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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们的脚下,站着60亿人类,还有数不尽的生灵。它们,是我要守护的对象。”
“现在,我们的头顶,等着我们的,可能是地狱,甚至要比地狱更可怕!它们,是我们的敌人,是想要夺去亿万生命的刽子手、屠夫、恶魔!”
“消灭它们,也许我们都会死,但我们脚下的生命会活!会在这颗星球上延续下去!如果逃避,我们也许会活,但我们脚下的生命会死!这颗星球,将变成一个巨大的坟场!为了它们,我们此刻站在这里,为了它们,我们决议勇往直前!我记得在远征艾迪斯拉姆的时候,我与你们说过,这是我们共同的选择。我由衷感谢你们的选择,并为你们的选择,感到荣耀!”
“同志们,历史往往只会记住将军,而不会记住士兵。但是,我向你们保证,你们每个人都会名垂青史!因为我们即将进行的,不是一场战争,而是一种,光荣!”
天空中,沉默良久。
耳畔只有轻风在呜咽,仿佛在为我们鸣奏哀歌。
“出发。”我拾起钥匙,将霓虹真气灌入,耳畔的哀歌消失,眼前只有无尽的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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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夏树,是个作家,或许称为一个写手也许更为合适。我祖籍东北,现居沪市。
此刻,我正坐在一家咖啡馆二楼靠窗的座位上。
马路的对面,有一家私人侦探社,名字叫“圣徒”,而我的对面,则坐着一个姑娘,她的名字叫十四,没错,她的名字就是十四,因为她没有姓。
这是我们相识的第一百七十七天。
几乎每天晚上,我都会坐在这里,听十四给我讲故事。起初,她给我讲的是一只狼和一只羊的故事,狼的名字叫做夏朗,羊的名字,叫羊暖暖。
后来,她又跟我讲一个人和一只狐狸的故事,那个人还是叫夏朗,而那只狐狸,叫苏妲己,偶尔,十四也会称她为苏菲。
再后来,十四又跟我讲一个男人和他的一群小伙伴的故事,那个男人依旧叫夏朗,那群小伙伴的名字,我记得并不太全,因为实在太多了,但十四却能将他们的名字一一记住,就像是印刻在了她本不怎么灵光的脑海中一样!
今天,她告诉我,故事讲完了。
“可是我并未听到结局呀!一个故事怎么可以没有结局呢?”我惊讶地问,“后来呢?他们进入天庭之后的故事呢?”
“嘻嘻,我哪儿知道啊,我又没跟着去天庭!”十四喝了一口奶茶,奶昔沾满了她的上唇,十四调皮地舔了舔,“你或许可以直接问问夏朗啊!”
“呵呵……我上哪儿找他去?”
十四脸上的笑容渐渐黯淡了下来,没有吭声,捧着奶茶杯子,盯着杯子里的奶昔,头慢慢的一点一点,似乎在思索什么。
“几点了?”十四突然抬头问我,她从来不带手机,也不用手表,不知为何。
“九点半了。”我看了看墙上的挂钟说。
“呀!今晚是不是有‘狂奔的兄弟’啊!”十四惊叫道。
“可能有吧……”
“那我得赶紧回去了!”十四起身,戴上了棒球帽,端起奶茶,将剩下的大半杯一饮而尽,还打了个饱嗝,“走了啊!夏作家!”
“喂!明天还来不?”我赶紧问。
“来啊,为什么不呢?只要你请我喝奶茶,我就天天来!”
“……来就好。”我目送十四的背影,消失在楼梯口。
我看向窗外的楼下,几秒钟之后,十四出现在了马路上,又是那辆白色的宝马轿车将她给接走了。
我突然来了兴趣,她到底住在哪儿呢?
每天,都是这台车把她送来,又在十四随时提出要离开的时候出现在楼下,将她接走,车膜贴得很深,里面的一切都不可见,车里到底是什么人呢?
我合上笔记本,起身下楼,钻进咖啡馆门口我的那台丰田锐志,追过两个路口,终于跟上了那台包含了XZY三个字母的本地牌照的宝马车。
跟了足有一个小时,宝马车终于进了一个小区,停在了第三排楼的楼下,我慢慢滑行到了第二排楼旁边,靠边熄火。
十四先打开车门下来,正叽叽喳喳跟车里人说着什么,车灯关闭,宝马熄火,从驾驶室里走出来一个跟十四差不多大的女孩儿,但一直勾着头,看不清她的脸。
俩人先后进了楼道,走在前面的十四还在喋喋不休。
“操,就这点破事,你墨迹完了没!明天就教你还不行么!”那个姑娘说。
说:
打完收工。
“现在,我们的脚下,站着60亿人类,还有数不尽的生灵。它们,是我要守护的对象。”
“现在,我们的头顶,等着我们的,可能是地狱,甚至要比地狱更可怕!它们,是我们的敌人,是想要夺去亿万生命的刽子手、屠夫、恶魔!”
“消灭它们,也许我们都会死,但我们脚下的生命会活!会在这颗星球上延续下去!如果逃避,我们也许会活,但我们脚下的生命会死!这颗星球,将变成一个巨大的坟场!为了它们,我们此刻站在这里,为了它们,我们决议勇往直前!我记得在远征艾迪斯拉姆的时候,我与你们说过,这是我们共同的选择。我由衷感谢你们的选择,并为你们的选择,感到荣耀!”
“同志们,历史往往只会记住将军,而不会记住士兵。但是,我向你们保证,你们每个人都会名垂青史!因为我们即将进行的,不是一场战争,而是一种,光荣!”
天空中,沉默良久。
耳畔只有轻风在呜咽,仿佛在为我们鸣奏哀歌。
“出发。”我拾起钥匙,将霓虹真气灌入,耳畔的哀歌消失,眼前只有无尽的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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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夏树,是个作家,或许称为一个写手也许更为合适。我祖籍东北,现居沪市。
此刻,我正坐在一家咖啡馆二楼靠窗的座位上。
马路的对面,有一家私人侦探社,名字叫“圣徒”,而我的对面,则坐着一个姑娘,她的名字叫十四,没错,她的名字就是十四,因为她没有姓。
这是我们相识的第一百七十七天。
几乎每天晚上,我都会坐在这里,听十四给我讲故事。起初,她给我讲的是一只狼和一只羊的故事,狼的名字叫做夏朗,羊的名字,叫羊暖暖。
后来,她又跟我讲一个人和一只狐狸的故事,那个人还是叫夏朗,而那只狐狸,叫苏妲己,偶尔,十四也会称她为苏菲。
再后来,十四又跟我讲一个男人和他的一群小伙伴的故事,那个男人依旧叫夏朗,那群小伙伴的名字,我记得并不太全,因为实在太多了,但十四却能将他们的名字一一记住,就像是印刻在了她本不怎么灵光的脑海中一样!
今天,她告诉我,故事讲完了。
“可是我并未听到结局呀!一个故事怎么可以没有结局呢?”我惊讶地问,“后来呢?他们进入天庭之后的故事呢?”
“嘻嘻,我哪儿知道啊,我又没跟着去天庭!”十四喝了一口奶茶,奶昔沾满了她的上唇,十四调皮地舔了舔,“你或许可以直接问问夏朗啊!”
“呵呵……我上哪儿找他去?”
十四脸上的笑容渐渐黯淡了下来,没有吭声,捧着奶茶杯子,盯着杯子里的奶昔,头慢慢的一点一点,似乎在思索什么。
“几点了?”十四突然抬头问我,她从来不带手机,也不用手表,不知为何。
“九点半了。”我看了看墙上的挂钟说。
“呀!今晚是不是有‘狂奔的兄弟’啊!”十四惊叫道。
“可能有吧……”
“那我得赶紧回去了!”十四起身,戴上了棒球帽,端起奶茶,将剩下的大半杯一饮而尽,还打了个饱嗝,“走了啊!夏作家!”
“喂!明天还来不?”我赶紧问。
“来啊,为什么不呢?只要你请我喝奶茶,我就天天来!”
“……来就好。”我目送十四的背影,消失在楼梯口。
我看向窗外的楼下,几秒钟之后,十四出现在了马路上,又是那辆白色的宝马轿车将她给接走了。
我突然来了兴趣,她到底住在哪儿呢?
每天,都是这台车把她送来,又在十四随时提出要离开的时候出现在楼下,将她接走,车膜贴得很深,里面的一切都不可见,车里到底是什么人呢?
我合上笔记本,起身下楼,钻进咖啡馆门口我的那台丰田锐志,追过两个路口,终于跟上了那台包含了XZY三个字母的本地牌照的宝马车。
跟了足有一个小时,宝马车终于进了一个小区,停在了第三排楼的楼下,我慢慢滑行到了第二排楼旁边,靠边熄火。
十四先打开车门下来,正叽叽喳喳跟车里人说着什么,车灯关闭,宝马熄火,从驾驶室里走出来一个跟十四差不多大的女孩儿,但一直勾着头,看不清她的脸。
俩人先后进了楼道,走在前面的十四还在喋喋不休。
“操,就这点破事,你墨迹完了没!明天就教你还不行么!”那个姑娘说。
说:
打完收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