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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第二更】
天照王的名字叫做费伊斯,今年才七百岁,寿命还长的很。
而谢吉美居然也是一个小部落的纯血公主,这倒是让李清和愣了愣。
贝特一路上汇报着消息,大多都是欧利西斯再问,月织羽在一边盯着四周,时不时的挖点蘑菇,摘点野菜草药什么的,真是多谢了夷光的指导,他认的不少东西,当然这跟他是修士有很大关系。
李清和看了看穿着一身雪绸旗装的月织羽,突然想到,月织羽身上可是有百宝囊的,千夜琳琅出品的百宝囊基本上那是野外生存必备,尤其是夷光当时还给了储物袋和储物戒他,那么应该有适合自己的衣服才对。
为毛现在才想到?李清和揉了揉眉角。
一路上小型凶兽不少,偶尔也有兔子之类的,但凡看见眼熟的东西,李清和总是特别的激动,还好这里的物种还没有脱离他的认知范围。
“欧利西斯,这里的森林有归属权么?或者说,部落占有那些区域?”李清和问道。
“这片森林叫做渊森,就是因为渊山后面的巨大深渊的缘故,是属于我们部落的,这深渊到最北边的漠砂都是我们的领地。”欧利西斯答道:“不过在深渊对面还有一个部落,叫做幽冥部落,那里的人大部分都是冥族,偶尔会横跨深渊过来找草药,这些都是允许的,只要他们不到渊山之外的范围。”
李清和点了点头,幽冥部落,该死的,他又想起幽冥和暗踪了。
甩了甩脑袋,跟上两人的步子,李清和觉得,他该换个思考模式了,不能总是想着想那。
大约走了两个时辰,终于到了渊山,贝特手一挥从虚空里拿出一些东西开始搭帐篷。
李清和再一次表情淡定的木了,这是嘛情况?
欧利西斯见他呆呆的解释道:“连这个都忘记了?领域神术,你也会的,你就没有什么记得住的么?”欧利西斯皱了皱眉。
李清和摇了摇头。
欧利西斯皱眉,想了想说到:“回去之后我教你。”
李清和点头,过了一会他才有点犹豫的问道:“为什么汝从来都不叫吾哥哥?”
欧利西斯一愣,盯着李清和好一会才一字一句的说道:“因为你注定是我的王妃,从我出生的那一刻起。”
……
请原谅我,失去言语。
李清和默默的转身,去找月织羽摘野果去了。
月织羽正摘野梨,见他来了笑呵呵的递过去一个,月织羽本性就是极度的纯粹,一个人真心待他好,他是会记得一辈子的,他喜欢李清和,就像李清秐喜欢李清和一样,纯粹的,干净的不参杂任何欲念的喜欢。
这也是为什么李清和不拒绝月织羽亲昵的原因。
“织羽,汝的储物戒和储物袋还在不在?”李清和问道。
月织羽一愣点了点头,他都忘记了,加上人生地不熟,不能随便暴露这一点他可是记得很清楚。
“把衣服给吾一些,算了,干脆把储物戒给吾,吾看看有什么能用的。”李清和想了想手里抱一大堆东西不方便,顺便看看夷光给月织羽准备了什么。
月织羽听罢,连忙放下果子,把腰上的储物袋和手上的戒指都递给李清和。
李清和看了看,储物戒是装的各类灵药、食物以及各种材料,嗯,有盐!怎么就把这个给忘了,野外生存必备,锅碗瓢盆俱全,有这个我还急什么,李清和深深的为自己的脑袋悲哀了一把,然后把储物戒递了过去,让月织羽戴上:“汝以后可以放心的用,这里的人似乎都有这种私密空间,储物袋都是衣物之类的,吾先拿着用,等吾掌握了空间在还给汝。”
月织羽点了点头,东西本来就是李清和给他的,他自然是没有什么不乐意的。
而且一听可以随便用,连忙拿出里面夷光做的水晶桂花糕就开始吃,这个糕点是最好吃的,没办法李寂然偏爱这种软软糯糯的糕点,所以家里的桂花糕做的最好。
李清和也拿了一块,真是久远的味道啊,有点想家了……
家?李清和一愣,想念的究竟是罗祖的一念之间、羲和谷还是瀚海的千夜琳琅呢?有那么一瞬间,李清和有点迷茫,不过甩了甩脑袋,李清和扬起笑脸:“一会汝把调料和锅铲拿出来,吾做饭吧,吾看里面还有些灵谷,想吃饭不是么?”
月织羽点头,大米饭、灵谷饭,都喜欢!那些烤肉什么的真是够了!
李清和拿着储物袋回转,问道:“欧利西斯,这里有地方有水源么?吾想清洗一下。”李清和指了指身上的衣服,因为走了两个时辰,已经沾上了泥土。
欧利西斯一愣,随即点头:“我带你去。”说罢又看了一眼正在捣鼓着找野菜的月织羽,哼了一声。
李清和以为欧利西斯会带他去那个湖泊或者河流,却没有想到是进了渊山,虽然没有上山,但是这里居然有温泉。
很是满意的脱衣服下水,完全没有注意到一边的欧利西斯耳朵有点红。
别扭的别过脸,泰芙蒂斯是祭司,一天到晚穿着祭司长袍,就算是欧利西斯也没有见过几次他的身子,尤其是十三岁之后。
所以说,欧利西斯在某些方面依旧纯洁的一如白纸,除了独占欲强点,脾气暴躁点,这货缺点不多,绝对是结婚的好人选,他可是从小到大就没喜欢过泰芙蒂斯之外的人。
当然,那些人血统不配也是一个原因。
欧利西斯低着头,决定去四周看看有没有猎物,在这里呆着他实在不知道干嘛,嗯,绝对不承认这叫尴尬,至于为什么他要李清和给他洗澡的时候,没有这种反应,很简单,他向来不认为在自己未来妻子面前展示身体是需要脸红的,身材好是骄傲好不好。
所以说,真是纠结。
李清和舒服的泡澡,见到欧利西斯离开,便从储物袋里选了一套黑色的玉版绸绣有红色龙纹图案的旗装,并且找出配套的头饰、鞋子,还拿了梳子和沐浴灵液清洗,很久没有好好打理的头发,虽然每天维娜都会用手给他梳理,但是总是觉得不舒服。
今天算是痛快了,等袭灭天来回来了,让他把本体身上的储物戒和储物袋留下才是,那个是灵魂绑定应该可以用。
欧利西斯挖到一只地獾,提着过来的时候,李清和已经穿戴完毕。
李清和本人是很注重仪表的,因为在千夜琳琅住了十万年,千夜琳琅的华美不说,每个人的仪态也很优雅,在那样的一个环境里,他想不注重都难。
加上这衣服还是当初夷光给他做的那些没穿过的,虽然给了月织羽,如今却又穿回自己身上,嗯,不是很合身,谁让他现在个子矮,并且比本体还要瘦呢,李清和坚决不肯把纤细这个词语用在自己身上。
戴上金约,头发编成一股辫子垂着,毫不犹豫的在没有耳洞的耳朵上扎了两对耳洞,戴上鸽子血的耳钉,李清和很满意的穿上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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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第二更】
天照王的名字叫做费伊斯,今年才七百岁,寿命还长的很。
而谢吉美居然也是一个小部落的纯血公主,这倒是让李清和愣了愣。
贝特一路上汇报着消息,大多都是欧利西斯再问,月织羽在一边盯着四周,时不时的挖点蘑菇,摘点野菜草药什么的,真是多谢了夷光的指导,他认的不少东西,当然这跟他是修士有很大关系。
李清和看了看穿着一身雪绸旗装的月织羽,突然想到,月织羽身上可是有百宝囊的,千夜琳琅出品的百宝囊基本上那是野外生存必备,尤其是夷光当时还给了储物袋和储物戒他,那么应该有适合自己的衣服才对。
为毛现在才想到?李清和揉了揉眉角。
一路上小型凶兽不少,偶尔也有兔子之类的,但凡看见眼熟的东西,李清和总是特别的激动,还好这里的物种还没有脱离他的认知范围。
“欧利西斯,这里的森林有归属权么?或者说,部落占有那些区域?”李清和问道。
“这片森林叫做渊森,就是因为渊山后面的巨大深渊的缘故,是属于我们部落的,这深渊到最北边的漠砂都是我们的领地。”欧利西斯答道:“不过在深渊对面还有一个部落,叫做幽冥部落,那里的人大部分都是冥族,偶尔会横跨深渊过来找草药,这些都是允许的,只要他们不到渊山之外的范围。”
李清和点了点头,幽冥部落,该死的,他又想起幽冥和暗踪了。
甩了甩脑袋,跟上两人的步子,李清和觉得,他该换个思考模式了,不能总是想着想那。
大约走了两个时辰,终于到了渊山,贝特手一挥从虚空里拿出一些东西开始搭帐篷。
李清和再一次表情淡定的木了,这是嘛情况?
欧利西斯见他呆呆的解释道:“连这个都忘记了?领域神术,你也会的,你就没有什么记得住的么?”欧利西斯皱了皱眉。
李清和摇了摇头。
欧利西斯皱眉,想了想说到:“回去之后我教你。”
李清和点头,过了一会他才有点犹豫的问道:“为什么汝从来都不叫吾哥哥?”
欧利西斯一愣,盯着李清和好一会才一字一句的说道:“因为你注定是我的王妃,从我出生的那一刻起。”
……
请原谅我,失去言语。
李清和默默的转身,去找月织羽摘野果去了。
月织羽正摘野梨,见他来了笑呵呵的递过去一个,月织羽本性就是极度的纯粹,一个人真心待他好,他是会记得一辈子的,他喜欢李清和,就像李清秐喜欢李清和一样,纯粹的,干净的不参杂任何欲念的喜欢。
这也是为什么李清和不拒绝月织羽亲昵的原因。
“织羽,汝的储物戒和储物袋还在不在?”李清和问道。
月织羽一愣点了点头,他都忘记了,加上人生地不熟,不能随便暴露这一点他可是记得很清楚。
“把衣服给吾一些,算了,干脆把储物戒给吾,吾看看有什么能用的。”李清和想了想手里抱一大堆东西不方便,顺便看看夷光给月织羽准备了什么。
月织羽听罢,连忙放下果子,把腰上的储物袋和手上的戒指都递给李清和。
李清和看了看,储物戒是装的各类灵药、食物以及各种材料,嗯,有盐!怎么就把这个给忘了,野外生存必备,锅碗瓢盆俱全,有这个我还急什么,李清和深深的为自己的脑袋悲哀了一把,然后把储物戒递了过去,让月织羽戴上:“汝以后可以放心的用,这里的人似乎都有这种私密空间,储物袋都是衣物之类的,吾先拿着用,等吾掌握了空间在还给汝。”
月织羽点了点头,东西本来就是李清和给他的,他自然是没有什么不乐意的。
而且一听可以随便用,连忙拿出里面夷光做的水晶桂花糕就开始吃,这个糕点是最好吃的,没办法李寂然偏爱这种软软糯糯的糕点,所以家里的桂花糕做的最好。
李清和也拿了一块,真是久远的味道啊,有点想家了……
家?李清和一愣,想念的究竟是罗祖的一念之间、羲和谷还是瀚海的千夜琳琅呢?有那么一瞬间,李清和有点迷茫,不过甩了甩脑袋,李清和扬起笑脸:“一会汝把调料和锅铲拿出来,吾做饭吧,吾看里面还有些灵谷,想吃饭不是么?”
月织羽点头,大米饭、灵谷饭,都喜欢!那些烤肉什么的真是够了!
李清和拿着储物袋回转,问道:“欧利西斯,这里有地方有水源么?吾想清洗一下。”李清和指了指身上的衣服,因为走了两个时辰,已经沾上了泥土。
欧利西斯一愣,随即点头:“我带你去。”说罢又看了一眼正在捣鼓着找野菜的月织羽,哼了一声。
李清和以为欧利西斯会带他去那个湖泊或者河流,却没有想到是进了渊山,虽然没有上山,但是这里居然有温泉。
很是满意的脱衣服下水,完全没有注意到一边的欧利西斯耳朵有点红。
别扭的别过脸,泰芙蒂斯是祭司,一天到晚穿着祭司长袍,就算是欧利西斯也没有见过几次他的身子,尤其是十三岁之后。
所以说,欧利西斯在某些方面依旧纯洁的一如白纸,除了独占欲强点,脾气暴躁点,这货缺点不多,绝对是结婚的好人选,他可是从小到大就没喜欢过泰芙蒂斯之外的人。
当然,那些人血统不配也是一个原因。
欧利西斯低着头,决定去四周看看有没有猎物,在这里呆着他实在不知道干嘛,嗯,绝对不承认这叫尴尬,至于为什么他要李清和给他洗澡的时候,没有这种反应,很简单,他向来不认为在自己未来妻子面前展示身体是需要脸红的,身材好是骄傲好不好。
所以说,真是纠结。
李清和舒服的泡澡,见到欧利西斯离开,便从储物袋里选了一套黑色的玉版绸绣有红色龙纹图案的旗装,并且找出配套的头饰、鞋子,还拿了梳子和沐浴灵液清洗,很久没有好好打理的头发,虽然每天维娜都会用手给他梳理,但是总是觉得不舒服。
今天算是痛快了,等袭灭天来回来了,让他把本体身上的储物戒和储物袋留下才是,那个是灵魂绑定应该可以用。
欧利西斯挖到一只地獾,提着过来的时候,李清和已经穿戴完毕。
李清和本人是很注重仪表的,因为在千夜琳琅住了十万年,千夜琳琅的华美不说,每个人的仪态也很优雅,在那样的一个环境里,他想不注重都难。
加上这衣服还是当初夷光给他做的那些没穿过的,虽然给了月织羽,如今却又穿回自己身上,嗯,不是很合身,谁让他现在个子矮,并且比本体还要瘦呢,李清和坚决不肯把纤细这个词语用在自己身上。
戴上金约,头发编成一股辫子垂着,毫不犹豫的在没有耳洞的耳朵上扎了两对耳洞,戴上鸽子血的耳钉,李清和很满意的穿上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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