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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林绢没在家。”挂了电话我对清慈道。
他面前的两份东西都已经都被他吃完了,吃得很干净,可以用风卷残云来形容。吃完了东西脸色不再像刚进门时那样苍白,但两眼依旧是无神的,也不知道他有没有听见我在问他,他只是低头用叉轻轻敲打着那只还剩下小半瓶酒的瓶子。
我改拨林绢的手机,但回答我的是手机已停机,于是忍不住再问:“你和林绢是什么时候分开的?”
他朝我看看,抿着嘴唇似乎是在思考这个问题,虽然在我看来,这种问题实在是不需要多少思考的。
半晌,他道:“不记得了。”
不记得?
怎么可能不记得?又不是分开了一年半载,不过几天的时间,怎么可能不记得。我皱紧眉头看着这个浑身酒气,憔悴得似乎很久没有好好休息过的人,原先对于林绢的隐隐的不安这一瞬间膨胀了起来。
他不会对林绢做了什么吧……
这念头一出,又被我很快否决。不太可能,如果真的做了什么,他应该走得远远的,而不是上我这里来吃东西,他应该是知道我和林绢的关系的。可是他看起来真的很怪,一种说不出的怪。
正这么想着,忽然觉得有点不对劲。
也许是因为他盯着我看的时间太久了,沉默又持久,让人心里一阵不舒服。
“我好像见过你,老板娘。”然后他忽然很莫名地对我说了这句话。
这让我愣了愣,半天反应过来:“……对,上次你也来过我的店。”
“不是上次。”微皱了下眉,他侧头继续直直望着我:“更早以前,我好像见过你。”
“……”我一时无语。
他说这话什么意思,好像三流电视剧里某段用滥了的情节似的,什么更早以前我好像见过你,多拙劣的攀谈方式,他以为自己在做什么。
说完那句话后他似乎朝我笑了笑,或者说是匆忙地牵了牵嘴角。我没有理会,伸手把杰杰抓起来丢到一边,拿起被它压热了的抹布转身去洗水槽里的杯子。哗哗的水声让我的情绪略微平静了些,我开始琢磨该怎么从这怪人嘴里问出更多关于林绢的消息。虽然看起来,他似乎对这事情压根漠不关心。
林绢到底是怎么会看上这种人的,现在的我真的一点也想不通,他甚至看起来有点精神问题,原谅我这么不客气地形容。而现今我甚至都无法知道林绢的行踪。
如此一想,问话似乎变得更加困难,因为我不知道该从何说起。只能沉默,继续沉默。沉默里我感觉清泽那双没精打采的眼睛一直在看着我,有时候我回过头,他就把头低下了,这种被人刻意打量的感觉让我很反感,尤其是这样一个人。
我想知道他脑子里在想什么,却反而在被他观察,这对于一个试图套话的人来说很不利,也许是因为我肢体语言太情绪化,所以很容易让人看穿了我的心思。
而时间就在这久久的沉默里一分一秒的过去了,很快到了打烊的时间,清慈却似乎没有一点准备结账的意思。我手头待洗刷的碗碟倒是不多了,洗完后做什么,我却还是没有一点准备。直白的人向来说话直来直去,我就是这样。想问别人些什么,很直接的就问了,可显然这个人并不会直接回答我的问题。他说他忘了,鬼才相信,可是怎么样的问法才能让一个“忘”了的人重新把记忆“找”回来呢,这真的难住我了。
“老板娘,”最后一只碟子洗干净后,我听见清慈叫我。
我回头看了他一眼。
也许是吃饱了东西,也许是坐得太久了,这个一脸憔悴的男孩终于连身体也显示出了疲倦。他背靠着墙壁懒散地坐着,伸长了腿,用一种最舒缓的方式。手里的玻璃瓶已经空掉了,他拈着那只空瓶朝我指了指,用一种似乎快要睡着了的声音对我道:“卖给你一样东西,好么。”
我再次无语。
这人的头脑一定有问题,不是因为喝多了,就是本身存在些什么病症。上次是把我的点心店当成酒吧,这回又突然间要卖给我东西。这次在他睡意朦胧的被酒精泡烂了的脑袋里以为我这里做什么的,开当铺的?
心里这么想着,嘴里却脱口而出:“你要卖什么给我。”我想我这人真的逆反心很重。
擦了擦手转过身,见他低头将地上那只黑色的长包提了起来,横放到腿上,颇为谨慎的样子。然后将边缘的拉链拉开,里头一件漆黑的东西随即在灯光里幽幽划出道乌亮的光来。
直到整圈拉链全部扯开,我看到一把古朴的,做工相当精致的黑色古琴。
“这个。”手在琴身上轻摸了一把,清慈对我道。
我看着他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他居然在点心店里要卖一把古琴给点心店的老板娘,有哪个正常人可以理解他的思维么?起码我理解不了。
“做什么要把它卖给我。”半晌,我这么问了句。
“因为我身边一分钱也没有。”他回答。那表情一点都不像在开玩笑。
“所以?”
“所以我只好把它卖给你,因为它是我身上唯一值点钱的东西了。”说完,不等我开口他站起身朝前走了几步,将那把琴放到离我最近的一张桌子上。“鹤鸣秋月式,羊脂玉的琴徽,象牙的琴轸。雁足损毁过,补的珐琅质,大约有三百多年的历史,买来的时候二十五万,这里的话,你估摸个价钱看着合适给就行了。”
他一定是醉得厉害了,我想。
可是他在洋洋洒洒说出那大段话的时候我真的从他苍白的脸上看不出半点醉意来。他那双无精打采的眼睛似乎只有在面对这把琴时是闪亮的,炯炯有神。
这个莫名其妙的人,这个林绢认识了一个月就变成她男朋友的和尚,居然在我店里白吃完了东西以后,要将一把据称值二十五万的古琴卖给我这个开点心店的……我想,这会儿不是他醉,那就是我醉了。
而面对这样一种局面我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回头朝一旁安静蹲着的杰杰看了一眼,它眨巴着眼睛看着我,嘴角扬着,似乎有点幸灾乐祸。
“我买不起……”最后我只能有点挫败地这么对他道。
而他似乎并没有留意到我眼里的无奈,低头,修长的手指在琴弦上轻轻拨了一下,琴上那根看起来并非是金属的粗大弦丝随即发出阵清脆沉缓的音调:当……
“买得起的。”然后他抬头对我道:“如果包括房租在内的话。”
“房租?”于是我觉得我的头脑更加混乱了。“什么房租??”
“我想在这里住上一阵。所有生活费和房租就包括在内了,所以你一定是买得起的。”
p; “林绢没在家。”挂了电话我对清慈道。
他面前的两份东西都已经都被他吃完了,吃得很干净,可以用风卷残云来形容。吃完了东西脸色不再像刚进门时那样苍白,但两眼依旧是无神的,也不知道他有没有听见我在问他,他只是低头用叉轻轻敲打着那只还剩下小半瓶酒的瓶子。
我改拨林绢的手机,但回答我的是手机已停机,于是忍不住再问:“你和林绢是什么时候分开的?”
他朝我看看,抿着嘴唇似乎是在思考这个问题,虽然在我看来,这种问题实在是不需要多少思考的。
半晌,他道:“不记得了。”
不记得?
怎么可能不记得?又不是分开了一年半载,不过几天的时间,怎么可能不记得。我皱紧眉头看着这个浑身酒气,憔悴得似乎很久没有好好休息过的人,原先对于林绢的隐隐的不安这一瞬间膨胀了起来。
他不会对林绢做了什么吧……
这念头一出,又被我很快否决。不太可能,如果真的做了什么,他应该走得远远的,而不是上我这里来吃东西,他应该是知道我和林绢的关系的。可是他看起来真的很怪,一种说不出的怪。
正这么想着,忽然觉得有点不对劲。
也许是因为他盯着我看的时间太久了,沉默又持久,让人心里一阵不舒服。
“我好像见过你,老板娘。”然后他忽然很莫名地对我说了这句话。
这让我愣了愣,半天反应过来:“……对,上次你也来过我的店。”
“不是上次。”微皱了下眉,他侧头继续直直望着我:“更早以前,我好像见过你。”
“……”我一时无语。
他说这话什么意思,好像三流电视剧里某段用滥了的情节似的,什么更早以前我好像见过你,多拙劣的攀谈方式,他以为自己在做什么。
说完那句话后他似乎朝我笑了笑,或者说是匆忙地牵了牵嘴角。我没有理会,伸手把杰杰抓起来丢到一边,拿起被它压热了的抹布转身去洗水槽里的杯子。哗哗的水声让我的情绪略微平静了些,我开始琢磨该怎么从这怪人嘴里问出更多关于林绢的消息。虽然看起来,他似乎对这事情压根漠不关心。
林绢到底是怎么会看上这种人的,现在的我真的一点也想不通,他甚至看起来有点精神问题,原谅我这么不客气地形容。而现今我甚至都无法知道林绢的行踪。
如此一想,问话似乎变得更加困难,因为我不知道该从何说起。只能沉默,继续沉默。沉默里我感觉清泽那双没精打采的眼睛一直在看着我,有时候我回过头,他就把头低下了,这种被人刻意打量的感觉让我很反感,尤其是这样一个人。
我想知道他脑子里在想什么,却反而在被他观察,这对于一个试图套话的人来说很不利,也许是因为我肢体语言太情绪化,所以很容易让人看穿了我的心思。
而时间就在这久久的沉默里一分一秒的过去了,很快到了打烊的时间,清慈却似乎没有一点准备结账的意思。我手头待洗刷的碗碟倒是不多了,洗完后做什么,我却还是没有一点准备。直白的人向来说话直来直去,我就是这样。想问别人些什么,很直接的就问了,可显然这个人并不会直接回答我的问题。他说他忘了,鬼才相信,可是怎么样的问法才能让一个“忘”了的人重新把记忆“找”回来呢,这真的难住我了。
“老板娘,”最后一只碟子洗干净后,我听见清慈叫我。
我回头看了他一眼。
也许是吃饱了东西,也许是坐得太久了,这个一脸憔悴的男孩终于连身体也显示出了疲倦。他背靠着墙壁懒散地坐着,伸长了腿,用一种最舒缓的方式。手里的玻璃瓶已经空掉了,他拈着那只空瓶朝我指了指,用一种似乎快要睡着了的声音对我道:“卖给你一样东西,好么。”
我再次无语。
这人的头脑一定有问题,不是因为喝多了,就是本身存在些什么病症。上次是把我的点心店当成酒吧,这回又突然间要卖给我东西。这次在他睡意朦胧的被酒精泡烂了的脑袋里以为我这里做什么的,开当铺的?
心里这么想着,嘴里却脱口而出:“你要卖什么给我。”我想我这人真的逆反心很重。
擦了擦手转过身,见他低头将地上那只黑色的长包提了起来,横放到腿上,颇为谨慎的样子。然后将边缘的拉链拉开,里头一件漆黑的东西随即在灯光里幽幽划出道乌亮的光来。
直到整圈拉链全部扯开,我看到一把古朴的,做工相当精致的黑色古琴。
“这个。”手在琴身上轻摸了一把,清慈对我道。
我看着他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他居然在点心店里要卖一把古琴给点心店的老板娘,有哪个正常人可以理解他的思维么?起码我理解不了。
“做什么要把它卖给我。”半晌,我这么问了句。
“因为我身边一分钱也没有。”他回答。那表情一点都不像在开玩笑。
“所以?”
“所以我只好把它卖给你,因为它是我身上唯一值点钱的东西了。”说完,不等我开口他站起身朝前走了几步,将那把琴放到离我最近的一张桌子上。“鹤鸣秋月式,羊脂玉的琴徽,象牙的琴轸。雁足损毁过,补的珐琅质,大约有三百多年的历史,买来的时候二十五万,这里的话,你估摸个价钱看着合适给就行了。”
他一定是醉得厉害了,我想。
可是他在洋洋洒洒说出那大段话的时候我真的从他苍白的脸上看不出半点醉意来。他那双无精打采的眼睛似乎只有在面对这把琴时是闪亮的,炯炯有神。
这个莫名其妙的人,这个林绢认识了一个月就变成她男朋友的和尚,居然在我店里白吃完了东西以后,要将一把据称值二十五万的古琴卖给我这个开点心店的……我想,这会儿不是他醉,那就是我醉了。
而面对这样一种局面我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回头朝一旁安静蹲着的杰杰看了一眼,它眨巴着眼睛看着我,嘴角扬着,似乎有点幸灾乐祸。
“我买不起……”最后我只能有点挫败地这么对他道。
而他似乎并没有留意到我眼里的无奈,低头,修长的手指在琴弦上轻轻拨了一下,琴上那根看起来并非是金属的粗大弦丝随即发出阵清脆沉缓的音调:当……
“买得起的。”然后他抬头对我道:“如果包括房租在内的话。”
“房租?”于是我觉得我的头脑更加混乱了。“什么房租??”
“我想在这里住上一阵。所有生活费和房租就包括在内了,所以你一定是买得起的。”