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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0年,费里西亚诺跟在亚瑟和弗朗西斯的身后,推开紫禁城大红的宫门,第一次踏入了这个东方帝国的政治核心。
亚瑟轻车熟路地闯进一座宫殿里,他一边得意地笑着,一边生拉硬拽地把一个穿着红衣,纤长瘦弱的人儿从铺着丝绸床单的床榻上给拖了下来。
费里西亚诺兴冲冲地跑上去,拨开那人额前散乱的黑色长发,然后小心翼翼地捧起了他的脸。
虽然王耀那个时候已经让鸦片瘾给折磨得脸色苍白、双目无光,但他那如画般的美貌,依旧让头一次见到他的费里西亚诺看得屏住了呼吸。
“原来你这就是赛里斯……你长得真好看,难怪我爷爷以前总在我耳边念叨你,果然是个大美人啊!”
“赛里斯……”王耀有气无力地抬了抬眼皮:“那是说的我吗?”
费里西亚诺点了点头:“是啊,那是我爷爷给你取的名字,翻译成你们的话就是‘丝来的地方’。”
王耀接着问:“你爷爷是谁?”
“罗马!我的爷爷叫做罗马!是个很厉害的国家哟~”
#######################回忆开始的分割线#########################
罗马——当今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最起码他自己的确是这么认为的,并且对于这个结论深信不疑!
罗马想起自己才刚诞生的时候,只是一个小小的城邦,个子很矮、身材瘦弱。周围有些不长眼的家伙觉得他好欺负,就忍不住打起了他的主意,打算杀了他,夺取他的财富和土地。
那个时候的罗马虽然不明白这一切都是为了什么,但出于保命地本能,他进行了抵抗,然后便陷入了一段很长的征战岁月里,前前后后加起来长达四百多年。
当他解决掉最后一个对手的时候,他才发现他已经统一了整个亚平宁半岛,从一个小小的城邦变成了一个地域广阔的帝国。而最令他感到惊奇和兴奋的,则是随着地盘的扩张,他自己的身体也起了很大的变化。他长高了,也长壮了,很快就成为了一个个子高大、身体强壮的青年。
“原来……是这样……”
罗马泡在大理石砌成的浴池里,对着阳光抬起了手。那双手宽大而又有劲,直截了当地显示出他现在是多么的强大!罗马也是在这个时候才算彻底明白,为什么国家之间老是打来打去的。领土越大,财富越多,国力也就会越强!这样不但能够取得比其它国家更加高贵的地位和权力,让自己的家人过上比旁人更加优越的生活,对身为国家化身的自己也是很有好处的,所以他们才总是不停地打仗。
为了成为这个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罗马选择了继续征战。
他先后征服了迦太基、西班牙、希腊,吞并了高卢和不列颠,然后他得到了埃及,紧接着又征服了罗马尼亚的两河流域,最后终于在安顿尼时代达到了顶峰,成为了一个横跨亚非欧三洲的强大帝国。
罗马站上了世界之巅,在得到了无尽荣耀的同时,却也觉得寂寞极了,因为他已经习惯了不停征战的生活,可是目光所及之处,已经没有了能和他匹敌的对手。所有的人都臣服在他的脚下,让他失去了征战的理由。
为了打发时间,也为了让自己能够过得充实一点,他选择了沉迷酒色,凡是长相过得去的女人或是男人,只要能让他觉得有点意思,他就二话不说的都给拐上了床,其中有个叫日耳曼的家伙最得他欢心。
罗马人视日耳曼人为连话都说不清楚的野蛮人,所以他们在罗马的地位低下,通常都只能做奴隶,但他就是喜欢那个家伙。因为他长得不错,有一张英俊得极为端正的脸,而且身体强壮,在把他压在床上的狠狠干他的时候,能让罗马产生一种极其强烈的征服感!
他喜欢让对方像条狗那样趴在地毯上,然后从后面进入他,一边做,一边用力地拽着对方那头漂亮而纯粹的金色长发,只有当对方脸上露出极端痛苦的表情的时候,他那颗渴望继续征伐的心,才能稍微感到几分满足。
这样的日子一直持续了很多年,直到有个阿拉伯商人向他献上了一种特殊的贡品。
“天啊这是什么?”
“瞧这光滑的质感,瞧着绚丽的颜色,真是……真是太漂亮了!”
“我的天啊!如果用它做衣服的话,光是想想都觉得豪华无比!难怪会和黄金一... -->>
1900年,费里西亚诺跟在亚瑟和弗朗西斯的身后,推开紫禁城大红的宫门,第一次踏入了这个东方帝国的政治核心。
亚瑟轻车熟路地闯进一座宫殿里,他一边得意地笑着,一边生拉硬拽地把一个穿着红衣,纤长瘦弱的人儿从铺着丝绸床单的床榻上给拖了下来。
费里西亚诺兴冲冲地跑上去,拨开那人额前散乱的黑色长发,然后小心翼翼地捧起了他的脸。
虽然王耀那个时候已经让鸦片瘾给折磨得脸色苍白、双目无光,但他那如画般的美貌,依旧让头一次见到他的费里西亚诺看得屏住了呼吸。
“原来你这就是赛里斯……你长得真好看,难怪我爷爷以前总在我耳边念叨你,果然是个大美人啊!”
“赛里斯……”王耀有气无力地抬了抬眼皮:“那是说的我吗?”
费里西亚诺点了点头:“是啊,那是我爷爷给你取的名字,翻译成你们的话就是‘丝来的地方’。”
王耀接着问:“你爷爷是谁?”
“罗马!我的爷爷叫做罗马!是个很厉害的国家哟~”
#######################回忆开始的分割线#########################
罗马——当今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最起码他自己的确是这么认为的,并且对于这个结论深信不疑!
罗马想起自己才刚诞生的时候,只是一个小小的城邦,个子很矮、身材瘦弱。周围有些不长眼的家伙觉得他好欺负,就忍不住打起了他的主意,打算杀了他,夺取他的财富和土地。
那个时候的罗马虽然不明白这一切都是为了什么,但出于保命地本能,他进行了抵抗,然后便陷入了一段很长的征战岁月里,前前后后加起来长达四百多年。
当他解决掉最后一个对手的时候,他才发现他已经统一了整个亚平宁半岛,从一个小小的城邦变成了一个地域广阔的帝国。而最令他感到惊奇和兴奋的,则是随着地盘的扩张,他自己的身体也起了很大的变化。他长高了,也长壮了,很快就成为了一个个子高大、身体强壮的青年。
“原来……是这样……”
罗马泡在大理石砌成的浴池里,对着阳光抬起了手。那双手宽大而又有劲,直截了当地显示出他现在是多么的强大!罗马也是在这个时候才算彻底明白,为什么国家之间老是打来打去的。领土越大,财富越多,国力也就会越强!这样不但能够取得比其它国家更加高贵的地位和权力,让自己的家人过上比旁人更加优越的生活,对身为国家化身的自己也是很有好处的,所以他们才总是不停地打仗。
为了成为这个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罗马选择了继续征战。
他先后征服了迦太基、西班牙、希腊,吞并了高卢和不列颠,然后他得到了埃及,紧接着又征服了罗马尼亚的两河流域,最后终于在安顿尼时代达到了顶峰,成为了一个横跨亚非欧三洲的强大帝国。
罗马站上了世界之巅,在得到了无尽荣耀的同时,却也觉得寂寞极了,因为他已经习惯了不停征战的生活,可是目光所及之处,已经没有了能和他匹敌的对手。所有的人都臣服在他的脚下,让他失去了征战的理由。
为了打发时间,也为了让自己能够过得充实一点,他选择了沉迷酒色,凡是长相过得去的女人或是男人,只要能让他觉得有点意思,他就二话不说的都给拐上了床,其中有个叫日耳曼的家伙最得他欢心。
罗马人视日耳曼人为连话都说不清楚的野蛮人,所以他们在罗马的地位低下,通常都只能做奴隶,但他就是喜欢那个家伙。因为他长得不错,有一张英俊得极为端正的脸,而且身体强壮,在把他压在床上的狠狠干他的时候,能让罗马产生一种极其强烈的征服感!
他喜欢让对方像条狗那样趴在地毯上,然后从后面进入他,一边做,一边用力地拽着对方那头漂亮而纯粹的金色长发,只有当对方脸上露出极端痛苦的表情的时候,他那颗渴望继续征伐的心,才能稍微感到几分满足。
这样的日子一直持续了很多年,直到有个阿拉伯商人向他献上了一种特殊的贡品。
“天啊这是什么?”
“瞧这光滑的质感,瞧着绚丽的颜色,真是……真是太漂亮了!”
“我的天啊!如果用它做衣服的话,光是想想都觉得豪华无比!难怪会和黄金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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