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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千侯照他屁股一脚,道:“啊什么啊,小点声。你知道嘛啊,这其中的关系大了,你这小孩子又没受到岛国电影的熏陶和启蒙岂能明白个中乐趣,废话少说,快去行动,前方五千贯钱可在等着我们呢。”
“只是老大,我还有不解,你怎么会猜出窃贼必会选豪宅而不躲在隐秘小地点呢?一般窃贼都会偷偷躲藏起来的,”召南摸着被踹的屁股一脸委屈问道。
楚千侯摸着光洁的下巴,小手下巴下打出一个八字,狡黠一笑,道:“按照犯罪心理学,越有心计的人,行为越会白痴一点,特别是其从事的职业还是一个被大众所不能接受所唾弃的职业,那它平时的表现必会越发高调。这些专业术语你可能不懂啦,你试想一点,我们看他脚印时已知,那窃贼行窃时走路依旧挺胸抬头,可见他是把窃贼当做了一个引以为傲的工作,如此人物不会像一般窃贼躲在小破房子里的,恰恰相反,他会一反常态高调行事,众人反而不会怀疑如此高调的人会是窃贼,这才是更高明的窃贼隐藏之术。”
“原来还有如此道理啊。”召南这才犹如醍醐灌顶明白过来。
“召南,窃贼的身高体型就按照我的身材为依据,废话少说,你马上去办事,有什么消息立刻去客栈报告我。这是你的活动经费,应付那些小贼少不了钱的,若是不够,你随时来找我取。记住,一定要迅速,绝对不能让官府先找到,听到没?”楚千侯重重嘱托一声,从衣袋中掏出刚刚私藏的金锭塞进召南的手里。
金锭足有十两重,召南手一沉,看着手中的金锭子,小脸上显出一抹异样的神色。
楚千侯不了解这十两黄金代表的真正价值,召南怎么能不了解呢,这十两金锭在黑市兑换成铜钱可以足够寻常百姓五年吃需之用,楚千侯就随随便便地给了召南,他的举动就像是把十几万元随意给了一个刚刚认识不久的小乞丐一样。
召南紧攥了攥手中的金锭,这是他一辈子见过最多的钱,也是他第一次被人如此信任。
“多谢老大信任,我召南就真正交你这个老大了。”
召南吸了吸鼻头,冲楚千侯郑重点点头,掩盖掉眼角的一丝湿润,撒腿跑了出去。
“真是个奇怪的小孩。”楚千侯望着他,不自觉地摇摇头笑笑。
————————
踏出刘宅时,已经日落西沉了。
楚千侯曾经在泰山之巅看过日出,在北海之滨欣赏过夕阳,如今穿越了千年,再欣赏眼前恒古不变的太阳,楚千侯心里不自觉地涌出了一股悲凉,一个好似末世的悲凉。
犹记得前世,咱还想着2012地球末日大家终于可以一起赴死了,却如今,人流仍在,却再也找不到一起赴死的感觉。
看着这些人,有穿着长袍,有梳着发髻,有打着腮红,有攥着折扇,形形色色,原本应该出现在电视屏幕上的人,现在就出现在了自己眼前,自己是进了电视,还是电视同化了世界?
楚千侯忽然有点怀念以前街上的牛仔裤,笔挺的西装,高挑的高跟鞋,还有白花花穿着黑色袜的大腿条子,而此时,只能在记忆中去寻找了。
沉落的夕阳洒下一片绯红的余光,辉映出楚千侯略显单薄的身体一道长长的斜影。
也在这刹那,楚千侯触景生情,心生涟漪。
忽然,楚千侯一拍脑袋从自己的情绪中摆脱出来,边跑边叫道:“哎呀呀,我把我家那个小吃货给忘了,临走之前我又没留饭钱给她,这会儿她不会饿的在啃桌脚吧。”
一路飞驰,直奔客栈。
不知不觉,楚千侯这个前世孤僻一生的闷骚型男人,在这一时已经开始学会关心人了,苏若,这个脑袋有些锈逗的女人,已开始让楚千侯的心中产生了一种纯纯的感情。
大窃贼之爱,必将掀山倒海,拭目以待!
楚千侯照他屁股一脚,道:“啊什么啊,小点声。你知道嘛啊,这其中的关系大了,你这小孩子又没受到岛国电影的熏陶和启蒙岂能明白个中乐趣,废话少说,快去行动,前方五千贯钱可在等着我们呢。”
“只是老大,我还有不解,你怎么会猜出窃贼必会选豪宅而不躲在隐秘小地点呢?一般窃贼都会偷偷躲藏起来的,”召南摸着被踹的屁股一脸委屈问道。
楚千侯摸着光洁的下巴,小手下巴下打出一个八字,狡黠一笑,道:“按照犯罪心理学,越有心计的人,行为越会白痴一点,特别是其从事的职业还是一个被大众所不能接受所唾弃的职业,那它平时的表现必会越发高调。这些专业术语你可能不懂啦,你试想一点,我们看他脚印时已知,那窃贼行窃时走路依旧挺胸抬头,可见他是把窃贼当做了一个引以为傲的工作,如此人物不会像一般窃贼躲在小破房子里的,恰恰相反,他会一反常态高调行事,众人反而不会怀疑如此高调的人会是窃贼,这才是更高明的窃贼隐藏之术。”
“原来还有如此道理啊。”召南这才犹如醍醐灌顶明白过来。
“召南,窃贼的身高体型就按照我的身材为依据,废话少说,你马上去办事,有什么消息立刻去客栈报告我。这是你的活动经费,应付那些小贼少不了钱的,若是不够,你随时来找我取。记住,一定要迅速,绝对不能让官府先找到,听到没?”楚千侯重重嘱托一声,从衣袋中掏出刚刚私藏的金锭塞进召南的手里。
金锭足有十两重,召南手一沉,看着手中的金锭子,小脸上显出一抹异样的神色。
楚千侯不了解这十两黄金代表的真正价值,召南怎么能不了解呢,这十两金锭在黑市兑换成铜钱可以足够寻常百姓五年吃需之用,楚千侯就随随便便地给了召南,他的举动就像是把十几万元随意给了一个刚刚认识不久的小乞丐一样。
召南紧攥了攥手中的金锭,这是他一辈子见过最多的钱,也是他第一次被人如此信任。
“多谢老大信任,我召南就真正交你这个老大了。”
召南吸了吸鼻头,冲楚千侯郑重点点头,掩盖掉眼角的一丝湿润,撒腿跑了出去。
“真是个奇怪的小孩。”楚千侯望着他,不自觉地摇摇头笑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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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出刘宅时,已经日落西沉了。
楚千侯曾经在泰山之巅看过日出,在北海之滨欣赏过夕阳,如今穿越了千年,再欣赏眼前恒古不变的太阳,楚千侯心里不自觉地涌出了一股悲凉,一个好似末世的悲凉。
犹记得前世,咱还想着2012地球末日大家终于可以一起赴死了,却如今,人流仍在,却再也找不到一起赴死的感觉。
看着这些人,有穿着长袍,有梳着发髻,有打着腮红,有攥着折扇,形形色色,原本应该出现在电视屏幕上的人,现在就出现在了自己眼前,自己是进了电视,还是电视同化了世界?
楚千侯忽然有点怀念以前街上的牛仔裤,笔挺的西装,高挑的高跟鞋,还有白花花穿着黑色袜的大腿条子,而此时,只能在记忆中去寻找了。
沉落的夕阳洒下一片绯红的余光,辉映出楚千侯略显单薄的身体一道长长的斜影。
也在这刹那,楚千侯触景生情,心生涟漪。
忽然,楚千侯一拍脑袋从自己的情绪中摆脱出来,边跑边叫道:“哎呀呀,我把我家那个小吃货给忘了,临走之前我又没留饭钱给她,这会儿她不会饿的在啃桌脚吧。”
一路飞驰,直奔客栈。
不知不觉,楚千侯这个前世孤僻一生的闷骚型男人,在这一时已经开始学会关心人了,苏若,这个脑袋有些锈逗的女人,已开始让楚千侯的心中产生了一种纯纯的感情。
大窃贼之爱,必将掀山倒海,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