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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下文学 www.bxwxx.com,最漫长的那一夜(第1、2季)无错无删减全文免费阅读!

儿,左手拖着母狼的尸体。无路可逃。二十多头凶恶的狼,眨眼之间,就能把他们撕成碎片,连粒渣渣都不会剩下!他的膝盖笔直,瞪大了双眼,盯着为首那头公狼。

    这头狼体形最为硕大,简直是死去的母狼的两倍——狼王。

    每群狼都有一个头领,控制和领导着整个族群。它就是那七只小狼崽的父亲。狼行成双。在食肉界,狼几乎是唯一的例外——狼夫妻长久相伴,双宿双栖,共同抚育儿女。怀孕的母狼难以长途捕猎,必须留守狼穴,依靠公狼外出打猎,将猎物带回窝供它食用。狼王嘴里叼着一只活羊羔,咩咩地叫着狼肚子里的妈妈。本该以羊羔作为早餐

    的母狼,已变成僵硬的尸体,被倒拽着尾巴拖过雪地。

    可以想象的狂怒,狼王必须为妻儿们复仇。它会率先咬断老头的喉咙,剖开他的下腹部,用狼爪拉出大肠。他想,自己的肠子会有多长呢?是从白茅岭监狱大门口,一直拖到深山中的狼穴,供那七只小狼崽享用吗?

    半梦半醒间的逃犯,在他肩头说:“放下我吧,那些狼,会先盯着我吃,说不定为争夺我的肉,互相打架,你还有机会逃生……”

    腰间还有把54式手枪,老狱警放下母狼的尸体,将婴儿换到左手,右手从容地掏出手枪。居然没有一头狼敢袭击他,哪怕是从背后,包括狼王。

    子弹已上膛,打开保险,射出第一发。

    一头公狼惨叫倒地。54式强大的后坐力,晃了一下老头的右手,但没妨碍射出第二发,有头母狼的脑袋被打爆了。第三发,打断一头老狼的腿。第四发,擦着狼王的耳朵飞过。第五发和第六发,一发击中雪地,一发意外打伤另一头狼。第七发,彻底打飞,击中路过的一只乌鸦,黑羽鲜血坠落。

    十五秒,他打光了所有子弹。杀死了两头狼,另外两头挂彩。但还有一大群灰色的家伙,毫毛未损,包括狼王。

    老头把嘴张到最大,咬住54式手枪,牙齿间充满火药味,烫伤了口腔黏膜。他背上逃犯,搂紧臂弯里的孩子,又拖起狼王之妻的遗体,低头,弓腰,拗了脊椎,一瘸一拐,步履蹒跚,往监狱的方向走去。

    二十多头狼,四面包围,八面埋伏,最后注视着他离开。狼群猛烈呼吸,一对对湿润的鼻孔,向雪空喷着热气,嗅着并记住他的气味。他继续走,它们一动不动,连对峙都算不上。

    终于,狼群发出恐惧的嚎叫。真正凄惨的鬼哭狼嚎,仿佛看到一个魔鬼,天生下来屠狼的金刚。

    一九七七年,元旦,清晨六点十三分,龙年还没过去。

    狼,雪中的狼,围猎返巢的狼群。在背着逃犯抱着婴儿拖着母狼的老头面前,有七头狼趴在地上,八头干脆坐下,还有九头摇尾乞怜,就像看家护院的狗。还有两具狼的尸体,两个哀号的重伤员。

    就连狼王,也放下嘴里的活羊羔,微微低垂头颅,一条前腿弯曲跪地,标准西洋礼仪。

    地球上所有的狗,都来自同一对祖先—一东亚的灰狼,大约一万五千年前,它们走出非洲,经历漫长旅程,抵达这片大陆。但如果,没有比狼更勇敢的男人,也不可能有狗这个物种。世界上第一个将狼驯化为狗的人,据说是第一个定居在东亚荒野上的中国人,也长着老狱警的这张脸,同样的体格和心脏,还有眼神。

    此刻,白茅岭的狼,像一群热烈欢送国际友人的少先队员,戴着红领巾,捧着鲜花,唱起歌,跳起舞,排列成整齐的左右两队,让出一条金光大道。

    他从二十多头狼中间穿过。热烘烘的狼味,几头年轻的狼被吓得失禁的尿骚味。背后的逃犯闭着眼睛,臂弯里的男婴还在熟睡,被他倒拖过雪地的母狼一动不动,不远处的狼王眼泪汪汪,与妻惺惺永别。

    一粒雪子,落人老头眼底。朔风飒飒,呼啸不止。

    狼群,远远留在身后的雪野,集体呜咽号哭。在它们后半生的记忆里,烙印下的将不是这三个活人与一具狼尸,而是整个巨无霸的双头怪物,有着四条腿和四只胳膊,右侧腋下藏着个小脑袋,肩膀上生出一根铁棍,左侧身后拖着狼形的巨尾。那是它们的老祖先才见到过的,在与猛犸象和剑齿虎共存的同一个时代,灭亡在人类与狼群互相猎杀

    的时代。难道是在地下冰封了十万年,终于在大雪的召唤下出土,满血复活?这种令狼战栗的“史前怪兽”,从漠北草原到黄土高坡再到江南丘陵,通过一代又一代狼王的描述,种植在每一头狼的大脑皮层深处。

    清晨,七点。

    老狱警带着狼、逃犯、婴儿,走到白茅岭监狱的门口。岗亭站着两个新兵,都没认出来,惊慌失措之中,不晓得是哪一个,拉开自动步枪保险,往天上打了一梭子弹。

    五分钟后,凡是活着的人都出动了……下夜班和上白班的干警,早起干活的农场职工,营房里的士兵们,就连上早操的几百号劳改犯,也都涌到监狱大门口往外看。他们的眼睛都布满血丝,因为彻夜难眠,不断被山上的枪声惊醒,还有此起彼伏的狼嚎。没人敢出门,连窗户都不敢开一道缝。昨晚九点起,狼群洗劫了农场,四下都是牛羊的哀

    嚎与惨叫。包括连长在内的所有人,毫无疑问地确信——老狱警与年轻逃犯,都已消化在狼的肠胃中,天亮又变成一坨坨狼粪。等到开春,这两个倒霉的男人,会是庄稼地里上等的肥料,供应玉米或稻谷生长,回归白茅岭的居民们腹中。也算是他俩死得其所,对得起生养他们的人民群众。到时候,不会再有人认得这两张脸。想想就有些可惜,也有些悲壮。

    如今,这两个男人还活着,加上臂弯里的小男人。

    白发覆头的老狱警,来到白茅岭二十年,经他手送葬的囚犯与警察,亦不少于百人,但他从未像此刻般坚硬如铁。逃犯,似已粘在他身上。尤其脸颊与耳朵部位,冰雪把两个人的皮肤冻在一起,像是打一个娘胎里出来的连体儿。好些人上来帮忙,费劲地把他们分开。

    老头依然站立着。

    广大人民群众,还有被剥夺了人民群众权利的囚犯们,把老头和母狼的尸体圈在当中,一场喧嚣而热闹的围观。这只庞大的野兽,似乎随时都有可能复活,一跃而起,依次咬断大伙儿的喉咙。老头松开左手,母狼的尾巴垂落。

    他已完全证明自己。手心里全是狼毛,还有腻腻的汗和掌心开裂的血。

    五个月大的男孩,仍旧在他的臂弯里熟睡着,鼻子里呼出狼奶的气息。

    “建军!”

    女人尖厉的声音,喊出婴儿的名字。他们夫妻本以为永远失去了孩子,正在每晚努力,想再生个娃娃。她和她男人重重撞到老狱警身上,却像顶到一堵墙。一个多月不见,男孩竟结实壮大了一圈,充满狼穴的气味。但妈妈毕竟认得儿子。

    老头并不是不想动,而是半边身体麻木了,仿佛被巨蛇吞噬着胳膊。当孩子从他手里被抱走,从热乎乎变得冰凉的几秒钟,好像躯干的一部分断裂。几个年轻的干警,帮老头卸下56式自动步枪和三棱刺刀。

    逃犯快死了。最后一滴血,像经过输液针头似的,汩汩输入雪地。红的血,白的雪,混在一起,变成另一种暖眯的颜色,难以准确地在光谱中描述,就像孕妇分娩后的床单。两片破碎的镜片底下,逃犯瞪大双眼,看着他。

    老头弯腰在他耳边说了什么,周围人都没听清,除了将死之人。

    他眨了眨眼睛,断气了。

    冬至那晚,死在监狱床上的大块头,原本是个抢劫犯。因为欺负其他犯人,加过两年刑期。所谓欺负,就是强奸。当年在提篮桥,有人告诉过名侦探,男人被强奸是怎样的感觉——仿佛变成一块肉,被切碎了,油炸了,红焖了,生煎了……19077号犯人,紧挨大块头的铺位,刚进去不敢反抗,以为这是白茅岭的老规矩。第一年苦熬过去,以为

    到头了,大块头竟变本加厉,其他人却一个个装睡。他才明白,大块头是看中了自己——上海来的妇产科医生,细皮嫩肉,容易推倒,难以反抗,强奸起来特别舒服。

    狼灾肆虐的冬天,白天出去干活时,他在茶园发现一大撮灰色狼毛。地上有堆带血的骨头,像獐子之类的小动物。他藏起狼毛,压在床铺底下。还有,作为前妇产科医生,他有在监狱医务室工作的便利,私藏了一些药物,比如乙醚——无色透明液体,会让人暂时昏迷,只要剂量适当,又不致人死命。狼毛与乙醚都准备好,耐心等候时机。那

    一夜,狼嚎特别清晰,就在监狱院墙下。后半夜,监房里鼾声此起彼伏。他把乙醚洒在手帕上,依次蒙住大家口鼻。没一会儿,全都睡得死沉死沉,怎么折腾都不可能醒来——包括边上的大块头。

    19077号囚犯,把自己想象成复仇的母狼,用牙齿一点点咬破大块头脖子上的皮肤、血管和气管。其他人都昏迷了,听不到大块头临死前的蹬腿声,就像每次大家都在装睡。大块头死了。喉管暴露在空气中,鲜血溅满床铺,还有19077号的口腔。他吸了一点血,就一点点。人血的滋味,苦咸苦咸的,不好喝。

    伪装现场。他撕裂死尸的伤口,手指插得更深,模拟锋利的狼牙,几乎摸到脊椎骨。他用事先准备好的细树枝,在尸体上划出一道道伤疤,像狼爪挠过的痕迹。他把狼毛弄在床铺上、监狱的地上,特别是铁栏杆上。狼用缩骨术进出时,必定留下这种痕迹。他为自己清理一番,咽下嘴里的血,看起来跟别人没两样。就算身上有血迹,睡在死者身边也属正常。到了早上,所有人按时醒来,受乙醚麻醉的影响头晕恶心,就算嗅到某种特别的气味,但当看到大块头的尸体,再加上满地狼毛,肯定会产生强烈的心理作用——那就是狼的气味。监狱的调查草草了事,哪有什么法医来做尸体解剖。大伙随便看下尸体,伤口像这么回事,自然而然断定,凶手必是那头母狼。

    直到昨晚,老狱警也被他骗过了,相信那套狼闯入监狱吃人的鬼话。若是早点怀疑,绝不可能在放风时睡着,还让杀人嫌疑犯夺枪逃跑。不晓得这算是走运还是不走运,这些秘密,已被19077号带给死神。

    他的眼睛睁着,明亮,无瑕,不似死人的浑浊,更像六角形雪花,坠落在扩散的瞳孔底下,融化成一汪清淡的泪水…

    逃犯死在老狱警的怀中,享年二十八岁。活到六十岁的前名侦探,将他放在白茫茫的雪地上,反正不会弄脏了死者。再过四个月,等到清明,埋葬年轻逃犯的荒野,就会开满金灿灿的油菜花。

    左边是母狼的尸体,右边是死去的逃犯,他在中间,活着。

    有人给老狱警点上一支烟,上海卷烟厂的牡丹牌。第一根火柴,晃了半天没点上,被风雪吹灭了。有个高大的干警,用身体和手掌阻挡着风,又擦了好几根火柴,差点烧着眉毛才点上。老头略微驼背,但纹丝不动。他将烟吞入肺中,又经鼻孔喷出,蓝色氤氲在雪中蒸发,仿佛清明、冬至上坟的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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