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5-3)94 不死国度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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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又要去那个鬼地方?不,我不去。 ”加索尔把包扔在了地上,找个地方坐了下来。
就在两天前,三人行佣兵团好不容易来到了波利克多城的佣兵公会。得到的金币又让加索尔的包加重了不少。但佣兵团的积分上升了一大块,还是让全团的人都高兴了一阵。
加索尔已经加入了三人行,他的佣兵团自然就注销了。但却因此,他变成了蓝级佣兵团的成员。
当雷沙打听到了那块白布的主人家时,那家的人先一步找到了他。
一个坐着轮椅的老头子,身后跟着四个带着青色战衔的保镖,不远处还暗藏着两个大魔导师。他就是波利克多城的第一富商,贾梅斯·金。国王乔治唯一授予了亲王头衔的普通人,他一不会魔法,二不会战技,而且双腿还生了病不能自己行走过十步。
就是这样一个老人,带着满目的踉跄,与雷沙碰面在佣兵公会的门前。
“我会布两个任务,紫级。那些抢走我女儿的人,我知道是谁。你们既然见过他们,而且没有事,我想,应该会感兴趣。来接任务吧。”说着,贾梅斯被推进了佣兵公会。
第一个任务,去亡灵所在处,找回他的女儿奥黛利·金。
第二个任务,杀掉亡灵中一个双眼紫,看起来跟人类很相似的男人,以他的随身之物做为证明。
两个任务在同一时间布,但性质却都是公开的,也就是说,谁都可以接。
报酬,也足以让人心动。
每个任务完成都会有五万金币的酬金,五万呀,当年雷沙靠着七万金币建了一个雷人山庄,至今仍然是东关不可攻破的强大军事基地。虽然后来又吸收了不少新的元素,但创业初始真的只用了不到七万金币。
但这还不是最让人心动的,同时布的,还有两件神器。神器是不值钱了,一次次在众人眼前拋头露面。但即使这样,雷沙还是心动了。
那两件神器竟然是兽王的全套铠甲里的两件。自己是兽人族的,却是在人类口中才得知了这套神器的威名,可见它真的很久远,很神秘。做为兽人,雷沙的心中产生了一种想把它凑全的冲动。
任务刚一布,雷沙就直接接下了。
重赏之下,必有勇出,与雷沙相差没多少时间,佣兵公会的魔法石上就又有两支佣兵团接下了这个任务。
再接下来,就是雷沙的命令,大家马上向万丈崖赶去。而加索尔听到了又要回到那个恐怖的地方后,就做出了刚刚的反应。
“沙,不如把他退团吧。耽误了时间,让别人先找到了,我们的钱可就泡汤了。”罗格看着耍赖的加索尔向雷沙建议着。
“好呀,按团规,退团的人接受团中每人一个最强力的杀招,能活着,就安全退团好了。”雷沙说着话,已经开始按自己的手关节,‘咔吧咔吧’的响声不断出来。
加索尔脸色一青,“等一下,什么团规?我怎么没听说?”。
雷沙笑道:“哦,是这样的,我是团长。我想我们团现在也小有名气了,所以没有团规可不行。于是,就在你说要退团时,我想到了第一条团规。”。
加索尔哆嗦着指着雷沙,“你,你太恶毒了。好,我不退了。我们走吧,别让其它团抢了我们的任务。”。
大家笑着跟在加索尔后面,慢慢的向目的地赶去。
时至中午,太阳火辣,来到一片树阴处时,雷沙大声喊道:“大家停下,我们休息一下吧。真他娘的热。”。
“团长,我们要加紧赶路呀,这是公开任务,让别人抢先了,我们就没有钱拿了。”加索尔也流了一身的汗,但他却变得积极起来。
雷沙一闭眼,靠在了一个树干上坐下来。
“你真是傻B,这任务是我们拿白布回来才的。 那老头急得乱奖金,你说吧,他要是真知道他女儿在哪,为什么等到我们出现才任务?看看我们身后不远处一直跟着的几个人吧,估计现在那老头已经把我们当成目标了。抢,谁知道任务在哪做,接了也是看钱多,谁能抢到?睡吧,没见到他女儿时,不会有人跟我们抢的。”雷沙说完话又将身子放平,躺在了树下。
加索尔听完了雷沙的话,向身后看去,果然,这么僻静的树林中,离他们不到两百米居然有五个人一直跟在他们的身后。这也让加索尔开始佩服起雷沙来,他的心思还真是缜密。
在佣兵们不断向万丈崖底赶去时,那个大门的里面,地下的世界中,也正在上演着一出好戏。
“陛下,第二批钢皮野猪抓回来了。按您的要求,有两个健壮的公猪用来做种猪用。其它的二十头也都是母猪。”一个黑骑士领跪在地上,低着头报告着。
他的正面被叫做陛下的人,穿着一件华丽闪亮的黑色紧身衣,脖领处挂着一个同样漆黑的大号披风。全身都是黑色装饰的男子,脸却出奇的白。
他的眉毛如柳叶般细弯着,两个紫色的眼睛像宝石一样闪着光华。高挺的鼻梁,薄红的嘴唇,... -->>
“什么?又要去那个鬼地方?不,我不去。 ”加索尔把包扔在了地上,找个地方坐了下来。
就在两天前,三人行佣兵团好不容易来到了波利克多城的佣兵公会。得到的金币又让加索尔的包加重了不少。但佣兵团的积分上升了一大块,还是让全团的人都高兴了一阵。
加索尔已经加入了三人行,他的佣兵团自然就注销了。但却因此,他变成了蓝级佣兵团的成员。
当雷沙打听到了那块白布的主人家时,那家的人先一步找到了他。
一个坐着轮椅的老头子,身后跟着四个带着青色战衔的保镖,不远处还暗藏着两个大魔导师。他就是波利克多城的第一富商,贾梅斯·金。国王乔治唯一授予了亲王头衔的普通人,他一不会魔法,二不会战技,而且双腿还生了病不能自己行走过十步。
就是这样一个老人,带着满目的踉跄,与雷沙碰面在佣兵公会的门前。
“我会布两个任务,紫级。那些抢走我女儿的人,我知道是谁。你们既然见过他们,而且没有事,我想,应该会感兴趣。来接任务吧。”说着,贾梅斯被推进了佣兵公会。
第一个任务,去亡灵所在处,找回他的女儿奥黛利·金。
第二个任务,杀掉亡灵中一个双眼紫,看起来跟人类很相似的男人,以他的随身之物做为证明。
两个任务在同一时间布,但性质却都是公开的,也就是说,谁都可以接。
报酬,也足以让人心动。
每个任务完成都会有五万金币的酬金,五万呀,当年雷沙靠着七万金币建了一个雷人山庄,至今仍然是东关不可攻破的强大军事基地。虽然后来又吸收了不少新的元素,但创业初始真的只用了不到七万金币。
但这还不是最让人心动的,同时布的,还有两件神器。神器是不值钱了,一次次在众人眼前拋头露面。但即使这样,雷沙还是心动了。
那两件神器竟然是兽王的全套铠甲里的两件。自己是兽人族的,却是在人类口中才得知了这套神器的威名,可见它真的很久远,很神秘。做为兽人,雷沙的心中产生了一种想把它凑全的冲动。
任务刚一布,雷沙就直接接下了。
重赏之下,必有勇出,与雷沙相差没多少时间,佣兵公会的魔法石上就又有两支佣兵团接下了这个任务。
再接下来,就是雷沙的命令,大家马上向万丈崖赶去。而加索尔听到了又要回到那个恐怖的地方后,就做出了刚刚的反应。
“沙,不如把他退团吧。耽误了时间,让别人先找到了,我们的钱可就泡汤了。”罗格看着耍赖的加索尔向雷沙建议着。
“好呀,按团规,退团的人接受团中每人一个最强力的杀招,能活着,就安全退团好了。”雷沙说着话,已经开始按自己的手关节,‘咔吧咔吧’的响声不断出来。
加索尔脸色一青,“等一下,什么团规?我怎么没听说?”。
雷沙笑道:“哦,是这样的,我是团长。我想我们团现在也小有名气了,所以没有团规可不行。于是,就在你说要退团时,我想到了第一条团规。”。
加索尔哆嗦着指着雷沙,“你,你太恶毒了。好,我不退了。我们走吧,别让其它团抢了我们的任务。”。
大家笑着跟在加索尔后面,慢慢的向目的地赶去。
时至中午,太阳火辣,来到一片树阴处时,雷沙大声喊道:“大家停下,我们休息一下吧。真他娘的热。”。
“团长,我们要加紧赶路呀,这是公开任务,让别人抢先了,我们就没有钱拿了。”加索尔也流了一身的汗,但他却变得积极起来。
雷沙一闭眼,靠在了一个树干上坐下来。
“你真是傻B,这任务是我们拿白布回来才的。 那老头急得乱奖金,你说吧,他要是真知道他女儿在哪,为什么等到我们出现才任务?看看我们身后不远处一直跟着的几个人吧,估计现在那老头已经把我们当成目标了。抢,谁知道任务在哪做,接了也是看钱多,谁能抢到?睡吧,没见到他女儿时,不会有人跟我们抢的。”雷沙说完话又将身子放平,躺在了树下。
加索尔听完了雷沙的话,向身后看去,果然,这么僻静的树林中,离他们不到两百米居然有五个人一直跟在他们的身后。这也让加索尔开始佩服起雷沙来,他的心思还真是缜密。
在佣兵们不断向万丈崖底赶去时,那个大门的里面,地下的世界中,也正在上演着一出好戏。
“陛下,第二批钢皮野猪抓回来了。按您的要求,有两个健壮的公猪用来做种猪用。其它的二十头也都是母猪。”一个黑骑士领跪在地上,低着头报告着。
他的正面被叫做陛下的人,穿着一件华丽闪亮的黑色紧身衣,脖领处挂着一个同样漆黑的大号披风。全身都是黑色装饰的男子,脸却出奇的白。
他的眉毛如柳叶般细弯着,两个紫色的眼睛像宝石一样闪着光华。高挺的鼻梁,薄红的嘴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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