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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能的就想起了,以前时候,曾听她的一个病患,好奇的跟她问询的一件事情,那病患是个十一二岁的孩子,因得了小儿麻痹症,双腿肌肉萎缩,而不能下地行走。
那孩子有一张婴儿肥的圆脸,眼睛明亮的,像是天上的星,他跟她问,“神医姐姐,我看书上说,千年的灵芝和万年的人参,连死人都能救活,如果,我是说如果,我也能得到那么一株神草,是不是……也能恢复健康,跟别人家的小孩子一样,下地走路?”
当时,她真的很想说一次谎,骗骗那个坚强的让人心疼的孩子,告诉他,的确是有那么一种神草,可以让他不用忍受任何痛苦的站立起来,让他有坚持下去,不要放弃治疗的勇气。
但,她还没来得及编出谎言,那个孩子的话,就又把她惹了个热泪盈眶……
那孩子说,神医姐姐,你可千万别把这个秘密告诉我爸爸,为了给我治病,他把家里的房子都卖了,做好多份工作,每天早晨天不亮就出门去工作,半夜了才回来,我已经好久好久,都没见过他了,我家穷,你可不可以,怎么便宜,怎么给我治?我不怕疼,真的,完全不怕疼的!
“宝贝,你现在,该是已经上大学了吧?”
想起那个孩子康复离开时,回头看着她幸福微笑的样子,王诺兰便忍不住唇角微扬,不由自主的笑了出来,“用自己双腿,在操场上奔跑,是不是很开心?”
给那孩子医病,王诺兰是没要半分钱诊费的,确切的说,是连药费,都未讨一分,她清楚的记得,那个孩子病愈后离开半年有余的那个除夕,她收到了一张,完全是用手画出来的贺卡,贺卡上说,神仙姐姐,这辈子,我要报答爸爸妈妈的生养恩情,不能陪伴在你身旁,如有来世,我一定早早的去寻你,保护你一辈子。
轻轻的叹了口气,王诺兰收回飘远的心思,俯身,拎起了那些蜷缩在她斗篷上的小兔子,一个偶然,与蹲在她脚边,已经把死透了的肥兔子硬拖来了的豆丁四目相对,“宝贝?”
不知是不是心有所想,目受其惑的关系,这一眼看去,王诺兰竟是觉得,豆丁那双亮得像星星般得眼睛,跟她记忆里的那个孩子,相似的如出一辙。
豆丁只是只小狗崽子,对“吃”“喝”“睡”“玩”这样简单的词语,还勉强能理解过来,面对王诺兰的这声拧眉低唤,又哪里能明白?
不解的歪头,打量王诺兰这主人一番,豆丁试探性的松开嘴里咬着的,肥兔子的耳朵,跟刚才般的蹲坐下来,想要藉此,来换她的开心和欢喜。
看着豆丁的表现,王诺兰苦笑着摇了摇头,伸手,揉了揉它的脑袋,暗叹一句,果然是她想的太多,神经质的看什么都像是跟以前有关联的了,就俯身下来,拎着肥兔子的耳朵,唤上豆丁,往树林外边走去。
树林外的营地里,孙大和一众采药人已经都吃好了早饭,连采药和做标记的工具,都已经准备妥当,见王诺兰一手拎着一只肥兔子,一手拎着斗篷的从树林里出来,忙快步迎了上来。
“豆丁咬死一只野兔,我见那母兔子死了,小兔子没了依靠,就把它们都捡了回来,打算养在院子里面,等长大些,再送来野外放掉。”
王诺兰并不是个喜欢用假慈悲,来为自己换美名的人,她从豆丁的嘴里救下这些小兔子,也不是因为“不忍”,她只是觉得,那母兔子那么拼命的想要保护自己的孩子,颇有些值得尊重,当然……更重要的是,这些小兔子,都才只有巴掌大,去了毛和骨头,剩下的那点儿肉,给豆丁塞牙缝儿都不够,与其赶尽杀绝,倒不如带回家去养大些了,再丢回山里来,给豆丁再打猎着玩儿,来得合适。
竭泽而渔,终将无鱼,何苦来得?(未完待续)
ps:感谢大家的支持和帮助,谢谢了!
本能的就想起了,以前时候,曾听她的一个病患,好奇的跟她问询的一件事情,那病患是个十一二岁的孩子,因得了小儿麻痹症,双腿肌肉萎缩,而不能下地行走。
那孩子有一张婴儿肥的圆脸,眼睛明亮的,像是天上的星,他跟她问,“神医姐姐,我看书上说,千年的灵芝和万年的人参,连死人都能救活,如果,我是说如果,我也能得到那么一株神草,是不是……也能恢复健康,跟别人家的小孩子一样,下地走路?”
当时,她真的很想说一次谎,骗骗那个坚强的让人心疼的孩子,告诉他,的确是有那么一种神草,可以让他不用忍受任何痛苦的站立起来,让他有坚持下去,不要放弃治疗的勇气。
但,她还没来得及编出谎言,那个孩子的话,就又把她惹了个热泪盈眶……
那孩子说,神医姐姐,你可千万别把这个秘密告诉我爸爸,为了给我治病,他把家里的房子都卖了,做好多份工作,每天早晨天不亮就出门去工作,半夜了才回来,我已经好久好久,都没见过他了,我家穷,你可不可以,怎么便宜,怎么给我治?我不怕疼,真的,完全不怕疼的!
“宝贝,你现在,该是已经上大学了吧?”
想起那个孩子康复离开时,回头看着她幸福微笑的样子,王诺兰便忍不住唇角微扬,不由自主的笑了出来,“用自己双腿,在操场上奔跑,是不是很开心?”
给那孩子医病,王诺兰是没要半分钱诊费的,确切的说,是连药费,都未讨一分,她清楚的记得,那个孩子病愈后离开半年有余的那个除夕,她收到了一张,完全是用手画出来的贺卡,贺卡上说,神仙姐姐,这辈子,我要报答爸爸妈妈的生养恩情,不能陪伴在你身旁,如有来世,我一定早早的去寻你,保护你一辈子。
轻轻的叹了口气,王诺兰收回飘远的心思,俯身,拎起了那些蜷缩在她斗篷上的小兔子,一个偶然,与蹲在她脚边,已经把死透了的肥兔子硬拖来了的豆丁四目相对,“宝贝?”
不知是不是心有所想,目受其惑的关系,这一眼看去,王诺兰竟是觉得,豆丁那双亮得像星星般得眼睛,跟她记忆里的那个孩子,相似的如出一辙。
豆丁只是只小狗崽子,对“吃”“喝”“睡”“玩”这样简单的词语,还勉强能理解过来,面对王诺兰的这声拧眉低唤,又哪里能明白?
不解的歪头,打量王诺兰这主人一番,豆丁试探性的松开嘴里咬着的,肥兔子的耳朵,跟刚才般的蹲坐下来,想要藉此,来换她的开心和欢喜。
看着豆丁的表现,王诺兰苦笑着摇了摇头,伸手,揉了揉它的脑袋,暗叹一句,果然是她想的太多,神经质的看什么都像是跟以前有关联的了,就俯身下来,拎着肥兔子的耳朵,唤上豆丁,往树林外边走去。
树林外的营地里,孙大和一众采药人已经都吃好了早饭,连采药和做标记的工具,都已经准备妥当,见王诺兰一手拎着一只肥兔子,一手拎着斗篷的从树林里出来,忙快步迎了上来。
“豆丁咬死一只野兔,我见那母兔子死了,小兔子没了依靠,就把它们都捡了回来,打算养在院子里面,等长大些,再送来野外放掉。”
王诺兰并不是个喜欢用假慈悲,来为自己换美名的人,她从豆丁的嘴里救下这些小兔子,也不是因为“不忍”,她只是觉得,那母兔子那么拼命的想要保护自己的孩子,颇有些值得尊重,当然……更重要的是,这些小兔子,都才只有巴掌大,去了毛和骨头,剩下的那点儿肉,给豆丁塞牙缝儿都不够,与其赶尽杀绝,倒不如带回家去养大些了,再丢回山里来,给豆丁再打猎着玩儿,来得合适。
竭泽而渔,终将无鱼,何苦来得?(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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