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下文学 www.bxwxx.com,204纪事无错无删减全文免费阅读!
望了外面一会儿觉得头晕,我拉上窗帘将头后靠在座位上闭目养神。可刚刚余留在眼中的那抹金黄却越来越明亮,好像是那天第一次全室出游时亮得格外耀眼的阳光,后来那抹明亮变得闪亮闪亮,又像极了某夜室中摇曳跳跃的烛光。曾经有他就在那美丽不可方物的烛火中,俯下身来对我说“我喜欢你”
星星点点的闪亮里,他温柔专注的凝视让我误以为那夜的美好是为我而绽放。看着车内各色各样的人,像我一样他们也提着大包小包的行李,或谈笑或闭目休息,或走亲或访友,或旅行或出差,不知其间有没有人像我这样,为了遗忘而出行。
可我心里清楚,不管走多远,我也永远忘不了曾经有个人在只有烛光的夜里坐在窄窄的单人床边,抱着吉他为我温柔地弹唱。
妈,你的儿子犯了一个错误。代价是他一辈子的爱恋。在踏下车厢时,我都认为无论是这个新落脚的城市于我,还是我于这个城市,都是完全陌生。
可刚走出车站,我便遇到了一个很久不见的旧识。沈晓熙比起两年前,长高了不少,五官脸孔倒没什么变化,俊目依旧,只是褪却了当年的些许稚气变得沉稳了。
“司希哥,真的是你?!”他看到我一连惊喜溢于言表,用力地抱了抱我“司希哥,真没想到会在这儿碰见你,你是毕业了到这里还是已经工作了来这儿出差的?”
比起他的欣喜,我的反应只能称为平静,浅浅对他笑道:“都不是,我是打算来找份工作常住的。”
“那你今天休息的地方还没定下来是吧?”“嗯,正打算去找。”“先回我那儿,到家我们再慢慢谈。”沈晓熙提过我的皮箱顺手招了辆车,将箱子送上去,回头对我说:“司希哥,今晚睡我那儿吧。”
我笑着应允,心内却有些感叹,世事无常,人生难料。当年他离去音讯全无,怎料今日却在一个意料不到的地方、意料不到的时候遇见。“司希哥,怎么了?不舒服吗?”
沈晓熙听到了我的叹息。我摇摇头:“哦,没什么,只是对于今天在这里能巧遇你,有些感慨。”他抿着嘴笑道:“这就证明我和你是有缘的。”
缘?我也笑了。如果世间真存在这种东西,那我和他或许的确算有缘了。沈晓熙的公寓不算大,但装修饰物及家俱都很新,布置得温馨精致,竟让我有种回家的感觉。
洗了澡后,本待要睡客房,主人要我和他一起睡。我有些迟疑。“司希哥,今天和我一起睡吧,我们好好说说话。”
刚开始我有些迟疑,实际上说穿了是不敢。因为我已经不能算是个正常的男人了。我喜欢的人是男人,身体被男人抱过,再这样和一个并不是自己爱人的男人睡一张床。
虽然对方并无那种心思,可我心里却有些不自然。“嗯,好吧,我们很久没见了。”我想不出理由来拒绝,只有应允。
也许是我和这个帅小伙真的很投缘,也许是我已下定决心要给自己20多年的感情来个淡泊冷静的总结,在橘红微暗柔和的床头灯下,我将我失去学籍的事告诉了沈晓熙,包括被赶出家门的事,但却没说这一切的起因是因我喜欢上了一个男人。
不是我不敢,而是因为我已下定决心要将那人及现在以前的所有我的全部抛弃给时间,完完全全地遗留在昨日我离开的那片天空下。
留在了那间我和他相遇的204。找工作时,我考虑过要不要换个名字,因为这名字让我觉得会被现在的自己辱没之嫌,最后还是没改。
这个爸妈取的名字或许是我和家人之间唯一的联系了吧。n城不像我先前所呆的m城那样是繁华的大都市,但所幸经济算活跃,工作并不难找。
很快,我进了一家小公司作个文员,因为我会英文,平时老板便叫我多打打英文稿件,帮上司写写报告什么的。我和沈晓熙同住一起。一是他的热情相邀,二是现实因素,沈晓熙的公寓距我上班的公司只有20分钟的车程,上下班很方便,而我和他合租也能减轻我经济上的压力,实在没有什么不好的。
当然,最主要是现在这种状态的我并不讨厌与他同住一个屋檐下。我和沈晓熙同住的半月后的某天晚上,我们一起在客厅看电视,无聊时我将他放在沙发上的影集拿来翻看,有一张照片吸引了我的目光。
照片上有两个少年,搭着肩膀,笑得很灿烂。背景是公园,似乎是班上同学野餐,两人身后铺着大大的桌布,上面能看见鲜果和蔬菜。“这是你什么时候的照的?”我指着照片问沈晓熙。
“初三的暑假。那时我们几个要好的同学朋友相约去南山公园野餐时照的。”沈晓熙凑近指着照片... -->>
望了外面一会儿觉得头晕,我拉上窗帘将头后靠在座位上闭目养神。可刚刚余留在眼中的那抹金黄却越来越明亮,好像是那天第一次全室出游时亮得格外耀眼的阳光,后来那抹明亮变得闪亮闪亮,又像极了某夜室中摇曳跳跃的烛光。曾经有他就在那美丽不可方物的烛火中,俯下身来对我说“我喜欢你”
星星点点的闪亮里,他温柔专注的凝视让我误以为那夜的美好是为我而绽放。看着车内各色各样的人,像我一样他们也提着大包小包的行李,或谈笑或闭目休息,或走亲或访友,或旅行或出差,不知其间有没有人像我这样,为了遗忘而出行。
可我心里清楚,不管走多远,我也永远忘不了曾经有个人在只有烛光的夜里坐在窄窄的单人床边,抱着吉他为我温柔地弹唱。
妈,你的儿子犯了一个错误。代价是他一辈子的爱恋。在踏下车厢时,我都认为无论是这个新落脚的城市于我,还是我于这个城市,都是完全陌生。
可刚走出车站,我便遇到了一个很久不见的旧识。沈晓熙比起两年前,长高了不少,五官脸孔倒没什么变化,俊目依旧,只是褪却了当年的些许稚气变得沉稳了。
“司希哥,真的是你?!”他看到我一连惊喜溢于言表,用力地抱了抱我“司希哥,真没想到会在这儿碰见你,你是毕业了到这里还是已经工作了来这儿出差的?”
比起他的欣喜,我的反应只能称为平静,浅浅对他笑道:“都不是,我是打算来找份工作常住的。”
“那你今天休息的地方还没定下来是吧?”“嗯,正打算去找。”“先回我那儿,到家我们再慢慢谈。”沈晓熙提过我的皮箱顺手招了辆车,将箱子送上去,回头对我说:“司希哥,今晚睡我那儿吧。”
我笑着应允,心内却有些感叹,世事无常,人生难料。当年他离去音讯全无,怎料今日却在一个意料不到的地方、意料不到的时候遇见。“司希哥,怎么了?不舒服吗?”
沈晓熙听到了我的叹息。我摇摇头:“哦,没什么,只是对于今天在这里能巧遇你,有些感慨。”他抿着嘴笑道:“这就证明我和你是有缘的。”
缘?我也笑了。如果世间真存在这种东西,那我和他或许的确算有缘了。沈晓熙的公寓不算大,但装修饰物及家俱都很新,布置得温馨精致,竟让我有种回家的感觉。
洗了澡后,本待要睡客房,主人要我和他一起睡。我有些迟疑。“司希哥,今天和我一起睡吧,我们好好说说话。”
刚开始我有些迟疑,实际上说穿了是不敢。因为我已经不能算是个正常的男人了。我喜欢的人是男人,身体被男人抱过,再这样和一个并不是自己爱人的男人睡一张床。
虽然对方并无那种心思,可我心里却有些不自然。“嗯,好吧,我们很久没见了。”我想不出理由来拒绝,只有应允。
也许是我和这个帅小伙真的很投缘,也许是我已下定决心要给自己20多年的感情来个淡泊冷静的总结,在橘红微暗柔和的床头灯下,我将我失去学籍的事告诉了沈晓熙,包括被赶出家门的事,但却没说这一切的起因是因我喜欢上了一个男人。
不是我不敢,而是因为我已下定决心要将那人及现在以前的所有我的全部抛弃给时间,完完全全地遗留在昨日我离开的那片天空下。
留在了那间我和他相遇的204。找工作时,我考虑过要不要换个名字,因为这名字让我觉得会被现在的自己辱没之嫌,最后还是没改。
这个爸妈取的名字或许是我和家人之间唯一的联系了吧。n城不像我先前所呆的m城那样是繁华的大都市,但所幸经济算活跃,工作并不难找。
很快,我进了一家小公司作个文员,因为我会英文,平时老板便叫我多打打英文稿件,帮上司写写报告什么的。我和沈晓熙同住一起。一是他的热情相邀,二是现实因素,沈晓熙的公寓距我上班的公司只有20分钟的车程,上下班很方便,而我和他合租也能减轻我经济上的压力,实在没有什么不好的。
当然,最主要是现在这种状态的我并不讨厌与他同住一个屋檐下。我和沈晓熙同住的半月后的某天晚上,我们一起在客厅看电视,无聊时我将他放在沙发上的影集拿来翻看,有一张照片吸引了我的目光。
照片上有两个少年,搭着肩膀,笑得很灿烂。背景是公园,似乎是班上同学野餐,两人身后铺着大大的桌布,上面能看见鲜果和蔬菜。“这是你什么时候的照的?”我指着照片问沈晓熙。
“初三的暑假。那时我们几个要好的同学朋友相约去南山公园野餐时照的。”沈晓熙凑近指着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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