指向邓伯涛和邓壬,准备扣下扳机的时候,如天神一般出现在邓壬眼前的沈彦祈,让邓壬的命运产生了一个天翻地覆似的巨大转折。
毫无预兆的,匪首中枪倒地。
其余绑匪大惊,纷纷往后倒退开一步,定睛一看,这才发现匪首身下,早已被殷红的鲜血染湿。
“草他娘的,有人偷袭我们!”
“我操,老大死了,我们怎么办?”
“杀出去,跟他们拼了,给老大报仇!”
没了主心骨,一伙亡命之徒瞬间群龙无首,就在他们七嘴八舌的讨论着接下来该怎么办的时候,南城警方已经悄无声息的进了仓库里。
一个匪徒不经意间眼角斜了斜,顿时大惊失色,“艹,不好了,有警……”话还没有说完,便戛然而止。
众人不明所以的转过头去,只听见“噗呲”一声,再一转眼,就见方才说话的那名绑匪脸上的表情像是被某种巫术定格住了似的,只余眼睛仍然在慢慢睁大,然后,动作僵硬的低下头去,这时,有人惊呼一声,“他中枪了!”
话音刚落,猝不及防的,瞬间血浆四溅,鲜血顺着他胸口那个血孔汩汩而出,似是被什么东西给呛了气管,胸口中枪的那名绑匪的喉咙里发出一阵极其诡异的“咯咯”声,手脚抽搐了几秒钟之后,轰然向后仰倒。
灰尘飞扬,鼻息发痒。
邓壬不防备,被腥咸的血浆溅了一脸,当即,惊叫一声,“卧槽,什么鬼……?”
“嗬!”一道极浅极轻的笑声从废弃仓库外传来,噙着淡淡的戏谑和促狭,声线慵懒低沉,性感迷离,好听的叫人想要就此沉沦下去。
下一秒,一个身形欣长、双腿笔直、目测身高至少有一米八七的男人从仓库外走了进来。
逆着光,看不清楚那男人的长相和表情,但是邓壬却从他的穿着打扮和走路姿势里,感觉到了浓郁的贵族气质。
气质这东西,是与生俱来的,是刻在骨子里的,可遇而不可求,更无法刻意的伪装,恰如一些人能把名牌穿出地摊货的感觉,也有一些人能把地摊货穿出国际时装的感觉。
前者是承蒙祖荫,意图以先天的优势弥补后天的缺陷,后者则是先天不足后天来补,可是眼前这个男人,简直就是占尽了所有的天时地利人和。
男人身穿一袭ck黑色衬衣经典款,质地柔软,品质上乘,没有太多繁复的花纹装饰,只在袖口尾端,别了两枚做工精致的法式钻石袖扣,连袖扣这种细枝末节的小玩意儿都这么讲究,主人身份自不待言,品味自然卓尔不凡,家世必然优渥无比。
而男人走路的姿势,则带着一种难以用言语表达出来的优雅帅气,沉稳内敛,从容不迫,宛若一个与生俱来的王者,目空一切,自信果断。
“据说……”尾音拉长,缓缓走到中枪绑匪倒地的一步远之外的地方停住,男人低头,扯了扯衬衣袖口,动作优雅贵气的赏心悦目,“每个人一生之中,能够说多少句话都是固定好的,多说一句就会少一句,所以,要是太多嘴,提前将这辈子能说的话都说完了,那就无异于是自寻死路了!”
“action!”下一秒,音色陡变。
男人话音刚落,南城警方迅速动作,就近将剩下的几个绑匪全部制服。
邓海滨扯了扯唇角,几步走到沈彦祈跟前,很是真诚的冲沈彦祈深深鞠了一躬,弯腰道谢道:“沈二少,今天的事情真是多亏了你,如果不是你察觉到了这伙绑匪的意图又及时向警方报案,那我父亲和侄女恐怕就凶多吉少了!”
闻言,被南城警方制服在地的绑匪忍不住倒吸一口凉气,瞪大的眼睛里满是不敢置信,“沈,沈彦祈?赫赫有名的沈彦祈沈二少怎么会插手绑架这种小案子?沈彦祈不是只接手变态案件吗?”
“变态案件?收了赎金却不放人,还想要杀人灭口,难道这不变态吗?另外,‘沈彦祈’这个名字,也是你可以叫的么?”眸色凉薄,晦涩难猜,沈彦祈云淡风轻的斜勾起半边唇角,瞧都没瞧那绑匪一眼,便径直朝被绑在废弃仓库尽头的生锈铁柱上的邓壬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