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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荒不记年,数万载岁月匆匆而过。
这一日,天空中远远传来一阵轰隆巨响,而后七彩霞光直冲霄汉,洪荒之内所有生灵俱朝那霞光跪下,顶礼膜拜!紧接着,一声话语响彻大地,“吾已悟道,道号鸿钧,今在紫宵宫中开讲道法,尔等洪荒灵智,皆可前来一试机缘。”
鸿钧之声亦将李轩惊醒,他睁开双眼,环望四周,只见那蓝色光华依然流转不息,他只是用手轻轻一触,那光华便彷佛泡沫一般,转眼间消失无踪。
片刻后,李轩盘膝坐在原地,苦笑不已,刚才那道声音传来时,他听的真真切切,“鸿钧”、“紫霄宫”之名如雷贯耳,如果他所料不差,此方世界正是金仙辈出,修士如雨的上古洪荒!这一刻,李轩终于知道,为什么罗睺这个名字会如此熟悉了,因为他正是洪荒魔祖,天道死敌!
想通了这一切,李轩的脸色瞬间便垮了下来,因为他忽然想到了一点,既然申与罗睺是同族,那他继承了申的血脉,岂不是也成了洪荒中人人喊杀的混沌魔神?不过须臾后,他便安下了心,因为他知道兄长法力通玄,既然有如此安排,必定会有后手,自己却是杞人忧天了。
事实也正如李轩所料,申虽为李轩重塑了身形,但却只打下了根基,只要李轩不再修炼他的功法,自然不会变成混沌魔神。现在的李轩充其量就是一洪荒中刚刚化形的先天灵物罢了!
打定了“既来之则安之”的主意后,李杨便重新打量起自己的这副身体,细细检视一番后,他发现自己的肉身要比从前强壮了许多,肌肉中充满了强劲的爆发力,绝不是地球上那个略微发福的自己所能比拟的,用力打了两拳,顿时虎虎生风。
检视完自身后,李杨便打量起周围,放眼望去,四面都是黑色的石头,就如他刚来时一般,那蓝色光华的外围铺满了厚厚的尘土,除了一件可以蔽体的蓝色道袍和一双普普通通的鞋子外,再无他物。
穿戴整齐之后,李轩却是皱起了眉头,因为除了这身衣物外,周围一片空旷,想象中的法宝、功法却是半件也无。低头思量了片刻,李杨便恍然大悟,暗道自己真是够笨,既然是仙人一流,怎会将那些重要之物留于外面。
李杨作为一名中医师,对道家的运气养生之法自然有所了解,只见他盘膝而坐,双目微闭,分出一缕神识,向着丹田探去,片刻后,果然有了发现,可是当他看清丹田处的东西后,脸又苦了下来。
丹田之中确实留有东西,但却不是想象中的功法和法宝,而是一颗鸭蛋大小的混沌色圆球,神秘而深邃,给人一种血脉相连的亲近感,当李轩的神识试图接近那“鸭蛋”时,异变抖生!
李轩只觉眼前一黑,便出现在一方神秘空间当中,放眼望去,空间极其狭小,只有不到三米见方,四壁和穹顶灰蒙蒙一片,满是混沌之色,空间的中央更是悬浮着一团蓝色液体,光华流转,晶莹剔透,其散发出来的强大气息,让李杨倍感亲切。
………
一个时辰后,李轩不得不面对一个非常残酷的现实,申没有给他留下任何的法宝和功法,至于那团蓝色液体和神秘空间,他倒是搞清了一些用处,那蓝色液体,甘甜醇香,一吞入腹中,便让人感觉生机盎然,心神舒泰,显然是一种恢复生机,稳定元神的无上灵药;那神秘空间可随他的意愿自由存取物体,就连活物也不例外,一看便知,是一种极其高级的芥子空间。
必须承认,申留给李轩的这两件东西都不是凡品,或许日后会对他有大用,但现在却是远水解不了近渴,没有功法修炼,没有法宝护身,李轩只不过是个身体强壮些的凡人罢了,怕是遇到一些小妖怪都没有自保之力。
李轩闭目思量了片刻后,便打定了主意,他要投靠巫族,学取道法神通,之所以会有如此打算,他也是经过了一番深思熟虑的,如今的他,实力孱弱,如同凡人一般,孤身游历洪荒,绝对不是长久之计,只有投靠一方势力才是上策,而巫族正是上上之选。
一来,他是混沌魔神之身,寻找灵山福地,投师道门肯定行不通,先不说对方肯不肯收他,万一漏了马脚,被对方感知到魔神真身,怕是立刻就会被灭成灰灰!
二来,此时的洪荒中巫妖大兴,并立而存,既然投靠不成道门正宗,那就只能在巫妖二族中择一而投,妖族喜好杀戮,偏爱血食,此时的他前去投奔,估计道法神通没学到,反倒先成了人家嘴里的美味佳肴,而巫族则不同,虽然传说中的巫族满身戾气,脾气火爆,但再怎么说,也是个“人”形生物,他现在这副皮囊与巫族相差不大,说不定还能鱼目混珠一番,捞些机缘。
………
金乌高悬,万里无云,一身穿青色道袍的年轻人和一条黑犬穿梭在茂密的树丛当中,寻路而行,走得甚是艰难。
“我说大黑,你说的地方还有多久才能到啊?”李轩望向身后的大黑狗,双眉紧皱,郁闷地问道。
那条大黑狗甚是通灵,听到李轩的招呼,旺旺叫了两声便继续带路前行。
看着那远去的黑色身影,李轩无奈地叹了一口气,话说半月之前,李轩在寻找巫族的途中,偶然间发现了一条重伤垂死的黑狗,此狗像极了他儿时所养的那条土狗,一时间,他便动了恻隐之心,在喂了它一滴蓝色液体后,此狗竟然真的恢复了生机,瞬间就变得生龙活虎,如同没有受伤一般。
后世的人常说狗通人性,一个人对它好,它便会记一辈子。此话却是不假,自从大黑狗被李轩救了性命后,便一直跟随在他左右,再也没有离开。
虽然已经身处洪荒,但此时的李轩却没有一点洪荒生灵的觉悟,他的骨子里还是那个普通的中医师,也怕寂寞、也怕孤独,有这么一条黑狗陪伴左右,他可是求之不得。
不得不说,洪荒生灵果然个个不凡,就连大黑也是如此,虽然没有开启灵智,但他也是聪慧异常,当李轩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向他询问巫族聚居之地时,他竟然真的给予了回应,这可让李轩狠狠地兴奋了一阵。
就这样,李轩在大黑的带领下,又赶了三天的路,但却连巫族的影子都没看到,就在李轩有些泄气的时候,异变突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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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荒不记年,数万载岁月匆匆而过。
这一日,天空中远远传来一阵轰隆巨响,而后七彩霞光直冲霄汉,洪荒之内所有生灵俱朝那霞光跪下,顶礼膜拜!紧接着,一声话语响彻大地,“吾已悟道,道号鸿钧,今在紫宵宫中开讲道法,尔等洪荒灵智,皆可前来一试机缘。”
鸿钧之声亦将李轩惊醒,他睁开双眼,环望四周,只见那蓝色光华依然流转不息,他只是用手轻轻一触,那光华便彷佛泡沫一般,转眼间消失无踪。
片刻后,李轩盘膝坐在原地,苦笑不已,刚才那道声音传来时,他听的真真切切,“鸿钧”、“紫霄宫”之名如雷贯耳,如果他所料不差,此方世界正是金仙辈出,修士如雨的上古洪荒!这一刻,李轩终于知道,为什么罗睺这个名字会如此熟悉了,因为他正是洪荒魔祖,天道死敌!
想通了这一切,李轩的脸色瞬间便垮了下来,因为他忽然想到了一点,既然申与罗睺是同族,那他继承了申的血脉,岂不是也成了洪荒中人人喊杀的混沌魔神?不过须臾后,他便安下了心,因为他知道兄长法力通玄,既然有如此安排,必定会有后手,自己却是杞人忧天了。
事实也正如李轩所料,申虽为李轩重塑了身形,但却只打下了根基,只要李轩不再修炼他的功法,自然不会变成混沌魔神。现在的李轩充其量就是一洪荒中刚刚化形的先天灵物罢了!
打定了“既来之则安之”的主意后,李杨便重新打量起自己的这副身体,细细检视一番后,他发现自己的肉身要比从前强壮了许多,肌肉中充满了强劲的爆发力,绝不是地球上那个略微发福的自己所能比拟的,用力打了两拳,顿时虎虎生风。
检视完自身后,李杨便打量起周围,放眼望去,四面都是黑色的石头,就如他刚来时一般,那蓝色光华的外围铺满了厚厚的尘土,除了一件可以蔽体的蓝色道袍和一双普普通通的鞋子外,再无他物。
穿戴整齐之后,李轩却是皱起了眉头,因为除了这身衣物外,周围一片空旷,想象中的法宝、功法却是半件也无。低头思量了片刻,李杨便恍然大悟,暗道自己真是够笨,既然是仙人一流,怎会将那些重要之物留于外面。
李杨作为一名中医师,对道家的运气养生之法自然有所了解,只见他盘膝而坐,双目微闭,分出一缕神识,向着丹田探去,片刻后,果然有了发现,可是当他看清丹田处的东西后,脸又苦了下来。
丹田之中确实留有东西,但却不是想象中的功法和法宝,而是一颗鸭蛋大小的混沌色圆球,神秘而深邃,给人一种血脉相连的亲近感,当李轩的神识试图接近那“鸭蛋”时,异变抖生!
李轩只觉眼前一黑,便出现在一方神秘空间当中,放眼望去,空间极其狭小,只有不到三米见方,四壁和穹顶灰蒙蒙一片,满是混沌之色,空间的中央更是悬浮着一团蓝色液体,光华流转,晶莹剔透,其散发出来的强大气息,让李杨倍感亲切。
………
一个时辰后,李轩不得不面对一个非常残酷的现实,申没有给他留下任何的法宝和功法,至于那团蓝色液体和神秘空间,他倒是搞清了一些用处,那蓝色液体,甘甜醇香,一吞入腹中,便让人感觉生机盎然,心神舒泰,显然是一种恢复生机,稳定元神的无上灵药;那神秘空间可随他的意愿自由存取物体,就连活物也不例外,一看便知,是一种极其高级的芥子空间。
必须承认,申留给李轩的这两件东西都不是凡品,或许日后会对他有大用,但现在却是远水解不了近渴,没有功法修炼,没有法宝护身,李轩只不过是个身体强壮些的凡人罢了,怕是遇到一些小妖怪都没有自保之力。
李轩闭目思量了片刻后,便打定了主意,他要投靠巫族,学取道法神通,之所以会有如此打算,他也是经过了一番深思熟虑的,如今的他,实力孱弱,如同凡人一般,孤身游历洪荒,绝对不是长久之计,只有投靠一方势力才是上策,而巫族正是上上之选。
一来,他是混沌魔神之身,寻找灵山福地,投师道门肯定行不通,先不说对方肯不肯收他,万一漏了马脚,被对方感知到魔神真身,怕是立刻就会被灭成灰灰!
二来,此时的洪荒中巫妖大兴,并立而存,既然投靠不成道门正宗,那就只能在巫妖二族中择一而投,妖族喜好杀戮,偏爱血食,此时的他前去投奔,估计道法神通没学到,反倒先成了人家嘴里的美味佳肴,而巫族则不同,虽然传说中的巫族满身戾气,脾气火爆,但再怎么说,也是个“人”形生物,他现在这副皮囊与巫族相差不大,说不定还能鱼目混珠一番,捞些机缘。
………
金乌高悬,万里无云,一身穿青色道袍的年轻人和一条黑犬穿梭在茂密的树丛当中,寻路而行,走得甚是艰难。
“我说大黑,你说的地方还有多久才能到啊?”李轩望向身后的大黑狗,双眉紧皱,郁闷地问道。
那条大黑狗甚是通灵,听到李轩的招呼,旺旺叫了两声便继续带路前行。
看着那远去的黑色身影,李轩无奈地叹了一口气,话说半月之前,李轩在寻找巫族的途中,偶然间发现了一条重伤垂死的黑狗,此狗像极了他儿时所养的那条土狗,一时间,他便动了恻隐之心,在喂了它一滴蓝色液体后,此狗竟然真的恢复了生机,瞬间就变得生龙活虎,如同没有受伤一般。
后世的人常说狗通人性,一个人对它好,它便会记一辈子。此话却是不假,自从大黑狗被李轩救了性命后,便一直跟随在他左右,再也没有离开。
虽然已经身处洪荒,但此时的李轩却没有一点洪荒生灵的觉悟,他的骨子里还是那个普通的中医师,也怕寂寞、也怕孤独,有这么一条黑狗陪伴左右,他可是求之不得。
不得不说,洪荒生灵果然个个不凡,就连大黑也是如此,虽然没有开启灵智,但他也是聪慧异常,当李轩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向他询问巫族聚居之地时,他竟然真的给予了回应,这可让李轩狠狠地兴奋了一阵。
就这样,李轩在大黑的带领下,又赶了三天的路,但却连巫族的影子都没看到,就在李轩有些泄气的时候,异变突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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