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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六十个包裹全都打开了。这是一种什么样的精神?
沃淩兴奋得大呼小叫的,压根就没注意到于艮归来。两个厨娘倒是看见了,赶紧跪在地上,浑身颤抖。胡里改人倒也有些古怪,男人跪地是单膝,上身挺直。女人跪地则是双膝,五体投地。也可能是吓的?看见了主人家的财富?死罪死罪……
“阿布卡赫赫,这是我的!”
沃淩一溜烟地迎了上来,手里捧着一摞子亮闪闪的小碗——这是银餐具?
“当然是沃淩的,谁都抢不去!”于艮伸手把沃淩抱了起来,顺道又刮了一下小鼻子。呃,有清鼻涕呢,穿得倒也暖和。感冒其实不算什么大事,不发高烧就好。
这一套银碗共有六只,和后世的饭碗差不多大,远小于胡里改人日常所用的木碗。那边还有一堆银盘子和银勺子,不用说这些也都是沃淩的。是该换一换了,于艮用了四十多天的木碗木勺,总有种洗不干净的感觉。
居然还有六双银筷子?看上去崭新的。这个倒是稀罕,胡里改人并没有使用筷子的习惯。于艮初临贵宝地,一切从俗,并没有做出这项伟大的发明。
银餐具很精致,看着很像艺术品,应该是出自大宋的手工艺人吧。也不知道倒了多少次手,辗转数千里,终于到了哥的手里,结束了明珠暗投的凄惨身世……
这一大堆东西,可能是原越里吉酋长的全部财富,甚至是历代积累。塔呼喇那个夯货的地位足够高,而越里吉酋长被迁往阿勒楚喀,显然也没有受到应有的礼遇。
卖身投靠敌人,回头合伙坑昔日战友,拿着滴血的投名状,这种人走到哪里都是受人鄙视的——谁知道下一步会不会被他坑了?有用时用一下,没用时杀了也就杀了。
另外,塔呼喇驻守越里吉的两个月,也没闲着就是了。说不定每家每户都被他搜刮了个遍,否则也不会有那么大的民愤。
当然,人口数千,壮丁接近两千的越里吉人,被塔呼喇带着三四十个手下**,这就是另外一个题目了。刚才于艮已经开展了教育活动,越里吉人许是经济发达的缘故,战斗精神比之盆奴里明显不足,还需要长时间的浸淫。
看来,强盗确实是一个很有前途的职业,这是女真人乃至游牧民族侵略汉民族的原动力。可是,哥身为汉人,生在红旗下,长在阳光里,又受党教育多年,长期为人民服务,做这种事情还是有心理压力的。
不过,黑吃黑就不同了,嘿嘿!
“这是你俩的,去吧!”于艮捡了两匹绸缎,两匹麻布,递给了两个厨娘。
两个厨娘颤巍巍地双手接过,听沃淩的翻译才知道阿布卡赫赫赐予,又磕了三个头,这才千恩万谢地走了。麻布倒也罢了,两个厨娘还从未拥有过一丝丝绸缎。一匹绸缎其实是一笔不小的财富了,可以作为硬通货使用。大宋给大辽岁币,单位就是“两匹”。银子论两,绸缎论匹,两者同价。
地上一共五六十个大包裹,东西全都倒出来了。沃淩指挥着两个厨娘,效率还挺高,菜刀都用上了。
沃淩早就从于艮怀里挣脱着下地了,上了发条一样到处扒拉,不时地爆发一声惊呼,抱着一件宝贝,匆匆地跑到正屋门口,扔进一个条编框子里——进了框子就是我的!然后又脚不沾地奔回,这孩子从小就有逛街淘宝的潜质。
于艮笑吟吟地看着沃淩淘宝,自己也背着手转悠。还别说,也有不小的收获。
东珠两大盒,个头和胡沙虎孝敬的那两枚相仿佛,乒乓球大小,数量十八枚。粗鄙的大木盒里面塞满了草,东珠嵌在里面,保护得还算好吧,却是怎么看怎么别扭。如果运作得好了,一枚东珠说不定能买下一个县的土地呢,怎么就给扔在草里了?
艾玛,这是狗头金?于艮顺手掂了起来,约莫有十几二十斤了吧?整体上颜色暗黄,局部黄橙橙的亮瞎狗眼。表面坑坑洼洼的,形状有点后世的中国地图。
这么大块的黄金,能到买什么就太不清楚,反正很值钱就对了。阿勒楚喀在女真语中,就是“金”的意思,看来盛产黄金之说还真是名不虚传。至于这块黄金是怎么流转的,就不关哥的事了。用沃淩的话说——这是我的,都是我的!
金子有了,银子就更多。于艮找到了一个羊皮口袋,里面全是元宝,金的少,银的多。看上去并没多大体积,于艮一拎之下,却和后世的大桶水差不多沉,应该有三四十斤?
这个口袋很可能属于倒霉的塔呼喇吧?殖民总督果然肥得流油。另外还有好几十个小口袋,三四斤到七八斤不等,应该是属于塔呼喇的手下的。
艾玛,发达了哦!金子银子都是论斤的——这是我的,全都是我的……
五六十个包裹全都打开了。这是一种什么样的精神?
沃淩兴奋得大呼小叫的,压根就没注意到于艮归来。两个厨娘倒是看见了,赶紧跪在地上,浑身颤抖。胡里改人倒也有些古怪,男人跪地是单膝,上身挺直。女人跪地则是双膝,五体投地。也可能是吓的?看见了主人家的财富?死罪死罪……
“阿布卡赫赫,这是我的!”
沃淩一溜烟地迎了上来,手里捧着一摞子亮闪闪的小碗——这是银餐具?
“当然是沃淩的,谁都抢不去!”于艮伸手把沃淩抱了起来,顺道又刮了一下小鼻子。呃,有清鼻涕呢,穿得倒也暖和。感冒其实不算什么大事,不发高烧就好。
这一套银碗共有六只,和后世的饭碗差不多大,远小于胡里改人日常所用的木碗。那边还有一堆银盘子和银勺子,不用说这些也都是沃淩的。是该换一换了,于艮用了四十多天的木碗木勺,总有种洗不干净的感觉。
居然还有六双银筷子?看上去崭新的。这个倒是稀罕,胡里改人并没有使用筷子的习惯。于艮初临贵宝地,一切从俗,并没有做出这项伟大的发明。
银餐具很精致,看着很像艺术品,应该是出自大宋的手工艺人吧。也不知道倒了多少次手,辗转数千里,终于到了哥的手里,结束了明珠暗投的凄惨身世……
这一大堆东西,可能是原越里吉酋长的全部财富,甚至是历代积累。塔呼喇那个夯货的地位足够高,而越里吉酋长被迁往阿勒楚喀,显然也没有受到应有的礼遇。
卖身投靠敌人,回头合伙坑昔日战友,拿着滴血的投名状,这种人走到哪里都是受人鄙视的——谁知道下一步会不会被他坑了?有用时用一下,没用时杀了也就杀了。
另外,塔呼喇驻守越里吉的两个月,也没闲着就是了。说不定每家每户都被他搜刮了个遍,否则也不会有那么大的民愤。
当然,人口数千,壮丁接近两千的越里吉人,被塔呼喇带着三四十个手下**,这就是另外一个题目了。刚才于艮已经开展了教育活动,越里吉人许是经济发达的缘故,战斗精神比之盆奴里明显不足,还需要长时间的浸淫。
看来,强盗确实是一个很有前途的职业,这是女真人乃至游牧民族侵略汉民族的原动力。可是,哥身为汉人,生在红旗下,长在阳光里,又受党教育多年,长期为人民服务,做这种事情还是有心理压力的。
不过,黑吃黑就不同了,嘿嘿!
“这是你俩的,去吧!”于艮捡了两匹绸缎,两匹麻布,递给了两个厨娘。
两个厨娘颤巍巍地双手接过,听沃淩的翻译才知道阿布卡赫赫赐予,又磕了三个头,这才千恩万谢地走了。麻布倒也罢了,两个厨娘还从未拥有过一丝丝绸缎。一匹绸缎其实是一笔不小的财富了,可以作为硬通货使用。大宋给大辽岁币,单位就是“两匹”。银子论两,绸缎论匹,两者同价。
地上一共五六十个大包裹,东西全都倒出来了。沃淩指挥着两个厨娘,效率还挺高,菜刀都用上了。
沃淩早就从于艮怀里挣脱着下地了,上了发条一样到处扒拉,不时地爆发一声惊呼,抱着一件宝贝,匆匆地跑到正屋门口,扔进一个条编框子里——进了框子就是我的!然后又脚不沾地奔回,这孩子从小就有逛街淘宝的潜质。
于艮笑吟吟地看着沃淩淘宝,自己也背着手转悠。还别说,也有不小的收获。
东珠两大盒,个头和胡沙虎孝敬的那两枚相仿佛,乒乓球大小,数量十八枚。粗鄙的大木盒里面塞满了草,东珠嵌在里面,保护得还算好吧,却是怎么看怎么别扭。如果运作得好了,一枚东珠说不定能买下一个县的土地呢,怎么就给扔在草里了?
艾玛,这是狗头金?于艮顺手掂了起来,约莫有十几二十斤了吧?整体上颜色暗黄,局部黄橙橙的亮瞎狗眼。表面坑坑洼洼的,形状有点后世的中国地图。
这么大块的黄金,能到买什么就太不清楚,反正很值钱就对了。阿勒楚喀在女真语中,就是“金”的意思,看来盛产黄金之说还真是名不虚传。至于这块黄金是怎么流转的,就不关哥的事了。用沃淩的话说——这是我的,都是我的!
金子有了,银子就更多。于艮找到了一个羊皮口袋,里面全是元宝,金的少,银的多。看上去并没多大体积,于艮一拎之下,却和后世的大桶水差不多沉,应该有三四十斤?
这个口袋很可能属于倒霉的塔呼喇吧?殖民总督果然肥得流油。另外还有好几十个小口袋,三四斤到七八斤不等,应该是属于塔呼喇的手下的。
艾玛,发达了哦!金子银子都是论斤的——这是我的,全都是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