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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顺向来对萧一奇这个哥哥崇拜的厉害,听他说话,不管是什么,都会毫不犹豫的遵从,尤其是有许多教训,他在亲身经历之后,的确证明了是真切的之后,这种近乎于狂热的“盲从”,就更是愈演愈烈了起来,“萧顺记下了,以后,都不会再瞧不起女子了……”
说着话的档儿,十五便骑马去了城西,依着萧一奇吩咐的,给萧顺把杏仁酥买了回来。
刚出锅的杏仁酥甜香四溢,还未及他敲门禀报,就被萧顺这吃货闻见,开门,抢进了手里,就小跑的去了软榻旁边,七手八脚的拆了开来。
“唔,香,呼呼,好吃。”
刚出锅的杏仁酥还有些烫,萧顺一边吃,一边吹着散热,一副饿死鬼投胎的模样,“还是点心好吃,呼,比米好吃多了。”
“慢点儿吃,不急,都是你的,没人跟你抢。”
笑着跟萧顺说了一句,萧一奇便把目光转回了自己的书案,从旁边拈了一张宣纸过来,铺平在了自己的面前,“十五,你去帮我端一碗米汤过来,再去支应一声十六,让他收拾下手里的营生,晚些时候,我需要他去给我送一封信。”
刚才听萧顺说话,让萧一奇得到了启发,他决定,把自己眼前的这些为难,跟王诺兰说上一说。
她是个聪明的女子,从之前时候,她帮他想出,用梦境来做指引,让隆庆皇帝去亲自目睹和捕获昔日劫持金树叶子的歹人这主意,就能看得出来……或许,在他如今面对的不利情形上,她也能给他些许可用的建议。也未可知……
反正都是箭在弦上,弓都开了,哪里还有让箭回头的可能?
与其等死,倒不如就死马当活马医吧!
十五应声而去,很快,就给萧一奇端来了一碗米汤,这不是萧一奇第一让他准备这东西。所以。也可以算是“轻车熟路
趁着萧顺与点心拼的“你死我活”的档儿,萧一奇就用米汤写好了给王诺兰的信,收整折叠之后。稍稍想了一下儿,考虑到是非常时候,以防万一,就又把毛笔倒转过来。研了墨,在一张新纸上默了一边金刚经上去。单独折叠起来,装进纸封里,加盖了个蜡印上去。
将用米汤写字的宣纸晾干,夹到了一叠干净没用的宣纸中间。萧一奇才唤了早就等在门外的十六进门,跟他嘱咐了,把“信”装进衣襟里。将那叠宣纸塞进马鞍旁边的口袋,路上若遇人劫他。索要携带信件,就佯装护住衣襟里的信,让对方夺走,到达小镇之后,要将那一叠没字的宣纸,交给王诺兰手上。
十六是裕王府车夫的家生子,萧一奇从军营里被送回裕王府后,隆庆皇帝怕他不熟悉环境和礼仪,就把十六指给了他当小厮,他觉得十六原本的名字不好,就随手翻了一页黄历,给他取了这么个名,之后,无聊的时候,也会教他些拳脚工夫,十六肯学,以致现在,在整个王府里,除了萧一奇,就是他的武技最好了。
若是寻常时候,萧一奇定不舍得大材小用的让他去帮自己送信,但此时不同以往,极有可能,王诺兰的一个好主意,就可以让他摆脱困境为难,让他们一家人,都能过上一劳永逸的日子。
“是,三爷,小的一定倾尽全力的把这事儿办好。”
从小跟在萧一奇身边的十六,对萧一奇的忠心,本就不是常人能比,再加上他爹,原来裕王府的车夫,现如今帮隆庆皇帝掌管着御马监的小管事,是个记恩的人,对萧一奇的母妃那能吃苦耐劳的女子颇多敬佩,对他的教训,也都是要照料好萧一奇这个主子,万不可对不起那养活了裕王府一大家子人的……堪称巾帼的女子,这十六,自然而然的,也就对萧一奇这主子,更多了几分伺候... -->>
萧顺向来对萧一奇这个哥哥崇拜的厉害,听他说话,不管是什么,都会毫不犹豫的遵从,尤其是有许多教训,他在亲身经历之后,的确证明了是真切的之后,这种近乎于狂热的“盲从”,就更是愈演愈烈了起来,“萧顺记下了,以后,都不会再瞧不起女子了……”
说着话的档儿,十五便骑马去了城西,依着萧一奇吩咐的,给萧顺把杏仁酥买了回来。
刚出锅的杏仁酥甜香四溢,还未及他敲门禀报,就被萧顺这吃货闻见,开门,抢进了手里,就小跑的去了软榻旁边,七手八脚的拆了开来。
“唔,香,呼呼,好吃。”
刚出锅的杏仁酥还有些烫,萧顺一边吃,一边吹着散热,一副饿死鬼投胎的模样,“还是点心好吃,呼,比米好吃多了。”
“慢点儿吃,不急,都是你的,没人跟你抢。”
笑着跟萧顺说了一句,萧一奇便把目光转回了自己的书案,从旁边拈了一张宣纸过来,铺平在了自己的面前,“十五,你去帮我端一碗米汤过来,再去支应一声十六,让他收拾下手里的营生,晚些时候,我需要他去给我送一封信。”
刚才听萧顺说话,让萧一奇得到了启发,他决定,把自己眼前的这些为难,跟王诺兰说上一说。
她是个聪明的女子,从之前时候,她帮他想出,用梦境来做指引,让隆庆皇帝去亲自目睹和捕获昔日劫持金树叶子的歹人这主意,就能看得出来……或许,在他如今面对的不利情形上,她也能给他些许可用的建议。也未可知……
反正都是箭在弦上,弓都开了,哪里还有让箭回头的可能?
与其等死,倒不如就死马当活马医吧!
十五应声而去,很快,就给萧一奇端来了一碗米汤,这不是萧一奇第一让他准备这东西。所以。也可以算是“轻车熟路
趁着萧顺与点心拼的“你死我活”的档儿,萧一奇就用米汤写好了给王诺兰的信,收整折叠之后。稍稍想了一下儿,考虑到是非常时候,以防万一,就又把毛笔倒转过来。研了墨,在一张新纸上默了一边金刚经上去。单独折叠起来,装进纸封里,加盖了个蜡印上去。
将用米汤写字的宣纸晾干,夹到了一叠干净没用的宣纸中间。萧一奇才唤了早就等在门外的十六进门,跟他嘱咐了,把“信”装进衣襟里。将那叠宣纸塞进马鞍旁边的口袋,路上若遇人劫他。索要携带信件,就佯装护住衣襟里的信,让对方夺走,到达小镇之后,要将那一叠没字的宣纸,交给王诺兰手上。
十六是裕王府车夫的家生子,萧一奇从军营里被送回裕王府后,隆庆皇帝怕他不熟悉环境和礼仪,就把十六指给了他当小厮,他觉得十六原本的名字不好,就随手翻了一页黄历,给他取了这么个名,之后,无聊的时候,也会教他些拳脚工夫,十六肯学,以致现在,在整个王府里,除了萧一奇,就是他的武技最好了。
若是寻常时候,萧一奇定不舍得大材小用的让他去帮自己送信,但此时不同以往,极有可能,王诺兰的一个好主意,就可以让他摆脱困境为难,让他们一家人,都能过上一劳永逸的日子。
“是,三爷,小的一定倾尽全力的把这事儿办好。”
从小跟在萧一奇身边的十六,对萧一奇的忠心,本就不是常人能比,再加上他爹,原来裕王府的车夫,现如今帮隆庆皇帝掌管着御马监的小管事,是个记恩的人,对萧一奇的母妃那能吃苦耐劳的女子颇多敬佩,对他的教训,也都是要照料好萧一奇这个主子,万不可对不起那养活了裕王府一大家子人的……堪称巾帼的女子,这十六,自然而然的,也就对萧一奇这主子,更多了几分伺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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