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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眉手一歪,酱鸡爪上的酱顿时涂在了嘴角,真的是跟如花涂歪口红有的一拼,对面的追魁祸首见着,眼晴里却是有着恶作剧般的笑意,伸手慢条斯理的移过来,拿起桌上的纸巾,给她擦着嘴角的酱汁。
顺手又给她手指擦了擦,男生的手很好看,但是手掌很粗粝,大概是握哑铃和单杠,磨出的一层茧子,揉着女生柔嫩的手指,几下就搓的余眉直往回抽。
“打个巴掌给个甜枣,你就是故意不让我吃吧?”余眉把鸡爪放下,拉下脸,也不想吃了。
她不是不食人间烟火的娇滴滴女生,什么活剁爪子,鸡要不死,活剁爪是想淋一脸血吗?杀鸡都是先剁头再褪毛挖脏的……
先剁爪那是神经有毛病啊。
看着余眉放下筷子,连鱼片粥都不想吃了,不过嘴巴还是动了动,显然刚才那酱鸡爪特别对口味,不舍得呢,谭慕铭看着不由眉梢上扬。
“逗你玩呢,吃吧,保证不闹你了,来,别浪费食物。”谭慕铭拿起一次性手套给她。
“不了,我回去了。”吃个东西差点把喉咙捅穿,再来两次她可不敢再吃了,就没见过吃饭有吃的这么憋屈的,而且她突然发现这人怎么就蔫坏蔫坏的,欺负人真是不遗余力,实在跟他那道貌岸然,明朗星辉的外表大相径庭,半点不符。
男生急忙拉住她,半抱了下,像哄孩子似的拍了拍:“别生气了,刚才是我不对,看在鸡爪的面子上……嗯,这一盘我不吃,都给你,好不好。”说完他一伸手将中间那盘子浇了酱的鸡爪端起来放到她面前,一只只肉多色美,泛着油光,似乎在说,快啃我,快啃我。
余眉咽了一下,不会跟爱吃的东西过不去,上辈子没吃够,这辈子怎么能亏待自己呢,鸡蛋有丰富的胶原蛋白,虽然她现在脸上满满的都是胶原,饱满润亮的很,但是还是忍不住馋,看了两眼,犹豫了下又坐下来。
表面是不高兴,不乐意,但内里也是不反抗,顺从的任男生重新给她戴上手套,把啃过的鸡爪又塞到她手上,然后看了他一眼,又放到自己嘴里。
而男生自己也戴上,将鸡爪的爪尖掰成一段段,方便她挟咬,看她吃的津津有味,专注不断用舌尖去甜嘴角的酱汁,男生戴着手套瞥了两眼,就支着下巴看着她,看着看着目光就像是十五的光亮,微微发着亮。
余眉也不是真傻,虽然的感情经历空白一片,但这不代表她是真的什么也不懂了。
一个原本高冷的男生,突然有一天对她毒舌起来,花展帮她推开色狼,摔倒亲自帮她涂药,自习放学跟在她后面走,到现在已经接了两个吻。
还跟她说做朋友……
有普通朋友会接吻吗?会搂搂抱抱吗?真当她是十七八岁的清纯女生啊?
没有人会无缘无故这么做吧?尤其还是眼前这个高中也没和谁好过的男生,余眉觉得他应该是对自己意思,否则也没别的理由做这些事。
想想那天的一碗崩掉牙的红豆粥,目光不由的温柔多了,鸡爪啃的也自然顺畅的很。
对她来说,世上最幸福的事是什么?有钱?有貌?有才?然后就是自己喜欢的人也喜欢自己,对女人来讲这就是很幸福的吧。
其实应该早早有预感,但余眉实在出过太多的丑,有苗头也不敢想,总觉得对方一个微笑都带着嘲讽,直到刚才哄她时软言细语,才终于觉得,好像是这么回事。
也许人在出了丑之后,格外能让人接受?
余眉边吃边拿眼剽着他,见他正看着自己,看到自己也看他,他露齿一笑,“好吃吗?”然后像看到了什么一样,指了指她嘴角惊讶道:“你这里有东西……”
“哪儿?”余眉以为嘴角沾了肉屑,忙伸手摸。
结果对方带着丝捉弄的恶意俯□,对着她微微张开的鲜红嘴唇亲了一口。
余眉反应过来,不由的颊带红霞,不过很快正经起来,放下鸡爪道:“谭慕铭,跟你说点事儿。”
“嗯?”他脸皮够厚,亲完面不改色,依然笑容可掬的道:“你说。”
“我们现在算是朋友吧?”
“当然。”
“可是我们不仅仅是朋友,还是高中生,有时候做事得注意分寸和影响,不能让人误会。”余眉一本正经的道。
“像搂,抱,还有刚才的举动,以后不要做了,不适合我们的年纪,而且被人看到影响不好,。”
谭慕铭用公筷挟了一片自家做的猪肉香肠放到她粥上,左右看了看道:“屋里没人,谁能看见?”
“你和我不是人吗?”余眉见他明知故问,不由磨着牙,但还是好言好语的说:“总之,朋友之间,吃饭,学习,上下学这都可以。”
“你不喜欢?”
“我们是学生。”余眉说,她当然不是不喜欢,只是她更知道自己的身份,她还是个学生,高中生是不能早恋的,因为现在是人生最重要的转折点,如果恋爱了,那还有心思读书吗?还有什么升学率可言?
而且这个年纪的孩自制力很差,很容易冲动做错事,一旦做错事,就又会自怨自责,悔不当初。
当年高中上一届有个叫刘夏的女生,不就是吗?喜欢一个男生,后来早恋,然后影响很不好,等到被戒城开除,彻底的葬送了学业,才无比后悔,那件事几乎成了两人心里的刺,悔恨的疤痕,伴随一生,相看两厌。
余眉绝对不想两人彼此会变成这样的结局,她是重生过来的人,男生却不是,她喜欢他,但她更要为心里的这份喜欢负责任,要对两个人负责,随随便便的以双方朋友的关系,实做恋人才做的事,这样不是爱他,是害他,也是害自己。
所以,她必须要划一个限线,至少在高中时要保持这样,说清楚,朋友之间哪些事可以,哪些事不可以,像这次摸摸小手,明天亲亲嘴,后天再一个不小心再打破禁忌,偷吃禁果,连想都别想!
也许是余眉眼晴很坚定,男生看了两眼,随即点头道:“好……”但马上指了指她碗里的:“你尝尝这香肠,是用农家猪的猪肉做的,味道不错。”
农家猪谁没吃过啊,不过余眉还是“哦”了一声,把香肠放嘴里,还真是出人意料的好吃,简直甩出卖的火腿两条街啊,她不由的伸手又去挟。
挟过来放到男生的碗里,哄着道:“你也吃,晚上没看你吃多少,小心半夜饿着。”女生关心的话说的又轻又温柔,听着就让人心里舒服。
一时间两人之间的气氛柔和很多,说到农家菜,余眉自然也了解很多,因为她爱吃鸡爪,所以她的手艺也不错,跟邻居婶子学了很多土方,做出来的也不差,还有几道菜色,并承诺做给他吃之类。
余眉挟了些八宝菜给他,这菜做的真是好吃,她就算有食材也做不出这样的味道,肯定是独家秘方。
男生见她喜欢,便道:“什么好东西,哪等天我把方子要来给你。”
“不用。”余眉忙阻止;“这是人家混饭吃的东西,给你是多大的人情啊,不能随便要的,而且我要来也没用,也不能天天吃,浪费了。”
“自己家的东西算不上人情。”见余眉看他,便解释道:“这块地皮不是老板的,所以现在算是合伙人。”
他一说余眉就明白了,“地皮是你家的?”
谭慕铭听罢笑笑,“我爸的。”
余眉顿了下,微微疑惑,他爸不是他们家的?他家有什么区别?
但随即道:“经常和你爸过来吗?这里东西确实好吃,天然绿色食品,很适合带家里人过来……”他之前好像说过,家庭聚会。
他的手一顿,本来还着笑意的脸,顿时有些冷淡起来,“他很忙。”说完便伸手给余眉舀了半碗清汤。
余眉看了他一眼,能感觉到这种突然冷下来的气氛,让她感觉似乎提到爸爸这个字眼,谭慕铭那种形与外的不认同感。
她不由想了想,接过汤的时候,急忙道谢。
说实话余眉有时候也会想,哪有父母不把孩子放眼前,而是放在老家和老人一起,就算忙,可能也不是借口吧,但是沈老太说过,她和老太太不想背井离乡,就想在老家待着,儿子儿媳也让他们过去,但住不惯,孙子可怜他们,也在这边读书,顺便照顾老人。
余眉也没有多想,但现在又觉得似乎有隐情。
她向来不是个扒根问底,爱扣别人*的人,但是有时候也是分对象,不在乎的人,她不会多嘴,但是如果心里在乎的,就会想知道,想为他分忧为他着想。
喜欢一个人,就是比别人更关心一个人,所以她顿了下便小心冀冀的道:“暑假的时候,没有到B市去看他吗?”
“没有。”谭慕铭咽下口中的米粥,没有闭口不言,只是略显冷淡像说别人家的事般道:“经常两地跑,就算我过去,也见不到他人。”
“你妈妈呢?”
谭慕铭说不上是讽刺还是无言的笑笑:“我妈?她是个典型的贤妻,大家闺秀,温柔,娴静,上得厅堂下得厨房,得婆婆喜欢,得丈夫宠爱,唯伴侣是从,可惜唯独不是个良母。”
听到这里,余眉才明白过来,自己刚才好像无意间,戳到了他的痛处,原来谭家父母在自己儿子心目中的居然会是这么一个糟糕的形象。
余眉曾经也从沈老太的口中听说过,再加她自己曾在杂志上了解,谭家以前是资本家,后来曾一度跌落谷底,到这一辈,谭慕铭的父亲不听长辈劝说,没有去当兵,而是一意做起生意,白手起家,在商打拼几十年,最后成立了星辉集团。
一个白手起家创下不菲家业应该是个什么样的人?余眉自己想象不出,不过肯定是一个自制力好,果断且事业心高的人上人。
这样的人,有时候对子女的照顾不周也是可以理解的。
而说到这个,余眉反而更理解男生,也说不上理解,不过都是觉得童年不美满的人,上辈子,家庭的温暖离她很遥远,有时候半夜孤独的醒来,想不起童年一丝一毫温暖。
曾一度,她以为家里人不喜欢她,妈妈不喜欢,姥姥不喜欢,爸爸也是喜欢儿子多于她,于是她拼命的干活,乖巧听话,可是,仍然赢不回一点点关注,反而每天做的活变的越来越多,越来越沉重,直到上了高上,才脱离出来,再以后就一直是独身漂泊的状态,再没有与家人住在一起过。
那种感觉,余眉懂得。
她不由伸手覆在男生手背上,安慰一下,但很快收回来,她道:“你这样想会很痛苦,而且,毕竟是自己父母和亲人,有时候,也要站在他... -->>
余眉手一歪,酱鸡爪上的酱顿时涂在了嘴角,真的是跟如花涂歪口红有的一拼,对面的追魁祸首见着,眼晴里却是有着恶作剧般的笑意,伸手慢条斯理的移过来,拿起桌上的纸巾,给她擦着嘴角的酱汁。
顺手又给她手指擦了擦,男生的手很好看,但是手掌很粗粝,大概是握哑铃和单杠,磨出的一层茧子,揉着女生柔嫩的手指,几下就搓的余眉直往回抽。
“打个巴掌给个甜枣,你就是故意不让我吃吧?”余眉把鸡爪放下,拉下脸,也不想吃了。
她不是不食人间烟火的娇滴滴女生,什么活剁爪子,鸡要不死,活剁爪是想淋一脸血吗?杀鸡都是先剁头再褪毛挖脏的……
先剁爪那是神经有毛病啊。
看着余眉放下筷子,连鱼片粥都不想吃了,不过嘴巴还是动了动,显然刚才那酱鸡爪特别对口味,不舍得呢,谭慕铭看着不由眉梢上扬。
“逗你玩呢,吃吧,保证不闹你了,来,别浪费食物。”谭慕铭拿起一次性手套给她。
“不了,我回去了。”吃个东西差点把喉咙捅穿,再来两次她可不敢再吃了,就没见过吃饭有吃的这么憋屈的,而且她突然发现这人怎么就蔫坏蔫坏的,欺负人真是不遗余力,实在跟他那道貌岸然,明朗星辉的外表大相径庭,半点不符。
男生急忙拉住她,半抱了下,像哄孩子似的拍了拍:“别生气了,刚才是我不对,看在鸡爪的面子上……嗯,这一盘我不吃,都给你,好不好。”说完他一伸手将中间那盘子浇了酱的鸡爪端起来放到她面前,一只只肉多色美,泛着油光,似乎在说,快啃我,快啃我。
余眉咽了一下,不会跟爱吃的东西过不去,上辈子没吃够,这辈子怎么能亏待自己呢,鸡蛋有丰富的胶原蛋白,虽然她现在脸上满满的都是胶原,饱满润亮的很,但是还是忍不住馋,看了两眼,犹豫了下又坐下来。
表面是不高兴,不乐意,但内里也是不反抗,顺从的任男生重新给她戴上手套,把啃过的鸡爪又塞到她手上,然后看了他一眼,又放到自己嘴里。
而男生自己也戴上,将鸡爪的爪尖掰成一段段,方便她挟咬,看她吃的津津有味,专注不断用舌尖去甜嘴角的酱汁,男生戴着手套瞥了两眼,就支着下巴看着她,看着看着目光就像是十五的光亮,微微发着亮。
余眉也不是真傻,虽然的感情经历空白一片,但这不代表她是真的什么也不懂了。
一个原本高冷的男生,突然有一天对她毒舌起来,花展帮她推开色狼,摔倒亲自帮她涂药,自习放学跟在她后面走,到现在已经接了两个吻。
还跟她说做朋友……
有普通朋友会接吻吗?会搂搂抱抱吗?真当她是十七八岁的清纯女生啊?
没有人会无缘无故这么做吧?尤其还是眼前这个高中也没和谁好过的男生,余眉觉得他应该是对自己意思,否则也没别的理由做这些事。
想想那天的一碗崩掉牙的红豆粥,目光不由的温柔多了,鸡爪啃的也自然顺畅的很。
对她来说,世上最幸福的事是什么?有钱?有貌?有才?然后就是自己喜欢的人也喜欢自己,对女人来讲这就是很幸福的吧。
其实应该早早有预感,但余眉实在出过太多的丑,有苗头也不敢想,总觉得对方一个微笑都带着嘲讽,直到刚才哄她时软言细语,才终于觉得,好像是这么回事。
也许人在出了丑之后,格外能让人接受?
余眉边吃边拿眼剽着他,见他正看着自己,看到自己也看他,他露齿一笑,“好吃吗?”然后像看到了什么一样,指了指她嘴角惊讶道:“你这里有东西……”
“哪儿?”余眉以为嘴角沾了肉屑,忙伸手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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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眉反应过来,不由的颊带红霞,不过很快正经起来,放下鸡爪道:“谭慕铭,跟你说点事儿。”
“嗯?”他脸皮够厚,亲完面不改色,依然笑容可掬的道:“你说。”
“我们现在算是朋友吧?”
“当然。”
“可是我们不仅仅是朋友,还是高中生,有时候做事得注意分寸和影响,不能让人误会。”余眉一本正经的道。
“像搂,抱,还有刚才的举动,以后不要做了,不适合我们的年纪,而且被人看到影响不好,。”
谭慕铭用公筷挟了一片自家做的猪肉香肠放到她粥上,左右看了看道:“屋里没人,谁能看见?”
“你和我不是人吗?”余眉见他明知故问,不由磨着牙,但还是好言好语的说:“总之,朋友之间,吃饭,学习,上下学这都可以。”
“你不喜欢?”
“我们是学生。”余眉说,她当然不是不喜欢,只是她更知道自己的身份,她还是个学生,高中生是不能早恋的,因为现在是人生最重要的转折点,如果恋爱了,那还有心思读书吗?还有什么升学率可言?
而且这个年纪的孩自制力很差,很容易冲动做错事,一旦做错事,就又会自怨自责,悔不当初。
当年高中上一届有个叫刘夏的女生,不就是吗?喜欢一个男生,后来早恋,然后影响很不好,等到被戒城开除,彻底的葬送了学业,才无比后悔,那件事几乎成了两人心里的刺,悔恨的疤痕,伴随一生,相看两厌。
余眉绝对不想两人彼此会变成这样的结局,她是重生过来的人,男生却不是,她喜欢他,但她更要为心里的这份喜欢负责任,要对两个人负责,随随便便的以双方朋友的关系,实做恋人才做的事,这样不是爱他,是害他,也是害自己。
所以,她必须要划一个限线,至少在高中时要保持这样,说清楚,朋友之间哪些事可以,哪些事不可以,像这次摸摸小手,明天亲亲嘴,后天再一个不小心再打破禁忌,偷吃禁果,连想都别想!
也许是余眉眼晴很坚定,男生看了两眼,随即点头道:“好……”但马上指了指她碗里的:“你尝尝这香肠,是用农家猪的猪肉做的,味道不错。”
农家猪谁没吃过啊,不过余眉还是“哦”了一声,把香肠放嘴里,还真是出人意料的好吃,简直甩出卖的火腿两条街啊,她不由的伸手又去挟。
挟过来放到男生的碗里,哄着道:“你也吃,晚上没看你吃多少,小心半夜饿着。”女生关心的话说的又轻又温柔,听着就让人心里舒服。
一时间两人之间的气氛柔和很多,说到农家菜,余眉自然也了解很多,因为她爱吃鸡爪,所以她的手艺也不错,跟邻居婶子学了很多土方,做出来的也不差,还有几道菜色,并承诺做给他吃之类。
余眉挟了些八宝菜给他,这菜做的真是好吃,她就算有食材也做不出这样的味道,肯定是独家秘方。
男生见她喜欢,便道:“什么好东西,哪等天我把方子要来给你。”
“不用。”余眉忙阻止;“这是人家混饭吃的东西,给你是多大的人情啊,不能随便要的,而且我要来也没用,也不能天天吃,浪费了。”
“自己家的东西算不上人情。”见余眉看他,便解释道:“这块地皮不是老板的,所以现在算是合伙人。”
他一说余眉就明白了,“地皮是你家的?”
谭慕铭听罢笑笑,“我爸的。”
余眉顿了下,微微疑惑,他爸不是他们家的?他家有什么区别?
但随即道:“经常和你爸过来吗?这里东西确实好吃,天然绿色食品,很适合带家里人过来……”他之前好像说过,家庭聚会。
他的手一顿,本来还着笑意的脸,顿时有些冷淡起来,“他很忙。”说完便伸手给余眉舀了半碗清汤。
余眉看了他一眼,能感觉到这种突然冷下来的气氛,让她感觉似乎提到爸爸这个字眼,谭慕铭那种形与外的不认同感。
她不由想了想,接过汤的时候,急忙道谢。
说实话余眉有时候也会想,哪有父母不把孩子放眼前,而是放在老家和老人一起,就算忙,可能也不是借口吧,但是沈老太说过,她和老太太不想背井离乡,就想在老家待着,儿子儿媳也让他们过去,但住不惯,孙子可怜他们,也在这边读书,顺便照顾老人。
余眉也没有多想,但现在又觉得似乎有隐情。
她向来不是个扒根问底,爱扣别人*的人,但是有时候也是分对象,不在乎的人,她不会多嘴,但是如果心里在乎的,就会想知道,想为他分忧为他着想。
喜欢一个人,就是比别人更关心一个人,所以她顿了下便小心冀冀的道:“暑假的时候,没有到B市去看他吗?”
“没有。”谭慕铭咽下口中的米粥,没有闭口不言,只是略显冷淡像说别人家的事般道:“经常两地跑,就算我过去,也见不到他人。”
“你妈妈呢?”
谭慕铭说不上是讽刺还是无言的笑笑:“我妈?她是个典型的贤妻,大家闺秀,温柔,娴静,上得厅堂下得厨房,得婆婆喜欢,得丈夫宠爱,唯伴侣是从,可惜唯独不是个良母。”
听到这里,余眉才明白过来,自己刚才好像无意间,戳到了他的痛处,原来谭家父母在自己儿子心目中的居然会是这么一个糟糕的形象。
余眉曾经也从沈老太的口中听说过,再加她自己曾在杂志上了解,谭家以前是资本家,后来曾一度跌落谷底,到这一辈,谭慕铭的父亲不听长辈劝说,没有去当兵,而是一意做起生意,白手起家,在商打拼几十年,最后成立了星辉集团。
一个白手起家创下不菲家业应该是个什么样的人?余眉自己想象不出,不过肯定是一个自制力好,果断且事业心高的人上人。
这样的人,有时候对子女的照顾不周也是可以理解的。
而说到这个,余眉反而更理解男生,也说不上理解,不过都是觉得童年不美满的人,上辈子,家庭的温暖离她很遥远,有时候半夜孤独的醒来,想不起童年一丝一毫温暖。
曾一度,她以为家里人不喜欢她,妈妈不喜欢,姥姥不喜欢,爸爸也是喜欢儿子多于她,于是她拼命的干活,乖巧听话,可是,仍然赢不回一点点关注,反而每天做的活变的越来越多,越来越沉重,直到上了高上,才脱离出来,再以后就一直是独身漂泊的状态,再没有与家人住在一起过。
那种感觉,余眉懂得。
她不由伸手覆在男生手背上,安慰一下,但很快收回来,她道:“你这样想会很痛苦,而且,毕竟是自己父母和亲人,有时候,也要站在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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