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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个支离破碎的娃娃,一个任人摆布的牵线木偶,没有心,却还是会感觉到痛。
赵莫轩被我气的暴跳如雷,直接大步朝我走过来:“林初,你信不信老子干死你!”
他就像是王者一般,从来不允许有人违背他的意愿,如今,却碰上我这个硬茬儿。前一刻还对他百般温存,可下一秒,却完全变了模样。依照他这么高傲的性子,又怎么忍受的了。
赵莫轩的话音刚落,直接将我扛了起来,不顾我的挣扎,就扛着我一路上了楼,等到了楼上推开门后,将我一把扔到了netg上。床很软,即使这么被他凌空摔下去,却一点儿也不觉得痛。
只是,这个场景,让我忍不住想哭。
同样的事情,蒋屹繁曾经也对我这么做过。当时的他何尝不是如此,只是这辈子,这一幕是不是永远都不会出现了?
我的眼眶在想到蒋屹繁的一瞬间,忽然有些湿润,顿了顿,才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那好像是眼泪。
我看着赵莫轩,他的身影就在我面前,绰绰约约。说起来,他是个不错的男人,只是脾气比较坏、手段比较毒。在海城,所有女人都渴望着能跟“海城三少”**一度,想要得到他青睐的女人,要是从他家里开始排队,估计都能让海城的交通瘫痪。
这几天里,有一次他酒喝多了,告诉我,其实那一晚他一个人去帝豪的时候,是他外公的忌日。从小,他就跟着外公一块生活,可身处黑帮,随时都要做好把脑袋提在腰带上的准备。
他的外公,是为他挡了一枪才死的。虽然他后来亲手报了仇,将仇人一枪崩了头之后,看着恶狗将他的尸体一点点咬碎咽下去,可每年到了他外公的忌日时,他的心里就会特别的难受,是一年之中最难熬的日子,只能靠酒精麻醉自己,严重的时候,甚至碰过毒品。原本我们之间的交集并不多,可那天,他也不知道为什么,鬼使神差地就来帝豪找了我。
我回想起那天的场景,其实我什么都不懂,只是看他一个人一杯接着一杯地喝酒,不免开口劝了他几句,然后给他说了好几个笑话,想逗他开心,可到了最后,也没见他的心情好一些。
当时无心的举动,却不想在他的心里扎下了根,从此,在他的心里刻上了一个叫做“林初”的名字。
那一晚,他想带我出台,是真的,但更多的,只是因为想找个人好好陪陪他。
那时候,他醉眼迷离地对我说,他的心里好像干枯了很久很久,甚至于,为了更好地继承他外公留下的事业,他努力将自己训练成一个没有心的人。因为只要一个人没有心的时候,才能什么都不在乎,才能不让仇家抓到把柄。
或许,就连他自己都没想到,步步为营,百般筹划,但有一天,他竟然还是栽在了一个女人手里。
我不懂,甚至有些怀疑,若是那天我正好请假没有去帝豪上班,我和赵莫轩之间的结局,会不会就此改写。
但关于这个猜想的答案,却始终无法知晓。
我的生命中,曾有两个男人轰轰烈烈地爱过我。就像是张爱玲的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中所说,他们一个是我的“床前明月光”,一个是我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如今,事情一步步展到这个地步,我不想再争论这是谁的错,可能正是命运的翻云覆雨手,将我们几个人生生捉弄。
我静静地看着赵莫轩,现在的他,表面带着些许的狂躁,正迫不及待地想脱掉自己上身穿着的衬衫,然后扑到我身上来。
等他一颗颗松开衬衫的纽扣时,我忽然开口,问了他一句,声音有些迷离:“赵莫轩,你是不是真的喜欢我?”
是一个支离破碎的娃娃,一个任人摆布的牵线木偶,没有心,却还是会感觉到痛。
赵莫轩被我气的暴跳如雷,直接大步朝我走过来:“林初,你信不信老子干死你!”
他就像是王者一般,从来不允许有人违背他的意愿,如今,却碰上我这个硬茬儿。前一刻还对他百般温存,可下一秒,却完全变了模样。依照他这么高傲的性子,又怎么忍受的了。
赵莫轩的话音刚落,直接将我扛了起来,不顾我的挣扎,就扛着我一路上了楼,等到了楼上推开门后,将我一把扔到了netg上。床很软,即使这么被他凌空摔下去,却一点儿也不觉得痛。
只是,这个场景,让我忍不住想哭。
同样的事情,蒋屹繁曾经也对我这么做过。当时的他何尝不是如此,只是这辈子,这一幕是不是永远都不会出现了?
我的眼眶在想到蒋屹繁的一瞬间,忽然有些湿润,顿了顿,才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那好像是眼泪。
我看着赵莫轩,他的身影就在我面前,绰绰约约。说起来,他是个不错的男人,只是脾气比较坏、手段比较毒。在海城,所有女人都渴望着能跟“海城三少”**一度,想要得到他青睐的女人,要是从他家里开始排队,估计都能让海城的交通瘫痪。
这几天里,有一次他酒喝多了,告诉我,其实那一晚他一个人去帝豪的时候,是他外公的忌日。从小,他就跟着外公一块生活,可身处黑帮,随时都要做好把脑袋提在腰带上的准备。
他的外公,是为他挡了一枪才死的。虽然他后来亲手报了仇,将仇人一枪崩了头之后,看着恶狗将他的尸体一点点咬碎咽下去,可每年到了他外公的忌日时,他的心里就会特别的难受,是一年之中最难熬的日子,只能靠酒精麻醉自己,严重的时候,甚至碰过毒品。原本我们之间的交集并不多,可那天,他也不知道为什么,鬼使神差地就来帝豪找了我。
我回想起那天的场景,其实我什么都不懂,只是看他一个人一杯接着一杯地喝酒,不免开口劝了他几句,然后给他说了好几个笑话,想逗他开心,可到了最后,也没见他的心情好一些。
当时无心的举动,却不想在他的心里扎下了根,从此,在他的心里刻上了一个叫做“林初”的名字。
那一晚,他想带我出台,是真的,但更多的,只是因为想找个人好好陪陪他。
那时候,他醉眼迷离地对我说,他的心里好像干枯了很久很久,甚至于,为了更好地继承他外公留下的事业,他努力将自己训练成一个没有心的人。因为只要一个人没有心的时候,才能什么都不在乎,才能不让仇家抓到把柄。
或许,就连他自己都没想到,步步为营,百般筹划,但有一天,他竟然还是栽在了一个女人手里。
我不懂,甚至有些怀疑,若是那天我正好请假没有去帝豪上班,我和赵莫轩之间的结局,会不会就此改写。
但关于这个猜想的答案,却始终无法知晓。
我的生命中,曾有两个男人轰轰烈烈地爱过我。就像是张爱玲的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中所说,他们一个是我的“床前明月光”,一个是我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如今,事情一步步展到这个地步,我不想再争论这是谁的错,可能正是命运的翻云覆雨手,将我们几个人生生捉弄。
我静静地看着赵莫轩,现在的他,表面带着些许的狂躁,正迫不及待地想脱掉自己上身穿着的衬衫,然后扑到我身上来。
等他一颗颗松开衬衫的纽扣时,我忽然开口,问了他一句,声音有些迷离:“赵莫轩,你是不是真的喜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