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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是觉得这架打得不公平,“广延,不是兄弟说你,你这番真是有以大欺小之嫌,你比莫思远要高大出整整一圈,他就算站得笔直,那头顶也才刚过你肩膀。如果上阵杀敌,有这般优势自然要用,可是自己人之间却不不必了,就算你打赢也是胜之不武。”
杜家的二公子杜牟之此时也已经陪着祖母和妹妹杜若兰回了京城,杜家与平阳候府虽然同属太子阵营,但他和赵世子之间因有过争娶邱家小姐之事,所以总是不睦,赵覃与人打架带彩的热闹杜牟之是必然要看的。
看过之后对赵覃的惨烈状也不禁唏嘘,“是被俊卿内弟打得?他还真敢下手!”
莫思远杜牟之在金陵时是见过的,还记得那小子很是机灵,嘴上特别能来事,头见面便将平阳侯府说得穷困潦倒,都快揭不开锅了。没想到此人后来际遇巧合,一步登天,竟混到了太子的眼前,还立了两件功劳,日后殿下登基,论功封赏,莫思远能与他们这些一直跟在殿下鞍前马后效忠的世家子弟平起平坐是没有问题的事情。
更没想到这小子除了精明还有如此勇猛的一面,别的不说,光比个头他也不该轻易和赵覃动手啊!
因此杜牟之十分赞成柳余涵的观点,点头道,“柳兄说的不错,广延现在这脸上虽然凄惨了点,但也不能遮掩你这打法是以大欺小。”
赵覃被众人轮番说了一通,已经没了脾气,拿着块冰帕子捂着嘴角,随意道,“随你们怎么说吧,我那时不是被气得顾不上旁的什么了嘛!况且那小子下手狠,他也没吃亏。”想了想又有些悠然,“不过不打不相识,我现在倒真是没那么讨厌莫思远。”
“哦?”柳余涵奇怪,“怎么?他还把你给打高兴了?”
赵覃瞪他一眼,“当然不是,”又悠然思索一会儿后微微一笑,一不小心牵动了嘴角伤处,疼得嘶嘶吸气,然后才道,“别说,那小子身形不错,腰身又柔又韧,抱在怀里娇小玲珑,十分趁手——”
他话还没说完就被葛俊卿踢了一脚,黑沉着俊脸道,“你胡说什么!”
赵覃对于自己好友总是偏心小舅子之事已然认命,连连摆手,“好好好,你那小舅子是宝儿,金贵得很,打不得也说不得。当我什么也没说就是。”不过实在是疑惑,“俊卿啊,我看你夫人没过世前你也没这般上心,怎么对她一个连见都没见过的兄弟如此照顾?那小人儿是长得不错,有名的黑里俏,你该不会——?”猜到这里又觉得不可能,自语道,“应该不至于啊,我认识你这么多年,从没见你有过断袖的嗜好。只不过要不是因为有这点念想,你总偏着他又是为了什么?”
葛俊卿别开脸,语气有点便扭,“你别管这么多,只以后远着她些就是了。”
赵覃本是随口一说,听了这回答不由张开嘴,与其余几人一起惊讶,“不是吧,俊卿,你真有此意?”
葛俊卿苦笑,夫人变成了小舅子,他这大概也是古往今来第一个有此奇遇之人了!
======
出巡的第二日晚上,太子一行宿在了当地一座最好的宅院,据说是一位盐商的宅子,不过此人身份不够,没资格觐见太子殿下,因此老实腾出宅院之后就借住去了亲戚家,只有地方官留在这里侍奉殿下。
这里离京城较近,民间算得富庶,政务也平稳,太子只随意问了地方官几句话就将人打发走了,洗漱好了打算休息,忽然想起一事,命人去将思归找了来。
思归和廖勇两人一副一正统带着殿下的侍卫队,这晚正是思归轮值。因此一叫就来,“殿下,你找我?”
太子已经脱了正装,换了身玉色带祥云如意纹理的织锦长袍,靠在软榻上,姿势慵懒,腿上搭了张柔软的皮毛毯子,正在翻看一卷地方志,见思归到了就摆摆手,一个内侍托了个描花白瓷小罐子来给思归,另有一个端了热水手巾过来。
思归莫名接过小白瓷罐,揭开盖子,就有一股十分好闻的药香扑鼻而来,这香味十分熟悉,思归惊讶,“玉蘅膏!殿下你怎么给我这个?”
太子扬扬白玉雕成的下巴淡然道,“洗洗脸,再把你脸上的伤痕擦一擦,总带着这么一脸伤像什么样子!”
思归也知道自己现在这个形象不太体面,特别还是正跟着太子出巡,被地方上迎接的官员看到十分不好,只是她脸上涂得有东西,不能洗,迟疑道,“我不太方便洗脸。”
捧水盆过来的小内侍忍不住看她一眼,心想难得殿下这么平易近人,关心属下,你不赶紧谢恩怎么还推三阻四!脸有什么不方便洗的?
太子知道思归是怎么回事,道,“放心洗吧,本宫手下这几个内侍嘴都严,不会出去乱说,况且这大晚上的,一会儿出去了也没人看得出你是黑是白。”
思归一想,确实是这么回事,于是道,“谢谢殿下,那我拿回自己的房中涂吧,别在这里打扰了殿下休息。”
太子却不同意,“水和镜子都给你准备好了,还麻烦什么,你就在这里涂,本宫现在还不睡。”
思归有点奇怪,不过也没多想,麻利把脸上的涂黑洗干净,然后涂上一层玉蘅膏。
玉蘅膏她以前每月都有一小罐,不过感觉太子这罐明显比她见过的要好,涂在脸上香气扑鼻,不似其它药膏有刺鼻的药味,清清凉凉十分舒服,果然是好东西。
一转脸,发现太子早就不看书了,一直在盯着看她涂玉蘅膏,微微诧异,“殿下?”心道难道留我在这里就是为了看看我怎么涂药,问题是这有什么好看?
太子不是想看人往脸上涂药,而是这几天总记挂着那日早晨在毓王府门口见到的那只鲜嫩蜜桃,也不知是怎么了,总想再看看。
只是看过之后心里又升起了一股对赵覃的不满之情,好好一只蜜桃,这青一块,那紫一块的,看得人惋惜,平阳候世子看来精力过于旺盛,回去要找点难办的差事给他做做才行。
☆、第三十七章
思归没认为自己和赵覃打了一架有什么不对,他们两个之间又没有什么深仇大恨,也不是敌对双方,只是平时互相看不顺眼而已,总不至于要出什么狠手段去害人,因此到实在对对方火冒三丈时,打一架也是个解决办法。
话说那次打过之后她看赵覃倒顺眼一点了,赵覃应该也有同感,堂堂小侯爷被揍成了乌眼鸡竟也没再提要报仇雪恨那一回事。
不过这在太子眼里肯定就是粗鲁举止,上不得席面。
因此在太子屈尊,亲自要她记得给脸上涂药,好让伤痕好得快一点的时候,思归立刻虚心受教,老老实实开始每晚往脸上涂一层香喷喷的玉蘅膏。
只不过有一点让思归纳闷的地方,就是太子殿下似乎是只带了一罐伤药,所以不肯整罐给她拿走,只让每晚休息时去殿下房里涂。
好在思归自认是个很会和上司沟通相处的人,每天晚上去了都会带着点话题,不会傻乎乎站在那里干等着殿下的侍从给她端水拿药,然后再在殿下与两个侍从六只眼睛的炯炯注视下洗脸涂玉蘅膏,总算省去了不少被人参观的尴尬。
过了几天后太子问她,“莫思远,怎么本宫每到一处你都能说出些当地的风土人情,最近发生了什么大事,地方官员在民间的口碑如何?”
思归道,“殿下还记得我以前是跑买卖的,手底下有几个小伙计?”
太子记得头次遇到思归他就正押了两车货物要去金陵,点头道,“你到本宫手下来做事把你那几个伙计也带上了?”
思归道,“正是,我派他们两人一组打前站,每一个地方都要比殿下的队伍早到两天,提前在街市乡间转转,打听些消息来,我再挑有用的来说给殿下听听。”
太子玩味,“本宫不记得有派你做这差事。”
思归很不以为然,心道不是自己的活儿就一点不干,老板推一推才动一动的下属绝对不是好下属,这种混吃等死的工作态度才不是她这么积极向上的人会有的呢!
不过话说出来就是,“属下身负护卫殿下之责,每到一个陌生的地方,提前将环境摸清楚总是应该做到的。况且我想着殿下出巡,除了那些个地方官员冠冕堂皇,自吹自擂的陈词滥调,这些民间打探来的消息你应该也是愿意听听的。”
太子颔首,“不错,本宫原打算到了荆南之后让李固安排人去做这个的,难得你有心,提前想到了。”
思归立刻表态,一脸严肃诚恳,“属下为太子做事定当尽心竭力,万死不辞。”
太子要笑不笑地看她一眼,觉得被一只蜜桃表忠心甚是有趣,心里痒痒的,“你是挺尽心,不过有时也挺能惹事。”招招手,“过来。”
思归最近确实是惹了两次事儿... -->>
主要是觉得这架打得不公平,“广延,不是兄弟说你,你这番真是有以大欺小之嫌,你比莫思远要高大出整整一圈,他就算站得笔直,那头顶也才刚过你肩膀。如果上阵杀敌,有这般优势自然要用,可是自己人之间却不不必了,就算你打赢也是胜之不武。”
杜家的二公子杜牟之此时也已经陪着祖母和妹妹杜若兰回了京城,杜家与平阳候府虽然同属太子阵营,但他和赵世子之间因有过争娶邱家小姐之事,所以总是不睦,赵覃与人打架带彩的热闹杜牟之是必然要看的。
看过之后对赵覃的惨烈状也不禁唏嘘,“是被俊卿内弟打得?他还真敢下手!”
莫思远杜牟之在金陵时是见过的,还记得那小子很是机灵,嘴上特别能来事,头见面便将平阳侯府说得穷困潦倒,都快揭不开锅了。没想到此人后来际遇巧合,一步登天,竟混到了太子的眼前,还立了两件功劳,日后殿下登基,论功封赏,莫思远能与他们这些一直跟在殿下鞍前马后效忠的世家子弟平起平坐是没有问题的事情。
更没想到这小子除了精明还有如此勇猛的一面,别的不说,光比个头他也不该轻易和赵覃动手啊!
因此杜牟之十分赞成柳余涵的观点,点头道,“柳兄说的不错,广延现在这脸上虽然凄惨了点,但也不能遮掩你这打法是以大欺小。”
赵覃被众人轮番说了一通,已经没了脾气,拿着块冰帕子捂着嘴角,随意道,“随你们怎么说吧,我那时不是被气得顾不上旁的什么了嘛!况且那小子下手狠,他也没吃亏。”想了想又有些悠然,“不过不打不相识,我现在倒真是没那么讨厌莫思远。”
“哦?”柳余涵奇怪,“怎么?他还把你给打高兴了?”
赵覃瞪他一眼,“当然不是,”又悠然思索一会儿后微微一笑,一不小心牵动了嘴角伤处,疼得嘶嘶吸气,然后才道,“别说,那小子身形不错,腰身又柔又韧,抱在怀里娇小玲珑,十分趁手——”
他话还没说完就被葛俊卿踢了一脚,黑沉着俊脸道,“你胡说什么!”
赵覃对于自己好友总是偏心小舅子之事已然认命,连连摆手,“好好好,你那小舅子是宝儿,金贵得很,打不得也说不得。当我什么也没说就是。”不过实在是疑惑,“俊卿啊,我看你夫人没过世前你也没这般上心,怎么对她一个连见都没见过的兄弟如此照顾?那小人儿是长得不错,有名的黑里俏,你该不会——?”猜到这里又觉得不可能,自语道,“应该不至于啊,我认识你这么多年,从没见你有过断袖的嗜好。只不过要不是因为有这点念想,你总偏着他又是为了什么?”
葛俊卿别开脸,语气有点便扭,“你别管这么多,只以后远着她些就是了。”
赵覃本是随口一说,听了这回答不由张开嘴,与其余几人一起惊讶,“不是吧,俊卿,你真有此意?”
葛俊卿苦笑,夫人变成了小舅子,他这大概也是古往今来第一个有此奇遇之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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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巡的第二日晚上,太子一行宿在了当地一座最好的宅院,据说是一位盐商的宅子,不过此人身份不够,没资格觐见太子殿下,因此老实腾出宅院之后就借住去了亲戚家,只有地方官留在这里侍奉殿下。
这里离京城较近,民间算得富庶,政务也平稳,太子只随意问了地方官几句话就将人打发走了,洗漱好了打算休息,忽然想起一事,命人去将思归找了来。
思归和廖勇两人一副一正统带着殿下的侍卫队,这晚正是思归轮值。因此一叫就来,“殿下,你找我?”
太子已经脱了正装,换了身玉色带祥云如意纹理的织锦长袍,靠在软榻上,姿势慵懒,腿上搭了张柔软的皮毛毯子,正在翻看一卷地方志,见思归到了就摆摆手,一个内侍托了个描花白瓷小罐子来给思归,另有一个端了热水手巾过来。
思归莫名接过小白瓷罐,揭开盖子,就有一股十分好闻的药香扑鼻而来,这香味十分熟悉,思归惊讶,“玉蘅膏!殿下你怎么给我这个?”
太子扬扬白玉雕成的下巴淡然道,“洗洗脸,再把你脸上的伤痕擦一擦,总带着这么一脸伤像什么样子!”
思归也知道自己现在这个形象不太体面,特别还是正跟着太子出巡,被地方上迎接的官员看到十分不好,只是她脸上涂得有东西,不能洗,迟疑道,“我不太方便洗脸。”
捧水盆过来的小内侍忍不住看她一眼,心想难得殿下这么平易近人,关心属下,你不赶紧谢恩怎么还推三阻四!脸有什么不方便洗的?
太子知道思归是怎么回事,道,“放心洗吧,本宫手下这几个内侍嘴都严,不会出去乱说,况且这大晚上的,一会儿出去了也没人看得出你是黑是白。”
思归一想,确实是这么回事,于是道,“谢谢殿下,那我拿回自己的房中涂吧,别在这里打扰了殿下休息。”
太子却不同意,“水和镜子都给你准备好了,还麻烦什么,你就在这里涂,本宫现在还不睡。”
思归有点奇怪,不过也没多想,麻利把脸上的涂黑洗干净,然后涂上一层玉蘅膏。
玉蘅膏她以前每月都有一小罐,不过感觉太子这罐明显比她见过的要好,涂在脸上香气扑鼻,不似其它药膏有刺鼻的药味,清清凉凉十分舒服,果然是好东西。
一转脸,发现太子早就不看书了,一直在盯着看她涂玉蘅膏,微微诧异,“殿下?”心道难道留我在这里就是为了看看我怎么涂药,问题是这有什么好看?
太子不是想看人往脸上涂药,而是这几天总记挂着那日早晨在毓王府门口见到的那只鲜嫩蜜桃,也不知是怎么了,总想再看看。
只是看过之后心里又升起了一股对赵覃的不满之情,好好一只蜜桃,这青一块,那紫一块的,看得人惋惜,平阳候世子看来精力过于旺盛,回去要找点难办的差事给他做做才行。
☆、第三十七章
思归没认为自己和赵覃打了一架有什么不对,他们两个之间又没有什么深仇大恨,也不是敌对双方,只是平时互相看不顺眼而已,总不至于要出什么狠手段去害人,因此到实在对对方火冒三丈时,打一架也是个解决办法。
话说那次打过之后她看赵覃倒顺眼一点了,赵覃应该也有同感,堂堂小侯爷被揍成了乌眼鸡竟也没再提要报仇雪恨那一回事。
不过这在太子眼里肯定就是粗鲁举止,上不得席面。
因此在太子屈尊,亲自要她记得给脸上涂药,好让伤痕好得快一点的时候,思归立刻虚心受教,老老实实开始每晚往脸上涂一层香喷喷的玉蘅膏。
只不过有一点让思归纳闷的地方,就是太子殿下似乎是只带了一罐伤药,所以不肯整罐给她拿走,只让每晚休息时去殿下房里涂。
好在思归自认是个很会和上司沟通相处的人,每天晚上去了都会带着点话题,不会傻乎乎站在那里干等着殿下的侍从给她端水拿药,然后再在殿下与两个侍从六只眼睛的炯炯注视下洗脸涂玉蘅膏,总算省去了不少被人参观的尴尬。
过了几天后太子问她,“莫思远,怎么本宫每到一处你都能说出些当地的风土人情,最近发生了什么大事,地方官员在民间的口碑如何?”
思归道,“殿下还记得我以前是跑买卖的,手底下有几个小伙计?”
太子记得头次遇到思归他就正押了两车货物要去金陵,点头道,“你到本宫手下来做事把你那几个伙计也带上了?”
思归道,“正是,我派他们两人一组打前站,每一个地方都要比殿下的队伍早到两天,提前在街市乡间转转,打听些消息来,我再挑有用的来说给殿下听听。”
太子玩味,“本宫不记得有派你做这差事。”
思归很不以为然,心道不是自己的活儿就一点不干,老板推一推才动一动的下属绝对不是好下属,这种混吃等死的工作态度才不是她这么积极向上的人会有的呢!
不过话说出来就是,“属下身负护卫殿下之责,每到一个陌生的地方,提前将环境摸清楚总是应该做到的。况且我想着殿下出巡,除了那些个地方官员冠冕堂皇,自吹自擂的陈词滥调,这些民间打探来的消息你应该也是愿意听听的。”
太子颔首,“不错,本宫原打算到了荆南之后让李固安排人去做这个的,难得你有心,提前想到了。”
思归立刻表态,一脸严肃诚恳,“属下为太子做事定当尽心竭力,万死不辞。”
太子要笑不笑地看她一眼,觉得被一只蜜桃表忠心甚是有趣,心里痒痒的,“你是挺尽心,不过有时也挺能惹事。”招招手,“过来。”
思归最近确实是惹了两次事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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