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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你还怕用户量不会猛增?”
彼得蒂尔沉默了许久,完全不知道该怎么表达自己的意见。
他想不通,李莹怎么会有那么深远的计划,就为了通过在乔布斯脊梁骨上狠狠捅刀子来立逼格。
他咽了口唾沫,觉得喉咙不是那么干涩了,苦笑着说:“你说的那个‘会给EFF基金会一大笔钱’的大金主,应该就是顾诚吧?”
李莹大大方方地承认:“你猜对了,放心,他用的完全是他自己的私房钱,和YY网没有一毛钱关系,也不会找我们报账的。我们只要不花钱摇旗呐喊,最后收获名声就行了。”
彼得蒂尔觉得有个问题始终想不通:“顾诚为什么那么痛恨乔布斯?我记得五六年前,他就用Ipod的专利潜水艇,联合三星公司狠狠摆了乔布斯一道,起码让乔布斯损失了一两成的市场。按说乔布斯又没得罪他,就跟乔布斯同流合污赚钱赚用户不好么?”
“没办法,杜鲁门总统说过:总要有人担当起领导自由世界的国际义务,不是么?我也挺喜欢这么干的。”
彼得蒂尔白眼一翻,放弃了一切劝说。
……
李莹对付乔布斯的招数,当然是顾诚高屋建瓴地教导她的。
因为他完全知道,历史上苹果公司也面临过EEF运作的反诉,并且最终官司一直打到联邦巡回上诉法院,终裁苹果公司败诉,理由正是“根据米国消费者保护相关法例的精神,消费者对于其付费购买的产品拥有绝对自由的支配权”。
换句话说,除非乔布斯有种学学后来“生态化反”生得扑街了的贾老板,“买内容套餐/软件套餐,送乐视电视/乐视手机”,那么乔布斯还有可能打赢这场官司——因为他的手机不再是卖给消费者了,他卖的本来就是软件和内容版权,手机/电视是白送的。所以用户得到手机这一事件并不能导致“用户是手机的消费者”。
而只要IPHONE的硬件还要卖钱,这个官司乔布斯是必输的——在米国法律看来,消费者要拿自己掏钱买了的手机去越狱,跟消费者想在YOUTUBE上上传一个“水压机碾碎IPHONE演示视频”或者“子弹射击IPHONE视频”,是一个性质,一个道理——人家掏了钱了,想怎么草你的手机都是该的。
只要手机收钱,在米国法律看来,苹果公司卖的就是“产品”而不是“服务”,就要按照对“产品”的消费者保护法律来定案。哪怕苹果公司自己再标榜得高大上,把自己说成是一家服务业公司,法律也不会认账的。
只可惜,在另一个时空,这个官司打晚了——09年才开始起诉,10年才审结,案子结束的时候,APP-STORE里已经有将近30万款APP了,IOS已经捆绑起了一个庞大的用户生态,要想阻击已经很难。
加上狼狈为奸的利益共同体太多之后,大多数网络媒体APP都成了“友商”,大伙儿也就默契地给了乔布斯面子,没有反复拿这个官司出来说事宣传、强行打脸,最终让苹果越来越傲慢。
现在,有顾诚这个在乔布斯还没上路之前,就已经时时刻刻瞄着他后心准备剔骨断筋、刀刀见肉的家伙盯着,而且一上来就火力全开舆论泼脏水,乔布斯要是还能活得滋润,顾诚也别混了。
当初,顾诚把这个计划向李莹全盘托出的时候,李莹心中的疑惑一点都不比今天的彼得蒂尔少。
“干嘛跟乔布斯不死不休?就算你要做手机,手机业务也是你的次要生意,YY和人人网、支付宝才是你的基本盘。跟乔布斯狼狈为奸一起发大财不好么?只要你愿意合作,我甚至有把握让乔布斯在进入国内市场之后,卡住QQ的APP上线之路几个月。”
当时顾诚的回答是:“我这是在为人类的自由意志而战,赚了那么多钱,做到亚洲首富,不就是用来教那些‘把强-奸民意美化为父爱式的推送’的贱货做人的么。”
“可是很多人不在乎。”
“当然有很多人不在乎——米国的总统大选,够严格了吧,每个四年照样有至少一半选民懒得去投票。但是米国人能因为有那么多选民不在乎投票,就肆意阉割人民的投票权、或者说“我推荐你投谁谁谁”么?当然不能!别说是米国了,哪怕选民的那些票选不了总统,只能局部左右一下区县人大代表,那些愿意去投的人的权利也是神圣的。”
“可是这样一来,马腾和扎克伯格很有可能凭空得到一个盟友,再次对我们形成一点麻烦。”
“我宁可让马腾和扎克伯格活得滋润一点,也要干死乔狗——我布局了三年人工智能推送,图个啥?不就是为了保护全人类的消费者自由意志么?所有人都有权利选择自己真正喜欢、精确喜欢的东西,而不是被人凑合着塞一个差不多的东西,哪怕两者功能上没有明显区别。所有人都有权利选择不被流行和社交裹挟的爱好,哪怕这个东西全世界只有他一个人喜欢,我们也要尊重他们的选择。如果没有了自由意志,我们岂不是倒退到了启蒙时代之前?倒退到了文艺复兴时期之前?”
会,你还怕用户量不会猛增?”
彼得蒂尔沉默了许久,完全不知道该怎么表达自己的意见。
他想不通,李莹怎么会有那么深远的计划,就为了通过在乔布斯脊梁骨上狠狠捅刀子来立逼格。
他咽了口唾沫,觉得喉咙不是那么干涩了,苦笑着说:“你说的那个‘会给EFF基金会一大笔钱’的大金主,应该就是顾诚吧?”
李莹大大方方地承认:“你猜对了,放心,他用的完全是他自己的私房钱,和YY网没有一毛钱关系,也不会找我们报账的。我们只要不花钱摇旗呐喊,最后收获名声就行了。”
彼得蒂尔觉得有个问题始终想不通:“顾诚为什么那么痛恨乔布斯?我记得五六年前,他就用Ipod的专利潜水艇,联合三星公司狠狠摆了乔布斯一道,起码让乔布斯损失了一两成的市场。按说乔布斯又没得罪他,就跟乔布斯同流合污赚钱赚用户不好么?”
“没办法,杜鲁门总统说过:总要有人担当起领导自由世界的国际义务,不是么?我也挺喜欢这么干的。”
彼得蒂尔白眼一翻,放弃了一切劝说。
……
李莹对付乔布斯的招数,当然是顾诚高屋建瓴地教导她的。
因为他完全知道,历史上苹果公司也面临过EEF运作的反诉,并且最终官司一直打到联邦巡回上诉法院,终裁苹果公司败诉,理由正是“根据米国消费者保护相关法例的精神,消费者对于其付费购买的产品拥有绝对自由的支配权”。
换句话说,除非乔布斯有种学学后来“生态化反”生得扑街了的贾老板,“买内容套餐/软件套餐,送乐视电视/乐视手机”,那么乔布斯还有可能打赢这场官司——因为他的手机不再是卖给消费者了,他卖的本来就是软件和内容版权,手机/电视是白送的。所以用户得到手机这一事件并不能导致“用户是手机的消费者”。
而只要IPHONE的硬件还要卖钱,这个官司乔布斯是必输的——在米国法律看来,消费者要拿自己掏钱买了的手机去越狱,跟消费者想在YOUTUBE上上传一个“水压机碾碎IPHONE演示视频”或者“子弹射击IPHONE视频”,是一个性质,一个道理——人家掏了钱了,想怎么草你的手机都是该的。
只要手机收钱,在米国法律看来,苹果公司卖的就是“产品”而不是“服务”,就要按照对“产品”的消费者保护法律来定案。哪怕苹果公司自己再标榜得高大上,把自己说成是一家服务业公司,法律也不会认账的。
只可惜,在另一个时空,这个官司打晚了——09年才开始起诉,10年才审结,案子结束的时候,APP-STORE里已经有将近30万款APP了,IOS已经捆绑起了一个庞大的用户生态,要想阻击已经很难。
加上狼狈为奸的利益共同体太多之后,大多数网络媒体APP都成了“友商”,大伙儿也就默契地给了乔布斯面子,没有反复拿这个官司出来说事宣传、强行打脸,最终让苹果越来越傲慢。
现在,有顾诚这个在乔布斯还没上路之前,就已经时时刻刻瞄着他后心准备剔骨断筋、刀刀见肉的家伙盯着,而且一上来就火力全开舆论泼脏水,乔布斯要是还能活得滋润,顾诚也别混了。
当初,顾诚把这个计划向李莹全盘托出的时候,李莹心中的疑惑一点都不比今天的彼得蒂尔少。
“干嘛跟乔布斯不死不休?就算你要做手机,手机业务也是你的次要生意,YY和人人网、支付宝才是你的基本盘。跟乔布斯狼狈为奸一起发大财不好么?只要你愿意合作,我甚至有把握让乔布斯在进入国内市场之后,卡住QQ的APP上线之路几个月。”
当时顾诚的回答是:“我这是在为人类的自由意志而战,赚了那么多钱,做到亚洲首富,不就是用来教那些‘把强-奸民意美化为父爱式的推送’的贱货做人的么。”
“可是很多人不在乎。”
“当然有很多人不在乎——米国的总统大选,够严格了吧,每个四年照样有至少一半选民懒得去投票。但是米国人能因为有那么多选民不在乎投票,就肆意阉割人民的投票权、或者说“我推荐你投谁谁谁”么?当然不能!别说是米国了,哪怕选民的那些票选不了总统,只能局部左右一下区县人大代表,那些愿意去投的人的权利也是神圣的。”
“可是这样一来,马腾和扎克伯格很有可能凭空得到一个盟友,再次对我们形成一点麻烦。”
“我宁可让马腾和扎克伯格活得滋润一点,也要干死乔狗——我布局了三年人工智能推送,图个啥?不就是为了保护全人类的消费者自由意志么?所有人都有权利选择自己真正喜欢、精确喜欢的东西,而不是被人凑合着塞一个差不多的东西,哪怕两者功能上没有明显区别。所有人都有权利选择不被流行和社交裹挟的爱好,哪怕这个东西全世界只有他一个人喜欢,我们也要尊重他们的选择。如果没有了自由意志,我们岂不是倒退到了启蒙时代之前?倒退到了文艺复兴时期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