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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善良的。对她们姐弟也不错,家里好吃的,好穿的都紧着蓝衣和蓝雨。
可能是,蓝衣和蓝雨太馋了,看到后院的槐树上结了槐花,就爬上树,想给弟弟摘槐花吃。结果一不小心,树枝被踩断了。原主便掉了下来,正好磕破了头,便一命呜呼了,就这样,被同名同姓的蓝衣给代替了。
蓝衣在现代是一个都市小白领,那可是废了好大的劲儿才考上了大学,毕业后好不容易才留在了大都市。
蓝衣来自偏远的农村,一门儿心思,想脱离农村。蓝衣不想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当一辈子农民。所以,拿出学霸精神,努力,努力再努力。好不容易研究生毕业了,找了一份不错的工作。成为了收入颇丰的小白领。
几年的努力,蓝衣买了车,又贷款买了房。好不容易还清了贷款,结果,为了救一只流浪猫,糊里糊涂的成了车轮下的亡魂。
蓝衣很想骂,老天不开眼,别人穿越不是公主,就是小姐,自己怎么就被打回了原形,又变成村姑,小农女呢!老天,你是看我不顺眼呢,还是看我不顺眼呢!
一顿饭吃的那叫一个香,蓝衣和小弟蓝雨摸了一下自己的肚子,呵呵,今天多喝了一碗鱼汤,两人都有些吃撑了。
“大伯娘,我们吃饱了,我去帮你洗碗吧!”蓝衣说完,有些不好意思的腼腆一笑,便收拾碗筷,准备去厨房里刷洗。
“大伯娘,我姐洗碗,我帮你擦桌子吧!”蓝雨也是赶紧找抹布。
“说什么呢?在自己家还跟大伯娘见外,快回去吧!天马上都黑了,赶紧回吧!不然,你们那个后娘该着急了。”大伯娘说着,赶紧又收拾了两个窝窝头,用布包好,“把这个拿回去,拿给你们那个后娘吃吧!”
蓝衣知道,别看大伯娘老挑继母王氏的毛病,心里对继母王氏还是挺好的。姐弟俩道了谢,这才回到自己的家里。
煤油灯下,继母王氏正在打着络子。蓝衣感觉继母王氏,不像是村里的农妇。因为,继母王氏会绣一手很不错的刺绣,也会做很漂亮的荷包。还会做衣服,就是不会种地。
所以,一个女人,带着三个孩子,不会种地,家里生活条件就可想而知了。大伯娘也是因为,继母不会种地,这才百般挑剔。认为王氏太无能,哪有农村的女人不会种地的?
“娘,不是告诉你灯太暗,大晚上不要打络子了吗?有多少活白天不能干?这样,太伤眼睛了。”蓝衣看着王氏说道。
继母王氏,赶紧笑着说道“我又没有绣花,只是打个络子,不妨事的!又去你们大伯娘家吃饭了。我烧了热水,你们俩赶紧去烫一下脚,早点歇着吧!”王氏还是很疼蓝衣和蓝雨的。尤其两个孩子都是她从小一手带大的,跟自己亲生孩子一样。
“娘,你晚上又没做饭,不是让你把鱼做成鱼汤喝吗?”这时蓝雨到厨房里,打了热水,心疼的问道。因为,蓝雨看到破罐子里剩下的四条鱼还在不知疲惫的游着。
“你们姐弟都没有回来吃饭,我一个人也不想做,就喝了一碗中午剩的野菜粥。等你们回来,明天再做鱼汤一起喝。”王氏说道。蓝衣知道继母王氏是舍不得,自己一个人吃独食,想省下来,大家一起吃。
蓝衣赶紧把从大伯娘那里,拿的两个还有些热的窝窝头。递到了继母王氏的手里。“赶紧吃吧!省钱也不是这么个省法。你老这样,身体跨了怎么办?”蓝衣到这里短短的半个月,还是挺喜欢这个继母的,因为,这个女人很善良。对自己和蓝雨视如己出。
继母王氏停下手里的活,去厨房洗了一下手,这才打开布包,拿出窝窝头吃了起来。据蓝衣观察,这继母王氏绝对不是乡下女人。因为,乡下女人,不会像继母王氏那样讲究。
如果是大伯娘接到窝窝头,肯定直接拿身上的围裙擦一下手,拿起窝窝头儿直接大口的咀嚼。不会像继母王氏一样,去厨房里仔细把手洗干净。然后,再细嚼慢咽,小口小口的吃。继母王氏吃相很是斯文。
而且,蓝衣还发现继母王氏的手,很白皙,很芊细。说实话继母王氏的手,说白了长得很漂亮。一看就不像乡下女人粗糙的大手。
用蓝衣的话说,在大城市里整天对着电脑敲键盘的手,和在农村种地的手是有很大区别的。
记得现代的时侯,蓝衣每次回农村,表妹都很是羡慕蓝衣的小手,因为蓝衣的手,皮肤很细腻,也很光滑。而表妹的手,即便很少做农活,小手也明显的比较粗糙。更别提干惯农活的手了,那肯定是满手的老茧,还有裂开的小口子。
当然,经常拿鼠标的手也会留下茧子,只不过在手腕处。蓝衣每天坐在电脑前画那些机械图纸,手腕上就长了一个厚厚茧子。
说道手上长上长茧,拿枪的会经常扣动扳机,长出枪茧。古代拿剑的剑客,经常握剑的地方,也会长出茧子。经常弹琴的大家小姐,手指上也会磨出茧子。所以,不同的人手上长茧子的位置是不同的。
综上所述,蓝衣可以完全断定继母王氏,身份绝对不简单。绝对不是一个乡下妇人。
还有一个原因,蓝衣根据这具身体的记忆。就是蓝衣的哥哥赵峰以及弟弟蓝雨。姐弟三个都是识文断字的。而且,全是王氏手把手教的。从小他们就在沙地上用树枝写字,背书。什么三字经,百字姓、四书,五经、论语等等。
就因为这,继母王氏没少被大伯娘笑话。如果不是蓝衣的爹忽然间的失踪,没准蓝衣的大哥和小弟蓝雨还在私塾念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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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善良的。对她们姐弟也不错,家里好吃的,好穿的都紧着蓝衣和蓝雨。
可能是,蓝衣和蓝雨太馋了,看到后院的槐树上结了槐花,就爬上树,想给弟弟摘槐花吃。结果一不小心,树枝被踩断了。原主便掉了下来,正好磕破了头,便一命呜呼了,就这样,被同名同姓的蓝衣给代替了。
蓝衣在现代是一个都市小白领,那可是废了好大的劲儿才考上了大学,毕业后好不容易才留在了大都市。
蓝衣来自偏远的农村,一门儿心思,想脱离农村。蓝衣不想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当一辈子农民。所以,拿出学霸精神,努力,努力再努力。好不容易研究生毕业了,找了一份不错的工作。成为了收入颇丰的小白领。
几年的努力,蓝衣买了车,又贷款买了房。好不容易还清了贷款,结果,为了救一只流浪猫,糊里糊涂的成了车轮下的亡魂。
蓝衣很想骂,老天不开眼,别人穿越不是公主,就是小姐,自己怎么就被打回了原形,又变成村姑,小农女呢!老天,你是看我不顺眼呢,还是看我不顺眼呢!
一顿饭吃的那叫一个香,蓝衣和小弟蓝雨摸了一下自己的肚子,呵呵,今天多喝了一碗鱼汤,两人都有些吃撑了。
“大伯娘,我们吃饱了,我去帮你洗碗吧!”蓝衣说完,有些不好意思的腼腆一笑,便收拾碗筷,准备去厨房里刷洗。
“大伯娘,我姐洗碗,我帮你擦桌子吧!”蓝雨也是赶紧找抹布。
“说什么呢?在自己家还跟大伯娘见外,快回去吧!天马上都黑了,赶紧回吧!不然,你们那个后娘该着急了。”大伯娘说着,赶紧又收拾了两个窝窝头,用布包好,“把这个拿回去,拿给你们那个后娘吃吧!”
蓝衣知道,别看大伯娘老挑继母王氏的毛病,心里对继母王氏还是挺好的。姐弟俩道了谢,这才回到自己的家里。
煤油灯下,继母王氏正在打着络子。蓝衣感觉继母王氏,不像是村里的农妇。因为,继母王氏会绣一手很不错的刺绣,也会做很漂亮的荷包。还会做衣服,就是不会种地。
所以,一个女人,带着三个孩子,不会种地,家里生活条件就可想而知了。大伯娘也是因为,继母不会种地,这才百般挑剔。认为王氏太无能,哪有农村的女人不会种地的?
“娘,不是告诉你灯太暗,大晚上不要打络子了吗?有多少活白天不能干?这样,太伤眼睛了。”蓝衣看着王氏说道。
继母王氏,赶紧笑着说道“我又没有绣花,只是打个络子,不妨事的!又去你们大伯娘家吃饭了。我烧了热水,你们俩赶紧去烫一下脚,早点歇着吧!”王氏还是很疼蓝衣和蓝雨的。尤其两个孩子都是她从小一手带大的,跟自己亲生孩子一样。
“娘,你晚上又没做饭,不是让你把鱼做成鱼汤喝吗?”这时蓝雨到厨房里,打了热水,心疼的问道。因为,蓝雨看到破罐子里剩下的四条鱼还在不知疲惫的游着。
“你们姐弟都没有回来吃饭,我一个人也不想做,就喝了一碗中午剩的野菜粥。等你们回来,明天再做鱼汤一起喝。”王氏说道。蓝衣知道继母王氏是舍不得,自己一个人吃独食,想省下来,大家一起吃。
蓝衣赶紧把从大伯娘那里,拿的两个还有些热的窝窝头。递到了继母王氏的手里。“赶紧吃吧!省钱也不是这么个省法。你老这样,身体跨了怎么办?”蓝衣到这里短短的半个月,还是挺喜欢这个继母的,因为,这个女人很善良。对自己和蓝雨视如己出。
继母王氏停下手里的活,去厨房洗了一下手,这才打开布包,拿出窝窝头吃了起来。据蓝衣观察,这继母王氏绝对不是乡下女人。因为,乡下女人,不会像继母王氏那样讲究。
如果是大伯娘接到窝窝头,肯定直接拿身上的围裙擦一下手,拿起窝窝头儿直接大口的咀嚼。不会像继母王氏一样,去厨房里仔细把手洗干净。然后,再细嚼慢咽,小口小口的吃。继母王氏吃相很是斯文。
而且,蓝衣还发现继母王氏的手,很白皙,很芊细。说实话继母王氏的手,说白了长得很漂亮。一看就不像乡下女人粗糙的大手。
用蓝衣的话说,在大城市里整天对着电脑敲键盘的手,和在农村种地的手是有很大区别的。
记得现代的时侯,蓝衣每次回农村,表妹都很是羡慕蓝衣的小手,因为蓝衣的手,皮肤很细腻,也很光滑。而表妹的手,即便很少做农活,小手也明显的比较粗糙。更别提干惯农活的手了,那肯定是满手的老茧,还有裂开的小口子。
当然,经常拿鼠标的手也会留下茧子,只不过在手腕处。蓝衣每天坐在电脑前画那些机械图纸,手腕上就长了一个厚厚茧子。
说道手上长上长茧,拿枪的会经常扣动扳机,长出枪茧。古代拿剑的剑客,经常握剑的地方,也会长出茧子。经常弹琴的大家小姐,手指上也会磨出茧子。所以,不同的人手上长茧子的位置是不同的。
综上所述,蓝衣可以完全断定继母王氏,身份绝对不简单。绝对不是一个乡下妇人。
还有一个原因,蓝衣根据这具身体的记忆。就是蓝衣的哥哥赵峰以及弟弟蓝雨。姐弟三个都是识文断字的。而且,全是王氏手把手教的。从小他们就在沙地上用树枝写字,背书。什么三字经,百字姓、四书,五经、论语等等。
就因为这,继母王氏没少被大伯娘笑话。如果不是蓝衣的爹忽然间的失踪,没准蓝衣的大哥和小弟蓝雨还在私塾念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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