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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让自己表现的像个寻常百姓家出身的人,年轻男子强抑住心里的怒火,使劲儿的咬了一下唇瓣,告诉自己,现在还不是跟姜嫂计较的时候……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更何况,他还用不着等十年那么久?
他只要忍过了这一时去,帮他家将军把大事办了,介时,他升官发财,还不是想怎么收拾这么泼妇,就怎么收拾?!
到时候,看他不把她踩在脚下,拿鞋底子,可劲儿的碾她的这张蠢脸才怪!
早就感觉到年轻男子心怀不轨的孙大和几个没能坐上马车走的采药人,在听了姜嫂骂人的话之后,也忍俊不禁了起来,他们早就瞧着这人不爽了,要不是冲着王诺兰没撵他走的面子,早就开口喷他了,哪还用等到如今,姜嫂开口!
他们受雇于王诺兰,来帮她找寻明年春天需要采摘的草药,她待他们客气,每天清晨带人来给他们送早饭,那是她的仁德,那小子,一个不相干的外人,来凑得什么热闹?美食可口,他们又不是吃不完,他跑来分一杯羹不说,还要死缠烂打的,让他们教着他辨认药材,他们又不欠着他的,凭啥就要听他墨迹絮叨的烦人
活该!
对,就是活该!
那姜嫂,可真是骂得漂亮!
众人这么想着,便都齐齐的拿自己不屑的眼神儿,看向了年轻男子,鄙视之意,清楚的让人不用寻思,就能看得明白!
遭姜嫂一个人挤兑谩骂,年轻男子都是在勉强压着一口火儿的,这会儿。更是让一群人都使不好的眼神儿看了,他哪还忍受的了?
当下,气得面红耳赤,狠狠的一跺脚,就拧身直往他来时的方向,江南大营的所在,狂跑离去!
山脚树林里。王诺兰已经唤回了跑出去狩猎的豆丁。这一次,豆丁的嘴里,没有叼野兔。身上,也难得的露出了狼狈,一只让人看不出是什么的东西,被它咬住了尾巴。走三步,歇一歇的拖了回来。
“瞧你这邋遢样子!一会儿回了家里。可得给你洗个澡了!”
收养豆丁也算有些时候,除了抱它回去的那天之外,王诺兰还真就没见过,它什么时候。又像现在这样脏兮兮的,快步上前,把它从地上抱了起来。一边儿给它检查,有没有受伤。一边儿教训起了它来,“我又不是养不起你!你贪玩,抓只野兔耍耍,也就得了,这……这费劲儿巴拉的弄了这么只什么玩儿回来,瞧,把毛儿都弄脏了罢?这要是伤着了哪里,以后那块儿都长不出毛儿来了,还不得难看死你啊!”
说是这么说,但是还是在整理完豆丁身上的脏东西后,移步去了它拖回来的那只野兽旁边,慢慢的蹲下身子,查看起来,“这是一只没成年的野猪,豆丁,你不错啊。”
野猪,这比豺狼虎豹,更令猎户头疼的动物,因有箭矢都难刺入的硬厚的皮甲,而让人不得不对它望而却步……豆丁还是只奶牙都没退完的崽子,于理,该是没本事捕获到这种花费一个狼群倾力合作的劲儿,才仅仅是有可能捕获到的厉害野兽才是……
对野猪的厉害,王诺兰也是有些耳闻,快步走到那已经死透了野兽旁边,细细端详,确认了它的确是野猪,不是城中百姓家走失的家猪,才是本能的咽了口唾沫,看向还被她抱在怀里,只是显得有些狼狈,并没当真受伤的豆丁,“豆丁,这只野猪……是你自己猎的?”豆丁是只小崽子,不可能回答王诺兰的话,但,它不会说,不代表王诺兰不会看啊,于是,王诺兰走了过去,翻了翻野猪的尸体,拧眉察看了野猪脖子底下的致命伤口,才缓缓抬头起来,郑重的点了点头,“喉管被咬破,死于窒息,獠牙折断了一根,应该是在痛苦挣扎的时候乱跑,撞到了什么地方。”
这么一说,王诺兰才是蓦地想起,之前时候,她曾亲眼目睹的,豆丁跟肥野兔的“殊死搏斗”,当时,它也是只朝着肥野兔的喉咙动口,速度之快,说是让她瞧得眼花缭乱,目瞪口呆,都不为过。
这次,又是咬得喉管。
虽然一个是兔子,一个是野猪,但……豆丁的这种狩猎本事,又是从何处学来的呢?
总不可能,是无师自通的罢!... -->>
为了让自己表现的像个寻常百姓家出身的人,年轻男子强抑住心里的怒火,使劲儿的咬了一下唇瓣,告诉自己,现在还不是跟姜嫂计较的时候……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更何况,他还用不着等十年那么久?
他只要忍过了这一时去,帮他家将军把大事办了,介时,他升官发财,还不是想怎么收拾这么泼妇,就怎么收拾?!
到时候,看他不把她踩在脚下,拿鞋底子,可劲儿的碾她的这张蠢脸才怪!
早就感觉到年轻男子心怀不轨的孙大和几个没能坐上马车走的采药人,在听了姜嫂骂人的话之后,也忍俊不禁了起来,他们早就瞧着这人不爽了,要不是冲着王诺兰没撵他走的面子,早就开口喷他了,哪还用等到如今,姜嫂开口!
他们受雇于王诺兰,来帮她找寻明年春天需要采摘的草药,她待他们客气,每天清晨带人来给他们送早饭,那是她的仁德,那小子,一个不相干的外人,来凑得什么热闹?美食可口,他们又不是吃不完,他跑来分一杯羹不说,还要死缠烂打的,让他们教着他辨认药材,他们又不欠着他的,凭啥就要听他墨迹絮叨的烦人
活该!
对,就是活该!
那姜嫂,可真是骂得漂亮!
众人这么想着,便都齐齐的拿自己不屑的眼神儿,看向了年轻男子,鄙视之意,清楚的让人不用寻思,就能看得明白!
遭姜嫂一个人挤兑谩骂,年轻男子都是在勉强压着一口火儿的,这会儿。更是让一群人都使不好的眼神儿看了,他哪还忍受的了?
当下,气得面红耳赤,狠狠的一跺脚,就拧身直往他来时的方向,江南大营的所在,狂跑离去!
山脚树林里。王诺兰已经唤回了跑出去狩猎的豆丁。这一次,豆丁的嘴里,没有叼野兔。身上,也难得的露出了狼狈,一只让人看不出是什么的东西,被它咬住了尾巴。走三步,歇一歇的拖了回来。
“瞧你这邋遢样子!一会儿回了家里。可得给你洗个澡了!”
收养豆丁也算有些时候,除了抱它回去的那天之外,王诺兰还真就没见过,它什么时候。又像现在这样脏兮兮的,快步上前,把它从地上抱了起来。一边儿给它检查,有没有受伤。一边儿教训起了它来,“我又不是养不起你!你贪玩,抓只野兔耍耍,也就得了,这……这费劲儿巴拉的弄了这么只什么玩儿回来,瞧,把毛儿都弄脏了罢?这要是伤着了哪里,以后那块儿都长不出毛儿来了,还不得难看死你啊!”
说是这么说,但是还是在整理完豆丁身上的脏东西后,移步去了它拖回来的那只野兽旁边,慢慢的蹲下身子,查看起来,“这是一只没成年的野猪,豆丁,你不错啊。”
野猪,这比豺狼虎豹,更令猎户头疼的动物,因有箭矢都难刺入的硬厚的皮甲,而让人不得不对它望而却步……豆丁还是只奶牙都没退完的崽子,于理,该是没本事捕获到这种花费一个狼群倾力合作的劲儿,才仅仅是有可能捕获到的厉害野兽才是……
对野猪的厉害,王诺兰也是有些耳闻,快步走到那已经死透了野兽旁边,细细端详,确认了它的确是野猪,不是城中百姓家走失的家猪,才是本能的咽了口唾沫,看向还被她抱在怀里,只是显得有些狼狈,并没当真受伤的豆丁,“豆丁,这只野猪……是你自己猎的?”豆丁是只小崽子,不可能回答王诺兰的话,但,它不会说,不代表王诺兰不会看啊,于是,王诺兰走了过去,翻了翻野猪的尸体,拧眉察看了野猪脖子底下的致命伤口,才缓缓抬头起来,郑重的点了点头,“喉管被咬破,死于窒息,獠牙折断了一根,应该是在痛苦挣扎的时候乱跑,撞到了什么地方。”
这么一说,王诺兰才是蓦地想起,之前时候,她曾亲眼目睹的,豆丁跟肥野兔的“殊死搏斗”,当时,它也是只朝着肥野兔的喉咙动口,速度之快,说是让她瞧得眼花缭乱,目瞪口呆,都不为过。
这次,又是咬得喉管。
虽然一个是兔子,一个是野猪,但……豆丁的这种狩猎本事,又是从何处学来的呢?
总不可能,是无师自通的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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