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哪里来的便宜哥哥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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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维桢从昏睡中醒来,望着雪白的天花板还有些迷茫,但很快就想起自己当了莫名跳楼的弟弟的肉垫进了医院。他撑起身体,揉揉太阳穴,问围在身边的心腹:“瑶景呢?”
心腹低着头,很恭敬的回答道:“小少爷就在隔壁,医生说没伤到筋骨,大概这时候也醒了。”
程维桢点了点头,动了动胳膊,觉得没有什么异样,道:“我去看看他。”
“您现在还有内伤,医生说需要静养几周。”心腹说道。
“就在隔壁病房,没几步路的事。”程维桢摆摆手,心腹见劝阻不动便招了招手,很快就有人送来了一把轮椅。
天色渐晚,医院里静悄悄的,走廊里也没什么人,程维桢到了自家弟弟的病房前,还没有伸手推门,大门便从里面被打开了。
“大少爷!小少爷出事了!”一个膀大腰圆的壮汉哭丧着一张脸奔了出来,嘴里还在大喊,看见门前停着的轮椅猛地停了下来,迅速让开道路,用更加哀怨的语气道,“大少爷,您快去看看吧!”
程维桢心下一紧,立刻推着轮椅冲进了病房。
萧父是程父的挚友,萧瑶景在父母双亡之后,便被接到程家抚养。萧瑶景并不是程维桢的亲兄弟,却与亲兄弟无异,毫不夸张的说,萧瑶景是整个程家最受宠的孩子,更是被程维桢放在心尖尖上的人。
医院的病房一如既往的苍白,程维桢一眼就看见了自己要找的人。
少年窝在洁白的床单中,夕阳的余晖温柔的为他镀上一层金色,露在空气中的皮肤白的透明,半长的黑色卷发柔顺的搭在肩上,一双眸子黑漆漆的透不进一丝光亮,但唇瓣却带着血液般的鲜红,他躺在床上,鸦羽般的睫毛一颤,懵懂的看过来,神色稚嫩得像个孩子,却又美的惊心动魄。
呔!哪里来的妖精!
程维桢清咳了一声,迅速把刚刚出现在脑海中里的念头压下,再细细打量自家弟弟,感觉除了依然美的不像个人之外,并没有什么异常,顿时满身的怒气都朝着谎报军情的壮汉而去,面上显得更加严肃。
不愧是跟了程维桢十几年的人,壮汉感觉自己小命堪忧,忙道:“大少爷,小少爷不记得您了!”
此言一出,震惊四座,病房里几双眼睛齐刷刷的看向了病床上的人。
塞勒斯安静如鸡的躺在床上听他们说话,正努力搞清楚自己现在的处境,就发现自己成为了焦点。他严肃的想了想,对着坐在轮椅上那个明显是主事人的年轻男人说道:“哥。”
这不是还记得他嘛,程维桢眉间的神色刚放松一点,塞勒斯又接下了下半句话:“我好像失忆了。”
哪个失忆的人会说自己失忆了!?
套着萧瑶景皮的塞勒斯乖巧的坐在床上,看着一屋子的人兵荒马乱地请来了医生,那个自称是他哥哥的闻上去就特别好吃的男人一脸焦急的问着各种问题,被他一律以不知道答复了。
“你还记得自己为什么跳楼吗?”程维桢最后不抱希望的问道。
哦,这个他知道,因为他能飞啊!
等等。
那为什么他会坠楼?
塞勒斯将手抬到眼前,那是一双非常漂亮的手掌,手指修长,指节分明,白的透明的肌肤,五个圆润的粉色指甲修剪的很整齐。
很漂亮,也很脆弱,更重要的是,这不是他的手。
血族亲王难以置信看着他的手,又将目光转移到坐在床边的便宜哥哥身上,完全不能相信自己看见的东西。
爷的身体没了!
乖巧的少年仿佛一瞬间就被抽离了全身生机,他颓然躺在床上,挣扎悲伤地看着自己哥哥,而后眼神才从程维桢身上转移到头顶的天花板放空,浑身散发着生无可恋的气息。
至少在便宜哥哥眼中是这样的场景。
“虽然不记得了,但感觉是一件很悲伤的事。”憋了一会,塞勒斯才沉声道。
见他这个样子,程维桢也舍不得问下去了,再加上自己身上的伤口已经开始叫嚣着存在感了,只能揉了揉萧瑶景柔软的卷发,带着医生和手下退出了房间。
塞勒斯竖起耳朵听着外面的声音,虽然这个房间隔音效果很好,但这具身体的耳朵更灵。
听完医生对他病情的交代,塞勒斯这才松了口气,看来失忆这个借口是被人相信了。他又得意洋洋的想,人类果然笨得很,这么漏洞百出的借口也能相信。
可惜,现在他也成为人类了。盯着自己露在被子在的手,塞勒斯忧伤的想。
人类就人类吧,总好过在时空裂缝里跟着身体化为粉末。
萨巴,也就是永夜城堡的管家说过,只要活着,多少场子早晚都能找回来。
程维桢毫不意外的在病房里等到了一个黑衣男子,他从轮椅转回床上,一边问道:“查到原因了吗?”
男子恭敬回答:“程势少爷说,小少爷是跟着他一起去玩的,开始还很正常,后来突然神色就变了,直接跳了楼。他也不清楚是什么原因。”
“程势……”程维桢眯起眼睛,道,“以后不用叫他少爷了,... -->>
程维桢从昏睡中醒来,望着雪白的天花板还有些迷茫,但很快就想起自己当了莫名跳楼的弟弟的肉垫进了医院。他撑起身体,揉揉太阳穴,问围在身边的心腹:“瑶景呢?”
心腹低着头,很恭敬的回答道:“小少爷就在隔壁,医生说没伤到筋骨,大概这时候也醒了。”
程维桢点了点头,动了动胳膊,觉得没有什么异样,道:“我去看看他。”
“您现在还有内伤,医生说需要静养几周。”心腹说道。
“就在隔壁病房,没几步路的事。”程维桢摆摆手,心腹见劝阻不动便招了招手,很快就有人送来了一把轮椅。
天色渐晚,医院里静悄悄的,走廊里也没什么人,程维桢到了自家弟弟的病房前,还没有伸手推门,大门便从里面被打开了。
“大少爷!小少爷出事了!”一个膀大腰圆的壮汉哭丧着一张脸奔了出来,嘴里还在大喊,看见门前停着的轮椅猛地停了下来,迅速让开道路,用更加哀怨的语气道,“大少爷,您快去看看吧!”
程维桢心下一紧,立刻推着轮椅冲进了病房。
萧父是程父的挚友,萧瑶景在父母双亡之后,便被接到程家抚养。萧瑶景并不是程维桢的亲兄弟,却与亲兄弟无异,毫不夸张的说,萧瑶景是整个程家最受宠的孩子,更是被程维桢放在心尖尖上的人。
医院的病房一如既往的苍白,程维桢一眼就看见了自己要找的人。
少年窝在洁白的床单中,夕阳的余晖温柔的为他镀上一层金色,露在空气中的皮肤白的透明,半长的黑色卷发柔顺的搭在肩上,一双眸子黑漆漆的透不进一丝光亮,但唇瓣却带着血液般的鲜红,他躺在床上,鸦羽般的睫毛一颤,懵懂的看过来,神色稚嫩得像个孩子,却又美的惊心动魄。
呔!哪里来的妖精!
程维桢清咳了一声,迅速把刚刚出现在脑海中里的念头压下,再细细打量自家弟弟,感觉除了依然美的不像个人之外,并没有什么异常,顿时满身的怒气都朝着谎报军情的壮汉而去,面上显得更加严肃。
不愧是跟了程维桢十几年的人,壮汉感觉自己小命堪忧,忙道:“大少爷,小少爷不记得您了!”
此言一出,震惊四座,病房里几双眼睛齐刷刷的看向了病床上的人。
塞勒斯安静如鸡的躺在床上听他们说话,正努力搞清楚自己现在的处境,就发现自己成为了焦点。他严肃的想了想,对着坐在轮椅上那个明显是主事人的年轻男人说道:“哥。”
这不是还记得他嘛,程维桢眉间的神色刚放松一点,塞勒斯又接下了下半句话:“我好像失忆了。”
哪个失忆的人会说自己失忆了!?
套着萧瑶景皮的塞勒斯乖巧的坐在床上,看着一屋子的人兵荒马乱地请来了医生,那个自称是他哥哥的闻上去就特别好吃的男人一脸焦急的问着各种问题,被他一律以不知道答复了。
“你还记得自己为什么跳楼吗?”程维桢最后不抱希望的问道。
哦,这个他知道,因为他能飞啊!
等等。
那为什么他会坠楼?
塞勒斯将手抬到眼前,那是一双非常漂亮的手掌,手指修长,指节分明,白的透明的肌肤,五个圆润的粉色指甲修剪的很整齐。
很漂亮,也很脆弱,更重要的是,这不是他的手。
血族亲王难以置信看着他的手,又将目光转移到坐在床边的便宜哥哥身上,完全不能相信自己看见的东西。
爷的身体没了!
乖巧的少年仿佛一瞬间就被抽离了全身生机,他颓然躺在床上,挣扎悲伤地看着自己哥哥,而后眼神才从程维桢身上转移到头顶的天花板放空,浑身散发着生无可恋的气息。
至少在便宜哥哥眼中是这样的场景。
“虽然不记得了,但感觉是一件很悲伤的事。”憋了一会,塞勒斯才沉声道。
见他这个样子,程维桢也舍不得问下去了,再加上自己身上的伤口已经开始叫嚣着存在感了,只能揉了揉萧瑶景柔软的卷发,带着医生和手下退出了房间。
塞勒斯竖起耳朵听着外面的声音,虽然这个房间隔音效果很好,但这具身体的耳朵更灵。
听完医生对他病情的交代,塞勒斯这才松了口气,看来失忆这个借口是被人相信了。他又得意洋洋的想,人类果然笨得很,这么漏洞百出的借口也能相信。
可惜,现在他也成为人类了。盯着自己露在被子在的手,塞勒斯忧伤的想。
人类就人类吧,总好过在时空裂缝里跟着身体化为粉末。
萨巴,也就是永夜城堡的管家说过,只要活着,多少场子早晚都能找回来。
程维桢毫不意外的在病房里等到了一个黑衣男子,他从轮椅转回床上,一边问道:“查到原因了吗?”
男子恭敬回答:“程势少爷说,小少爷是跟着他一起去玩的,开始还很正常,后来突然神色就变了,直接跳了楼。他也不清楚是什么原因。”
“程势……”程维桢眯起眼睛,道,“以后不用叫他少爷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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