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级巨星_分卷阅读_3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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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是喜欢丁曦的,一直喜欢,他喜欢丁曦懒洋洋的笑,喜欢他疏阔的性格,喜欢呆在他身边,因为这个人似乎不管什么时候,都带着那么点儿快乐,所以,当初和丁曦在一起的时候,他并没有犹豫,只是又烦恼丁曦占据了他大部分的时间,贺望岚只是想要做自己的事业,他也是有梦想的,而不是成为丁曦的附庸。
分手是他提的,丁曦问了他三次,确认了三次。
“你是认真的吗?”
“是。”
……
“好。”
最后,他要走,丁曦甚至帮他劝服了妈妈,放他走了。
多么贴心不是吗?
电话那头终于接了起来,却是一个陌生的男音,带着说不出的疏离礼貌:“您好。”
贺望岚愣了一下,“……不是丁曦的电话吗?”
“是,但丁哥正在拍戏,恐怕不能接电话。”
“你是——”
“我是他的经纪人小俞。”
贺望岚沉默了下来,是啊,他都已经离开九年了,怎么可能丁曦还没有经纪人。回忆起来,上一次见丁曦,他的身后站着一个面容清秀的年轻人,虽然再怎么努力想,那人的面目仍然模糊,但是现在,是这个人站在丁曦的身后,占据了自己原本站的位置。
以丁曦的身份地位,自己不要的,却是许多人梦寐以求的东西。
正如丁曦,这个人这样好,除了自己,还会有很多人爱他。
贺望岚忽然很害怕,害怕现在已经太晚了。
很爱丁曦的人不止是他,而他轻易放弃,再想要找回来,却变得太难。
因为丁曦是那种看似温柔好脾气,贺望岚却知道,这人外柔内刚,性格比任何人都要坚定决绝,从不是拖泥带水的性格。
分手,那就是分手。
再加上,九年,是一个多么可怕的时间。
“喂?”那边的小俞听到对面没了声音,疑惑地叫了一声。
贺望岚这才轻轻说:“我是贺望岚,等丁曦下了戏,让他给我回个电话,我会等他。”
“哦,好。”这个小俞应了下来。
贺望岚把自己扔进沙发里,这栋房子很大,是他自己买的,也想过当能过自己想过的生活时,当整理这套房子的时候,是完全按照自己的心意来的。
结果,这时候仔细看着,贺望岚苦笑起来。
房子的装修风格是现代时尚的简约风,这其实根本不是他最喜欢的风格,就如同身上的唐装一样,虽然嘴上不说,贺望岚一向是偏爱带着古意的东西,平日里别人送他礼,若是送到合他心意的古玩,他也会感到欣喜。
这种风格,明明是丁曦最爱的,卧室的床是硬板床,因为丁曦不喜欢柔软的床垫,每次住酒店酒店的床太软他都喜欢抱着被子直接垫在地上睡,阳台的藤制摇椅是曾经丁曦说过想要的,甚至在这客厅里还有个酒柜——
贺望岚自己根本滴酒不沾,喜欢酒的是丁曦。
潜意识里,似乎他觉得自己在,丁曦也会在,这个地方,根本不像是只有他一个人住。
他和丁曦曾住在一起太久了,恐怕即便是情侣夫妻家人,也很少有像他们一样,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天天二十四个小时在一起。
所以,贺望岚会养成了很多如今根本戒不掉的习惯,有时候开着车会习惯性地侧过头去看后视镜,才发现后座上早就没了那个人,早晨迷迷糊糊地爬起来,会不自觉地做双份早餐,等清醒过来才会觉得嘴里发苦,有时候睡到凌晨醒了习惯性地开始想今日行程,才猛然间意识到,他已经不是丁曦的经纪人,甚至路过那家蒙娜塔甜品店,会习惯性地买芒果慕斯,结果,不吃甜食的他已经扔掉了不知多少个化了的蛋糕。
当你照顾一个人长达二十几年,以为割裂了与他的关系以为扔掉了累赘,最后却是连自己也一块儿丢了。
习惯真是可怕的东西。
更何况,贺望岚从不否认,他爱丁曦。
/> 他是喜欢丁曦的,一直喜欢,他喜欢丁曦懒洋洋的笑,喜欢他疏阔的性格,喜欢呆在他身边,因为这个人似乎不管什么时候,都带着那么点儿快乐,所以,当初和丁曦在一起的时候,他并没有犹豫,只是又烦恼丁曦占据了他大部分的时间,贺望岚只是想要做自己的事业,他也是有梦想的,而不是成为丁曦的附庸。
分手是他提的,丁曦问了他三次,确认了三次。
“你是认真的吗?”
“是。”
……
“好。”
最后,他要走,丁曦甚至帮他劝服了妈妈,放他走了。
多么贴心不是吗?
电话那头终于接了起来,却是一个陌生的男音,带着说不出的疏离礼貌:“您好。”
贺望岚愣了一下,“……不是丁曦的电话吗?”
“是,但丁哥正在拍戏,恐怕不能接电话。”
“你是——”
“我是他的经纪人小俞。”
贺望岚沉默了下来,是啊,他都已经离开九年了,怎么可能丁曦还没有经纪人。回忆起来,上一次见丁曦,他的身后站着一个面容清秀的年轻人,虽然再怎么努力想,那人的面目仍然模糊,但是现在,是这个人站在丁曦的身后,占据了自己原本站的位置。
以丁曦的身份地位,自己不要的,却是许多人梦寐以求的东西。
正如丁曦,这个人这样好,除了自己,还会有很多人爱他。
贺望岚忽然很害怕,害怕现在已经太晚了。
很爱丁曦的人不止是他,而他轻易放弃,再想要找回来,却变得太难。
因为丁曦是那种看似温柔好脾气,贺望岚却知道,这人外柔内刚,性格比任何人都要坚定决绝,从不是拖泥带水的性格。
分手,那就是分手。
再加上,九年,是一个多么可怕的时间。
“喂?”那边的小俞听到对面没了声音,疑惑地叫了一声。
贺望岚这才轻轻说:“我是贺望岚,等丁曦下了戏,让他给我回个电话,我会等他。”
“哦,好。”这个小俞应了下来。
贺望岚把自己扔进沙发里,这栋房子很大,是他自己买的,也想过当能过自己想过的生活时,当整理这套房子的时候,是完全按照自己的心意来的。
结果,这时候仔细看着,贺望岚苦笑起来。
房子的装修风格是现代时尚的简约风,这其实根本不是他最喜欢的风格,就如同身上的唐装一样,虽然嘴上不说,贺望岚一向是偏爱带着古意的东西,平日里别人送他礼,若是送到合他心意的古玩,他也会感到欣喜。
这种风格,明明是丁曦最爱的,卧室的床是硬板床,因为丁曦不喜欢柔软的床垫,每次住酒店酒店的床太软他都喜欢抱着被子直接垫在地上睡,阳台的藤制摇椅是曾经丁曦说过想要的,甚至在这客厅里还有个酒柜——
贺望岚自己根本滴酒不沾,喜欢酒的是丁曦。
潜意识里,似乎他觉得自己在,丁曦也会在,这个地方,根本不像是只有他一个人住。
他和丁曦曾住在一起太久了,恐怕即便是情侣夫妻家人,也很少有像他们一样,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天天二十四个小时在一起。
所以,贺望岚会养成了很多如今根本戒不掉的习惯,有时候开着车会习惯性地侧过头去看后视镜,才发现后座上早就没了那个人,早晨迷迷糊糊地爬起来,会不自觉地做双份早餐,等清醒过来才会觉得嘴里发苦,有时候睡到凌晨醒了习惯性地开始想今日行程,才猛然间意识到,他已经不是丁曦的经纪人,甚至路过那家蒙娜塔甜品店,会习惯性地买芒果慕斯,结果,不吃甜食的他已经扔掉了不知多少个化了的蛋糕。
当你照顾一个人长达二十几年,以为割裂了与他的关系以为扔掉了累赘,最后却是连自己也一块儿丢了。
习惯真是可怕的东西。
更何况,贺望岚从不否认,他爱丁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