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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指沂成若,他去香港了吗,我和哥哥一直联系不上,不知父亲近况如何。”
“他没去香港,他留在枣城在做一些事情,一些好事”,曹璐点上一根烟,在这根烟抽完之前,大概他不会走的,因为外面的狂风正撩起地上的游离物,噼里啪啦的打在窗户上。
“他没走?那他为什么不接我的电话?不跟我联系?”
曹璐吐出一圈烟雾,“不方便。”
“那我的母亲呢?找到了吗?”
“还没有。”
凌菲泄了气般靠在沙发上,然而曹璐并不打算长留,他把半截烟塞到烟灰缸里,“你在学校里好好教书就够了,不要再赞助朱校长的活动,你的另一位哥哥周沪森已经被卷了进来,如果你想和陈建功走的更近一步的话,你必须和一切政治组织撇清关系。”
“可我答应给朱校长三万美金,我已经筹备的差不多了”,凌菲急促的道:“我总不能言而无信。”
“钱的问题,你的哥哥周沪森帮忙解决了,你一个女人经营绸缎厂不容易,赚的钱还是自己留着买胭脂水粉,多做几件旗袍。”
“你,你到底什么时候来江南的?我的事情你都知道,你为什么不来找我?”
曹璐在桌上放了几张法币,起身穿上羊皮风衣,对凌菲眨巴眼睛,“你在明处,我在暗处,岂不更好,以后有急事找我,就在上午十点钟到这个咖啡馆,坐在这个位置上,我看见你的话,我会过来,如果十一点钟我还未到,你就走吧。”
凌菲点点头。
他笑着帮她穿上千鸟格大衣,她手上的冻疮再次映入他的眼帘,曹璐道:“你等我一会。”
转瞬,矫健的身影消失在大门处,回来时,手上多了一瓶冻疮膏,他把药放到凌菲手里,“回家记得涂,这是你在南方过的第一个冬天,难免处处不适应,一旦落下冻疮病根,可是每年都逃不掉的。”
凌菲接过来,暖意在心中纵横,可能意识到自己表露的太多,他很快恢复成面无表情的样子,“让陆战长看到你这双长着红斑的手多煞风景,他是一个苛刻的完美主义者,我先走,你等会再走,路上小心点。”
“为什么不能一起走?”她脱口而出这句话,然后掩饰道:“我是说外面风雨这么大,黄包车肯定不好叫,而你又没带伞,不如……”
“安全起见,还是我先走吧”,他温柔的坚持着,目光触及到她只钮了一粒扣子的大衣,姜黄色夹棉旗袍在大衣里调皮的忽隐忽现。
“把扣子全系上。”
像是霸道的无法拒绝的命令,凌菲的手不知怎的爬上大衣,在衣襟上摸索,那一粒粒琉璃珠子悄然归位,在灯光下反射出天花板斑驳的影子。而他,已消失在灰蒙蒙的视野里,留下旋转门吱呀吱呀的晃荡,孤独和失落如同蚕茧将凌菲包裹,她抱着自己瘦弱的身子,宽边的大衣被压出一道奇怪的褶子。她想到也许他正在某个角落看着她,于是她松开手,翻开小镜子打量她的身后。
然而,任由镜子左右移动,除了一面米白色的墙,她的后面,什么也没有。
深一脚浅一脚的走到家,王妈见凌菲的方口皮鞋浸透了水,里面棉袜子的潮印蔓延到小腿处,忙说去烧水给她洗脚。
凌菲道:“王妈,现在是做晚饭的时辰,你不用再为我忙了,我到楼上换双干净的绣花鞋就可以了。”
王妈道:“晚饭半个小时前就送到太太和少奶奶的房里了,她们都没有胃口,不过烧了稀饭和小菜,你想吃什么,我给你做。”
说到吃,凌菲顿时感觉到饥肠辘辘,她刚欲开口,听见门外传来黄包车停下的声音,扭头瞥见沪森的身影,慌忙道:“王妈,我不吃了,我在外面吃过了。”
她把油纸伞递给王妈,匆匆的穿过假山上了楼,沪森跟在凌菲进门,对着那一抹黑白相间的画面问王妈:“那是谁?”
“大少爷,是大小姐回来了。”
“今天下这么大的雨,她去哪了?”
“我也不知道,大少爷。”
沪森望见王妈手中的伞,是墨绿色的,并不是他常送她的樱草色,他撑开伞,伞面上用白色的油墨画着平淡无奇的小桥流水。他的心里升起一种不舒服的感觉,酸溜溜的,被他丢到雨中的伞在井边划着圆圈打转,仿佛一不小心便会落到井里,令人胆颤心惊。
“大少爷,吃饭了吗?”王妈问道。
他定了定神,伸出纤长的手指扑啦头上的水珠,随口应道:“不吃了,吃过了。”
,我是指沂成若,他去香港了吗,我和哥哥一直联系不上,不知父亲近况如何。”
“他没去香港,他留在枣城在做一些事情,一些好事”,曹璐点上一根烟,在这根烟抽完之前,大概他不会走的,因为外面的狂风正撩起地上的游离物,噼里啪啦的打在窗户上。
“他没走?那他为什么不接我的电话?不跟我联系?”
曹璐吐出一圈烟雾,“不方便。”
“那我的母亲呢?找到了吗?”
“还没有。”
凌菲泄了气般靠在沙发上,然而曹璐并不打算长留,他把半截烟塞到烟灰缸里,“你在学校里好好教书就够了,不要再赞助朱校长的活动,你的另一位哥哥周沪森已经被卷了进来,如果你想和陈建功走的更近一步的话,你必须和一切政治组织撇清关系。”
“可我答应给朱校长三万美金,我已经筹备的差不多了”,凌菲急促的道:“我总不能言而无信。”
“钱的问题,你的哥哥周沪森帮忙解决了,你一个女人经营绸缎厂不容易,赚的钱还是自己留着买胭脂水粉,多做几件旗袍。”
“你,你到底什么时候来江南的?我的事情你都知道,你为什么不来找我?”
曹璐在桌上放了几张法币,起身穿上羊皮风衣,对凌菲眨巴眼睛,“你在明处,我在暗处,岂不更好,以后有急事找我,就在上午十点钟到这个咖啡馆,坐在这个位置上,我看见你的话,我会过来,如果十一点钟我还未到,你就走吧。”
凌菲点点头。
他笑着帮她穿上千鸟格大衣,她手上的冻疮再次映入他的眼帘,曹璐道:“你等我一会。”
转瞬,矫健的身影消失在大门处,回来时,手上多了一瓶冻疮膏,他把药放到凌菲手里,“回家记得涂,这是你在南方过的第一个冬天,难免处处不适应,一旦落下冻疮病根,可是每年都逃不掉的。”
凌菲接过来,暖意在心中纵横,可能意识到自己表露的太多,他很快恢复成面无表情的样子,“让陆战长看到你这双长着红斑的手多煞风景,他是一个苛刻的完美主义者,我先走,你等会再走,路上小心点。”
“为什么不能一起走?”她脱口而出这句话,然后掩饰道:“我是说外面风雨这么大,黄包车肯定不好叫,而你又没带伞,不如……”
“安全起见,还是我先走吧”,他温柔的坚持着,目光触及到她只钮了一粒扣子的大衣,姜黄色夹棉旗袍在大衣里调皮的忽隐忽现。
“把扣子全系上。”
像是霸道的无法拒绝的命令,凌菲的手不知怎的爬上大衣,在衣襟上摸索,那一粒粒琉璃珠子悄然归位,在灯光下反射出天花板斑驳的影子。而他,已消失在灰蒙蒙的视野里,留下旋转门吱呀吱呀的晃荡,孤独和失落如同蚕茧将凌菲包裹,她抱着自己瘦弱的身子,宽边的大衣被压出一道奇怪的褶子。她想到也许他正在某个角落看着她,于是她松开手,翻开小镜子打量她的身后。
然而,任由镜子左右移动,除了一面米白色的墙,她的后面,什么也没有。
深一脚浅一脚的走到家,王妈见凌菲的方口皮鞋浸透了水,里面棉袜子的潮印蔓延到小腿处,忙说去烧水给她洗脚。
凌菲道:“王妈,现在是做晚饭的时辰,你不用再为我忙了,我到楼上换双干净的绣花鞋就可以了。”
王妈道:“晚饭半个小时前就送到太太和少奶奶的房里了,她们都没有胃口,不过烧了稀饭和小菜,你想吃什么,我给你做。”
说到吃,凌菲顿时感觉到饥肠辘辘,她刚欲开口,听见门外传来黄包车停下的声音,扭头瞥见沪森的身影,慌忙道:“王妈,我不吃了,我在外面吃过了。”
她把油纸伞递给王妈,匆匆的穿过假山上了楼,沪森跟在凌菲进门,对着那一抹黑白相间的画面问王妈:“那是谁?”
“大少爷,是大小姐回来了。”
“今天下这么大的雨,她去哪了?”
“我也不知道,大少爷。”
沪森望见王妈手中的伞,是墨绿色的,并不是他常送她的樱草色,他撑开伞,伞面上用白色的油墨画着平淡无奇的小桥流水。他的心里升起一种不舒服的感觉,酸溜溜的,被他丢到雨中的伞在井边划着圆圈打转,仿佛一不小心便会落到井里,令人胆颤心惊。
“大少爷,吃饭了吗?”王妈问道。
他定了定神,伸出纤长的手指扑啦头上的水珠,随口应道:“不吃了,吃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