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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走过来,他说,“有没有人探望梁研病患?”
医生说,“有,刚刚一个以前也会来的女孩上去了。”*
炎单桀说,“好,我也上去看看。”
他独自上了楼,梁研一个人住着高级病房,里面的东西经常被她破坏,地上都是散碎的东西,他悄然走进去,黄色的门,微微开了一点门缝。
他靠过去,梁研身上衣服还算整洁,只是幼稚,手里抱着可怜的娃娃,抬起头,看着李乐儿,却一脸惊吓。
她拿起娃娃,大叫,“老巫婆,你是老巫婆,我要代表月亮消灭你!”
李乐儿只是坐在那里,她穿着华贵的礼服,是法国著名设计师亲手缝制,她花了三个小时上的精致妆容,一双拉提亲的充满艺术气质的手,轻轻靠在椅子上。
他看着她的背影,刚想进去。
却猛然看见。
李乐儿微微向前动了动,然后,她一只脚迈下了椅子,他抓住了门框,立在那里,皱起了眉来。
接着,李乐儿将另一只脚,也迈了下去。
那只脚,很久以来,有些麻痹,即使医生用针去扎,也没有多少感觉,他想起她抬起头来,凄楚可怜的对医生摇头的样子。
然而,此时此刻,她站到了地上,然后,慢慢的,拖着长裙向前。
他亲眼看见,她就那么走到了梁研面前,那条腿,完好无缺,没有一点瑕疵。
她猛然拉起了梁研的头发,一直拉到后面,梁研哇哇的哭叫,她恶狠狠的拉着梁研,“疯婆子,你叫什么?你看什么?你瞪什么?没错,没错,是我毁了你的脸,我才是那个老巫婆,那又怎么样?你这个丑八怪!!”
炎单桀的手更紧了,只是定定的看着她。
她似乎感到了那冰冷的眼神,回过头来,看见了炎单桀,那一刻,她的手迅速的放开,然而,什么都已经晚了,她双手停滞在空中,去看自己的脚,最后,只是抬起头,静静的看着他。
他一直以为,他们之间,七年的纠缠,今天总算是结束,这么多年,他痛苦过,自责过,愧疚过,难捱过,今天,他娶了她,可以照顾她一辈子,用这一辈子,补偿亏欠她的所有,他以为,这该是一个很好的结局,然而,现在,他只觉得自己就是一个巨大的笑话。
他走到她面前,看着她精致的面孔,那是他所熟悉的,认识了七年的女孩子,她纯洁,可爱,活泼,偶尔会撒娇任性,但是,已经越来越成熟懂事,可是,看着面前的女孩,明明还是同一张脸,他却只是觉得似曾相识。
他走过去,抚摸她的脸,梁研还在下面伏在地上哭泣,她的脸很丑很难看,果然是个丑八怪,但是,这一切,都是出自面前这个美丽的女人之手。
他说,“李乐儿,我奇怪,明明追求你的是我,为什么最后,你却要这样,这样不遗余力的让我属于你。其实,你只要那么勾勾手,那时的我,一定会乖乖来到你身边。”
他的手指冰凉,她的脸孔冰冷。
他说,“但是你现在为了我,做出这么多事情,你觉得,你死去的爸爸看到了,他会安心吗?他会伤心吗?你的腿什么时候好的?所以,你忍着疼痛,忍着每一次治疗的测试,我真发现我小看你了,你真的很会忍耐,你每一次摔倒,每一次出事故,你怎么能对自己恨得下心?”
她只是面无表情,听着这一切,只好像在听一个故事。
他哧的一声笑了,“你还这样费力的对付这些女人,对付梁家的姐妹,对付梁初夏,你藏着她给我的信,是不是还说了很多难听的话?李乐儿,我认识的李乐儿,是一个善良到,看到路边被丢弃的*物,都会眼含泪水的好姑娘,是一个在我家受了委屈,还会鼓励我,安慰我的女孩子,但是,我真的不知道,别人眼中的你,到底是什么样子。”
他说,“你那么想跟我结婚吗?你只是想跟我在一起吗?好,我们现在已经结婚,走,我们回去吧,我们以后,就是被绑在一起的两个人,再也不会分开……”
他拉着她出去,她磕磕绊绊的跟在后面。
她一路都低着头,被他拉到了外面,炎单桀的人看到,都惊讶的嘴都合不上了,只是看着两个人的表情,不敢说话。
他拉着她的手,貌合神离的两个人,在阳光下,都显得那么低沉。
终于,她甩开了他的手,他回过头,她低着头,不看他的脸。
她长长的礼服拖在地上,引起了周围人的目光,她肩膀耷拉着,风吹起她的发,原来伪装的精致,终于凌乱,她说,“你走吧,我不会跟你回去了。”
他只是静静的看着她,她说,“我不会说抱歉,也从不觉得对不起谁,我会跟你离婚,不是因为你知道了这些,是因为……我不会再委屈自己……”
她说完,只是向后退去,然后,拖着长长的裙子,向远处跑去。
他顿在那里,一直看着那个女子逃开,这一次,她将彻底逃离他的世界,过去七年的牵绊,在这一刻,断裂,过去七年的枷锁,在这一瞬间,破碎。
joe跑到了炎单桀面前,joe说,“大哥,现在怎么办?赶紧把嫂子找回来啊。”
炎单桀微微皱眉,“可是,今天是她结婚……”
joe推他,“哎呀,大哥,你也知道啊,还不快去,去的再晚点,就要洞房了!”
炎单桀在那里停了一下,真的可以去找她吗?还来得及吗?夏日蔓草丛生,阳光笼罩,野桔花有淡淡的幽香,那似乎是她的味道……
他笑了笑,从joe手中拿过了车钥匙,然后直接跳上了车。
joe点头,“其实看来看去,还是初夏妹妹最适合大哥。”
炎单桀知道她结婚的地点,驱车快速的前往,远远便看见,碧草蓝湖之上,那美丽的别墅,户外的野餐婚礼,看起来很丰富,只是,未免有些寂静,虽然他们的婚礼筹备时间太晚,通知的人也很少,但是,婚礼不该是热热闹闹的吗?
他一个转弯,将车停下,走过去,却意外的发现,里面已经没有什么人。
他带着疑惑,走进去,地上还摆着桌椅,只是,已经有人在收拾,他说,“梁初夏在哪里?”
收拾的人抬起头来,“什么?这里没有这个人。”
怎么会,难道他找错了地方?
他说,“那梁肖,梁肖在哪里?”
听见梁肖,收拾东西的人才抬起头,指了指里面。
他便越过了人,走进去,梁肖坐在阳台边的长椅上,他还穿着白色的礼服,只是,领带松在一边,翘着腿,看起来懒散的不像他。
而他的面前,正放着一条美丽的婚纱,轻盈如薄翼一般,躺在那里。
他抬起头,看着炎单桀,笑了笑,说,“你来晚了。”
炎单桀皱眉,“怎么回事,梁初夏在哪里?”
他说,“她走了。”
炎单桀上前几步,“她不是跟你结婚?难道……难道你们没有结婚?”
梁肖微微抬起头,他的眼睛,透着绝望的灰色,彻底将领带抽调,却又换上了轻松的颜色,他枕着自己的双臂,舒了口气,阳光照在他白色的衣服上,他笑了笑,“我想要拼一拼,我想,她愿意跟我结婚,然后跟我在一起,她总有一天会爱上我的,这个赌,赌注不大,我没什么可失去的,失去的,也唯有她而已。”他微微侧头,看着炎单桀,“她走了,我还没上场,就已经失败,她没有给我下注的机会,她脱下了衣服,自己逃走了。”
不,他此刻不该有那种幸灾乐祸的感觉,尤其,在梁肖面前,他应该有胜利者的大度,但是,他就是忍不住,心情飞扬起来。
他笑了起来,说,“这样,那,我要去找她了。”
梁肖说,“去吧,祝你好运。”
炎单桀马上向着她的家奔去,天气很晴朗,他将敞篷打开,感受风中带着夏日那熟悉的味道,将他笼罩,一切都太美好,美好到他忘了什么,却没注意到。
来到她家,他才发现,房门紧缩,她根本不在。
他敲她的门,没人来应,他用他留下的钥匙打开了门,进去,里面白茫茫的一片,她的所有家具,都笼罩在白布下,她已经离开。
房间里似乎还有她的味道,她走的并不久,但是,却真的,已经走了……
夏日的余温不能烧到这个小镇,灰色的瓦房,带着江南雨季一般的味道,四季如春,让这里变得更加迷人,朝阳落日,都有属于这里的味道,宁静的小桥,垂着璎珞的灯笼,她仿佛穿越古今的少女,梳着两个小辫子,手里拿着小箩筐,在河边洗衣服。
这是李焕然来到这里见到梁初夏时,所有的感受。
他终于看见她,便跑过去,叫道,“梁初夏。”
她抬起头来,对她微笑,那个样子,像极了小时候的邻家小姑娘,隔着墙头,可以看见她晾衣服,但是,怎么也触摸不到。
他走过去,说,“好啊,你在这么个宝地藏着,还想要藏多久?”
她挑眉,将衣服放下了,来到他身边,“在这里住一辈子也不会腻。”
他看着她,她皮肤变得很好,才多久而已,怎么感觉,好像隔了几十年了。
她打来电话的时候,他正在忙着去陪同去欧洲,但是听到她的声音,就赶紧赶了过来,她说,不要告诉任何人,他听了很温暖,他怎么会告诉别人,她不让他来,只是觉得这么突然走了,对不住那边的人,她怕工作单位已经骂死她,封了她的档案了。
他告诉她,你随时可以回来,我帮你请了长病假。
她却想了想,用慵懒的声音道,还真不知道要不要回去。
她不回去,他就只好来了。
几乎没有思索,他便背起了行囊,上一次这么冲动,还是在上学的时候吧?坐在飞机上时,他这么想。
他到了她的家,一个称不上大的房子,里面散发着木头的味道,傍着水,打开木头的窗,便能看见河流,上面有穿划过,本地的卖鱼郎叫卖着,她从后面走过来,“让你不要来的,这里没什么招待你的,随便喝点吧。”她的杯子有点残缺,她说,“这可是我好不容易找到的,平时我自己直接用碗了。”
他笑笑,坐下喝水,水里都是甜的,没有漂白粉的味道。
她坐在另一边的木头椅子上,说,“现在……怎么样?”
他略略点头,“都还不错,你走两个月,我们觉得时间飞快,你恐怕还没感觉到。”
她松了口气,说,“是啊,我觉得日子很慢,很悠闲,好像,都快要忘了什么是工作了。”
他说,“你在这里做什么?”
她说,“不做什么,就是偶尔去学校代课,然后跟邻居的奶奶去山里挖菜,回来买上跟雨,自己做汤,哎呀那个味道,鲜美的我想要把舌头咬下来。”
李焕然鄙夷的看着她,“看你说的,好好的美食节目变成了恐怖节目。”
她吐吐舌头,不管他,外面有人叫,说要不要鱼,她急急忙忙的拿了盆去买鱼,他便站起来,继续溜达,自制的架子上放着小*,小根雕,她的*干净整洁,枕头边是她最近在看的书。
他翻起了书,注意到她的*头,放着几封信。
现在还有用这种信纸写信的,倒是少见,他翻开一封,看见里面的内容时,没有微微的皱起。
那是给炎单桀的信,她写的很婉约,却很感人。
这时,她回来了,看见他,赶忙放下了鱼,过来抢走了信,“哎,你这人,怎么还看人家的*啊。”
他看着她,星眸里,有恼怒,更多的是羞涩,他说,“你给他写了,怎么不寄出去。”
她说,“写给我自己看的,不是写给他看的。”
他说,“炎单桀没结婚。”
她微微抬起头来,却又低头笑了笑,“他有没有结婚,已经与我无关,你要知道,我们之间的问题,不是结婚不结婚的问题。”
他说,“我不懂……”
她只是宛然一笑,回头,说,“我给你做鱼汤,你吃了就知道我没有说谎,真的好鲜。又很便宜,可惜我不会游泳,不然我自己去捉,外面大娘家的五岁小孩都捉回来过……”
李焕然晚上住在一个小旅馆里,白天,她去代客,他在小镇里随意的转转,这里很好,开发的不多,来的都是背包客,在山上,他找到一个老旧的邮局,可以寄平信,他想了想,偷偷进了她的房间,将信拿出来。
但是拿在手里,他又觉得,自己不该插手他们的事,毕竟,有什么问题,该他们自己去解决和领悟。
只是,看着手中的信,那少女情怀,让人难以释然,他还是将信放进了信封里,写上了地址,只是,没写寄件人。
等她回来的时候,还不知觉,大咧咧的说要带他去山上。
到了傍晚,两个人才下来,她收获了一窝鹌鹑,说要拿回去养,他看着她,穿着打扮宛然一个乡村小姑娘。
他笑了笑,说,“初夏,明天我要走了,过几天还要去欧洲。”
她点头,“嗯,你忙就走吧。我也没什么时间陪你转。”
他说,“你不回去吗?”
她拽了树枝,看着落日西下,余辉将树林渲染的美轮美奂,“在我还没想明白的时候,我不想回去、”
他点头,也不强迫她。
第二天,她送他出去坐车,他们要在这里坐火车,去昆明,再换飞机,然后当天晚上九点到北京,长长的旅程,他却觉得不虚此行。
他拍她的肩膀,“梁初夏……你要保重,她对他笑,晒的有点黑了,但是气色很好。
他再次走上孤独飞旅程,回头看着这里,很不错的小镇,他想,等他退休了,一定要过来住,其实,他更想此刻就停下来陪伴她,但是,有些人可以停留,因为她狠得下心,有些人此生却只能不断的奔波在旅途中,而中途看着那些瞬间即逝的花花草草,可以欣赏,却注定不能随意摘取,很多东西,留着它在那里是美丽开放,供他欣赏,不必去采,他知道这个道理,所以,很多事情,他只放在心里,不会去说。
炎单桀刚从国外回来。
joe陪同,季严来接机,他看见joe的熊猫眼,对比自己的那一对,两人相见,握手,无声的哀叹。
自从梁初夏消失,炎单桀变开始了无止境的工作,两个月的时间,公司效益增加一倍,只是,员工哀叹不绝,叫苦连连,只是知道老总也是不眠不休的工作,以身作则,不好跟人抱怨。
joe说,“找到了没?”
季严摇头,“看过了许多企业和公司的招聘记录,没梁初夏这个人啊,哎,学校她也暂办停学了。”
joe抿了抿嘴,看着走在前面的炎单桀仍旧挺拔,好像个铁人一样。
他说,“再找不到,咱们大哥估计会精尽人亡……”
“什么?”
joe说,“精力的精。”
“去。”
送炎单桀回到家,他进去,说,“我要睡觉,两个小时后叫我。”
joe说,“不好吧,再多睡会儿,昨天都没睡好。飞机上也没怎么睡觉。”
他说,“三个小时后,要跟华阳老总签约,你能代替我?”他说完,只是冷着脸,走了进去。
joe暗暗骂,是谁安排了这么紧凑的行程,看来助理要换了。
然而,他进去,管家送来了一封信,“炎先生,有一封平信,是给您的。”
他本是没在意,然而看到了那牛皮纸的信封,便马上转过来,接过了信,迫不及待的打开了信封,joe两个月来一直以为自己是在跟没有感情的机器为伍,这一刻,他才重新在炎单桀的脸上看到了生气。
炎单桀的眼中带着激动,他说,“等一下……将所有的行程取消,我要去……”他想了一下,又说,“不,我要睡觉,我要休息,准备好早餐,我明早再启程。”
joe感觉说,“是,大哥,没人敢打扰你,我马上去安排。”
第二天一早,他精神焕发,穿着很干净的运动服,开始了他的旅程,他没有选择飞机,却去坐了火车,绿皮的火车缓慢前行,他坐在靠窗的位置,看着那些男男女女,不禁想起,那一次,他跟梁初夏一起疯子一样的逃出来,在车上,他们旁若无人的亲人。
信上没有地址,但是他知道,那是哪里,那老旧的牛皮纸信封上,似乎还带着那里鱼水之乡的青涩,好像不谙世事的少女,自有一种未经人事的美丽芬芳。
两个小时的火车,在某一站下车,便到了那熟悉的地方,他闻了闻那信封,没错,就是这里的味道。
他还清楚的记得。
仰头呼了下新鲜的空气,他向前走去,梁初夏,我来了,看你这一次,还要逃到哪里去……
梁初夏看到炎单桀的时候,正在试图跟学校里的小孩子捉鱼,他们很能干,在水里待很久,出来时,手上便有鱼,她让他们小心的同时,又为之折服,她手里拿着筐子,里面已经有三条鱼,或碰乱跳的,十分可人。
她正跟孩子们笑,简直成了孩子王。
抬起头,却看见,桥的那边,正是炎单桀。
他带着鸭舌帽,穿着白黄相间的运动服,高大挺拔的身材,十分显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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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走过来,他说,“有没有人探望梁研病患?”
医生说,“有,刚刚一个以前也会来的女孩上去了。”*
炎单桀说,“好,我也上去看看。”
他独自上了楼,梁研一个人住着高级病房,里面的东西经常被她破坏,地上都是散碎的东西,他悄然走进去,黄色的门,微微开了一点门缝。
他靠过去,梁研身上衣服还算整洁,只是幼稚,手里抱着可怜的娃娃,抬起头,看着李乐儿,却一脸惊吓。
她拿起娃娃,大叫,“老巫婆,你是老巫婆,我要代表月亮消灭你!”
李乐儿只是坐在那里,她穿着华贵的礼服,是法国著名设计师亲手缝制,她花了三个小时上的精致妆容,一双拉提亲的充满艺术气质的手,轻轻靠在椅子上。
他看着她的背影,刚想进去。
却猛然看见。
李乐儿微微向前动了动,然后,她一只脚迈下了椅子,他抓住了门框,立在那里,皱起了眉来。
接着,李乐儿将另一只脚,也迈了下去。
那只脚,很久以来,有些麻痹,即使医生用针去扎,也没有多少感觉,他想起她抬起头来,凄楚可怜的对医生摇头的样子。
然而,此时此刻,她站到了地上,然后,慢慢的,拖着长裙向前。
他亲眼看见,她就那么走到了梁研面前,那条腿,完好无缺,没有一点瑕疵。
她猛然拉起了梁研的头发,一直拉到后面,梁研哇哇的哭叫,她恶狠狠的拉着梁研,“疯婆子,你叫什么?你看什么?你瞪什么?没错,没错,是我毁了你的脸,我才是那个老巫婆,那又怎么样?你这个丑八怪!!”
炎单桀的手更紧了,只是定定的看着她。
她似乎感到了那冰冷的眼神,回过头来,看见了炎单桀,那一刻,她的手迅速的放开,然而,什么都已经晚了,她双手停滞在空中,去看自己的脚,最后,只是抬起头,静静的看着他。
他一直以为,他们之间,七年的纠缠,今天总算是结束,这么多年,他痛苦过,自责过,愧疚过,难捱过,今天,他娶了她,可以照顾她一辈子,用这一辈子,补偿亏欠她的所有,他以为,这该是一个很好的结局,然而,现在,他只觉得自己就是一个巨大的笑话。
他走到她面前,看着她精致的面孔,那是他所熟悉的,认识了七年的女孩子,她纯洁,可爱,活泼,偶尔会撒娇任性,但是,已经越来越成熟懂事,可是,看着面前的女孩,明明还是同一张脸,他却只是觉得似曾相识。
他走过去,抚摸她的脸,梁研还在下面伏在地上哭泣,她的脸很丑很难看,果然是个丑八怪,但是,这一切,都是出自面前这个美丽的女人之手。
他说,“李乐儿,我奇怪,明明追求你的是我,为什么最后,你却要这样,这样不遗余力的让我属于你。其实,你只要那么勾勾手,那时的我,一定会乖乖来到你身边。”
他的手指冰凉,她的脸孔冰冷。
他说,“但是你现在为了我,做出这么多事情,你觉得,你死去的爸爸看到了,他会安心吗?他会伤心吗?你的腿什么时候好的?所以,你忍着疼痛,忍着每一次治疗的测试,我真发现我小看你了,你真的很会忍耐,你每一次摔倒,每一次出事故,你怎么能对自己恨得下心?”
她只是面无表情,听着这一切,只好像在听一个故事。
他哧的一声笑了,“你还这样费力的对付这些女人,对付梁家的姐妹,对付梁初夏,你藏着她给我的信,是不是还说了很多难听的话?李乐儿,我认识的李乐儿,是一个善良到,看到路边被丢弃的*物,都会眼含泪水的好姑娘,是一个在我家受了委屈,还会鼓励我,安慰我的女孩子,但是,我真的不知道,别人眼中的你,到底是什么样子。”
他说,“你那么想跟我结婚吗?你只是想跟我在一起吗?好,我们现在已经结婚,走,我们回去吧,我们以后,就是被绑在一起的两个人,再也不会分开……”
他拉着她出去,她磕磕绊绊的跟在后面。
她一路都低着头,被他拉到了外面,炎单桀的人看到,都惊讶的嘴都合不上了,只是看着两个人的表情,不敢说话。
他拉着她的手,貌合神离的两个人,在阳光下,都显得那么低沉。
终于,她甩开了他的手,他回过头,她低着头,不看他的脸。
她长长的礼服拖在地上,引起了周围人的目光,她肩膀耷拉着,风吹起她的发,原来伪装的精致,终于凌乱,她说,“你走吧,我不会跟你回去了。”
他只是静静的看着她,她说,“我不会说抱歉,也从不觉得对不起谁,我会跟你离婚,不是因为你知道了这些,是因为……我不会再委屈自己……”
她说完,只是向后退去,然后,拖着长长的裙子,向远处跑去。
他顿在那里,一直看着那个女子逃开,这一次,她将彻底逃离他的世界,过去七年的牵绊,在这一刻,断裂,过去七年的枷锁,在这一瞬间,破碎。
joe跑到了炎单桀面前,joe说,“大哥,现在怎么办?赶紧把嫂子找回来啊。”
炎单桀微微皱眉,“可是,今天是她结婚……”
joe推他,“哎呀,大哥,你也知道啊,还不快去,去的再晚点,就要洞房了!”
炎单桀在那里停了一下,真的可以去找她吗?还来得及吗?夏日蔓草丛生,阳光笼罩,野桔花有淡淡的幽香,那似乎是她的味道……
他笑了笑,从joe手中拿过了车钥匙,然后直接跳上了车。
joe点头,“其实看来看去,还是初夏妹妹最适合大哥。”
炎单桀知道她结婚的地点,驱车快速的前往,远远便看见,碧草蓝湖之上,那美丽的别墅,户外的野餐婚礼,看起来很丰富,只是,未免有些寂静,虽然他们的婚礼筹备时间太晚,通知的人也很少,但是,婚礼不该是热热闹闹的吗?
他一个转弯,将车停下,走过去,却意外的发现,里面已经没有什么人。
他带着疑惑,走进去,地上还摆着桌椅,只是,已经有人在收拾,他说,“梁初夏在哪里?”
收拾的人抬起头来,“什么?这里没有这个人。”
怎么会,难道他找错了地方?
他说,“那梁肖,梁肖在哪里?”
听见梁肖,收拾东西的人才抬起头,指了指里面。
他便越过了人,走进去,梁肖坐在阳台边的长椅上,他还穿着白色的礼服,只是,领带松在一边,翘着腿,看起来懒散的不像他。
而他的面前,正放着一条美丽的婚纱,轻盈如薄翼一般,躺在那里。
他抬起头,看着炎单桀,笑了笑,说,“你来晚了。”
炎单桀皱眉,“怎么回事,梁初夏在哪里?”
他说,“她走了。”
炎单桀上前几步,“她不是跟你结婚?难道……难道你们没有结婚?”
梁肖微微抬起头,他的眼睛,透着绝望的灰色,彻底将领带抽调,却又换上了轻松的颜色,他枕着自己的双臂,舒了口气,阳光照在他白色的衣服上,他笑了笑,“我想要拼一拼,我想,她愿意跟我结婚,然后跟我在一起,她总有一天会爱上我的,这个赌,赌注不大,我没什么可失去的,失去的,也唯有她而已。”他微微侧头,看着炎单桀,“她走了,我还没上场,就已经失败,她没有给我下注的机会,她脱下了衣服,自己逃走了。”
不,他此刻不该有那种幸灾乐祸的感觉,尤其,在梁肖面前,他应该有胜利者的大度,但是,他就是忍不住,心情飞扬起来。
他笑了起来,说,“这样,那,我要去找她了。”
梁肖说,“去吧,祝你好运。”
炎单桀马上向着她的家奔去,天气很晴朗,他将敞篷打开,感受风中带着夏日那熟悉的味道,将他笼罩,一切都太美好,美好到他忘了什么,却没注意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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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敲她的门,没人来应,他用他留下的钥匙打开了门,进去,里面白茫茫的一片,她的所有家具,都笼罩在白布下,她已经离开。
房间里似乎还有她的味道,她走的并不久,但是,却真的,已经走了……
夏日的余温不能烧到这个小镇,灰色的瓦房,带着江南雨季一般的味道,四季如春,让这里变得更加迷人,朝阳落日,都有属于这里的味道,宁静的小桥,垂着璎珞的灯笼,她仿佛穿越古今的少女,梳着两个小辫子,手里拿着小箩筐,在河边洗衣服。
这是李焕然来到这里见到梁初夏时,所有的感受。
他终于看见她,便跑过去,叫道,“梁初夏。”
她抬起头来,对她微笑,那个样子,像极了小时候的邻家小姑娘,隔着墙头,可以看见她晾衣服,但是,怎么也触摸不到。
他走过去,说,“好啊,你在这么个宝地藏着,还想要藏多久?”
她挑眉,将衣服放下了,来到他身边,“在这里住一辈子也不会腻。”
他看着她,她皮肤变得很好,才多久而已,怎么感觉,好像隔了几十年了。
她打来电话的时候,他正在忙着去陪同去欧洲,但是听到她的声音,就赶紧赶了过来,她说,不要告诉任何人,他听了很温暖,他怎么会告诉别人,她不让他来,只是觉得这么突然走了,对不住那边的人,她怕工作单位已经骂死她,封了她的档案了。
他告诉她,你随时可以回来,我帮你请了长病假。
她却想了想,用慵懒的声音道,还真不知道要不要回去。
她不回去,他就只好来了。
几乎没有思索,他便背起了行囊,上一次这么冲动,还是在上学的时候吧?坐在飞机上时,他这么想。
他到了她的家,一个称不上大的房子,里面散发着木头的味道,傍着水,打开木头的窗,便能看见河流,上面有穿划过,本地的卖鱼郎叫卖着,她从后面走过来,“让你不要来的,这里没什么招待你的,随便喝点吧。”她的杯子有点残缺,她说,“这可是我好不容易找到的,平时我自己直接用碗了。”
他笑笑,坐下喝水,水里都是甜的,没有漂白粉的味道。
她坐在另一边的木头椅子上,说,“现在……怎么样?”
他略略点头,“都还不错,你走两个月,我们觉得时间飞快,你恐怕还没感觉到。”
她松了口气,说,“是啊,我觉得日子很慢,很悠闲,好像,都快要忘了什么是工作了。”
他说,“你在这里做什么?”
她说,“不做什么,就是偶尔去学校代课,然后跟邻居的奶奶去山里挖菜,回来买上跟雨,自己做汤,哎呀那个味道,鲜美的我想要把舌头咬下来。”
李焕然鄙夷的看着她,“看你说的,好好的美食节目变成了恐怖节目。”
她吐吐舌头,不管他,外面有人叫,说要不要鱼,她急急忙忙的拿了盆去买鱼,他便站起来,继续溜达,自制的架子上放着小*,小根雕,她的*干净整洁,枕头边是她最近在看的书。
他翻起了书,注意到她的*头,放着几封信。
现在还有用这种信纸写信的,倒是少见,他翻开一封,看见里面的内容时,没有微微的皱起。
那是给炎单桀的信,她写的很婉约,却很感人。
这时,她回来了,看见他,赶忙放下了鱼,过来抢走了信,“哎,你这人,怎么还看人家的*啊。”
他看着她,星眸里,有恼怒,更多的是羞涩,他说,“你给他写了,怎么不寄出去。”
她说,“写给我自己看的,不是写给他看的。”
他说,“炎单桀没结婚。”
她微微抬起头来,却又低头笑了笑,“他有没有结婚,已经与我无关,你要知道,我们之间的问题,不是结婚不结婚的问题。”
他说,“我不懂……”
她只是宛然一笑,回头,说,“我给你做鱼汤,你吃了就知道我没有说谎,真的好鲜。又很便宜,可惜我不会游泳,不然我自己去捉,外面大娘家的五岁小孩都捉回来过……”
李焕然晚上住在一个小旅馆里,白天,她去代客,他在小镇里随意的转转,这里很好,开发的不多,来的都是背包客,在山上,他找到一个老旧的邮局,可以寄平信,他想了想,偷偷进了她的房间,将信拿出来。
但是拿在手里,他又觉得,自己不该插手他们的事,毕竟,有什么问题,该他们自己去解决和领悟。
只是,看着手中的信,那少女情怀,让人难以释然,他还是将信放进了信封里,写上了地址,只是,没写寄件人。
等她回来的时候,还不知觉,大咧咧的说要带他去山上。
到了傍晚,两个人才下来,她收获了一窝鹌鹑,说要拿回去养,他看着她,穿着打扮宛然一个乡村小姑娘。
他笑了笑,说,“初夏,明天我要走了,过几天还要去欧洲。”
她点头,“嗯,你忙就走吧。我也没什么时间陪你转。”
他说,“你不回去吗?”
她拽了树枝,看着落日西下,余辉将树林渲染的美轮美奂,“在我还没想明白的时候,我不想回去、”
他点头,也不强迫她。
第二天,她送他出去坐车,他们要在这里坐火车,去昆明,再换飞机,然后当天晚上九点到北京,长长的旅程,他却觉得不虚此行。
他拍她的肩膀,“梁初夏……你要保重,她对他笑,晒的有点黑了,但是气色很好。
他再次走上孤独飞旅程,回头看着这里,很不错的小镇,他想,等他退休了,一定要过来住,其实,他更想此刻就停下来陪伴她,但是,有些人可以停留,因为她狠得下心,有些人此生却只能不断的奔波在旅途中,而中途看着那些瞬间即逝的花花草草,可以欣赏,却注定不能随意摘取,很多东西,留着它在那里是美丽开放,供他欣赏,不必去采,他知道这个道理,所以,很多事情,他只放在心里,不会去说。
炎单桀刚从国外回来。
joe陪同,季严来接机,他看见joe的熊猫眼,对比自己的那一对,两人相见,握手,无声的哀叹。
自从梁初夏消失,炎单桀变开始了无止境的工作,两个月的时间,公司效益增加一倍,只是,员工哀叹不绝,叫苦连连,只是知道老总也是不眠不休的工作,以身作则,不好跟人抱怨。
joe说,“找到了没?”
季严摇头,“看过了许多企业和公司的招聘记录,没梁初夏这个人啊,哎,学校她也暂办停学了。”
joe抿了抿嘴,看着走在前面的炎单桀仍旧挺拔,好像个铁人一样。
他说,“再找不到,咱们大哥估计会精尽人亡……”
“什么?”
joe说,“精力的精。”
“去。”
送炎单桀回到家,他进去,说,“我要睡觉,两个小时后叫我。”
joe说,“不好吧,再多睡会儿,昨天都没睡好。飞机上也没怎么睡觉。”
他说,“三个小时后,要跟华阳老总签约,你能代替我?”他说完,只是冷着脸,走了进去。
joe暗暗骂,是谁安排了这么紧凑的行程,看来助理要换了。
然而,他进去,管家送来了一封信,“炎先生,有一封平信,是给您的。”
他本是没在意,然而看到了那牛皮纸的信封,便马上转过来,接过了信,迫不及待的打开了信封,joe两个月来一直以为自己是在跟没有感情的机器为伍,这一刻,他才重新在炎单桀的脸上看到了生气。
炎单桀的眼中带着激动,他说,“等一下……将所有的行程取消,我要去……”他想了一下,又说,“不,我要睡觉,我要休息,准备好早餐,我明早再启程。”
joe感觉说,“是,大哥,没人敢打扰你,我马上去安排。”
第二天一早,他精神焕发,穿着很干净的运动服,开始了他的旅程,他没有选择飞机,却去坐了火车,绿皮的火车缓慢前行,他坐在靠窗的位置,看着那些男男女女,不禁想起,那一次,他跟梁初夏一起疯子一样的逃出来,在车上,他们旁若无人的亲人。
信上没有地址,但是他知道,那是哪里,那老旧的牛皮纸信封上,似乎还带着那里鱼水之乡的青涩,好像不谙世事的少女,自有一种未经人事的美丽芬芳。
两个小时的火车,在某一站下车,便到了那熟悉的地方,他闻了闻那信封,没错,就是这里的味道。
他还清楚的记得。
仰头呼了下新鲜的空气,他向前走去,梁初夏,我来了,看你这一次,还要逃到哪里去……
梁初夏看到炎单桀的时候,正在试图跟学校里的小孩子捉鱼,他们很能干,在水里待很久,出来时,手上便有鱼,她让他们小心的同时,又为之折服,她手里拿着筐子,里面已经有三条鱼,或碰乱跳的,十分可人。
她正跟孩子们笑,简直成了孩子王。
抬起头,却看见,桥的那边,正是炎单桀。
他带着鸭舌帽,穿着白黄相间的运动服,高大挺拔的身材,十分显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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