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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哄都哄不住……”那帅哥说话间,走到我跟前丢了一百块钱给我。
他的一百块钱并不是递到我手上的,而是朝我丢过来的。
一百块钱先是砸在我身上,然后慢慢的往地上飘了下去,就在它飘到与我膝盖平齐之时,我右手朝前微微一抖,而后赶紧朝前大步走去。
我身后,那一百块钱依然还在空中挥舞,不过却已经变成了两截……
“表哥,你别走……”我走了好远,还听见严萱儿在大声叫着。
“萱儿小姐,你认错人了,他是叫花子这么会是你表哥呢,你没看见我刚刚给了他一百块钱,他就马上拿着钱走了……咦,怎么,怎么我的钱成,成两截了……”
“皮皮,我表哥不是叫花子……”严萱儿叫道。听见她那么一叫,我差点直接喷了,这名字还这真特么给力,可真是白瞎了他这一表人才了。
“我知道你表哥不是叫花子,可是,刚才那个是叫花子啊,他不是你表哥,汗……你表哥可真是害得你不浅啊……”
我走出了几十米还听见那个叫皮皮的青年在哄严萱儿,当然这事已经不是我所关心的。
因为就在这时,我脑海里瞬间浮起一连串疑问:
严萱儿为什么会在西山?
那个叫皮皮的青年又是从哪儿蹦出来的?
他真的是严萱儿的男朋友吗?
他追严萱儿还有什么别的不可告人的目的吗?
紧接着,我很快就给自己找出了一系列答案:
严萱儿来西山说不定有可能还是因为我;
那个叫皮皮的青年有可能是另外三大家族的人,又或者是燕京的一个富二代;
从严萱儿刚刚这么在意我的情况来看,我在她心里的位置还很重,显然一年的时间并没有令她忘掉我,因此,那个叫皮皮的青年应该只是一厢情愿,不一定是严萱儿男朋友;
他最好是别对萱儿动什么歪脑筋,要是他别有用心只是想玩弄严萱儿的感情,我一定要他死得很难看。
这一年时间我已经养成了这种自问自答的习惯,只要脑海里随便想起一个问题,我就必须要把这个问题想通,否则的话我就寝食难安。久而久之,我这种自问自答的速度也变得越来越快,这也差不多能算是一种“职业病”了。
我没敢走出太远,因为我今天之所以在这家五星级酒店门口蹲着,主要是为了杀一个血狼帮的高手。
金刚狼,根据我得到的那些资料显示,他身高一米九六,体重一百三十公斤,自称血狼帮第一高手,是个地道的武痴。实际上资料上写的很清楚,他最多也只能算是一个血狼帮的一流高手,在血狼帮当中战斗力比他强的还有不少人,不过他也的确算是血狼手下的一员猛将。
我之所以会遇见他,那是一件很巧合的事情。
我中午刚到西山没多久,在经过一个红绿灯路口的时候,无意中看见他坐在一辆大奔里面抽雪茄在等红绿灯,于是我便记下他的车牌号跟了上去。还好西山上档次的星级酒店不多,找了几家酒店的停车场,终于在这家五星级酒店找到了那辆奔驰。所以我才在这边守着,等着他什么时候出来好干掉他。
这次我出山之前心里早已做好了打算,我准备按照我得到的那些资料,在全国各地转一圈,把血狼帮和三刀会的那些得力干将一个个全都抹掉。
林铭圳给我的资料很详细,上面不仅有很详细的个人资料,并且大部分人都有一些战斗力的描述。比如这个血狼的最大优点就是力大如牛,一拳的力量堪比拳王泰森。还有一个很大的特点就是皮糙肉厚,非常经打。
面对他的这些战斗力的描述,我只有一个想法,那就是:呵呵……
夜深人静的时候,大街上已经没有什么行人,五星级酒店里面虽然依旧灯火辉煌,不过进出的人已经很少,今天毕竟是除夕之夜,五星级酒店的生意本来就不是很好。
我在酒店外面喝了七八个小时的西北风他还不出来,我只能自己进去找他了。
得哄都哄不住……”那帅哥说话间,走到我跟前丢了一百块钱给我。
他的一百块钱并不是递到我手上的,而是朝我丢过来的。
一百块钱先是砸在我身上,然后慢慢的往地上飘了下去,就在它飘到与我膝盖平齐之时,我右手朝前微微一抖,而后赶紧朝前大步走去。
我身后,那一百块钱依然还在空中挥舞,不过却已经变成了两截……
“表哥,你别走……”我走了好远,还听见严萱儿在大声叫着。
“萱儿小姐,你认错人了,他是叫花子这么会是你表哥呢,你没看见我刚刚给了他一百块钱,他就马上拿着钱走了……咦,怎么,怎么我的钱成,成两截了……”
“皮皮,我表哥不是叫花子……”严萱儿叫道。听见她那么一叫,我差点直接喷了,这名字还这真特么给力,可真是白瞎了他这一表人才了。
“我知道你表哥不是叫花子,可是,刚才那个是叫花子啊,他不是你表哥,汗……你表哥可真是害得你不浅啊……”
我走出了几十米还听见那个叫皮皮的青年在哄严萱儿,当然这事已经不是我所关心的。
因为就在这时,我脑海里瞬间浮起一连串疑问:
严萱儿为什么会在西山?
那个叫皮皮的青年又是从哪儿蹦出来的?
他真的是严萱儿的男朋友吗?
他追严萱儿还有什么别的不可告人的目的吗?
紧接着,我很快就给自己找出了一系列答案:
严萱儿来西山说不定有可能还是因为我;
那个叫皮皮的青年有可能是另外三大家族的人,又或者是燕京的一个富二代;
从严萱儿刚刚这么在意我的情况来看,我在她心里的位置还很重,显然一年的时间并没有令她忘掉我,因此,那个叫皮皮的青年应该只是一厢情愿,不一定是严萱儿男朋友;
他最好是别对萱儿动什么歪脑筋,要是他别有用心只是想玩弄严萱儿的感情,我一定要他死得很难看。
这一年时间我已经养成了这种自问自答的习惯,只要脑海里随便想起一个问题,我就必须要把这个问题想通,否则的话我就寝食难安。久而久之,我这种自问自答的速度也变得越来越快,这也差不多能算是一种“职业病”了。
我没敢走出太远,因为我今天之所以在这家五星级酒店门口蹲着,主要是为了杀一个血狼帮的高手。
金刚狼,根据我得到的那些资料显示,他身高一米九六,体重一百三十公斤,自称血狼帮第一高手,是个地道的武痴。实际上资料上写的很清楚,他最多也只能算是一个血狼帮的一流高手,在血狼帮当中战斗力比他强的还有不少人,不过他也的确算是血狼手下的一员猛将。
我之所以会遇见他,那是一件很巧合的事情。
我中午刚到西山没多久,在经过一个红绿灯路口的时候,无意中看见他坐在一辆大奔里面抽雪茄在等红绿灯,于是我便记下他的车牌号跟了上去。还好西山上档次的星级酒店不多,找了几家酒店的停车场,终于在这家五星级酒店找到了那辆奔驰。所以我才在这边守着,等着他什么时候出来好干掉他。
这次我出山之前心里早已做好了打算,我准备按照我得到的那些资料,在全国各地转一圈,把血狼帮和三刀会的那些得力干将一个个全都抹掉。
林铭圳给我的资料很详细,上面不仅有很详细的个人资料,并且大部分人都有一些战斗力的描述。比如这个血狼的最大优点就是力大如牛,一拳的力量堪比拳王泰森。还有一个很大的特点就是皮糙肉厚,非常经打。
面对他的这些战斗力的描述,我只有一个想法,那就是:呵呵……
夜深人静的时候,大街上已经没有什么行人,五星级酒店里面虽然依旧灯火辉煌,不过进出的人已经很少,今天毕竟是除夕之夜,五星级酒店的生意本来就不是很好。
我在酒店外面喝了七八个小时的西北风他还不出来,我只能自己进去找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