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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氏的离开被大家热议一番,但很快抛到脑后。人都是这样,别人的生死存亡跟自己并没有多大的关系,往往还不如自家晚饭吃什么,明日穿哪件衣服来得重要。相比销声匿迹的张氏,长生的存在更让人们觉得像打了鸡血一般的兴奋。以前大伙儿大多只知道他是家里犯了事儿的官奴,经张氏一语道破,所有人都传开了,外院厨房这个不言不语的杂役原来是从“那种”地方出来的。长生出众的相貌成了最好的佐证,风言风语便渐渐多了起来,人们对这种阴暗的八卦向来是不遗余力的。
长生越发的沉默,除了干活以外都是在自己的柴房里,也不再跟赵大玲一家吃饭,每次都是拿了简单的饭菜回到柴房。
傍晚,赵大玲找到正在屋后空地劈柴的长生,冰天雪地里他只穿着一件夹衣,光着脚穿着一双破旧的布鞋,赵大玲知道他的鞋底已经断了,这样踩在雪地里,肯定冷得彻骨。赵大玲拿起他挂在树杈上的棉衣,“吃饭了,吃完再劈吧。天冷,得趁热吃,不然一会儿就凉了。”
她一边说着一边将棉衣披在长生身上。长生畏缩了一下,躲开赵大玲的手,默默地接过棉衣自己穿在身上,蹲下来整理散落的木柴,垂着头闷声道:“你先去吧,我收拾好了再回去。”
赵大玲明白,他是要等一家人都吃完了,才会让大柱子给他从厨房里拿一个馒头出来回柴房吃。这些天来他一直这样躲着她。赵大玲索性蹲在他的旁边,帮他收拾,心中有千言万语却又不知如何开口。
长生的手冻得通红,冬天的皮肤脆弱,一根木刺划破了他的手指,殷红的血滴滴答答地落在雪地里,好像盛开的梅花。
赵大玲“呀!”地一声惊叫出来,不由分说地抓起长生的手,将他的手指塞进自己的嘴里吮吸,扭头吐掉血水,又将柔软的嘴唇凑了过去。她温热软糯的舌头裹着他的手指,指间的伤口带着一点儿刺痛,更多的是酥酥的痒。长生愣了一下,瞬间羞红了脸,他下意识地往外抻自己的手。赵大玲抬起清澈的眼眸不满地扫了他一眼,依旧没有停止吮吸。
长生心如擂鼓,好像要跳出胸腔一样,挣扎着低声道:“别,太脏。”
直到确认伤口里的脏东西都出来了,赵大玲才拿出他的手指。她看着长生的眼睛,神色认真地一字一字说道:“在我的眼里,你比任何人都干净。”
长生浑身一震,怔怔地看着赵大玲。
赵大玲拿出自己的手帕将他的手指包扎上。又从怀里掏出一个布包,打开来里面是一双崭新的布鞋,鞋面絮着厚厚的棉花,只是那做工实在是让人不敢恭维,针脚长短不一,还歪七扭八的,尤其是鞋底,人家纳出的针脚是一圈一圈的,赵大玲纳出来的是乱七八糟一团一团的。赵大玲也觉得有些拿不出手,“很丑是不是?我也知道丑得没法看,不过这可是我人生中做的第一双鞋,你将就穿吧。”
长生看着那双鞋,没有伸手去接。赵大玲在心中叹了一口气,知道他的心结太重,画地为牢很难走出来。不过经过这半年多的时间,她也摸清楚了长生的脾性,知道怎么对付他。长生心软,只要拉下脸来向他诉苦求安慰,他肯定会暂时忘了自己的事儿。
赵大玲将手掌摊开伸到长生眼前,“你看,为了做这双鞋,我的手指都扎成筛子了。那个鞋底又厚又硬,用锥子扎才能扎透。鞋底上的红点儿,这里这里,还有这里,就是我扎破手指不小心把血染在上面的。我费了这么大的劲儿,花了五个晚上才做出的鞋,你要是不穿的话,我的手岂不是白挨扎了。”
她的手不像闺阁小姐那样柔细,有些粗糙,还带着劳作中形成的茧子,但是手指纤细可爱,形状美好。指尖上果真有几个暗红色的针孔,当然远没有筛子那么夸张,但还是让长生的心好像被猛地捣了一拳一样的疼。
他俯下头仔细看她手上的针孔,轻声问她:“还疼吗?”
赵大玲本想摇头,眼珠一转却点了点头,“疼!十指连心,痛死我了。”
长生的脸上露出比自己挨扎还要难受一百倍的神情。赵大玲得寸进尺,“帮我吹吹!”
长生羞涩地扫了她一眼,脸上的红晕一直沁到了脖子上。赵大玲固执地伸着手,直到... -->>
张氏的离开被大家热议一番,但很快抛到脑后。人都是这样,别人的生死存亡跟自己并没有多大的关系,往往还不如自家晚饭吃什么,明日穿哪件衣服来得重要。相比销声匿迹的张氏,长生的存在更让人们觉得像打了鸡血一般的兴奋。以前大伙儿大多只知道他是家里犯了事儿的官奴,经张氏一语道破,所有人都传开了,外院厨房这个不言不语的杂役原来是从“那种”地方出来的。长生出众的相貌成了最好的佐证,风言风语便渐渐多了起来,人们对这种阴暗的八卦向来是不遗余力的。
长生越发的沉默,除了干活以外都是在自己的柴房里,也不再跟赵大玲一家吃饭,每次都是拿了简单的饭菜回到柴房。
傍晚,赵大玲找到正在屋后空地劈柴的长生,冰天雪地里他只穿着一件夹衣,光着脚穿着一双破旧的布鞋,赵大玲知道他的鞋底已经断了,这样踩在雪地里,肯定冷得彻骨。赵大玲拿起他挂在树杈上的棉衣,“吃饭了,吃完再劈吧。天冷,得趁热吃,不然一会儿就凉了。”
她一边说着一边将棉衣披在长生身上。长生畏缩了一下,躲开赵大玲的手,默默地接过棉衣自己穿在身上,蹲下来整理散落的木柴,垂着头闷声道:“你先去吧,我收拾好了再回去。”
赵大玲明白,他是要等一家人都吃完了,才会让大柱子给他从厨房里拿一个馒头出来回柴房吃。这些天来他一直这样躲着她。赵大玲索性蹲在他的旁边,帮他收拾,心中有千言万语却又不知如何开口。
长生的手冻得通红,冬天的皮肤脆弱,一根木刺划破了他的手指,殷红的血滴滴答答地落在雪地里,好像盛开的梅花。
赵大玲“呀!”地一声惊叫出来,不由分说地抓起长生的手,将他的手指塞进自己的嘴里吮吸,扭头吐掉血水,又将柔软的嘴唇凑了过去。她温热软糯的舌头裹着他的手指,指间的伤口带着一点儿刺痛,更多的是酥酥的痒。长生愣了一下,瞬间羞红了脸,他下意识地往外抻自己的手。赵大玲抬起清澈的眼眸不满地扫了他一眼,依旧没有停止吮吸。
长生心如擂鼓,好像要跳出胸腔一样,挣扎着低声道:“别,太脏。”
直到确认伤口里的脏东西都出来了,赵大玲才拿出他的手指。她看着长生的眼睛,神色认真地一字一字说道:“在我的眼里,你比任何人都干净。”
长生浑身一震,怔怔地看着赵大玲。
赵大玲拿出自己的手帕将他的手指包扎上。又从怀里掏出一个布包,打开来里面是一双崭新的布鞋,鞋面絮着厚厚的棉花,只是那做工实在是让人不敢恭维,针脚长短不一,还歪七扭八的,尤其是鞋底,人家纳出的针脚是一圈一圈的,赵大玲纳出来的是乱七八糟一团一团的。赵大玲也觉得有些拿不出手,“很丑是不是?我也知道丑得没法看,不过这可是我人生中做的第一双鞋,你将就穿吧。”
长生看着那双鞋,没有伸手去接。赵大玲在心中叹了一口气,知道他的心结太重,画地为牢很难走出来。不过经过这半年多的时间,她也摸清楚了长生的脾性,知道怎么对付他。长生心软,只要拉下脸来向他诉苦求安慰,他肯定会暂时忘了自己的事儿。
赵大玲将手掌摊开伸到长生眼前,“你看,为了做这双鞋,我的手指都扎成筛子了。那个鞋底又厚又硬,用锥子扎才能扎透。鞋底上的红点儿,这里这里,还有这里,就是我扎破手指不小心把血染在上面的。我费了这么大的劲儿,花了五个晚上才做出的鞋,你要是不穿的话,我的手岂不是白挨扎了。”
她的手不像闺阁小姐那样柔细,有些粗糙,还带着劳作中形成的茧子,但是手指纤细可爱,形状美好。指尖上果真有几个暗红色的针孔,当然远没有筛子那么夸张,但还是让长生的心好像被猛地捣了一拳一样的疼。
他俯下头仔细看她手上的针孔,轻声问她:“还疼吗?”
赵大玲本想摇头,眼珠一转却点了点头,“疼!十指连心,痛死我了。”
长生的脸上露出比自己挨扎还要难受一百倍的神情。赵大玲得寸进尺,“帮我吹吹!”
长生羞涩地扫了她一眼,脸上的红晕一直沁到了脖子上。赵大玲固执地伸着手,直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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