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颗牙齿,弱水把我认作了是你,没把我化掉。老子命大啊,命不该绝啊。”
阿华听得嗔目结舌,他早就料到了?冯家双的大胆创新非但没有失败,神来一笔甚至还救了自己一命。
后来的事情就纯粹是阴差阳错了,当阿华放弃地穴寻找冯家双,改为搜索原始森林,冯家双从池子里爬了出来,两人就这么错过了。
冯家双经过弱水的浸泡,不仅仅是幸运地活下来。弱水激发了玉骨的净化能力,又成功抑制了血骨,他居然能够用自己的潜意识驱使身体了。他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寻找清气汇集之地淡化血骨的凶性。凭着本能,摸到了炎帝陵原始森林的清田,在那里一呆就是一年。
“如果不是你找来,我可能还需要花几百年的时间才能化掉血骨的凶性,对了,你怎么找到清田的?那里很隐蔽啊。”冯家双问。
阿华讲述他一年来的经历,说到那只娃娃鱼谷虫两次暗算他,冯家双大笑不止,道:“他呀,带着他的徒子徒孙住在清田,每天靠吃清源处的花草增长寿命和灵气,日子过得逍遥自在。不想地盘突然被我这个浑身恶臭污秽不堪的家伙霸占了,打不过我才不得不迁居到瀑布后头去,心里一定很憋屈。你一出现,他察觉到你身上散发的清气浓度不比清田差,以为能用你把我勾引走,所以想尽办法带你过来。我敢打包票,没了我,现在清田里又是娃娃鱼的天下了。”
阿华也觉得这条谷虫实在有趣,回想当初贿赂不成毒晕他,求他不成就来硬的,原来是找他打扫卫生去了。想到这里,他不禁跟着笑起来。
笑着笑着,两人都对彼此的遭遇感慨起来,停止了笑声安静地坐着,不再说话,于是又听见弱水滴落的空灵声响。地穴阴冷的空气吹掉了湿漉漉身上最后的热气,阿华冻出一身鸡皮,赶紧抱起身体搓搓胳膊,摸到完好的这才想起自己被冯家双生吞活剥的恐怖经历,转头看看那张不再狰狞的脸,张张嘴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冯家双注意到他的异样,问“怎么了?”
“你……后来又是怎么恢复的?”
冯家双略有所指瞥了他身上一眼,苦笑道:“还不是多亏了你。血骨曾经被你净化过,所以它看到你就害怕,想逃,那种出于本能的强烈*我根本抵抗不了。第一次被它逃了,等我重新掌握控制权回到清田,你又来了。说实话,我当时也很怕见到你。”
“为什么?”
“血骨怕你会净化它,我却极度需要你来净化它。跟你接触会削弱它的意识,增强我的主导权,但那还不够。”冯家双突然露出痛苦的表情,即使在这张古怪面孔上什么表情都看起来别扭不真实,阿华还是在他眼中注意到了挣扎。
他摇摇头,叹气道:“你抱着我,跟我直接接触。我几乎立刻就感觉到血骨的意识在崩坏。我很高兴,以为终于看到了转机,不用再耗费几百年时间靠清田的清气慢慢净化血骨。谁知道,他的意识渐弱的同时,我的本能也在增强,跟你皮肤接触根本就满足不了我,于是……”
阿华恍然大悟:“所以你要撕开我的血肉,直接跟玉骨接触。”原来如此,不是要吃了他。回想一下,的确,冯家双当时并没有把他的肉吃进肚子里,大多数都咬下来就吐掉了。
后脑勺被猛地打了一下,阿华捂着脑袋看到冯家双对他破口大骂。
“还好意思说,我这些年怎么教育你的,要好好保护我的宝贝玉骨,别让它损坏了。你倒好,死抱着血骨不放手,你知道净化这么个大家伙会对玉骨造成多大负担。我恢复意识的时候玉骨已经变了色,已经坏得差不多了。”
“哦,难怪刚才我做梦自己要杀人吃人的,原来是被血骨传染了……”
脑袋再被砸了一下,突然,阿华眼前一暗,身体被紧紧抱住,感受着他滚烫的体温,耳边传来冯家双几乎哭泣的颤抖声音:“还好,还好,你有个好祖宗,给你留下了弱水。我真的以为你回不来了,连骨质都坏了,要是弱水认不出你该怎么办,会不会直接化了连个想念都不留给我。幸好幸好,幸好你还在……”
是啊,真是不幸中的万幸。他这次能救回冯家双,经历了多少坎坷,遭遇了多少巧合,得到了老天多大的眷顾才能走到今天,两个人完好无损地都活了下来。或许冯家双从此不能再以剔骨匠的身份活下去,甚至于要从此隐名埋名过着不见天日的生活。但那不正是他们一直期盼的吗,人世间太多纷争,权利*纠缠。他们陷在里头很久了,被无数双*的眼睛窥视着,争夺着。早就厌倦了这样的生活,连个喘息的机会都没有。死而复生的他们终于能换个身份重新开始了,隐藏在黑暗中继续探索人类永生之道,享受剔骨温养灵骨的乐趣,满足那些普通人与已逝亲人重逢的愿望,阿华觉得,黑暗也可以是安逸的,温暖的,恬静的,他们从来都不需要光明。
“那个……家双,我们都没穿衣服……”
背后的手臂上下摸索,那人无赖地说着:“有什么关系,摸一下又不会少块人。再说了,我们现在都是灵骨了,不要让尘世的俗物隐藏灵骨的光华嘛。别动,再亲近一会儿,帮我继续净化血骨。”
“哦。”阿华认命地将他抱得更紧,闭上了眼睛。
作者有话要说:总算完结了,喘口气,嚯嚯。
好了,剔骨匠的故事结束了,想想写作的这些年,前几章是饱含热情,后面就完全是责任和坚持了,还要保证质量,其实,写一篇小说真的不容易啊。感谢大家陪我走到这里啊,那些讨厌阿华的朋友谢谢你们炒热评论区,不讨厌阿华的朋友给你们送上一个*向的结局。河蟹社会不能放敏感内容,不然就不是生吃阿华,是生“吃”阿华,你们懂的。
虽然阿华被骂得最多,其实反倒是塑造最成功的一个,嘿嘿,有争议才有市场,对吧。至于其他人物,本人最喜欢的是老鬼,其次是师姐,这两个人最好写,任务只有一个,以最直率的个性推动剧情,哈哈。最讨厌胡飞,为啥呢,一想到他要设局阴谋设计冯家双,我就头疼,又要保留他的个性本色,有胡飞出现的章节通常是修改得最厉害的。至于程欢,很想收入囊中的头号人选,多金重义气,好男人啊。哦,对了,还有一个最有前途的人物,胎骨廖耀辉,大家想想,只要移植胎骨,就能无限重生了啊,哎哟,太美好了,男女变变变。
好吧,废话了一堆,说正题,我这个文盲终于有了第二篇完结小说了,这次是下了功夫的,虽然反响不太好,太冷门了没办法。只要自己写得开心就好,我很满足啦。各位看得高兴否?money花得不后悔吧,后悔也没得退,嘿嘿。
最后弱弱问一句,看很多作者都定制印刷,俺们这个如果印刷有人要买吗,汗~~~~
颗牙齿,弱水把我认作了是你,没把我化掉。老子命大啊,命不该绝啊。”
阿华听得嗔目结舌,他早就料到了?冯家双的大胆创新非但没有失败,神来一笔甚至还救了自己一命。
后来的事情就纯粹是阴差阳错了,当阿华放弃地穴寻找冯家双,改为搜索原始森林,冯家双从池子里爬了出来,两人就这么错过了。
冯家双经过弱水的浸泡,不仅仅是幸运地活下来。弱水激发了玉骨的净化能力,又成功抑制了血骨,他居然能够用自己的潜意识驱使身体了。他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寻找清气汇集之地淡化血骨的凶性。凭着本能,摸到了炎帝陵原始森林的清田,在那里一呆就是一年。
“如果不是你找来,我可能还需要花几百年的时间才能化掉血骨的凶性,对了,你怎么找到清田的?那里很隐蔽啊。”冯家双问。
阿华讲述他一年来的经历,说到那只娃娃鱼谷虫两次暗算他,冯家双大笑不止,道:“他呀,带着他的徒子徒孙住在清田,每天靠吃清源处的花草增长寿命和灵气,日子过得逍遥自在。不想地盘突然被我这个浑身恶臭污秽不堪的家伙霸占了,打不过我才不得不迁居到瀑布后头去,心里一定很憋屈。你一出现,他察觉到你身上散发的清气浓度不比清田差,以为能用你把我勾引走,所以想尽办法带你过来。我敢打包票,没了我,现在清田里又是娃娃鱼的天下了。”
阿华也觉得这条谷虫实在有趣,回想当初贿赂不成毒晕他,求他不成就来硬的,原来是找他打扫卫生去了。想到这里,他不禁跟着笑起来。
笑着笑着,两人都对彼此的遭遇感慨起来,停止了笑声安静地坐着,不再说话,于是又听见弱水滴落的空灵声响。地穴阴冷的空气吹掉了湿漉漉身上最后的热气,阿华冻出一身鸡皮,赶紧抱起身体搓搓胳膊,摸到完好的这才想起自己被冯家双生吞活剥的恐怖经历,转头看看那张不再狰狞的脸,张张嘴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冯家双注意到他的异样,问“怎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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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家双略有所指瞥了他身上一眼,苦笑道:“还不是多亏了你。血骨曾经被你净化过,所以它看到你就害怕,想逃,那种出于本能的强烈*我根本抵抗不了。第一次被它逃了,等我重新掌握控制权回到清田,你又来了。说实话,我当时也很怕见到你。”
“为什么?”
“血骨怕你会净化它,我却极度需要你来净化它。跟你接触会削弱它的意识,增强我的主导权,但那还不够。”冯家双突然露出痛苦的表情,即使在这张古怪面孔上什么表情都看起来别扭不真实,阿华还是在他眼中注意到了挣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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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华恍然大悟:“所以你要撕开我的血肉,直接跟玉骨接触。”原来如此,不是要吃了他。回想一下,的确,冯家双当时并没有把他的肉吃进肚子里,大多数都咬下来就吐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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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阿华被骂得最多,其实反倒是塑造最成功的一个,嘿嘿,有争议才有市场,对吧。至于其他人物,本人最喜欢的是老鬼,其次是师姐,这两个人最好写,任务只有一个,以最直率的个性推动剧情,哈哈。最讨厌胡飞,为啥呢,一想到他要设局阴谋设计冯家双,我就头疼,又要保留他的个性本色,有胡飞出现的章节通常是修改得最厉害的。至于程欢,很想收入囊中的头号人选,多金重义气,好男人啊。哦,对了,还有一个最有前途的人物,胎骨廖耀辉,大家想想,只要移植胎骨,就能无限重生了啊,哎哟,太美好了,男女变变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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