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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朗一个人坐在院子里,看着天色一点一点的暗下来。
凌盛回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副画面,昏暗的院子里,宁朗坐在石凳上,怔怔的发着呆,他的面前是一片杯盘狼藉,脚下散落着一堆空的啤酒罐。
听见脚步声,宁朗稍微回了神,朝着凌盛笑了一下,“回来了。”
凌盛点头,“你朋友走了?怎么一个人坐在这里发呆?”
宁朗抬头,直勾勾地看着凌盛,半晌,突然站了起来,“那我回去睡觉了,有事儿您叫我。”说完,径直朝着自己的屋子走了过去。
凌盛看着他进屋,关门,回头打量了一下空荡荡的院子,笑着摇了摇头,转身上了楼。
下午的时候,凌盛在古镇里随便逛了一圈,便找了家咖啡店,看起书来,大概是白天咖啡喝的有点多,一直到晚上十点多,他依旧没有困意,索性继续把白天那本书看完。
不知道过了多久,院子里突然传来瓷器摔碎的声音,接着是熊蛋的嚎叫,凌盛走到门口,还听见宁朗刻意压低声音让熊蛋安静。
看了一眼手里的书,凌盛把它扔回床上,然后打开了房门,房间里的灯光照进院子里,宁朗下意识地抬起头向上看去。
凌盛站在二楼的过道上,俯身看向宁朗,发现他一觉醒来,居然又换了一件衣服,身上裹着一件蓝色的牛仔外套,正拉着熊蛋的项圈,要扯它进屋。
“这么晚还遛狗,年轻人果然精力旺盛。”凌盛抱着胳膊,笑吟吟地开口。
宁朗终于将熊蛋关回屋子里,抬手朝着凌盛摇了摇自己手里的车钥匙,“开门迎客没办法,半夜也要去接站的。”
“接站?”凌盛挑眉,“你喝了一下午的酒,我离你这么远都能闻到你身上的味道,这么上路,是自杀吧?”
宁朗忍不住低下头嗅了嗅自己的衣服,发现并没有什么奇怪的味道,但确实感觉到自己并不怎么清醒,尤其是太阳穴一跳一跳地疼的厉害,嘟囔道:“那算了,我打车去吧。”
凌盛轻轻地叹了口气,从二楼走了下来,伸手从宁朗手中拿过钥匙,“你给我指路,我给你当司机,代价是明早你继续请我吃早饭,这个交易还算划算吧?”
这么近的距离,借着昏暗的灯光,宁朗将凌盛的表情全部收入眼内,他混沌的大脑里此时居然只有一个念头:原来他比自己高啊?那他是不是得有?
见宁朗对着自己发起了呆,凌盛忍不住伸手敲了敲他的头,“我上去换双鞋,你坐这里清醒一下。”
宁朗顺着他的视线低下头,看见凌盛的脚上还穿着房间里的一次性拖鞋。
凌盛很迅速地换好了鞋下楼,宁朗已经蹲在大门外,漫不经心的划拉着地上的石头,凌盛悄无声息地站在门边看了他一会,忍不住失笑,还只是个小孩吧?
宁朗的车还停在古城外,从客栈穿过商业街步行过去不过十分钟。这条路宁朗不能再熟悉,多少个白天黑夜,他一个人从这里走到停车场,然后再带回一批批陌生的游人。
而此时,他身边却多了一个人,其实归根到底,这个人也还算是个陌生人,除了知道他的名字,知道他来自b市,宁朗对他再不了解分毫,可是此刻,告别了白日喧嚣变得宁静的商业街上,夜风冰冷地吹在脸上,宁朗此刻却多了那么一丝的暖意。
坐上副驾驶,看着凌盛娴熟地发动车子的时候,宁朗突然开口:“哎,凌盛,你是做什么的?”
凌盛将车子驶离停车场,侧头看了宁朗一眼,“你觉得我是做什么职业的?”
宁朗歪头,将自己靠在车窗上,想了想,说道:“最开始你一个人拎着个双肩包等在客栈门口的时候,我就想,这大概又是一个说走就走的文青吧?家里条件优越,随便一个工作混混日子,呆腻了就换个地方溜达几天。不过这两天看起来,你并不怎么像。”
大抵因为下午喝了酒,宁朗今晚格外的话多,不似往日的沉默和故作老成。
凌盛忍不住笑了起来,“哎你知道吗?我刚看见你的时候,也以为你是个文青,到一个古镇,开一家客栈,养一条大狗。”
“我?文青?”宁朗闻言也忍不住跟着笑了起来,“我开客栈是因为我这院子的位置,还有大小,开客栈最合适,而且对我来说,开客栈会比开其他的店省很多的麻烦。我要求又不高,混口饭吃,养活我跟熊蛋到也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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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朗一个人坐在院子里,看着天色一点一点的暗下来。
凌盛回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副画面,昏暗的院子里,宁朗坐在石凳上,怔怔的发着呆,他的面前是一片杯盘狼藉,脚下散落着一堆空的啤酒罐。
听见脚步声,宁朗稍微回了神,朝着凌盛笑了一下,“回来了。”
凌盛点头,“你朋友走了?怎么一个人坐在这里发呆?”
宁朗抬头,直勾勾地看着凌盛,半晌,突然站了起来,“那我回去睡觉了,有事儿您叫我。”说完,径直朝着自己的屋子走了过去。
凌盛看着他进屋,关门,回头打量了一下空荡荡的院子,笑着摇了摇头,转身上了楼。
下午的时候,凌盛在古镇里随便逛了一圈,便找了家咖啡店,看起书来,大概是白天咖啡喝的有点多,一直到晚上十点多,他依旧没有困意,索性继续把白天那本书看完。
不知道过了多久,院子里突然传来瓷器摔碎的声音,接着是熊蛋的嚎叫,凌盛走到门口,还听见宁朗刻意压低声音让熊蛋安静。
看了一眼手里的书,凌盛把它扔回床上,然后打开了房门,房间里的灯光照进院子里,宁朗下意识地抬起头向上看去。
凌盛站在二楼的过道上,俯身看向宁朗,发现他一觉醒来,居然又换了一件衣服,身上裹着一件蓝色的牛仔外套,正拉着熊蛋的项圈,要扯它进屋。
“这么晚还遛狗,年轻人果然精力旺盛。”凌盛抱着胳膊,笑吟吟地开口。
宁朗终于将熊蛋关回屋子里,抬手朝着凌盛摇了摇自己手里的车钥匙,“开门迎客没办法,半夜也要去接站的。”
“接站?”凌盛挑眉,“你喝了一下午的酒,我离你这么远都能闻到你身上的味道,这么上路,是自杀吧?”
宁朗忍不住低下头嗅了嗅自己的衣服,发现并没有什么奇怪的味道,但确实感觉到自己并不怎么清醒,尤其是太阳穴一跳一跳地疼的厉害,嘟囔道:“那算了,我打车去吧。”
凌盛轻轻地叹了口气,从二楼走了下来,伸手从宁朗手中拿过钥匙,“你给我指路,我给你当司机,代价是明早你继续请我吃早饭,这个交易还算划算吧?”
这么近的距离,借着昏暗的灯光,宁朗将凌盛的表情全部收入眼内,他混沌的大脑里此时居然只有一个念头:原来他比自己高啊?那他是不是得有?
见宁朗对着自己发起了呆,凌盛忍不住伸手敲了敲他的头,“我上去换双鞋,你坐这里清醒一下。”
宁朗顺着他的视线低下头,看见凌盛的脚上还穿着房间里的一次性拖鞋。
凌盛很迅速地换好了鞋下楼,宁朗已经蹲在大门外,漫不经心的划拉着地上的石头,凌盛悄无声息地站在门边看了他一会,忍不住失笑,还只是个小孩吧?
宁朗的车还停在古城外,从客栈穿过商业街步行过去不过十分钟。这条路宁朗不能再熟悉,多少个白天黑夜,他一个人从这里走到停车场,然后再带回一批批陌生的游人。
而此时,他身边却多了一个人,其实归根到底,这个人也还算是个陌生人,除了知道他的名字,知道他来自b市,宁朗对他再不了解分毫,可是此刻,告别了白日喧嚣变得宁静的商业街上,夜风冰冷地吹在脸上,宁朗此刻却多了那么一丝的暖意。
坐上副驾驶,看着凌盛娴熟地发动车子的时候,宁朗突然开口:“哎,凌盛,你是做什么的?”
凌盛将车子驶离停车场,侧头看了宁朗一眼,“你觉得我是做什么职业的?”
宁朗歪头,将自己靠在车窗上,想了想,说道:“最开始你一个人拎着个双肩包等在客栈门口的时候,我就想,这大概又是一个说走就走的文青吧?家里条件优越,随便一个工作混混日子,呆腻了就换个地方溜达几天。不过这两天看起来,你并不怎么像。”
大抵因为下午喝了酒,宁朗今晚格外的话多,不似往日的沉默和故作老成。
凌盛忍不住笑了起来,“哎你知道吗?我刚看见你的时候,也以为你是个文青,到一个古镇,开一家客栈,养一条大狗。”
“我?文青?”宁朗闻言也忍不住跟着笑了起来,“我开客栈是因为我这院子的位置,还有大小,开客栈最合适,而且对我来说,开客栈会比开其他的店省很多的麻烦。我要求又不高,混口饭吃,养活我跟熊蛋到也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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