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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特儿,我不知道你为什么会这么认为。我选择不开发IOS的APP,和你说的理由一点关系都没有——你怎么会产生那样的误会呢?”
李莹的这句话说得云淡风轻,就好像她和彼得蒂尔之间是最纯粹的同志友谊式误会。
彼得蒂尔顿时愕然。
他想过李莹会狡辩,会找各种借口粉饰她对顾诚之间的隐性忠诚,但他就是没想过李莹会直接正面否认和撇清。
虽然彼得蒂尔没法理解这种忠诚。因为在他看来,李莹反而应该是跟他一根绳上的蚂蚱:在YY系那么多生意中,两人都只持有YY网的股份,而和YY电子乃至YY亚洲业务毫无瓜葛;按说李莹也该极力反对顾诚损害YY网的利益去为YY电子谋取好处。
没办法,谁让通往女人心里的路,都要经过**呢。
回过味儿来之后,彼得蒂尔气极反笑地追问:“那你倒是说说,你一直拒绝开发IOS版本的YY网、YY国际版和YY云音乐客户端,是出于什么原因?”
李莹也拿捏够了腔调,不想再猫捉老鼠,于是义正辞严地说:
“是因为我觉得YY网不该接受任何非运营所在国政府以外的内容审查——我看过APP-STORE的入驻规则,所有APP在APP-STORE上上线,都要经过苹果公司的审核。
而且这种审核并非仅仅是针对重大的、有可能导致系统崩溃的安全性问题。我们YY网不会接受任何非政府监督型的指手画脚,就这么简单。”
彼得蒂尔一下子没反应过来,似乎需要花几秒钟消化李莹刚才的话。
他没想到会是这方面的原因,因为这是一个非常微不足道的事情,此前也就压根儿没注意到这些细枝末节的条款。
趁着彼得蒂尔错愕的当口,李莹又飞速地补充了一句:“我们在PC电脑上推出YY网时,包括YY国际版、云音乐这些软件时,微软公司审核过我们的产品么?
没有,微软公司最多在YY的电子类硬件产品在接插Windows系统的电脑时,会希望我们花1500美元一个驱动的价格,过一下WHQL的驱动数字认证。
而且哪怕不过WHQL数字驱动认证,在WIN-XP全系统和VISTA/WIN7的32位系统上,微软公司也只会提醒用户‘该驱动安全性未知,是否继续安装’,而不是彻底封杀。
他苹果公司算老几?微软都不敢审核用户在Windows上跑的软件,苹果凭什么来审核我们?既然要审核,我们就不登陆好了。”
李莹这番话说得掷地有声,让人听着有一股傲骨油然而生的错觉。
互联网的最核心价值观和核心精神是什么?
是自由。
互联网就是为自由而生的。
对于用户而言,最大的自由是什么?那就是只要他不危害他人的安全,他有绝对的、选择自己想用的软件的自由意志。
自由的精髓,就是自由意志,自由意志的载体,在西方自由世界一般被认为有两大表现模式:选民,和消费者。
所以,每一个选民都应该知道自己要选谁,他的意志产生应该是自由的,他的意思表达也是不受任何限制与威胁的。每一个消费者想买啥、消费啥,完全由他自己决断,是他花了钱应得的,是顾客是上帝的表现。
何况,到了更加自由的互联网上呢?
想想看,平时很多人因为一个“361安全卫士”经常给“没交保护费”(确切地说是没付费让361公司对软件安全性进行认证,原理其实跟微软公司收WHQL认证费差不多)。
然后361安全卫士给弹一个“您要安装的软件安全性未知,是否继续安装”的桔黄色窗口。都有那么多消费者拍案大骂361(或者骂腾云电脑管家):
“麻痹,又把老子的游戏修改器/破解/汉化包/MOD/DIY小游戏误杀了!”
“卸载361得破解!要破解还是要361,水友自己看着办。”
但是,微软和361好歹还没强制性一刀切不让消费者用未经过审核/认证的软件的。
到了苹果这里,那可是直接变本加厉为“未经过苹果公司审核,就不得在IPHONE上使用”,直接一刀切禁止了。
禁止供应商,那是商业合作行为,只要双方都接受,那也无话可说。苹果还可以说“是对方答应了的”。
但是限制消费者自由,那就毫无法律依据了——苹果公司卖IPHONE的时候,可不是跟电脑上预装软件一样,和消费者签订“如果您点击继续安装,就代表你接受了如下霸王条款”的合同的。
更何况,如果苹果仅仅是为了“保护版权”而不让未过审内容发布,那也还就罢了。问题是他只是打着保护版权、防盗版的幌子,各种夹带私货,那就不能忍了。
……
这番大道理,李莹并没有条分缕析讲得很细。
大伙儿都是明白人,稍微辩解几句就能知微见著。
彼得蒂尔见李莹拿出作为西方自由世界立世之本的“消费者自由意志... -->>
“皮特儿,我不知道你为什么会这么认为。我选择不开发IOS的APP,和你说的理由一点关系都没有——你怎么会产生那样的误会呢?”
李莹的这句话说得云淡风轻,就好像她和彼得蒂尔之间是最纯粹的同志友谊式误会。
彼得蒂尔顿时愕然。
他想过李莹会狡辩,会找各种借口粉饰她对顾诚之间的隐性忠诚,但他就是没想过李莹会直接正面否认和撇清。
虽然彼得蒂尔没法理解这种忠诚。因为在他看来,李莹反而应该是跟他一根绳上的蚂蚱:在YY系那么多生意中,两人都只持有YY网的股份,而和YY电子乃至YY亚洲业务毫无瓜葛;按说李莹也该极力反对顾诚损害YY网的利益去为YY电子谋取好处。
没办法,谁让通往女人心里的路,都要经过**呢。
回过味儿来之后,彼得蒂尔气极反笑地追问:“那你倒是说说,你一直拒绝开发IOS版本的YY网、YY国际版和YY云音乐客户端,是出于什么原因?”
李莹也拿捏够了腔调,不想再猫捉老鼠,于是义正辞严地说:
“是因为我觉得YY网不该接受任何非运营所在国政府以外的内容审查——我看过APP-STORE的入驻规则,所有APP在APP-STORE上上线,都要经过苹果公司的审核。
而且这种审核并非仅仅是针对重大的、有可能导致系统崩溃的安全性问题。我们YY网不会接受任何非政府监督型的指手画脚,就这么简单。”
彼得蒂尔一下子没反应过来,似乎需要花几秒钟消化李莹刚才的话。
他没想到会是这方面的原因,因为这是一个非常微不足道的事情,此前也就压根儿没注意到这些细枝末节的条款。
趁着彼得蒂尔错愕的当口,李莹又飞速地补充了一句:“我们在PC电脑上推出YY网时,包括YY国际版、云音乐这些软件时,微软公司审核过我们的产品么?
没有,微软公司最多在YY的电子类硬件产品在接插Windows系统的电脑时,会希望我们花1500美元一个驱动的价格,过一下WHQL的驱动数字认证。
而且哪怕不过WHQL数字驱动认证,在WIN-XP全系统和VISTA/WIN7的32位系统上,微软公司也只会提醒用户‘该驱动安全性未知,是否继续安装’,而不是彻底封杀。
他苹果公司算老几?微软都不敢审核用户在Windows上跑的软件,苹果凭什么来审核我们?既然要审核,我们就不登陆好了。”
李莹这番话说得掷地有声,让人听着有一股傲骨油然而生的错觉。
互联网的最核心价值观和核心精神是什么?
是自由。
互联网就是为自由而生的。
对于用户而言,最大的自由是什么?那就是只要他不危害他人的安全,他有绝对的、选择自己想用的软件的自由意志。
自由的精髓,就是自由意志,自由意志的载体,在西方自由世界一般被认为有两大表现模式:选民,和消费者。
所以,每一个选民都应该知道自己要选谁,他的意志产生应该是自由的,他的意思表达也是不受任何限制与威胁的。每一个消费者想买啥、消费啥,完全由他自己决断,是他花了钱应得的,是顾客是上帝的表现。
何况,到了更加自由的互联网上呢?
想想看,平时很多人因为一个“361安全卫士”经常给“没交保护费”(确切地说是没付费让361公司对软件安全性进行认证,原理其实跟微软公司收WHQL认证费差不多)。
然后361安全卫士给弹一个“您要安装的软件安全性未知,是否继续安装”的桔黄色窗口。都有那么多消费者拍案大骂361(或者骂腾云电脑管家):
“麻痹,又把老子的游戏修改器/破解/汉化包/MOD/DIY小游戏误杀了!”
“卸载361得破解!要破解还是要361,水友自己看着办。”
但是,微软和361好歹还没强制性一刀切不让消费者用未经过审核/认证的软件的。
到了苹果这里,那可是直接变本加厉为“未经过苹果公司审核,就不得在IPHONE上使用”,直接一刀切禁止了。
禁止供应商,那是商业合作行为,只要双方都接受,那也无话可说。苹果还可以说“是对方答应了的”。
但是限制消费者自由,那就毫无法律依据了——苹果公司卖IPHONE的时候,可不是跟电脑上预装软件一样,和消费者签订“如果您点击继续安装,就代表你接受了如下霸王条款”的合同的。
更何况,如果苹果仅仅是为了“保护版权”而不让未过审内容发布,那也还就罢了。问题是他只是打着保护版权、防盗版的幌子,各种夹带私货,那就不能忍了。
……
这番大道理,李莹并没有条分缕析讲得很细。
大伙儿都是明白人,稍微辩解几句就能知微见著。
彼得蒂尔见李莹拿出作为西方自由世界立世之本的“消费者自由意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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