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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萝卜,脸皮厚,而且有时候还挺不要脸的。
如果二蛋真是个情场高手的话,那么他的生活将会被改写,因为他只要主动一点点,就能把江东第一美女宋家大小姐宋薇薇拿下了,之后的诗诗,小青,陈雨婷,等等,最多是朋友关系罢了。幸好李二蛋同志是个情场傻帽,要不然的话,这本书真的不好写了,早他妈结尾了。
婉儿小姑娘眼睁睁的看着二蛋蜀黍大踏步离开,双眼出身,脸颊娇艳欲滴。婉儿眼中的二蛋蜀黍走的是那么的决绝,那么的无情,一点也不曾为自己停留半步。可是,二蛋蜀黍走路的样子真的很迷人唉,步伐稳健,体型健硕,很爷们,很阳刚,是条值得任何女人托付一生的汉子。不看正面,仅看背影,二蛋蜀黍同样是个帅得一塌糊涂的蜀黍。
可是,这个看起来很优秀的男人,还“打光棍”的男人,值得自己去爱吗?
如果这么优秀的男人都不值得自己去爱,那什么样的男人才值得自己去爱呢?
还有最重要的一点,二蛋蜀黍会对自己有感觉吗?刚才还叫人家小屁孩来着,讨厌死了。
此刻的婉儿小童鞋,左看右看都是个十足的痴情女孩儿,一个初涉情场却内心惶恐的女孩儿。不要看婉儿有时候很女汉子,在爱情方面,有许多东西要去学习呢。
婉儿小童鞋突然恢复了理智,差点都抓狂了。
哎呀呀,自己怎么会变成这样啊!?天呐,天呐,太受不了自己了,讨厌自己,讨厌自己……
“唉唉,这位小童鞋,你要是不买的话,麻烦让一下好不好?”婉儿身后的一个年轻人说道,也是刚来排队。
婉儿前面都空了三个人了,可婉儿还愣愣傻傻的,站着不动。也难怪人家后来者有意见。
“哦哦!”婉儿说道,然后踏着小碎步朝前走了几步。
二蛋正站在人群里面看“神医”给路人治病呢,眼睛瞪得那叫一个大。
二蛋本以为“神医”会是个老头子,凑近了一看,大跌眼镜,和自己一样是个小青年,差不多一米八的个头,面皮白兮兮的,很阳光很潇洒的一个大男孩。
学无先后,达者为师。人家神医年纪虽然不大,但你不能因为这个原因小看人家,也许人家是天纵奇才呢。
李二蛋自己不就是个特例嘛!
青年神医长得也很帅,当然,不能和二蛋比。二蛋自以为自己已经够“沧桑”的了,可是眼前这个小神医,看起来比自己还要历经沧桑,尤其是眉宇之间,有一种饱经风霜自然而然形成的沧桑感。只怕这个神医没少跑路,弄不好把整个华夏都踏了一圈。
只见神医脚穿黑色布鞋,身穿长袍马褂,乍一看还以为是穿越过来的呢,有点祝由传人的意思。神医的长袍马褂里头却是很有现代气息的皮夹克,和他的身份有些不符。
(本书2013年8月4日在发布第一章,一晃一个年头了,差不多两百万字。纪念一下。好吧,成绩一坨烂泥,但是会厚着脸皮完本。这个月每天三更六千字,时间设定在早上五点、六点、七点整,读者们早上蹲马桶的时候可以看完。)
大萝卜,脸皮厚,而且有时候还挺不要脸的。
如果二蛋真是个情场高手的话,那么他的生活将会被改写,因为他只要主动一点点,就能把江东第一美女宋家大小姐宋薇薇拿下了,之后的诗诗,小青,陈雨婷,等等,最多是朋友关系罢了。幸好李二蛋同志是个情场傻帽,要不然的话,这本书真的不好写了,早他妈结尾了。
婉儿小姑娘眼睁睁的看着二蛋蜀黍大踏步离开,双眼出身,脸颊娇艳欲滴。婉儿眼中的二蛋蜀黍走的是那么的决绝,那么的无情,一点也不曾为自己停留半步。可是,二蛋蜀黍走路的样子真的很迷人唉,步伐稳健,体型健硕,很爷们,很阳刚,是条值得任何女人托付一生的汉子。不看正面,仅看背影,二蛋蜀黍同样是个帅得一塌糊涂的蜀黍。
可是,这个看起来很优秀的男人,还“打光棍”的男人,值得自己去爱吗?
如果这么优秀的男人都不值得自己去爱,那什么样的男人才值得自己去爱呢?
还有最重要的一点,二蛋蜀黍会对自己有感觉吗?刚才还叫人家小屁孩来着,讨厌死了。
此刻的婉儿小童鞋,左看右看都是个十足的痴情女孩儿,一个初涉情场却内心惶恐的女孩儿。不要看婉儿有时候很女汉子,在爱情方面,有许多东西要去学习呢。
婉儿小童鞋突然恢复了理智,差点都抓狂了。
哎呀呀,自己怎么会变成这样啊!?天呐,天呐,太受不了自己了,讨厌自己,讨厌自己……
“唉唉,这位小童鞋,你要是不买的话,麻烦让一下好不好?”婉儿身后的一个年轻人说道,也是刚来排队。
婉儿前面都空了三个人了,可婉儿还愣愣傻傻的,站着不动。也难怪人家后来者有意见。
“哦哦!”婉儿说道,然后踏着小碎步朝前走了几步。
二蛋正站在人群里面看“神医”给路人治病呢,眼睛瞪得那叫一个大。
二蛋本以为“神医”会是个老头子,凑近了一看,大跌眼镜,和自己一样是个小青年,差不多一米八的个头,面皮白兮兮的,很阳光很潇洒的一个大男孩。
学无先后,达者为师。人家神医年纪虽然不大,但你不能因为这个原因小看人家,也许人家是天纵奇才呢。
李二蛋自己不就是个特例嘛!
青年神医长得也很帅,当然,不能和二蛋比。二蛋自以为自己已经够“沧桑”的了,可是眼前这个小神医,看起来比自己还要历经沧桑,尤其是眉宇之间,有一种饱经风霜自然而然形成的沧桑感。只怕这个神医没少跑路,弄不好把整个华夏都踏了一圈。
只见神医脚穿黑色布鞋,身穿长袍马褂,乍一看还以为是穿越过来的呢,有点祝由传人的意思。神医的长袍马褂里头却是很有现代气息的皮夹克,和他的身份有些不符。
(本书2013年8月4日在发布第一章,一晃一个年头了,差不多两百万字。纪念一下。好吧,成绩一坨烂泥,但是会厚着脸皮完本。这个月每天三更六千字,时间设定在早上五点、六点、七点整,读者们早上蹲马桶的时候可以看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