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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我刚刚进庄园的时候,连双鞋子都没有呢,是穿着草鞋进去的,你都忘了吗?所以别担心。”我安慰她说。
“凯瑟琳小姐怎么样?她好伺候吗?会不会对我很凶?”
“她一定会对你很好。”
“真的?”
“真的。”
“我该怎么做?我该做些什么呢?我好害怕哥哥。”安琪仰望着我,像只被吓坏的小羊羔,一双眼睛闪动着不安。
“好姑娘,你是我们家里最聪明的女人,相信我,跟凯瑟琳小姐相处一会儿,你就明白该怎么做,该做些什么了。”
安琪愣愣的望着我,依然满脸不安。
我微笑了一下,把妹妹抱在怀里,轻轻对她耳语:“哥哥我将会为成为奥斯卡男爵的贴身男仆,凯瑟琳小姐想要嫁给男爵,所以她把你要到身边,一面可以借你控制我,一面可以探听男爵的消息,你懂了吗?”
安琪听后,缓缓的笑了,她瞪着大眼睛说:“哥哥的意思是她会迁就我。”
“我早就说过你是我家最聪明的女人。”我亲了亲她的额头说。
安琪跟前世的我一样,一模一样,我们都是积极向上、眼热富贵的人,同时我们也都狡猾充满心计,为了向上攀爬不惜一切。但是安琪比我幸运,因为她永远都不会爱上凯瑟琳小姐。
凯瑟琳想要通过我的家人牵制我,那她就大错特错了,既然她想给我找个帮手,那我就却之不恭了。从来只有人在明处,我在暗处,才最让人安心不是吗?
当天下午,安琪成为了凯瑟琳小姐的贴身女仆,而我也接到了离开的通知。
“明天一早,我们就要跟随男爵大人回王都了。你是新来的,要早点收拾好行装。”男仆名叫比利,三十多岁的样子。前世时,我跟他没有太多的交集,因为那时候男爵的贴身男仆只有我一个,现在是我和他两个人。
“是的先生,我都已经准备好了。”
“那么我必须提醒你一句,我们德尔曼庄园可不是等闲之地,我不希望见到你有任何无礼的举措,考虑到你是莫蒙庄园的男仆……”比利话里有话,看来子爵一家已经臭名远扬了。
☆、第十六章
(从这章开始可能文风和人物性格会有所不同,毕竟隔了一年多了==)
男爵的四轮马车十分奢华,可惜我只能站在后面的车辙上,用双臂护着行李,拥抱迎面而来的冷风。
直到现在我才回过神来,自己真的又被奥斯卡男爵要走了一次。
前世这件事发生了几年之后,而现在……
我的理智告诉我不应该接近男爵,可我的所作所为却无意识的相反,不停的靠近,甚至更进一步。
当然这次与前世不同的是,没有任何人知道男爵对我有‘特殊’的好感,布鲁斯一家人更是毫无所觉,只当男爵这么做是为了感谢我。所以他们虽然觉得我可以成为一颗棋子,却也没有太把我放在心上。
最明显的就是,凯瑟琳小姐没有亲自上阵讨好我,而是要了我的妹妹当女仆。要知道前世时,她可是特意对我表露出情谊了,一位贵族小姐对一个低贱男仆表露情谊,要么是小姐太傻,要么是男仆太傻。
最后,证明是男仆太傻。
王都的春天来的特别快,几乎一眨眼的功夫,大地就变绿了,匆匆赶了几天马车,我们在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抵达了男爵在王都郊外的庄园。
德尔曼庄园丝毫不比莫蒙庄园差,甚至还要更辽阔一些,男爵很富有,所以他的土地多的惊人,简直可以覆盖整座小镇。
我听比利说,小镇上几乎所有的农民都是男爵的佃户。他说这话的时候十分自豪,作为男爵的贴身男仆,他的地位非同一般。男主人的贴身男仆在地位上仅次于庄园的大管家,所以他自视甚高也是应该的。
站在德尔曼庄园的土地上,我感慨万千。
这是前世时我曾经生活过的地方。
在这个庄园里,我度过了一生中最体面的日子,因为我是庄园主人的贴身男仆,除了管家外,所有的仆人都要尊敬我讨好我。尽管我很不知足,厌恶这些讨好,因为这些讨好来的太过恶心,他们统统始于男爵对我见不得人的心思。
我们到达城堡门口的时候,几十个仆人已经事先等候在了大门口。
德尔曼庄园跟莫蒙庄园很不同,... -->>
“亲爱的,我刚刚进庄园的时候,连双鞋子都没有呢,是穿着草鞋进去的,你都忘了吗?所以别担心。”我安慰她说。
“凯瑟琳小姐怎么样?她好伺候吗?会不会对我很凶?”
“她一定会对你很好。”
“真的?”
“真的。”
“我该怎么做?我该做些什么呢?我好害怕哥哥。”安琪仰望着我,像只被吓坏的小羊羔,一双眼睛闪动着不安。
“好姑娘,你是我们家里最聪明的女人,相信我,跟凯瑟琳小姐相处一会儿,你就明白该怎么做,该做些什么了。”
安琪愣愣的望着我,依然满脸不安。
我微笑了一下,把妹妹抱在怀里,轻轻对她耳语:“哥哥我将会为成为奥斯卡男爵的贴身男仆,凯瑟琳小姐想要嫁给男爵,所以她把你要到身边,一面可以借你控制我,一面可以探听男爵的消息,你懂了吗?”
安琪听后,缓缓的笑了,她瞪着大眼睛说:“哥哥的意思是她会迁就我。”
“我早就说过你是我家最聪明的女人。”我亲了亲她的额头说。
安琪跟前世的我一样,一模一样,我们都是积极向上、眼热富贵的人,同时我们也都狡猾充满心计,为了向上攀爬不惜一切。但是安琪比我幸运,因为她永远都不会爱上凯瑟琳小姐。
凯瑟琳想要通过我的家人牵制我,那她就大错特错了,既然她想给我找个帮手,那我就却之不恭了。从来只有人在明处,我在暗处,才最让人安心不是吗?
当天下午,安琪成为了凯瑟琳小姐的贴身女仆,而我也接到了离开的通知。
“明天一早,我们就要跟随男爵大人回王都了。你是新来的,要早点收拾好行装。”男仆名叫比利,三十多岁的样子。前世时,我跟他没有太多的交集,因为那时候男爵的贴身男仆只有我一个,现在是我和他两个人。
“是的先生,我都已经准备好了。”
“那么我必须提醒你一句,我们德尔曼庄园可不是等闲之地,我不希望见到你有任何无礼的举措,考虑到你是莫蒙庄园的男仆……”比利话里有话,看来子爵一家已经臭名远扬了。
☆、第十六章
(从这章开始可能文风和人物性格会有所不同,毕竟隔了一年多了==)
男爵的四轮马车十分奢华,可惜我只能站在后面的车辙上,用双臂护着行李,拥抱迎面而来的冷风。
直到现在我才回过神来,自己真的又被奥斯卡男爵要走了一次。
前世这件事发生了几年之后,而现在……
我的理智告诉我不应该接近男爵,可我的所作所为却无意识的相反,不停的靠近,甚至更进一步。
当然这次与前世不同的是,没有任何人知道男爵对我有‘特殊’的好感,布鲁斯一家人更是毫无所觉,只当男爵这么做是为了感谢我。所以他们虽然觉得我可以成为一颗棋子,却也没有太把我放在心上。
最明显的就是,凯瑟琳小姐没有亲自上阵讨好我,而是要了我的妹妹当女仆。要知道前世时,她可是特意对我表露出情谊了,一位贵族小姐对一个低贱男仆表露情谊,要么是小姐太傻,要么是男仆太傻。
最后,证明是男仆太傻。
王都的春天来的特别快,几乎一眨眼的功夫,大地就变绿了,匆匆赶了几天马车,我们在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抵达了男爵在王都郊外的庄园。
德尔曼庄园丝毫不比莫蒙庄园差,甚至还要更辽阔一些,男爵很富有,所以他的土地多的惊人,简直可以覆盖整座小镇。
我听比利说,小镇上几乎所有的农民都是男爵的佃户。他说这话的时候十分自豪,作为男爵的贴身男仆,他的地位非同一般。男主人的贴身男仆在地位上仅次于庄园的大管家,所以他自视甚高也是应该的。
站在德尔曼庄园的土地上,我感慨万千。
这是前世时我曾经生活过的地方。
在这个庄园里,我度过了一生中最体面的日子,因为我是庄园主人的贴身男仆,除了管家外,所有的仆人都要尊敬我讨好我。尽管我很不知足,厌恶这些讨好,因为这些讨好来的太过恶心,他们统统始于男爵对我见不得人的心思。
我们到达城堡门口的时候,几十个仆人已经事先等候在了大门口。
德尔曼庄园跟莫蒙庄园很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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