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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 /> “不要。”她冷淡地回我两个字。
我如遭雷劈,当场僵住。
感觉比当众把屎拉□□里还丢人。
一股臊得发慌的热意,腾地从脚底板冲上头顶,直达发梢末端。
“为什么不要?”我跟上她,音量压低了几分,有点丧气。
“又不认识你。”她抛下这句话给我,“你别跟着我。”
“可我住你隔壁。”我小声说。
“哦。”她加快步伐,跟我拉开距离。
我们的关系回到了原点。
好像那天傍晚,和她一起坐在秋千上吃甜筒的事,是我记忆混乱,不小心脑补出来的,亦或者是我在做梦。
等我三年级了,她已是五年级的学姐。
我们学校是小学跟初中合并的私立学校,少说也有三千人。
其中有两千人肯定听说过她的名字。
原因无他,她长得太漂亮了,课桌每清一次,第二天再来看,必定再次堆满情书、零食和礼物。
此外,她成绩特别好,常年稳居年级前三,而且字写得特别好看,还曾靠绘画为学校争过不少荣誉,所以老师主任们也对她赞不绝口。
有一回,作为科代,我把收齐的练习册交到办公室。
凑巧她也在,就坐在我斜后方的办公位上,垂着眼皮,操着一支红笔,帮老师批改作业。
有个中年男老师端着茶杯靠过来,跟她闲聊。
她闲闲懒懒地应,十分敷衍。
那男老师说,学校升旗仪式的管乐队差个人,问她愿不愿意来。
“不来。”戚烟应他,“我不会敲锣打鼓。”
“不会可以学嘛,不是什么难事。”男老师随意道。
改完一本,戚烟“啪”地合上本子,放在右手边,继续改下一本,也漫不经心地说:“您让我上台当主持还差不多。”
他们两人,一个是随口一提,一个是不当回事。
结果到了下一周升旗,我惊奇地发现,主持升旗仪式的人还真换成了她。
她的粤语说得很好听,普通话也特别标准,说话也不像一般女孩子那样,嗲嗲的,黏黏的,尾音拖得长长的。
我站在台下仰望她。
她扎着高马尾,身板挺得笔直,蓝白色的新都校服穿在她身上,尺寸合体,并不会宽松邋遢,反而衬得整个人神采奕奕,意气飞扬。
当时我就有这样一种感觉——戚烟生来就是要明媚张扬、引人瞩目的。
她骄傲却不自满,疏离却不冷漠。
她像一场群青色的熊熊大火,最浓郁的冷色,最嚣张的形态。
我为她感到开心,同时也为自己感到难过。
我们仿佛两条相交线,只在那一点有过接触,此后,各走一边,渐行渐远。
我六年级那年,她初二,身体开始发育,脸还是一如既往的漂亮,从未有长残的趋势。
越来越多人想方设法吸引她的注意,试图套她的联系方式,可她从不理会,不论是电话、Q.Q,还是微博,都没人能取得任何线索,神秘兮兮的。
我们已经很久没说过一句话了。
哪怕我们住在紧邻的两栋楼里,于她而言,我也只是个无关紧要的、见过即忘的陌生人。
我已经不像小时候那么容易害羞腼腆了。
优渥的家境,优异的成绩,再加上有一张过得去的脸,乐于跟我交朋友的人不少,有男的,也有女的。
我知道有女生暗恋我,不论她们表不表白,我都说,我有喜欢的人了。
十来岁的年纪,就是没头没脑、咋咋呼呼的。
随便一件事,恨不得闹得人尽皆知。
不知道是哪个混蛋传出去的,一时间,不止我们班,就连隔壁班,甚至其他班,都知道我有一个暗恋的人。
有人不信,说我这是拒绝其他女生的借口。
有人信,怂恿我去表白,别当个怂包孬种胆小鬼。
我一概置之不理。
直到那天下午,我们班上体育课。
解散后,我跟一兄弟去体育馆打羽毛球。
羽毛球在空中来回传递。
我盯着球,却在某一瞬,因正好捕捉到戚烟的身影,而走了神,拍子一挥,羽毛球直直杀到她臂膀上。
她疼得蹙眉,抬手抚摸臂膀。
视线从我身上掠过,低头瞧羽毛球。
我怔愣一秒,赶忙道歉,飞跑过去。
这是一次机会。我的大脑不合时宜地蹦出了这一行字。
我想跟她搭话,想和那天傍晚一样,跟她荡秋千,吃甜筒。
可她只是气恼地冷哼一声,踢了那只羽毛球一脚,甩头就走了。
“艹!这么傲的吗?”我那兄弟还是第一次被女生这么甩脸子,整个人都燥了。
我也很燥。
不知道该怎么才能接近她,更不知道怎么才能让她接受我的暗恋。
她像只刺猬,不让任何人靠近一步。
明明在我记忆中,她也有过乖软的那一面。
但不知道为什么,越长大,她就变得越孤冷高傲,以至于有一部分人开始讨厌她。
尽管如此,但说实话,当时她的确是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所以她可以张扬明媚,嚣张跋扈,偶尔还有点蛮不讲理。
我宁愿她永远是这种高不可攀的模样,也好过后来从网上得知,她在经历着那么可怕的语暴和网暴,变得暴戾乖张,消极厌世。
r /> “不要。”她冷淡地回我两个字。
我如遭雷劈,当场僵住。
感觉比当众把屎拉□□里还丢人。
一股臊得发慌的热意,腾地从脚底板冲上头顶,直达发梢末端。
“为什么不要?”我跟上她,音量压低了几分,有点丧气。
“又不认识你。”她抛下这句话给我,“你别跟着我。”
“可我住你隔壁。”我小声说。
“哦。”她加快步伐,跟我拉开距离。
我们的关系回到了原点。
好像那天傍晚,和她一起坐在秋千上吃甜筒的事,是我记忆混乱,不小心脑补出来的,亦或者是我在做梦。
等我三年级了,她已是五年级的学姐。
我们学校是小学跟初中合并的私立学校,少说也有三千人。
其中有两千人肯定听说过她的名字。
原因无他,她长得太漂亮了,课桌每清一次,第二天再来看,必定再次堆满情书、零食和礼物。
此外,她成绩特别好,常年稳居年级前三,而且字写得特别好看,还曾靠绘画为学校争过不少荣誉,所以老师主任们也对她赞不绝口。
有一回,作为科代,我把收齐的练习册交到办公室。
凑巧她也在,就坐在我斜后方的办公位上,垂着眼皮,操着一支红笔,帮老师批改作业。
有个中年男老师端着茶杯靠过来,跟她闲聊。
她闲闲懒懒地应,十分敷衍。
那男老师说,学校升旗仪式的管乐队差个人,问她愿不愿意来。
“不来。”戚烟应他,“我不会敲锣打鼓。”
“不会可以学嘛,不是什么难事。”男老师随意道。
改完一本,戚烟“啪”地合上本子,放在右手边,继续改下一本,也漫不经心地说:“您让我上台当主持还差不多。”
他们两人,一个是随口一提,一个是不当回事。
结果到了下一周升旗,我惊奇地发现,主持升旗仪式的人还真换成了她。
她的粤语说得很好听,普通话也特别标准,说话也不像一般女孩子那样,嗲嗲的,黏黏的,尾音拖得长长的。
我站在台下仰望她。
她扎着高马尾,身板挺得笔直,蓝白色的新都校服穿在她身上,尺寸合体,并不会宽松邋遢,反而衬得整个人神采奕奕,意气飞扬。
当时我就有这样一种感觉——戚烟生来就是要明媚张扬、引人瞩目的。
她骄傲却不自满,疏离却不冷漠。
她像一场群青色的熊熊大火,最浓郁的冷色,最嚣张的形态。
我为她感到开心,同时也为自己感到难过。
我们仿佛两条相交线,只在那一点有过接触,此后,各走一边,渐行渐远。
我六年级那年,她初二,身体开始发育,脸还是一如既往的漂亮,从未有长残的趋势。
越来越多人想方设法吸引她的注意,试图套她的联系方式,可她从不理会,不论是电话、Q.Q,还是微博,都没人能取得任何线索,神秘兮兮的。
我们已经很久没说过一句话了。
哪怕我们住在紧邻的两栋楼里,于她而言,我也只是个无关紧要的、见过即忘的陌生人。
我已经不像小时候那么容易害羞腼腆了。
优渥的家境,优异的成绩,再加上有一张过得去的脸,乐于跟我交朋友的人不少,有男的,也有女的。
我知道有女生暗恋我,不论她们表不表白,我都说,我有喜欢的人了。
十来岁的年纪,就是没头没脑、咋咋呼呼的。
随便一件事,恨不得闹得人尽皆知。
不知道是哪个混蛋传出去的,一时间,不止我们班,就连隔壁班,甚至其他班,都知道我有一个暗恋的人。
有人不信,说我这是拒绝其他女生的借口。
有人信,怂恿我去表白,别当个怂包孬种胆小鬼。
我一概置之不理。
直到那天下午,我们班上体育课。
解散后,我跟一兄弟去体育馆打羽毛球。
羽毛球在空中来回传递。
我盯着球,却在某一瞬,因正好捕捉到戚烟的身影,而走了神,拍子一挥,羽毛球直直杀到她臂膀上。
她疼得蹙眉,抬手抚摸臂膀。
视线从我身上掠过,低头瞧羽毛球。
我怔愣一秒,赶忙道歉,飞跑过去。
这是一次机会。我的大脑不合时宜地蹦出了这一行字。
我想跟她搭话,想和那天傍晚一样,跟她荡秋千,吃甜筒。
可她只是气恼地冷哼一声,踢了那只羽毛球一脚,甩头就走了。
“艹!这么傲的吗?”我那兄弟还是第一次被女生这么甩脸子,整个人都燥了。
我也很燥。
不知道该怎么才能接近她,更不知道怎么才能让她接受我的暗恋。
她像只刺猬,不让任何人靠近一步。
明明在我记忆中,她也有过乖软的那一面。
但不知道为什么,越长大,她就变得越孤冷高傲,以至于有一部分人开始讨厌她。
尽管如此,但说实话,当时她的确是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所以她可以张扬明媚,嚣张跋扈,偶尔还有点蛮不讲理。
我宁愿她永远是这种高不可攀的模样,也好过后来从网上得知,她在经历着那么可怕的语暴和网暴,变得暴戾乖张,消极厌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