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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下午六点的时候,林霄除了给李兰霜夫妇做了晚餐,还特意为宋雨琦熬了鸽子汤。
不得不说,林霄的手艺是真不错,他的老丈人宋国强吃完,一直对他赞不绝口。
就连爱刁难他的丈母娘李兰霜,这一次也难得的没有发难。
只不过那鸽子汤,宋雨琦硬是一口也没动。
也不知道是生气,还是再发脾气。
“女儿啊!鸽子汤要趁热喝,对你的伤口有好处。”
“这么漂亮的闺女,要是额头留下一个疤可就不好看了!”
“你不要觉得不好意思,林霄给你煮的鸽子汤,是他应该的!我们又没让他做,是他自己自愿的。”
一旁的宋国强听到妻子的话,只能尴尬的笑笑,吃人手短啊!
林霄在医院足足待了两个多小时,这才离开医院。
夜晚,微风拂过,有一丝凉意,也有一丝清爽。
某处偏僻的一个地下室里,有着两个人守在门口,里面有三个人正吃着烤串,啤酒。
在一张桌子上,三人还斗起了地主。
相反,在一处封闭的密室里关押了两男一女。
三个人相拥在一起,身子不停的颤抖着,这可能是他们三人一生中,最难忘记的日子。
这一周来,三人受尽了折磨,生不如死。
外面的人,心情好的时候可以吃他们剩下的骨头,喝剩下的啤酒。
只要有一人心情不好,不仅没有吃喝,甚至还会拉出去被毒打一顿,而后倒挂在墙上一宿。
“桂芳街44号,看来是这里了!”一道声音突然想起。
“谁?出来!”
守在房门外的两名男子连忙掏出腰间的枪,
咻~咻~
还未等两名男子反应过来,两根银针直接穿透他们的脖子。
“唉!本不想杀人,奈何你们太弱了!”
林霄轻叹一声,如同鬼魅一般,消失在地下室。
“三带一!”
“过!”
“嘿嘿!管上!”
“我说癞子,你特娘的怎么老是能接我的牌!”
“这不能怪我啊!哥!牌就这样!”
“好好好,我就不信了!”
“……”
“特娘的,不玩了!今天又输三千!晚上你多买点夜宵!”
“好的!喜哥!没问题!”
地下室里,名叫喜哥的男子一脸不耐烦!今晚又输了!
“各位,好雅兴啊!”
一道声音从一处黑暗的角落里传出。
三人瞬间紧绷起来,纷纷掏出手枪。
喜哥对着黑暗的角落里说道:“谁……谁特么的在那里装神弄鬼?有……有种出来!”
然而,黑暗的角落里,没有任何回响!
若不是三人都听到了声音,还以为是听错了!
“喜哥,难道我们撞鬼了?”
其中一名男子,低声说道,喜哥听此,用手在他帽子上一拍。
“你小子少胡说八道!”
咻~咻~
噗~
黑暗中,林霄直接扔出两根银针,直接洞穿了一名男子与癞子的咽喉。
两人直接倒在了地上,没有半点生机。
这时的喜哥瞧见两名手下已经嗝屁了,当场跪下求饶!
“大哥,你出来了吧!求求你饶了我!我上有老下有小,求求你饶我一命吧!”
“我石春喜不过是一个小混混,只是拿人钱财,替人办事而已!”
这时候,林霄才从黑暗的角落里走了出来。
石春喜瞧见林霄的身影以后,直接抓起地上的手枪,对准林霄的位置扣动了扳机!
扑扑扑~
“去死吧!哈哈哈!”
然而下一秒,他的笑声戛然而止,在其肩膀上有着两根细小的银针。
“你……你?怎么可能!”
他怎么也没想到,一连几枪打了个空。
而且更让他觉得不可思议的是,有人能够躲开子弹!
就算他是第一次使用枪,但速度想要比子弹快,那得是什么实力?
“大哥!饶命!我说!我什么都说!”
石春喜原本是这一带的小混混头目,只不过一周前,有人找到他,让他看几个人,只要时间一到,就给他十万块钱。
石春喜一听,还有这么好的事?怎么可能?
可对方二话没说,直接给了他五万块订金,并且给他准备了五把土手枪。
瞧见对方这阵势,他内心无比震撼!
究竟要什么样的人才能轻而易举的掏出五万块,并且搞到土质手枪。
就算是社会上大混混头目,想要搞到一把都需要费不少代价。
“他应该在今晚十二点来看情况!其他的我就不知道了!”
“大哥你饶了我吧!”
扑~
林霄对准石春喜的脑袋一枪,鲜血四溅!
“喂!云小姐,人找到了,我让你的人接走了!今晚可能会有一条大鱼出现,不知道你有没有兴趣啊?”
“咯咯咯!小哥哥,你真的太厉害了,有大鱼,当然少不了我来捧场呀!”
p; 下午六点的时候,林霄除了给李兰霜夫妇做了晚餐,还特意为宋雨琦熬了鸽子汤。
不得不说,林霄的手艺是真不错,他的老丈人宋国强吃完,一直对他赞不绝口。
就连爱刁难他的丈母娘李兰霜,这一次也难得的没有发难。
只不过那鸽子汤,宋雨琦硬是一口也没动。
也不知道是生气,还是再发脾气。
“女儿啊!鸽子汤要趁热喝,对你的伤口有好处。”
“这么漂亮的闺女,要是额头留下一个疤可就不好看了!”
“你不要觉得不好意思,林霄给你煮的鸽子汤,是他应该的!我们又没让他做,是他自己自愿的。”
一旁的宋国强听到妻子的话,只能尴尬的笑笑,吃人手短啊!
林霄在医院足足待了两个多小时,这才离开医院。
夜晚,微风拂过,有一丝凉意,也有一丝清爽。
某处偏僻的一个地下室里,有着两个人守在门口,里面有三个人正吃着烤串,啤酒。
在一张桌子上,三人还斗起了地主。
相反,在一处封闭的密室里关押了两男一女。
三个人相拥在一起,身子不停的颤抖着,这可能是他们三人一生中,最难忘记的日子。
这一周来,三人受尽了折磨,生不如死。
外面的人,心情好的时候可以吃他们剩下的骨头,喝剩下的啤酒。
只要有一人心情不好,不仅没有吃喝,甚至还会拉出去被毒打一顿,而后倒挂在墙上一宿。
“桂芳街44号,看来是这里了!”一道声音突然想起。
“谁?出来!”
守在房门外的两名男子连忙掏出腰间的枪,
咻~咻~
还未等两名男子反应过来,两根银针直接穿透他们的脖子。
“唉!本不想杀人,奈何你们太弱了!”
林霄轻叹一声,如同鬼魅一般,消失在地下室。
“三带一!”
“过!”
“嘿嘿!管上!”
“我说癞子,你特娘的怎么老是能接我的牌!”
“这不能怪我啊!哥!牌就这样!”
“好好好,我就不信了!”
“……”
“特娘的,不玩了!今天又输三千!晚上你多买点夜宵!”
“好的!喜哥!没问题!”
地下室里,名叫喜哥的男子一脸不耐烦!今晚又输了!
“各位,好雅兴啊!”
一道声音从一处黑暗的角落里传出。
三人瞬间紧绷起来,纷纷掏出手枪。
喜哥对着黑暗的角落里说道:“谁……谁特么的在那里装神弄鬼?有……有种出来!”
然而,黑暗的角落里,没有任何回响!
若不是三人都听到了声音,还以为是听错了!
“喜哥,难道我们撞鬼了?”
其中一名男子,低声说道,喜哥听此,用手在他帽子上一拍。
“你小子少胡说八道!”
咻~咻~
噗~
黑暗中,林霄直接扔出两根银针,直接洞穿了一名男子与癞子的咽喉。
两人直接倒在了地上,没有半点生机。
这时的喜哥瞧见两名手下已经嗝屁了,当场跪下求饶!
“大哥,你出来了吧!求求你饶了我!我上有老下有小,求求你饶我一命吧!”
“我石春喜不过是一个小混混,只是拿人钱财,替人办事而已!”
这时候,林霄才从黑暗的角落里走了出来。
石春喜瞧见林霄的身影以后,直接抓起地上的手枪,对准林霄的位置扣动了扳机!
扑扑扑~
“去死吧!哈哈哈!”
然而下一秒,他的笑声戛然而止,在其肩膀上有着两根细小的银针。
“你……你?怎么可能!”
他怎么也没想到,一连几枪打了个空。
而且更让他觉得不可思议的是,有人能够躲开子弹!
就算他是第一次使用枪,但速度想要比子弹快,那得是什么实力?
“大哥!饶命!我说!我什么都说!”
石春喜原本是这一带的小混混头目,只不过一周前,有人找到他,让他看几个人,只要时间一到,就给他十万块钱。
石春喜一听,还有这么好的事?怎么可能?
可对方二话没说,直接给了他五万块订金,并且给他准备了五把土手枪。
瞧见对方这阵势,他内心无比震撼!
究竟要什么样的人才能轻而易举的掏出五万块,并且搞到土质手枪。
就算是社会上大混混头目,想要搞到一把都需要费不少代价。
“他应该在今晚十二点来看情况!其他的我就不知道了!”
“大哥你饶了我吧!”
扑~
林霄对准石春喜的脑袋一枪,鲜血四溅!
“喂!云小姐,人找到了,我让你的人接走了!今晚可能会有一条大鱼出现,不知道你有没有兴趣啊?”
“咯咯咯!小哥哥,你真的太厉害了,有大鱼,当然少不了我来捧场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