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下文学 www.bxwxx.com,马来西亚的马来人与华人及其关系研究无错无删减全文免费阅读!
0名巫青团员,在副团长阿都阿兹带领下,到雪华堂门外示威,向工委会递交了抗议备忘录。备忘录表示对诉求工委会于2000年8月16日在雪华堂提出的17项有关马来人和土著地位的诉求感到遗憾和失望,认为其行为和立场是“极无礼及不负责任,更加伤害整个马来民族和土著的感受”,不但具有“煽动元素,也存恶意”,“在马来族群还未团结期间作出此诉求,是一种很肤浅的行为,因为一旦发生不愉快事件,华人首当其冲受到伤害。”最后提出三点要求和警告:“(一)诉求工委会收回废除马来民族和土著特权的诉求,并且向心灵受到创伤的全国马来人和土著公开道歉。(二)诉求工委会必须遵守马来西亚联邦宪法所涵盖的范畴,尊重马来人和土著的特权。(三)诉求工委会勿再趁机玩弄种族情绪。”针对巫青团的抗议,工委会除了通过媒体做必要的解释外,始终坚持诉求没有“质疑宪法所赋予马来人的特权”,所以,坚持其“不收回,不道歉”的立场。
华团的大选诉求究竟有没有涉及到要求废除宪法所赋予的马来人特权?马来人的朝野政党的看法是截然不同的。首相Mahathir在2000年8月30日的国庆献词中讲道:“以马来人为首的政府看来已经衰弱,因此,一些不甘心与大马多元种族合作的华族,已作出使马来人痛心的事,他们提出许多不合理的诉求。
他们的行动与过去要毁灭马来人特权的**的行动相差无几。
简单来说,华团诉求工委会与澳玛乌那一样,要伤害某些人心,以重燃种族情绪。”9月15日,以主席郭全强为首的工委会一行20人,在布特拉再也首相府与Mahathir会面,向其阐明诉求没有极端主张,也没有鼓吹暴力,因此不能和**和澳玛乌那相提并论。5首相最终亦未能撤回其指责,并坦言,国阵在1999年大选前接纳《诉求》,是因为大选形势所迫。反对党方面,根据《南洋商报》的报道,东海岸两名回教党州务大臣并没有对华社展开如巫统般的“强烈非议”。丁加奴州务大臣阿都哈里阿旺强调,我国是民主国家,任何人包括华人都有权提出诉求。吉兰丹州务大臣拿督聂阿兹则指出,特权只应给予贫民,而不分是马来人,还是其他人。人民党全国主席赛胡申也指出,有关的特权只是用于一小撮人士而已,不是每一个马来人都受惠。针对巫青团限期要诉求工委会道歉的做法,网站http://于8月20日发表了Raja Petra Kamarudin的“Politics of Fear”一篇文稿,作者站在“烈火不熄”的立场上,警告巫青团若要伤害华人,须先经过替阵马来人这一关。
2000年11月29日,国阵在吉达州鲁乃区州议席补选中,由于流失了大量华人选票而失利。12月11日,首相Mahathir在国会回答民主行动党国会议员郭金福的提问时,再次将工委会比作**和澳玛乌那,并再次表明,1999年大选前夕政府是“被逼原则上接受”《诉求》的。于是《诉求》风波再起,巫统政治人物与马来文媒体纷纷抨击《诉求》,指责工委会挑战独立时的“社会契约”。12月13日,半岛马来学生联合会成员与首相在布城一起开斋,次日,该会主席苏海米带领500人在首都地区举行示威,恫言提出马来人100条诉求,包括关闭华小、规定首相只能由马来人担任等,作为回应,还限工委会在一个月内收回《诉求》,否则将举行全国示威大集会。20日、22日,马来学联主导的“马来人之声联盟”(GabunganSuarayu)与依布拉欣阿里主导的“马来人行动阵线”(Barisan Bertindak yu)相继宣布成立,并举行示威。
面对这种形势,马华公会总会长林良实也于12月15日建议工委会删除或收回《诉求》中所谓“敏感项目”。
2000年12月19日,巫青团长希桑慕丁召开紧急记者会,宣布将与华团大选诉求工委会对话,这一表态当天得到了一直主张进行对话的诉求工委会的积极回应。23日,工委会秘书谢春荣和执行秘书黄进发在民青团长邓章耀等安排下,与希桑慕丁在其私邸会面。希桑慕丁坚持要工委会承认《诉求》触及“马来人特权”,并答应不再重提敏感问题,但被拒绝。24日,首相Mahathir发表声明,人权诉求可以接纳,但敏感部分绝对不考虑。26日,在郭洙镇、许子根等民政党高层居间安排下,工委会与巫青发表了各自表述的联合声明。从12月29日开始,在民政党的安排下,经过2000年31日、2001年1月1日和4日连续4轮谈判,巫青团先仍是坚持要求收回《诉求》触及马来人特权的七点,并要工委会向马来社会道歉,工委会则坚持“不收回,不道歉”立场,重申《诉求》遵守宪法,仅愿对巫青的感受与关怀表示谅解。然而,“所谓的‘谈判’,其实并不是公平的谈判。在谈判的过程中,工委会不断受到来自各方面,包括政治部的干预。在谈判桌上,工委会并没有与对方同等及自主的谈判地位。”在这种情况下,工委会最后同意搁置(put aside)下列七点诉求:
扶弱政策的实施,应以保护及提升社会的弱势阶层为出发点,而且不分肤色、出身及宗教信仰。
采取步骤,废除一切领域的“土著/非土著”的区分。
必须公平及合理地分配土地给极需耕地的各族农民。
废除“种族固打制”,代之以按能力分配制度。
推行学生助学金与贷款制度,并不分种族地以按能力分配制度加以分配。
废除大学收生固打制。
我国各宗教在传播、发展、享用官方资源以及媒体的报导方面,应获得公平的对待。
工委会做出上述妥协除了形势所迫外,考虑主要有三点:第一,当时的族群矛盾是刻意被制造出来的,不是当前社会的主要矛盾。因此不应让种族主义者转移视线的目的得逞。第二,在当时的政治形势下,种族主义者绝对有能力制造动乱。第三,应争取巫统内部比较温和的开明人士,打击极端种族主义分子。
2001年1月5日,双方共同发表《诉求工委与巫青团联合声明》。
0名巫青团员,在副团长阿都阿兹带领下,到雪华堂门外示威,向工委会递交了抗议备忘录。备忘录表示对诉求工委会于2000年8月16日在雪华堂提出的17项有关马来人和土著地位的诉求感到遗憾和失望,认为其行为和立场是“极无礼及不负责任,更加伤害整个马来民族和土著的感受”,不但具有“煽动元素,也存恶意”,“在马来族群还未团结期间作出此诉求,是一种很肤浅的行为,因为一旦发生不愉快事件,华人首当其冲受到伤害。”最后提出三点要求和警告:“(一)诉求工委会收回废除马来民族和土著特权的诉求,并且向心灵受到创伤的全国马来人和土著公开道歉。(二)诉求工委会必须遵守马来西亚联邦宪法所涵盖的范畴,尊重马来人和土著的特权。(三)诉求工委会勿再趁机玩弄种族情绪。”针对巫青团的抗议,工委会除了通过媒体做必要的解释外,始终坚持诉求没有“质疑宪法所赋予马来人的特权”,所以,坚持其“不收回,不道歉”的立场。
华团的大选诉求究竟有没有涉及到要求废除宪法所赋予的马来人特权?马来人的朝野政党的看法是截然不同的。首相Mahathir在2000年8月30日的国庆献词中讲道:“以马来人为首的政府看来已经衰弱,因此,一些不甘心与大马多元种族合作的华族,已作出使马来人痛心的事,他们提出许多不合理的诉求。
他们的行动与过去要毁灭马来人特权的**的行动相差无几。
简单来说,华团诉求工委会与澳玛乌那一样,要伤害某些人心,以重燃种族情绪。”9月15日,以主席郭全强为首的工委会一行20人,在布特拉再也首相府与Mahathir会面,向其阐明诉求没有极端主张,也没有鼓吹暴力,因此不能和**和澳玛乌那相提并论。5首相最终亦未能撤回其指责,并坦言,国阵在1999年大选前接纳《诉求》,是因为大选形势所迫。反对党方面,根据《南洋商报》的报道,东海岸两名回教党州务大臣并没有对华社展开如巫统般的“强烈非议”。丁加奴州务大臣阿都哈里阿旺强调,我国是民主国家,任何人包括华人都有权提出诉求。吉兰丹州务大臣拿督聂阿兹则指出,特权只应给予贫民,而不分是马来人,还是其他人。人民党全国主席赛胡申也指出,有关的特权只是用于一小撮人士而已,不是每一个马来人都受惠。针对巫青团限期要诉求工委会道歉的做法,网站http://于8月20日发表了Raja Petra Kamarudin的“Politics of Fear”一篇文稿,作者站在“烈火不熄”的立场上,警告巫青团若要伤害华人,须先经过替阵马来人这一关。
2000年11月29日,国阵在吉达州鲁乃区州议席补选中,由于流失了大量华人选票而失利。12月11日,首相Mahathir在国会回答民主行动党国会议员郭金福的提问时,再次将工委会比作**和澳玛乌那,并再次表明,1999年大选前夕政府是“被逼原则上接受”《诉求》的。于是《诉求》风波再起,巫统政治人物与马来文媒体纷纷抨击《诉求》,指责工委会挑战独立时的“社会契约”。12月13日,半岛马来学生联合会成员与首相在布城一起开斋,次日,该会主席苏海米带领500人在首都地区举行示威,恫言提出马来人100条诉求,包括关闭华小、规定首相只能由马来人担任等,作为回应,还限工委会在一个月内收回《诉求》,否则将举行全国示威大集会。20日、22日,马来学联主导的“马来人之声联盟”(GabunganSuarayu)与依布拉欣阿里主导的“马来人行动阵线”(Barisan Bertindak yu)相继宣布成立,并举行示威。
面对这种形势,马华公会总会长林良实也于12月15日建议工委会删除或收回《诉求》中所谓“敏感项目”。
2000年12月19日,巫青团长希桑慕丁召开紧急记者会,宣布将与华团大选诉求工委会对话,这一表态当天得到了一直主张进行对话的诉求工委会的积极回应。23日,工委会秘书谢春荣和执行秘书黄进发在民青团长邓章耀等安排下,与希桑慕丁在其私邸会面。希桑慕丁坚持要工委会承认《诉求》触及“马来人特权”,并答应不再重提敏感问题,但被拒绝。24日,首相Mahathir发表声明,人权诉求可以接纳,但敏感部分绝对不考虑。26日,在郭洙镇、许子根等民政党高层居间安排下,工委会与巫青发表了各自表述的联合声明。从12月29日开始,在民政党的安排下,经过2000年31日、2001年1月1日和4日连续4轮谈判,巫青团先仍是坚持要求收回《诉求》触及马来人特权的七点,并要工委会向马来社会道歉,工委会则坚持“不收回,不道歉”立场,重申《诉求》遵守宪法,仅愿对巫青的感受与关怀表示谅解。然而,“所谓的‘谈判’,其实并不是公平的谈判。在谈判的过程中,工委会不断受到来自各方面,包括政治部的干预。在谈判桌上,工委会并没有与对方同等及自主的谈判地位。”在这种情况下,工委会最后同意搁置(put aside)下列七点诉求:
扶弱政策的实施,应以保护及提升社会的弱势阶层为出发点,而且不分肤色、出身及宗教信仰。
采取步骤,废除一切领域的“土著/非土著”的区分。
必须公平及合理地分配土地给极需耕地的各族农民。
废除“种族固打制”,代之以按能力分配制度。
推行学生助学金与贷款制度,并不分种族地以按能力分配制度加以分配。
废除大学收生固打制。
我国各宗教在传播、发展、享用官方资源以及媒体的报导方面,应获得公平的对待。
工委会做出上述妥协除了形势所迫外,考虑主要有三点:第一,当时的族群矛盾是刻意被制造出来的,不是当前社会的主要矛盾。因此不应让种族主义者转移视线的目的得逞。第二,在当时的政治形势下,种族主义者绝对有能力制造动乱。第三,应争取巫统内部比较温和的开明人士,打击极端种族主义分子。
2001年1月5日,双方共同发表《诉求工委与巫青团联合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